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外表看似强悍,实际上多是头发长见识短,真正的大智慧女人有,但是绝对不是诺娃这种女人。
实际上诺娃是第一次跟伊万他们出来偷猎。虽然有过被严格训练的素质,却没有伊万那圆滑的头脑和在中国行走的经验,她太会钻牛角尖了,她觉得她有一种优越感,每当中国人的眼神停留在她身上的时候,都会有一种优越感。
她觉得伊万的某些做法很不明智,又或者说她本来就不同意什么合作,她觉得她们完全可以猎杀棕王,她急需要在伊万面前表现一下。诺娃自以为是的觉得占有了优势,这些中国人会拱手把黑熊让给他们,实际上她低估了面前这些中国人。
中国人的脊梁是压不弯,打不垮的,如果你和颜悦色,或许还有商量的余地,一旦真正的撕开了脸皮,即便你是比别的女人高点,漂亮点,胸部大点,屁股翘点,可是这些却完全不是谈判的筹码。因为真正的中国爷们,或许平时会嘻嘻哈哈,挑逗一下你,叫你骄傲一下,但是正事上,他们绝不含糊。
现在看来,诺娃的那句值得尊重不知道是看了哪部中国小说学来的典籍,万万不是她这种女人能说出来的,这实在有点可笑。外国人研究中国的文化已久,可是真正能研究透的有几个?
诺娃的态度叫双方僵持住了,王福亮他们是绝对不会退步的。而这帮老毛子看起来似乎是必须得到好处。
王福亮的眼角一直瞄着诺娃的腰部,这个蠢女人的伸手是真不含糊,万一腰部稍有动作,见过太多生死的王福亮豁出命来同归于尽也不能叫她舒坦了。
这时候就需要和事老出来解决问题了,伊万不得不硬着头皮走上了近前。出奇的,他竟然没有怎么结巴:
“哦,两位,两位,不要这样,首先我先,先表示道歉。代表诺娃向你们道歉,哦朋友,看我,看着我,我才是真正的领头人,合作是由我来负责的,对于打死你们的黑熊我很抱歉,怎么还敢要这只黑熊呢,它,是你们的。为了表示歉意,这只猎枪,也送给你们了!”伊万说着把诺娃手中的猎枪抢了下来,塞给了王福亮。
这个中国通无疑把握了山里人的喜好和心态,这么几句话和一把猎枪,就把剑拔弩张的几个人分开了。
“哼!”王福亮冷哼一声,接过猎枪,扶着大老李找个地坐下,又和洪小牛,杜德兴把冯六,孙天军两人扶到树下,擦伤,上药,这些细活都是洪小牛和王福亮干,杜德兴就负责了警戒,他们现在很被动,他们只能等,等到天亮才能有办法,因为深夜的森林,实在是危机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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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人活一世,图个啥?
“败家娘们,好好的一个黑瞎子,就给整死了!”杜德兴踢了踢已经气绝的狗熊,十分的气恼。
经过这一战,狩猎队元气大伤,杜德兴还需要时刻注意这远处重新整理帐篷的三个老毛子,他们正用俄语叽里咕噜的说着什么。
王福亮按着大老李的肩膀,轻轻的揉着。大老李的胳膊已经错环了。必须得给他按上去,时间长了的话,轻则发炎,重则残废。
“老李,忍着点啊!哥给你推上去。”一旦涉及到自己兄弟的事情,王福亮也微微冒汗,略显紧张。
大老李哈哈大笑:“来吧!兄弟挺得住,不就一个错环么?就是断了又能咋滴。”
剽悍,豪爽的汉子叫远处的伊万也是一阵悸动,跟这些中国人合作,真的就对了么?
咔嘣!骨节撞击的声音响过,大老李一甩胳膊,一把就把自己的破烂的衣服扯开了,露出了里面宽阔的胸膛。
“哈哈哈哈!”大老李再次站了起来,使劲的甩了甩胳膊,眼眸里再次回复了凶悍的色彩。
即使是老毛子中最高大的乌京此时也不敢直视他的眼神。他,就是一个凶神恶煞。
再次得到得力臂膀,王福亮也是心中稍安,又去看孙天军和冯六。
冯六已经被洪小牛一阵掐人中给弄醒过来,只是浑身无力。
孙天军就比较惨了,肋骨断了,躺在那直喘粗气,亏着体格强壮,但是也需要急切的医治。洪小牛正给他用云南白药擦着外伤。
虽然没有死人,带是看着跟着自己出来的兄弟受伤,王福亮心中很是不好受。
棕王,王福亮看着棕王消失的方向,狠狠的攥紧了拳头。
时间慢慢的过去了,东方泛起了鱼肚白,林中渐渐有了早起鸟叫声。
几个人都是一夜没睡,受伤最重的孙天军嘴唇都有些发白了。这叫王福亮最为焦急。
幸好,林中响起了众多的脚步声和狗叫声,看到杨二郎带着众人出现,王福亮总算松了一口气。
最叫他感动的,还是老村长刘乃树的出现,这位已经年过半百的老人竟然亲自来了,每一个村民,他都像亲人一样看待。
老村长刘乃树二话不说,指着孙天军:“做个简易担架,立刻抬走。送医院,找姜一刀,那是他姐夫。”
人群中立刻有几个大小伙子立刻做了个简易担架,将孙天军抬走了。
冯六已经能自己跟着走了,只是身体有些虚弱,不要认为当过兵的人就不会虚弱,你被黑瞎子拍一下,包你瞬间虚脱。象大老李那种强悍的人,是没有几个的。
伊万三个人眼睁睁的看着众人把黑瞎子拖走了,一声没敢吭。废话,人家四十多口子,你有枪能咋滴?
倒是众人看到三个老毛子在山林里出现,很是好奇。除了几个经常上山的知道他们是偷猎者外,基本都只是好奇而已,老毛子每年也不少见,不过大多是隔河相望,难得如此近距离的看,人们都把伊万三人当成了猴子看。
老村长迅速组织人,打扫了‘战场’。
洪四秧子捏着洪小牛的手,一张老脸泛着没有表露出来的笑意,很明显,几天的山林生活叫这个小兔崽子变得成熟多了。
老爷子也看到了三个老毛子,禁不住微微皱眉,偷猎者?熟悉山林的他稍微探查了一下情况就明白了,这里经过了一场恶战。
天色已经大亮,不远处,成片的树木都被推倒了,一片狼藉,惨不忍睹。一定是什么大型动物逃跑的时候造成的。
王福亮挖坑的技巧那是全镇子都出名的,洪四秧子扫了一眼就知道这附近起码有五,六个大坑。但是一个都没破,说明这家伙很聪明,稍微平坦的地方都不走,只撞树逃跑,证明它是知道陷阱这个东西的。
用眼睛丈量着那条被硬撞出的路的宽度,洪四秧子心中一阵悸动,拉过王福亮,问道:“福亮,你们碰到了棕王?”
提到棕王,王福亮的脸抽搐了一下,说道:“我正要跟你们说,你们先回去吧,我要去把这个畜生抓住。”
什么?老村长大惊失色,看这战场他已经明白了,棕王是多么的凶狠残暴,多么的强大,二十条猎犬,六个人,都没能困住它,王福亮还要去,老村长觉得有些对不住他。
“福亮啊,安全最重要,最多咱不要什么钱了,我看你就别去了吧!”
“哈哈,刘叔,其实我不仅仅是为了你,也不仅仅是为了十里屯,人活一世,图个啥?这么说吧,我这辈子,能猎杀棕王,那就值了!说出去,咱这辈子也干过一般人做不来的事。”
豪迈!只能用这个词语来形容了。
这话虽然不华丽,但是听得这些人都热血沸腾。人活一世,图个啥!?
洪小牛将骗来的那块外国手表往洪四秧子手里一塞,提着菜刀,牵着狼青,站在了王福亮的身后。
同样的,站在王福亮身后的还有大老李和杜德兴。
洪四秧子看着洪小牛坚定的小脸,满意的点点头,是个爷们!
“放心吧,那棕王已经受了伤,这一次,一定将它猎杀回来。”王福亮安慰了老村长一句,又转头看向了伊万三人,用调戏的口吻说道:“喂,老毛子,咱们的合作还算数,三七分,敢不敢跟我去追那个大家伙?”
伊万举了举手中的猎枪,很豪爽的说道:“你,用你们的话,说,说,是个,汉,汉子。去,我这次来中国的目的就是这个熊王,为,为什么不去!”
“哈哈哈哈!行,有点意思,说实话,你跟那俩有点不同,我觉得你要是在我们中国再呆几年,就差不多可以完全转变了!哈哈哈!走!”
狩猎队又一次变成了七个人,不过这次,他们只带了狼青一条猎犬。其它的都被牵回去了,在面对棕王这种重量级的对手的时候,猎犬真的很难起到什么作用了。狼青,完全可以起到带路的作用了。
七个人一犬,轻装上阵,顺着棕王逃跑的痕迹追了下去,决战,即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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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决战!
王福亮之所以带着伊万三人,自然是看出了他们对于这棕王是势在必得,而自己也是同样的目的,有了这三人帮助完全可以提高狩猎队的实力。这只是其一,其二就是他想趁着人多将这三人抓起来,送到镇里的派出所。
他在粮食局干过几年,多少知道有关于外国偷猎者被抓住的事情。不过万一这三个人抵抗起来,只怕真的会有更多的伤亡,这些村民都有家有业的,真有个伤亡的,不值。
真的不值,在他心中,这三个老毛子都不值个狼皮钱,因为他们反抗导致死人的话,还不如带着他们上山。
七个人跟着狼青顺着棕王一路留下来的痕迹追了下去。走了整整一天,已经追到了南山的最北边,也没再见到棕王的踪迹。
这只极具智慧的丛林霸主凭空的消失了!跟丢了,不论是王福亮这个老放山把头,还是号称九沟镇第一猎犬的狼青,都跟丢了。
站在一处山顶,山谷中一片翠绿,山风刮得衣服猎猎作响。多么祥和平静的美丽风光,实在不适合血腥的狩猎啊!
望着松花江对岸的白房子,王福亮等人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这是一只什么样的熊王啊,在猎犬的鼻子下都能逃脱,它拥有的着不输于常人的智慧,这样的熊王,就像野生东北虎一样的稀少,自己等人这么追下去,到底是对是错。
同样震惊于棕王智慧的还有洪小牛,这个读了两年初中的孩子此时是无比的震撼。这趟出猎的见识远远超越他所知道的,所见过的。这些经历与书本上所书所写差距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这只熊王能够在狼青这种可以媲美缉毒犬的猎犬鼻子下消失,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一只神兽了。这原本就该是大森林的真正主人的熊王,难道就真的该杀么?明明是我们侵占了人家的地盘啊!就像这三个老毛子一样,对熊王而言,狩猎队何尝不是侵略者呢?
沉默长达十余分钟,伊万打破了平静:“我想,我应,应该知道它在哪里!”
嗯?几个人同时望向伊万,这个俄罗斯老毛子一脸,慢慢的说了起来,因为说的慢,所以并没有结巴。
“我不得不佩服,这是一只非常,非常聪明的熊王,它当之无愧为这,哦,南山上的霸主。我想,他应该是藏在哪个比较偏僻的地方了,你要知道,它受伤了,虽然这些伤并不致命,但是它需要静养,熊,受伤的时候就像冬眠一样。”
王福亮眼睛一亮:“你是说?洞?”
“对,我猜想,它一定躲在什么洞里,尤其是在周围布置一些迷惑猎犬的东西,比如粪便,这样会刺激狗的嗅觉。这附近有没有什么大一点的洞?”
不得不说,这个中国通确实有着不一般的智慧。王福亮看着伊万的眼神中增加了更多的警惕性。
洞!王福亮看着周围,对南山极为熟悉的他瞬间就想到了一个地方。
不过,他已经有些泄气了,棕王已经躲避开了猎犬的搜索,事实上,他们已经输了一阵,或者说,已经输了两阵。昨天他们已经有人受伤了。
棕王身上的伤对于它的身躯来说并不致命,只需要两三个月,又可以活蹦乱跳的在这深山里出没了。这个时候去猎杀它固然是最好的时机,可是刚刚王福亮的心境已经有了些变化。
人,有时只是短短的刹那间,就会改变自己的初衷。何况现在的王福亮已经不是十多年前的王福亮,已经不惑之年的他看透了太多的事物,对于狩猎,他早已经反感,这一次,只是为了一个承诺。罢了,叫它活下去吧,起码,它活着,自己还有个念想。
至于资金,不是还有八品参王么?这南山中宝贝多的很,干嘛非要跟这棕王过不去。
何况,自己当初连东北虎都能放,这更宝贵的棕王为什么不能放。
“伊万,我准备放弃这次狩猎了!”想通了心事王福亮长舒了一口气,他发觉自己做了个明智的决定,真杀了这棕王,他会心里不安的,老人说的没错,狩猎,造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