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好了,别乱动,”苏佑轻声喝止了她,笑了笑,“时间有限,我们在纳木错也待不了太久,还要马上坐飞机回L市。”
薛荞却不在意,她现在只剩了兴奋。苏佑看见她眼睛里溢满了欣喜的样子,不由得也弯了弯眼角,伸出手,将她轻轻搂住了:“我还欠你一次蜜月旅行。”
“何止蜜月旅行?你不记得你还欠我一个……”薛荞刚想把话说完,眼一瞥看见前面在开车的司机大叔,一抿嘴,又把话吞了下去。
“什么?”苏佑不解地追问。
薛荞想说话,又偷瞄了前面的司机大叔一眼。
她这些小动作被苏佑看在眼里,让他觉得格外好笑。他在心里暗想,这丫头肯定又想了些什么见不得人的,所以才这样介意前面开车的那人。他低下头,继续追问:“到底是什么?”
没想到薛荞竟然连耳尖都红了起来。她仰起脸,凑到他耳边,用蚊子一样的声音一字一顿地说:“你还欠我……新、婚、之、夜。”
作者有话要说:苏团长在寡人心中太圣洁了,寡人实在不想让别人毁了苏团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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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妻诈上校
苏佑被她弄得耳边直痒,不仅如此;连血液都仿佛一瞬间涌至了头顶。
说起来;他的确是欠她一个新婚之夜的。一年前结婚的当天,他憋着一肚子气;婚礼结束之后就倒在床上睡了;连衣服都没脱。薛荞却到浴室里精心洗漱了一番,走到床边的时候;他还能闻到清淡的香水味道。薛荞对于洞房花烛夜充满了期待,俯□在他旁边亲昵地叫了两声“苏团”;他却假装睡着了。
那一晚;什么都没发生。再后来的三个月;他一直都待在部队没有回家;对她也是爱答不理。两个人的第一次;还是在她耍了些小手段的情况下得到的,算不上多甜蜜。
似乎他们的婚姻,一直都是她在推着往前走。她爱胡搅蛮缠,她爱耍小心眼,有时候还不计得失。
苏佑搂着她的手收紧了几分,片刻后,他悠然地笑了:“嗯,找个时间,我把本金和利息一起还给你。”
薛荞涨红了脸,带着几分羞涩推开了他,专注着窗外不断变换的景致,眼中却是止不住的笑意。
临近中午的时候,车子开进了念青唐古拉山。沿着公路,远处是绵延的山脉,格外低的天空压着那被雪覆盖的山顶,蓝天白云间,心情也豁然开朗。面对这样辽阔的景色,很容易就对自然产生一种崇敬的心情。
车子达到海拔五千米的纳木错观景台,在沿途公路旁停下了。有藏民牵着牦牛从身边经过,铃铛声清脆悦耳。薛荞下了车,眼中满是欣喜,看什么都是稀奇。
“难受就跟我说。”苏佑担心薛荞高原反应厉害,给她把大衣收了收,轻轻吻了吻她的额头。
薛荞的脑袋缩在厚厚的外套里,握紧他的手,用力点了点头。
下了车,还要走一段路才能到达湖边。薛荞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这里海拔又高,才走了一会,她就开始头晕,呼吸困难,走几步就要停下休息一会。苏佑一直紧紧攥着她的手,心疼地替她揉着:“还能行吗?”
薛荞喘了喘,又举起手敬了个礼,手缩在宽大的衣袖里:“首长放心,我可以的。”
而她说话时已经是有些有气无力了。
薛荞一向固执,又能吃苦,在这个时候当然不会跟他说不可以。苏佑叹了声:“不要硬撑,你的身体经不起折腾。实在不行我们就回去……”
还没说完,薛荞急了:“都到这儿了,回什么回?谁要是回去谁就是逃兵!”
甩了他的手,自己一个人雄赳赳气昂昂地往前闯。
苏佑在她身后失笑,只好快步跟上。
靠在她异于常人的意志,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在看见纳木错的那一瞬,什么艰难困苦都化为了值得。
薛荞睁大了眼睛,看着面前的美景,竟然久久都不能平静下来。
这里美得像是天堂,像是另一个世界。
纳木错的水,干净澄澈,从近到远,蓝色越来越深,越来越浓。稀薄的阳光照下来,波光粼粼,像是在湖面上撒了一层蓝宝石。对面的念青唐古拉山脉主峰若隐若现,倒映在水中,仿佛是守候这里的忠诚卫士。
这个季节来纳木错的游人并不多,所以湖畔很寂静,视野格外开阔,仿佛能看到天的尽头,和墨绿的湖水融为一体。
薛荞的身体虽然难受,然而这样美丽的景色像是良药一样治愈了她,让她抑制不住地兴奋起来。
“太美了!”
她想跑近些,被苏佑扯住了:“慢点。当心身体,别乱跑。”
湖畔边到处是藏民为了祈福,用湖边大小不一的石块堆成的玛尼堆。苏佑告诉薛荞,在藏族人心中,只要绕着玛尼堆转圈,就可以祈愿。
薛荞盯着玛尼堆看了一会,随后蹲□,学着一旁的藏民,捡石块开始堆玛尼堆。看她的侧脸,就像个玩堆沙子游戏的小孩子,然而她的脸上却写满了认真,每一块石头都是小心翼翼地堆上去。堆起了一个不高不矮的石堆,她站起身,拉着苏佑的手,绕着玛尼堆一圈一圈地转了起来。默念着心中的愿望,薛荞的目光格外诚挚。
“许了什么心愿?”
转完了以后,苏佑笑着问她。
薛荞笑而不语,牵着他的手,任风将柔软的发丝吹乱,仿佛拂在他心间,波动了那根心弦。
一旁有个导游正在向他的旅行团做介绍:“在藏族的神话传说中,念青唐古拉和纳木错是一对夫妻,千百年来,俊朗的念青唐古拉守候着他的妻子,温柔的纳木错依偎着她的丈夫,因此这里也是爱情天长地久的见证。”
薛荞盯着平静如镜的湖面,心中似是被洗涤,只剩下了干净的灵魂。能和自己相恋的人来到这里,她是幸运的。
苏佑却突然松开了握紧她的手。
失去了手边的温暖,薛荞有些不习惯,不解地转过脸去。
苏佑手塞进口袋里,似是在摸索着什么。看见她正静静地盯着他看,他微微笑了笑,唇角的笑容远比纳木错还要清澈。
“我有东西要给你。”
“嗯?”结婚一年多,苏佑可从来没送过她什么。哦,除了之前那件晚礼服,还被他给撕破了。
“伸出手来。”他还是俊朗地笑。
“哦。”
薛荞怔怔地把手伸出去,不知道苏佑要送她什么,心里甚至有些小小的期待和砰然。
手心里落了件冰冰凉凉的东西,压在手心中央,略微有点沉。
等他把手移开,薛荞低头一看……
是一块石头。
还是块丑丑黑黑、形状不规则的石头。一看就是他在湖边随手捡的。
薛荞气急败坏:“你耍我。”难得这个男人会跟她开玩笑,只可惜一点都不好笑。
她气得就要把石头扔出去,却又被苏佑握住了手,那块石头握在两个人的掌心,依然是冰冰凉凉的,却被他越握越暖。
“不要扔,留着作纪念。”
“一块破石头有什么好纪念的。”
“你不懂。对于藏民来说,纳木错的一切都是神圣的,那些朝圣者来这里绕完湖边一圈,都是要捡一块石头回去的。”
他说的一本正经,薛荞犹豫了一会,最终打消了要扔石头的念头。
“那我去找个盒子收起来吧。”
她这么说着,想要把手抽回来,苏佑反而握得更紧。随后将她的手翻过来,捏起她的指尖,将什么套在了她的无名指上。
薛荞意识到那是什么,身子一震。接着低头一看,无名指上多了一枚精致的钻戒,正和近处的湖水交相辉映。
“这是……”她怔怔地望着他。
“荞荞,”他目光灼灼地看着她,笑得比日光温柔,“嫁给我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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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荞愣了足有半分钟。
“我……我不是早就嫁给你了吗?”她还是没有弄清楚情况。
苏佑将她被风刮乱的发丝理了理:“你走之前说的
话还记得吗?你说我们两个人的婚姻太仓促,那时候我不了解你,你也不了解我,就这么草率地结了婚,连个过程都没有。我想了想你说的话,觉得你说的有道理。既然如此,那我们就把过程不足。今天在这里,补上我的求婚,补上我们的蜜月旅行。我们把过去的缺憾,一起弥补回来。”
说到这里,他凝望着她清澈的赭色双眸:“我爱你,荞荞,你愿意嫁给我吗?”
薛荞低头看着手上的钻戒,鼻腔涌入一阵酸意。她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这样幸福,有一个疼爱她到骨子的男人,在念青唐古拉山和纳木错的见证下,向她许下一生的承诺。
兜兜转转,她终于等到了这样一个人。他会给她一个温暖的家,一个永远的家,再不会将她随意地抛弃。
“嗯?在想什么?”苏佑揽着她的腰,低头抵着她的额头,“怎么还不答应?”
薛荞抬眼笑了笑。她左手紧握着苏佑的右手,高高地举了起来,钻戒正好迎着耀眼的日光,钻石发出璀璨的光芒。
她对着念青唐古拉山大声喊:“我要嫁给他了——”
对面的山传来阵阵回声,那是象征爱情的念青唐古拉山和纳木错给他们的祝福。
周围的游客听到她的呐喊,也纷纷鼓掌起哄了起来。
薛荞笑靥如花,搂着苏佑的腰,头靠在他的胸膛上,咯咯地笑了起来:“都老夫老妻了,还弄得像新婚一样,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苏佑低声说:“这就不好意思了?我还想做点更不好意思的事情。”
随后就罔顾周围,捏起她的下巴,俯身吻住了她。她也抛却了羞涩,同他唇舌交缠,温柔地回应着他。
四周起哄声和鼓掌声更大,还有人拿出相机将这幸福的一幕拍了下来。
照片中,阳光均匀地涂抹在两人肩膀上,澄清的湖水映照着两个人的倒影,美不胜收的一幅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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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纳木错,看时间还早,薛荞和苏佑回了拉萨,在街市上随便逛逛买点纪念品。
拉萨比纳木错的海拔少了一千多米,薛荞身体也从不适中恢复了过来,加上她难掩兴奋,像个孩子一样,什么热闹都爱凑。苏佑只好一次又一次地叮嘱:“别乱跑。”
后来,苏佑在买特产的时候,薛荞跟他说要去厕所,他点头答应了。然而等交完钱,一转身,却找不到薛荞了。
作者有话要说:纳木错一直是我心中的圣地啊~
所以安排苏团在这里求婚,我相信那一定是很美的~
至于这一章最后嘛。。。不折腾还能是苏团的媳妇么?
42、妻诈上校
薛荞绕了点远路,才找到厕所。
从厕所里出来;有点弄不清来时的方向;正站在路口观望,这时对面的墙角下一个坐在地上的年轻男人莫名其妙地冲着她吆喝:“那位解放军同志!麻烦你让一让;你挡着我了……”
他带着手势吆喝了半天;薛荞才明白是在说她。莫名地看了眼那个坐在地上的男人,大概也就二十岁出头;却蓄了满脸的胡茬,非要把自己弄得憔悴沧桑。只不过胡茬配一张白净的脸;实在是不搭调。
年轻男人手里握着台单反相机;正坐在地上取景拍照。他说她挡着他了;大概是嫌她挡住了他取景。
薛荞身后只有个公共厕所;几面矮墙;也不知道他在拍什么。
她只看了他一眼,也无心逗留,转身就准备离开。
谁知那年轻男人又吆喝她:“哎!解放军同志!你别动,让我拍一张!”
薛荞被他给惹烦了,转过身来冷冷地瞥了他一眼。
谁知那男人见了她的样子,反而激动了起来:“对对!就是这种感觉,看着镜头可以再狠一点……”
薛荞深吸了口气,只差没翻个白眼骂一句神经。她实在是懒得搭理他,提步就走。
就在这时,不知从哪里窜出一个人影来,突地冲到男人面前,一把抢去了他的宝贝单反相机,随后拔腿就跑。
一切不过是一秒钟的事情。
薛荞愣愣,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以后,转身开始追着那抢相机的人跑了起来。
而被抢了相机的男人隔了几秒钟才回过神来:“哎,我的相机——”他边扯着嗓子大喊,边起身要追。结果脚一滑,一屁股坐回了地上。顾不上疼,他挣扎着起身,边跑边喊,“来人啊,抓住他,他抢我相机——”
声音破碎在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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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曦是一名大四的学生,这次一个人来西藏穷游,算是他的毕业旅行。那台单反相机,是他辛苦打了六个月的工,加上父母的资助才买下来的。
这才刚握在手上还不到一个月,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抢了。
刘曦跑步并不算慢,但是比不上长期生活高原上的人,他拼尽了全力去追,结果还是眼睁睁地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