一(1)
人天生就要忍受一切,这就是人的义务。——马可。奥勒留
水泥时代
一
我叫杨山。
八二年春天,正值种玉米时节,我妈在地里生下了我。我是早产儿,生下时五斤不到。按当地的说法,我将来不会有出息,我的价值跟我出生时的体重一样,很轻!
杨山这个名字是我爸取的。当时他正在浇粪,我妈则在他前面撒种子。两人都没有说话,只默契而机械地干着手里的活,那些简单又单调的动作,就像他们的生活,甚至都懒得去希望有点什么改变。空气中除了牲畜的大粪气味,便是并不让人感觉别扭的沉默。突然,我妈捂着肚子哎哟了一声,便丢下半蓝玉米种子,跑到地外一沙地躺了下来。我妈生我的时候我爸还在骂她懒婆娘,偷奸耍滑,并瞪着一双牛眼拿着粪瓢骂骂咧咧要去给她一点颜色看看,这是他自认为维护男人尊严和家庭地位的最佳方式。我妈躺在沙地上,脱下裤子,胯下哇地一声,蹦出我这个小东西来。我用生命中第一声哭喊阻止了我爸要教训我妈的无耻行为,从这一点足以证明:用出生时的体重衡量一个人将来有用与否,纯属扯淡。
那个无耻的男人听见哭声,先是一怔,然后扔下粪瓢,用充满粪便味的粗手抓起我的双腿,当他看见了他想看见的小麻雀后,便咧嘴呵呵一笑,但片刻后他又皱上了眉头。到现在,我爸每每听说我睡了不同的女人后就会咬牙切齿地对我说,当初真该杀了我为民除害,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复杂,我读出来的意思就是他的后悔很彻底,他有如此违背人类父亲准则的行为的原因是因为他当时看见我的小麻雀直挺挺地对着他,有着无尽的生命力和不可一世的傲慢。生下来小麻雀就直着,长大想必是好色之徒。这是他简单而固执的逻辑,至今尚未改变。所以他一直不喜欢我,尊重是相互的,喜欢同理。我也不喜欢他,到现在依然如此,背后我都叫他老家伙。
不过值得说明的是,老家伙不喜欢我应该还有两个原因:
1、 我属于计划外产物,我妈说我本该被射在墙上,因为老家伙没控制住,所以……
我的出现让老家伙少抽了很多烟,少吃了很多肉,让他不得不认真干活,后来还得供我读书。
2、 我出生时就表现出了强悍的“生命力”,在女人方面,拥有的数量是他望尘莫及的。所以他嫉妒我。他一生只有我妈。其实我的女人他知道的也就柳扬和小百灵,只是他从我出生到现在,对我一直有偏见,说我是好色之徒,于是柳扬和小百灵便在他脑中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女了。天可怜见,我多少有些冤枉。
老家伙成分不好,他的爷爷是个不小的地主,现在他还不时指着我家后院的大粪池,带着自豪的笑对我说那是我们家当年装银子的地方。因身份故,他没有资格念书,那个年代念书是讲出生的,他差点被剥夺做人的资格,哪儿还敢有念书的念头?因此老家伙斗大的字识不了一筐,他抓起我的腿,我像一只青蛙倒挂在他的面前,不停地哭。他用力拍打我的屁股,直到我那傲然直立的小麻雀垂头丧气为止。我一直认为他这个行为是他今生最不值得原谅的行为,比打我妈还可耻。我的小麻雀垂下后,他便像为社会除掉了大害似的,松了一口气,这才想起应该给我取个名字。他头脑中没有什么词语可以提取,于是就求助于周围环境,眼睛所到之处恰是一座大山,于是取名杨山。后来我听他这么说,长吁不止。我说幸好他当时没看见玉米,我们那叫玉米为包谷,要是那样我岂不要叫杨包谷了?我爸说,本来开始想的就是这个名字,因为想到粮站站长李包谷,所以就换了。
这里要说明一下,李包谷这个人属性为恶,块头为巨,一米九几的个子,足足有三百多斤,每年村民交粮时他都扣称,大家给他块头和吃国家粮这个身份的面子,只好听由他的恶性肆意。
我又问,既然我是第一个生下来小麻雀就直着的人,为什么不取名杨直?或者杨矗?这样我也不必大费口舌向柳扬和小百灵解释我天生英勇了。老家伙听了,白了我一眼,在我块头小于他之前,我的头通常还能吃上他的一个响亮的板栗,后来我个头比他高了一大截,他就不大愿意打我了。记得有一次他打我,我伸手抓住了他的手,他又用另一只手攻了过来,也被我另一只手握住了,他很不服气,于是又用脚踢我,我早有防备,让他踢了个空。那场景在别人看来应该很滑稽,老家伙也意识到这一点,最关键的是他可能觉得如此下去有损他在家庭里的地位,于是自那以后一旦对我不满,便只给我白眼了。不过再怎么说,老家伙取的这个名字还不算怎么掉份,这是我唯一肯定他的地方。其实还有一个地方,我一直觉得他还算有远见,那就是送我去念书,直到大学。只是后来,我觉得他算是害我吧,因为用小百灵的话说是,读了大学顶毬用。
二
柳扬是我的第一个女朋友,大学四年我什么都献给了她。反过来说她什么都献给了我也成立。这个“什么”只限于生理方面。至于精神方面,我推理了半天,也算吧。虽然女人为爱而性,男人为性而爱,但这只是先后顺序问题而不是存在不存在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是相爱的。只是毕业后,在她的婚姻公式面前,我却步了。爱情=两心相悦+有效距离+性+浪漫,婚姻=房+车+稳定高收入+性。因为两心相悦悦不出房来,贴在一起只能造出一大群嘴巴,造不出车来,再加上浪漫通常是花钱的,我不可能边浪漫边让荷包鼓起来,所以爱情≠婚姻,它们充其量在性上有一个交点,像两条相交直线,交完后就各奔东西。毕业那天我和柳扬做完最后一次,我承认,一向有点性冷淡的她,那一次表现异常可嘉。或许她还是爱我吧,我这么想。
送她上车,我感觉那火车直接奔向一座大房子,房子里面有一张大床,床上睡着一个伟岸的裸男,就算不伟岸,至少我在他面前应该是猥琐的,渺小的,不知道柳扬会否这样认为。这个伟岸的裸男就是所谓的社会精英,他答应柳扬做房子的临时主人,所以迎来了载有柳扬的火车。至于我为什么要用临时这个词,那是因为我突然想起一句话来:没到最后,谁也不知道谁会陪谁走完一生。
送走柳扬,我坦白我很惆怅。这一点我一直在小百灵面前装丫挺的,无论她怎么问我,我都说我那天很开心,因为早就知道结果。我还说我很感谢柳扬,至少她没有骗我。说完这些话,小百灵总是崛起不相信的小嘴。当小百灵走开,我就狠狠抽了自己一个耳光,骂自己孙子。
那天我真的很惆怅,但惆怅的不只是我。还有小百灵。至于让我惆怅的柳扬以及让小百灵惆怅的那个男人惆不惆怅,我就不知道了。我想,他们还是惆怅吧,毕竟都是人。我一直相信人都是有爱的,尤其是在这个还未完全进入过社会的年龄段,还是有爱的,内心也都有柔软的地方,有时只是他们爱自己多一点,选择了另一条路。但是选择是自由的,所以我们没理由去苛责谁,更没理由觉得自己就比他们有道德。
道德一旦成为失败者的武器,这本身就是一件不道德的事情。
惆怅的我回到学校,打算找一地方,不管什么地方,有便宜的酒就行。路上我碰到了小百灵。我很想躲开她,因为不想熟人看见我的惆怅。但是还是被她看见了。我说嗨。她说我日你妈,嗨你妈个头。事实上那天晚上,她并没有日我妈,是我日了她。不过那晚的经历让我很后怕,当时好像是我强夺了她的第一次一般,她在我身下哭过不停。我见她哭起来,没有了兴致,便停了下来。谁知她啪地一巴掌打在我屁股上,“不要停”她怒吼着。这一巴掌让我想起了我爸在我出生时打我屁股的情景,也是这一巴掌让我发现了小百灵是个学体育的苗子,她应该参加奥运会掷铅球。在小百灵的挑衅下,我那快要疲软的长枪迅速直挺起来,而且比任何一次都要坚挺。
二十二年前我在巴掌下倒下了,今天我一定要在巴掌下威武起来。在哪儿倒下就从哪儿爬起来,这是我当时唯一的信念。所以那次我和小百灵足足做了两个小时,也算争了一口气。这是我回忆中不可磨灭的骄傲。当然,那记忆中还夹杂着小百灵的哭泣。虽然这是我的骄傲,但到现在我仍觉得当时没有*的美妙之感。我还记得我举枪直入,狠狠地刺向那一片沼泽之地,我非常用力,仿佛要释放身上所有的压抑和仇恨。但我为什么要压抑?又仇恨着谁?之后我想和小百灵交流这个问题,因为我觉得我的长时间战斗力不是献给了*,而是献给了其他,到底是什么?我想了很久,可能和小百灵的眼泪是同一属性吧。每次小百灵都翻白眼给我看,我畏惧她的巴掌,也就没敢再问下去。这也是我杨山生命中不多的悬疑之一。
再说那天的小百灵。毕业了,她的男朋友选择了出国留学,那天正是小百灵送那位留洋先生上飞机离别的时候。男朋友走前给她暗示,别等他。其实就是甩她。所以她和我一样很惆怅,见了我才想日我妈。我虽然很惆怅,被她骂了心里也极不好受,但看她这个样子,也明白了原因。于是我哈哈大笑起来,笑得我腰弯,笑得我肚疼。然后我说,走,喝酒唱歌去。
有时候我会想,狼狈为奸的含意应该扩展一下。就我和小百灵而言,我们首先是狼狈不堪,最后才为奸的。我和她找了一个KTV吧,要了两件啤酒,然后歇斯底里地吼歌,疯狂地喝酒。小百灵疯子一样吼着张惠妹的卡门:爱情不过是一种普通的玩意一点也不稀奇,男人不过是一件消谴的东西有什么了不起……她唱第一第二遍我没有理她,只顾喝酒。但是她唱完还唱,老是那一首。
“你疯了,换一首行不?不会唱别的就把麦给我。”我说。
她没有停止,眯斜着眼睛*地看着我,嘴里还唱着那一句:男人不过是一件消谴的东西有什么了不起。我承认绅士也会发怒的,何况我不是绅士,而且还有一点痞。我给自己的定位很准确,这样说话做事就没有什么顾虑。我说老子就是了不起,老子生下来就很了不起,我指着微隆的下身问她要不要试试?微隆是因为它处于自然睡眠状态,倘若乘以膨胀系数,那么就不会是微隆。柳扬可以作证,后来的小百灵也可以作证。
我以为我的话能唬住小百灵,哪知我的话像星火,点燃了她可以燎原的斗志:
“日他娘的,试就试,这年头谁怕谁?”小百灵终于放下了麦,但是不是让我唱歌,而是和我讨论试试的问题。于是我们去了小旅馆。我要说明一下,我没有什么非分之想,我是怀着检验真理的心态去让小百灵明白男人是了不起的。至于消遣的东西,彼此吧。 电子书 分享网站
三
一周后,我也离开了这所呆了四年的师范大学,带着复杂的感情。
以前不管是清醒还是在和同学醉得一塌糊涂的时候,我总向他们保证在离开学校那天,要打碎教室里的一块玻璃,但我最终没有打玻璃。原因不是我没有想起或者缺乏勇气。我拿起石头,像小时候飞纸飞机一样在嘴边呵了口气,然后举起石头,转身……
石头没有飞出去,自然也就没有哗地一声玻璃碎裂一地的清脆的声音。那个时候我想起了柳扬,那玻璃就像她的一双大眼睛死死地看着我,我没有砸下去。我骂了一句娘,拿起破烂的背包转身离开了学校。我一定要给学校一个潇洒的转身,其实我想给柳扬一个潇洒的转身,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
我要坚强,我要出人头地,那时我想。
托我们大学的福,我毕业进了一所中专学校任教。所谓中专学校,实质是为社会培养廉价劳动力的地方。中专生在以前是人才的象征,我还记得很小的时候,村里有人考上中专,那家伙,那场面,仿佛光宗耀祖一般。其父母就算挑粪,头也是昂着的,时常还有人在路上道喜:“二狗他爹,你们家出了个吃国家粮的崽,真有福分呀!”
挑粪的二狗爹则会停下步伐,也不放下担子,只用手抚着扁担保持粪桶的平衡,然后很有尊严地扭头向道喜的人答道:“那是各家的命!”
没想到我现在居然成了中专学校的老师,不是因为我有本事,而是因为一切都变得太快。就像以前的一毛钱可以买冰棍,可以买一包瓜子偷偷地在课桌下嗑一下午,可以让别的小朋友叫我一声爹然后给他买五分钱的水果糖,还可以请自己喜欢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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