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事沉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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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史事沉思录-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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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的。恩格斯说过:“直到现在社会是在阶级对立之中发展,所以道德总是阶级的道德……只有在不仅消灭了阶级对立,而且甚至在实际生活中这种对立已被遗忘了的社会发展阶段上,超越阶级对立及对这种对立的回忆之上的、真正人类的道德方才成为可能。”[19]恩格斯分析的道德,也适用于礼仪。在阶级社会里,礼仪总是阶级的礼仪,超阶级的礼仪是没有的。我们在前面已经指出,封建社会的礼仪,是封建等级的产物,是对地主阶级确立的尊卑贵贱秩序的规范。李自成及其大顺政权既然被这种规范所制约,就不能不在实际上被这种规范所筑起的一堵高墙,与革命农民相隔绝,沿着封建化的道路迅速滑下去。更何况问题还在于另一个方面,即植根于一家一户个体生产的自然经济基础上的家长制,本身就是历代封建帝王统治的支柱;而作为不断分化的小生产者的代表人物李自成,随着起义后地位的改变,手中的权力愈来愈大,是很容易沿着家长制的道路,由一家一户的家长,变成全国最大的家长——封建皇帝的。这是历代农民革命变质的内因,李自成及其大顺政权,丝毫也不会例外。仅仅从大顺政权的封建礼仪这一侧面,难道我们还不足以看出,这个政权发展的必然趋势,最终不正是通向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权吗?必须看到,包括封建礼仪在内的地主阶级的政权形式,本身就是农民不可能斩断的绞索。把这根绞索抽象化,抹杀其阶级实质,起码也是一种对历史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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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拟桃源”解(7)       
  二   
  如前所述,家长制是封建等级制的基础。两三千年来的封建社会,贯穿着这根宗法纽带。封建的家长制,是封建经济基础的产物,又是巩固这个基础的利器。地主阶级及其政权通过封建家长来实现它对农民的各种经济的、政治的要求。儒家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陈词滥调,被历代统治阶级奉为金科玉律,大肆宣扬,以确立家长在家庭内的绝对统治。封建的政治体系与家族宗法的伦理体系密切配合,巩固封建家庭秩序和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紧紧相连。因此,封建家长的权力,实际上代行着一部分封建国家的职能。明中叶尹畊有谓:“国制,族有望,甲有长,里有总,其乡秩然也。”[20]这就清楚地表明,明代的封建统治者,把封建家族关系与基层政权的保甲制糅合在一起,使族权这根绳索,更紧地捆绑在广大人民,特别是农民的身上。   
  与历次农民起义一样,明末农民大起义从酝酿发动到燃起燎原烈火的过程,就是冲破封建宗法关系束缚,不断对族权予以打击的过程。就张献忠来说,史载:“开科取士,状元姓易,本姓杨,因献忠极恨朱、杨、左三姓,见无不杀,故去木旁以避之也。”[21]“凡王府宗支,不分顺逆,不分军民,是朱姓者尽皆诛杀,在城乡绅,亦无噍类”,[22]张献忠对朱明王朝及其忠实鹰犬杨嗣昌、左良玉恨之入骨,遇此三姓,严厉镇压,对封建宗法关系,当然是个沉重打击;但不分青红皂白,仅仅以姓划分,确定打击方向,也充分反映了作为私有制下农民这个自发阶级的领袖张献忠,还不可能真正认清封建族权的阶级本质,因而扩大了打击面。这个问题从根本上来说,也恰恰表明了古代的农民革命,是不可能真正斩断族权这根绳索的。   
  事实正是这样,在明末农民战争中,在封建宗法关系这株枯藤老树上孳生的家族观念、地方观念,成为农民军及其领袖的严重的腐蚀剂。有的农民军的将领,囿于家庭的束缚,成为叛徒。刘国能即为一例。史载:“(崇祯十一年)大贼闯塌天姓名刘国能降于左良玉。……国能曾为庠生,被掠入贼,不得返正。遂以智勇著名,性孝,归降,奉其母命也。”[23]刘国能后在叶县被农民军所杀,成了明王朝的殉葬品。宗法观念也常常使农民军混淆阶级界限。如:“甲申,寇变,邑绅士俱被掳掠,君父亦见幽于公廨,君号泣赴之,哀动路人。贼咄咄相谓曰:孝子也,卒脱于难。”[24]又如,明督师李建泰刚刚投降,李锦即“呼建泰为叔父”。[25]如此亲热之早,其惟一的原因,不过是李建泰姓李而已。再如,即使在激烈的战斗中,双方对阵时,农民军遇到官军中的亲友,仍亲热异常,委以诸事。史载:崇祯九年(1636)四月,“陕按钱守廉奏曰:贼复入秦,据西安州县,攻杀寨堡。延安南北,尸积原野,血泛荒河。贼本起于延安,官兵多其亲旧。每对阵时,拱手寒温,赠人事,寄家书,委以财物、牲畜、人口,斩级报告”。[26]即使像张献忠那样的农民领袖,对于明朝官吏的任用,往往不论其表现如何,而以是否同乡为转移。例如,献忠攻克成都后,“惟按台及成都推官刘士斗、华阳知县沈云祚被执,刘、沈二公当时见杀,献忠以按台同里,强欲留用。而按台坚白之操,任其磨涅,终不磷淄。献忠给衣帽,即当面掣碎,以金杯致酒,按台迎面掷之,溅忠满面,骂不绝口。又强留数日,按台勺水不入口,惟求速死,至七日后方见杀”。[27]对于张献忠来说,真不啻是自讨没趣了。同宗、同乡观念,更为明朝官吏在农民军内部重新掌握大权大开方便之门,成为农民革命队伍变质的一个重要原因。例如,崇祯十六年(1643)正月,农民军攻克承天府,“巡抚李振声迎降,与自成通谱”。[28]后即被委以兵政府侍郎。而在进入北京后,“工科给事中高翔汉、翰林院检讨刘世芳、少詹事胡世安,并改为宏文馆检讨,俱自成乡曲奥援也”。[29]而李自成在西安称王后,“大会群贼,戎马万匹,旌旗百里,诣米脂祭墓”。[30]“访求宗人,赠金封爵”。[31]上行下效。“凡秦人之为贼者,无不访宗族,修坟墓。”[32]李自成在北京甚至公开宣称:“陕,吾之故乡也。富贵必归故乡,即十燕未足易一西安!”[33]在这衣锦还乡、大肆扫墓、访求宗人的金鼓声中,以及“十燕未足易一西安”的声言中,我们仿佛看到了衣锦还乡的汉高祖刘邦在历史的坟墓中向李自成招手,农民起义领袖向封建皇帝蜕化的历史悲剧,再一次在我们的眼前重演。显然,在明末农民战争中,叱咤风云的农民英雄们,与古代历次农民战争一样,他们没有,也不可能完全打破家族宗法思想对他们的束缚,真正推翻封建族权这座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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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拟桃源”解(8)       
  三   
  历代封建统治阶级都以神道设教,用宗教迷信麻痹人民的反抗思想。明王朝利用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在宣扬阴阳五行、君权神授、敬天法祖、祀神祭鬼、万事命定等方面,可谓竭尽全力。早在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即命令李善长撰《郊祀议》,鼓吹“‘王者事天明,事地察,故冬至报天,夏至报地,所以顺阴阳之义也。……今当遵古制,分祭天地于南北郊。冬至则祀昊天上帝于圃丘,以大明、夜明、星辰、太岁从祀。夏至则祀皇地祇于方丘,以五岳、五镇、四海、四渎从祀。’太祖如其议行之”。[34]仅从此郊祀之制,不难看出明王朝在宣扬天命论方面,如何费尽心机。而兜售天命论的各种所谓警语、格言,像噩梦一般缠着人们的头脑。什么“天道远,人道近,顺人情,合天理;人间私语,天闻若雷,暗室欺心,神目如电……人可欺,天不可欺,人可瞒,天不可瞒;人善人欺天不欺,人恶人怕天不怕;若问前世因,今生受者是,若问后世因,今生作者是”,[35]如此等等。毫无疑问,神权是套在劳动人民头上的另一根绳索。   
  过去,史学界有人认为明末农民战争与宗教没有发生什么关系,这是明末农民战争的一个显著特点。这种说法并不妥当。马克思曾经指出:“那种生产组织,为劳动生产力的低级发展阶段,和物质生活创造过程中人与人间及人与自然间相应的狭隘关系所规定。这种现实的狭隘性,观念地反映在古代的自然宗教和民众宗教上了。现实世界的宗教反映,一般说来,只有到实际日常生活的关系已经在人面前表现为他们相互之间以及他们和自然之间的明白合理的关系的时候,才有可能消灭。”[36]显然,宗教是人类历史发展上的一个幼稚病,是人类对社会和自然一种软弱的表现。这种软弱和幼稚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逐渐减淡而趋于消亡的。而在明代那样的封建社会中,“人与人间及人与自然间”的关系,在“实际日常生活的关系”中,当然还绝对不可能表现为“明白合理的关系”,因此,作为人类发展史上的幼稚病,明代劳动人民是难以祛除的;换言之,他们还不可能完全排除宗教的迷雾,真正跳出神权的牢笼。   
  当然,如同毛泽东指出的那样,“神权的动摇,也是跟着农民运动的发展而普遍”。[37]明末农民大起义爆发后,对神权是个沉重打击。以凤阳为例,王世贞谓:“国初欲都之不就,今为中都留守司。城周三十里,门九正,南曰洪武……左曰长春,右曰朝阳,正西曰涂山。”[38]其中紫禁城内,有皇陵享殿;城中并有龙兴寺等,被视为神圣不可侵犯之所。可以说,凤阳不仅是明王朝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神权的一个象征。但是,崇祯八年(1635),农民军打下凤阳,一把火烧了皇陵、龙兴寺,这对神权来说,不能不是个沉重打击。也正是在此役后不久,张献忠在进军全椒途中,“诣神祀卜所向,不吉,碎其像去”。[39]这一举动,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对神权的蔑视。但是,这一举动的本身,即“诣神祀卜所向,不吉”,同样也清楚地表明了,张献忠脑子里仍然盘旋着宗教观念,依然有天命论的思想。甚至他有时杀人,也“名曰天杀”,[40]无非是表明“替天行道”。四川民间,流行俚语曰“张家长,李家短”,对这句今日还普遍流行的口头禅,献忠竟以谶纬之说视之,“笑曰:此我家胜自成之谶也”。[41]对于李自成来说,更是如此。早在“荥阳大会”时,李自成提出分兵主张后,最后却以“其利钝举听之天”作结,并“列阄而定之”。[42]在进攻北京途中的檄文里,开头第一句就说:“上帝监视,实惟求莫,下民归往,祇切来苏。”又谓“犹虑尔君若臣未达帝心”[43]云云。进京后,李自成又是宣扬“识天时”,[44]又是迷信天象的吉凶,[45]不一而足。凡此都清楚表明,李自成不仅没有摆脱封建统治阶级极力散布的天命观的束缚,而且在西安名曰称王实已称帝后,尤其进京后,俨然以真命天子自居。这正是表明,他在封建化的道路上已经走得够远了。必须指出的是,最近史学界有的同志认为地主阶级有地主阶级的天命观,农民阶级有农民阶级的天命观,并概括出“两个阶级两重天”的政治命题;也有的同志说“革命农民的天命观尚有其一定的进步性”。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作为神权的精神支柱的天命观,是反动的、落后的意识形态,如果以为农民军可以把它改造成为另一种有益于自己的、革命的思想武器,只不过是想当然耳,正如有的同志所指出的那样,“是把农民保守的落后的思想当做革命思想来颂扬”,[46]在客观上美化了神权。天命论只有一个,它不可能具有二重本质。在封建社会,农民起来反抗封建统治时,绝不是夺取神权,而是动摇神权。还需一提的是,史学界主张农民有所谓革命哲学思想,看不到农民阶级根本不可能与地主阶级的天命论完全决裂的同志,为了证明明末农民军的敢于骂天、反天命,每引用艾纳居士《豆棚闲话》中所谓“边调曲儿”的“老天爷,你不会做天,你塌了罢”的话,以此证明农民军的所谓“塌天改世”革命“哲学思想”是何等的坚定、强烈。实际上,这条史料大有问题。我们初步考辨的结果证明,“边调曲儿”不是民谣,而是地主阶级文人写的恶毒咒骂农民军的歪诗。对此,因已撰有专文,[47]限于篇幅,这里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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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拟桃源”解(9)       
  关于夫权,明末农民大起义爆发后,亦随之动摇。在农民军中,妇女是一支重要力量,发挥了很大作用。甚至在明末农民战争的初期阶段,有时“贼所部妇女倍于男”。[48]妇女除了“作军装,乘马以从”[49]外,其中的一部分还直接参加战斗。但是,这种夫权的动摇,决不能视之为夫权的瓦解。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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