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好暗室的门,关了桌上的灯,萧慕天却并没有离开房。他再点上一支烟,摇着轮椅来到窗边,看那天际如钩的新月。烟雾袅袅而起,掩去眼底所有的伤痛和迷茫,他忽地想起那一夜,四年前的那一夜。自己似乎也是这样一个人呆在房,一个人抽着烟,一个人望着窗外。只是,那夜,似乎连月光也不曾有过。
“丁冬丁冬……”他的电话就在此时响了起来。
看了看号码,萧慕天犹疑了片刻,还是按下了接听键。
“文丹,你知道现在几点了?”虽是责备的话,却带上了他惯常的宠溺。
这个妹妹,是当年他的母亲在听到医院对他的腿下了“死亡判决”后才生的。有人说,是他父母对他已经完全绝了望的结果。只有他心里明白,母亲顶着高龄还生下文丹,依然是为了他。那个时候,他和慕风已过10岁,他虽有老师日日在家单独辅导,但比起每日正常到学校中去的慕风,他实在是少了太多同龄孩子应有的乐趣。有一次,下班的夏秀君无意中看到趴在厅窗户里的他如痴如醉地看着院落里尽情玩耍的孩子,脸上满是艳羡。她搂过他问,妈妈再给你生个弟弟或是妹妹同你玩,可好。那时年幼的他哪里懂得他妈妈这句话的深意,只来不及掩饰内心的愉悦,快速地点点头。后来,这个家便有了文丹。
文丹的确如他的安琪儿一般,从开始会走路会说话起,便围着他这个腿脚不便的哥哥转,再大点就知道想方设法讲些笑话逗自己的哥哥开心。所以,尽管他们兄妹之间差了10岁,但感情却胜过一般的兄妹许多。以至于和苏挽云的种种纠葛,也只有这个“半媒人”的妹妹最清楚。
“哎,哥,现在是纽约时间12点30分,你妹妹我刚吃过午饭,想起还没祝我亲爱的嫂子生日快乐,就忙不迭地电话过来了,可是,挽云的电话关机了,当然只好找你了……呵呵……”
“她睡着了。”萧慕天压低了声音:“别打扰她了。再说,现在已经是北京时间11月4日凌晨1点30分了,你嫂子的生日已经过了。”
“哦,对哦,我忘掉时差问题了。都是该死的安亦鸣,早不来晚不来,偏偏昨天跑过来,我陪他疯了一晚,把这要紧事给忘记了。”
“也没什么,明早我代你转达,小挽一定会开心的。”
“哥,你刚才说谁?什么小挽?”
“哦,这是我对你嫂子的新称呼,不许跟我学,只有我,才能这样称呼你嫂子。”
“哟,哥,看不出啊,你什么时候还唱上这一出了。想来和嫂子的生日宴会一定过得很快乐了。”夏文丹一拍脑门,问题如连珠炮般:“对了,嫂子戴上那条项链没?她喜欢吗?主动吻你没?”
“没有。”萧慕天的声音蓦地暗淡下去:“因为,那个东西,我根本没给她!”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我终于把四部曲的男女主人公给弄出来了……
☆、45往事(2)
“哥!”夏文丹在那边几乎是尖叫了一声;“出什么事了?”
“有人,抢在我前面;送了另一条项链给小挽。”
“…………”
“你已经知道是谁了;是吧;文丹?”
“哥……”突如其来的变化让夏文丹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往下说。
“文丹,我刚刚正在想;这一切是不是注定的。我、小挽,还有高诚,也许这一辈子都摆不脱这个怪圈。而我;注定是这个圈中最迟的那一个!”
“哥;又发生了什么事?”
“没有什么。”他淡然:“和四年差不多而已。”
“所以;你选择和四年前一样的处理?”夏文丹的声音蓦地放大。
“不然怎么办?”
“你告诉挽云啊。四年前,你们之间什么关系也没有,你选择逃避我可以理解;可是,现在,她是你名媒正娶的老婆,你有什么不能光明正大地跟她说的?”
“文丹,有些事,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在自己妹妹面前,戴了好久的面具终于可以摘下,他的声音无比苍凉萧瑟。
“你不方便就我来说。我可以从这个项链讲到那个花瓶,我来给挽云讲讲这四年的故事……”
“不行!”他打断她,不带一点犹疑:“别说是那个花瓶,就是这根项链,没有我的允许,你也不许告诉小挽一丝半毫,不然,我不会原谅你!”
夏文丹长这么大,第一次听自己的大哥对自己说这么狠绝的话,一时之间有些不知所措:“大哥,”她委屈地叫了一声:“这到底是为什么啊?你难道想让高诚再把四年前那出抢亲的戏演一遍?”
“那也是我们之间的事,你,不许插手。记住,不许!”没等那边再反应,他果断地挂了电话。
听到电话里面冰冷的“嘟嘟”声,夏文丹楞了半天的神。等她反应过来,再拨那个号码时,那边传来的已是机械的女声“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夏文丹颓然地放下电话,有些恍惚地望向窗外,很长时间竟不知所处。记忆中那些原本久远的模糊的零碎的片断在这一刹那迅速地汇集起来,清晰起来,完整起来……
“哎,大哥,给你说件事,常来我们家玩那个苏挽云,被我们学校最帅的草追到手了。好感人哦,为了送给苏挽云一个羊脂玉瓶,高诚然去卖了血。”
“哥,你有没有听我说嘛……我们寝室女生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全部都哭了。其实,高诚喜欢挽云好久了,他一直用自己的方式默默地爱着挽云,直到这次挽云生日……好羡慕挽云哦,有这么一个爱她的人。”夏文丹自顾自地说着,丝毫没有注意到埋头的萧慕天悄悄地把自己的缠着纱布的手指悄悄地放进衣兜里……
“你那个同学,我是说苏同学,她开心吗?”萧慕天静静地听自己的妹妹聒躁完那些惊天地泣鬼神的高苏恋情,冷不丁地问了句。
“开心,当然开心。哥,你不知道,高诚,可一直是我们女生当中的偶像。校学生会的主席、校社团管理委员会主任、校篮球队主力前锋,人长得帅,又高大,成绩特棒,比程亦鸣还会说比安旭还会写,唱歌比康童好听,国标舞跳得比乐华还好……总之优点一大串,数都数不过来。你不知道,但凡他每次打篮球或是做演讲的时候,那场下站着为他加油的,全是滴着口水的美女们……你说,对这样的极品,我们苏美女有抗拒能力?只怕她也是早就心有所属,只是不好意思去捅破那层窗户纸罢了。现在,这个帅哥极品又出了这么一招,挽云当时就开心得差点晕了过去……”
“是嘛……”
“当然。那天本来就是高帅哥的生日,因为头天卖了血没好好休息,那天上午打比赛时受了伤。你没看到我们苏美女当时在医院那哭得叫一个伤心啊……后来,高帅哥拿出那个瓶,陆子谦又补充了下瓶的来历,我们美女当场就抱住了高帅哥。那场景,看得我们旁边人都唏嘘不已……”无限花痴状:“哎,要是有这么一个人这样地爱我,这辈子也值了……”
那天,她就这样陷在对苏挽云的羡慕和对自己的无限怨念中,丝毫没有注意她的大哥是何时悄悄地滑动着轮椅,一个人静静地走了出去。
后面很长的一段时间,苏挽云再没有跟她回过萧家,而她乐于倾听她学校趣事的大哥也似乎再也没有兴趣听她的那些有关学校的话题。他变得很忙很忙,很瘦很瘦……
可是她没有在意。她一周才回家一次,还和着程亦鸣安旭康童乐华一大帮子人唱不完的歌跳不完的舞吃不完的饭,对大哥,实在无法像过去那样搂着脖子亲热地聊天了。只有一次,她无意间看到他左手掌心一条深深疤痕,曾好奇地问了一句“咋整的”,萧慕天只是淡笑着说“做木雕时不小心让刻刀碰了下”,她就也没在意了。
直到毕业前的某一天,因为论文需要找一份法律学方面的资料,她回家潜入了大哥几乎不让人进的房。终于在顶层架找到那份法律资料时,她也看到了那个花瓶。
那个瓶嘴雕刻成百合花型,瓶身有着少女头像的精巧木刻花瓶。只一眼,她就认出了那个少女,被她的哥哥细心地刻在花瓶瓶身上的那个少女,那如瀑的长发,那灵动的眼眸,那小巧的鼻子——不是苏挽云,还会有谁?
她不知道她腿脚并不灵便的哥哥是如何把那个花瓶放到那个他根本不可能够得着的架顶层上去的,正如她不知道,她那个从来都把心事埋得很深的哥哥是何时喜欢上苏挽云的一样。可是,在她偶然间看到那一块红,瓶身上少女头像嘴唇位置上的一块暗红——那绝不是上的色,那分明就是人的血,她忽地想明白了以前所有的那些事——她的哥哥啊,她的傻哥哥啊,她的用情至深的哥哥啊!
作者有话要说:对不起各位。我是9月3日出的国,临出发前发到9月4日的存稿箱,9月4日晚我在香港,准备把5号到10号的全部发在存稿箱中,不知是的问题还是香港网络的问题,始终发不上去。我委托了朋友帮我发,也许是信息传递的问题,她也没能发上来,所以让大家几乎一周都没文看,我实在汗颜。为补偿大家,从今天起到本周三,双更,周四周五日更,我周六回来,恢复正常更文时间和节奏。本次间隔,愧对大家。
☆、46往事(3)
苏挽云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她蓦地一惊;翻身爬起的时候,才发现;身侧的被子早已冰凉;那个人似是离开良久了。
穿好衣服走出去;才看到餐桌上放着一张字条。
事务所有急事,我先走了。这两天你太累了;我叫了骆婶过来做饭,你好好在家休息。
苏挽云拿着纸条读了好几遍,心中的甜越发地浓起来。她笑着打了个呵欠;慢慢地走到一边沙发坐下。也不知道最近是怎么了;特别嗜睡;人也没什么胃口,兴许是最近发生的事太多,人的确疲倦了。拉过沙发上的一床小毯子给自己盖上,眼前又朦胧起来。
“这个真的是送给我的?”看着眼前那个纯白剔透精巧琳珑的花瓶,苏挽云的嘴已经张成了O型。
“当然,挽云,”眼前的高诚虽然躺在病床上,仍掩不住天生的英气逼人,“我知道你喜欢花,我还知道,你喜欢插两支在自己的桌子上,心情也会跟着好起来。”他笑,很好看的眼睛,很好看的嘴。
“可是,这礼物太贵重了,我……”
“这不是一件普普通通的礼物,它是……我的心……”高诚逼视着她,她被他灼灼的目光逼得无路可退。
“高师兄……”
“哎,你们就别这样了,看得我们旁边人都着急。”陆子谦一把扶起高诚缠纱布的腿:“看看,不是为了你那个花瓶,他会弄成这样?”
“子谦……”
“这个破瓶啊,是你高师兄用热血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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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高师兄啊,从见你第一面起就忘不了你了。又夹着那些什么自尊自傲瞻前顾后……你们啊……”陆子谦走过去,不由分说地抓起高诚的手盖在苏挽云手背上,“我们看不下去了,今天来个强点鸳鸯。”转回头望着苏挽云:“师妹,你不反对吧?”
那是怎样的一种感受:迷茫无措惊诧开心……
每一个少女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有一段追求虚荣的过程。有的时候,她还来不及分清自己真正的感情,就因为这种直觉的虚荣,接受了那个大家一致认为优秀的男人。
苏挽云就是这样的少女!
确切地说,当她那天被陆子谦强拖着出了寝室到高诚的病房去的时候,她的心中还有着那个不切实际的梦。可是,梦终归是梦,怎么着自己也成不了被王子选中的那个灰姑娘。还来不及自怨自艾,便猛然间发现,原来还有另一个王子,一直都拿着最适合自己的那双水晶鞋满世界地找着自己。所以,当高诚的手伸向她时,她甚至来不及再多思考一秒,便在半推半就之间握住了高诚的手!
“挽云,那水放着,一会儿我给你拎上去。”
“挽云,多吃点肉,瞧你瘦得……”
“挽云,这伞拿着,要不一会儿淋了雨又该头疼了……”
“挽云……”
半梦半醒之间,高诚的声音宛若耳边。那些年,那些事,那些情分明不是梦。
深冬的夜里,她下了自习跺脚搓手,他拉下自己的围巾紧紧地裹在她的身上,变戏法般摸出一个热热的烤红薯;暮春的午后,他在球场上挥汗如雨,她拿着毛巾快步上前,一杯菊花茶泡开柔情;仲夏的星夜,他弹着吉他她唱着歌,目光流转淘尽缱绻;初秋的清晨,她挽着他走过遍地金黄,背影逶迤……
那些日日相处的日子,高诚的身上总是带着三件宝:几块糖、一把伞、还有一张方手帕。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