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事沉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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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史事沉思录-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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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刘尧说项,请他开后门,支盐给这个盐商。刘尧当场拒绝了。张智便与此盐商密谋,假惺惺地在城外郑家花园设宴,邀请刘尧入席,声称为他饯别。刘尧不知有诈,如约赴宴。等到他在连连劝杯声中被灌得迷迷糊糊时,张智又推出妓女,与刘尧厮混在一起。按照明朝的官样文章,是禁止官员宿娼及挟妓饮宴的。如“宣德三年,怒御史严皑、方鼎、何杰等沉湎酒色,久不朝参,命枷以徇。”[66]次年(1429)八月,宣宗又论礼部尚书胡(1375—1463)说:   
  祖宗时,文武官之家不得挟妓饮宴,近闻大小官私家饮酒辄命妓歌唱,沉酣终日,怠废政事,甚至留宿,败礼坏俗。而礼部揭榜禁约,再犯者必罪之。[67]   
  史称这是“革官妓之始”。惟其如此,张智和盐商又预先找了几个光棍,冒充缉事校尉,这个时候突然钻出来,要挟刘尧,拿出一千两银子来,否则就将他挟妓夜饮的丑闻嚷出去。刘尧走投无路,张智却在一旁假充好人,故意说:我与某盐商很要好,让他拿出一千两银子来,他到淮安、扬州后,允许他支盐就行了。刘尧被迫,只好答应。张智却从这一千两银子中,分得一半,揣入私囊。而商人到淮安后,因准其支盐,所获厚利,又岂是这千两银子所能比拟的,而且出入无忌。事后,刘尧越想越怕,担心终将败露,“遂引刀自刎而死”。你想,好端端的一位朝廷命官突然自杀身亡,怎能不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科道交章劾其故”,在朝廷的干预下,最后终于真相大白,“乃寘智等于法”,[68]将张智和盐商开刀问斩——透过这则比较冗长的故事,我们显然可以看到,妓女和酒,实在是张智阴谋中的重要环节,如果没有这个环节,张智的罪恶阴谋未必能得逞。妓与酒之为祸,亦可谓大矣!   
  世间有悲剧,也有喜剧。不准官员挟妓饮酒的禁令,明中叶后,形同废纸一张,而且按照“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儒学古训,及“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的世俗原则,“上层人物游龙戏凤,中层干部生活小节,平民百姓品质恶劣”的法外之法,大权在握的重臣,谁敢管他们的风流韵事?因此,连宣宗、英宗时著名的元老政治家三杨——杨士奇(1365—1444)、杨荣(1375—1446)、杨溥(1438—1487),也留下了并非是“血色罗裙翻酒污”的佳话。据载:   
  三杨当国时,有一妓名齐雅秀,性极巧慧。一日命佐酒,众谓曰:“汝能使三阁老笑乎?”对曰:“我一入便令笑也。”乃进见。问:“何来迟?”对曰:“看书。”问:“何书?”对曰:“《烈女传》。”三阁老大笑曰:“母狗无礼!”即答曰:“我是母狗,各位是公猴。”(按:谐音“公侯”)一时京中大传其妙。[69]   
  这位齐雅秀女士很有幽默感,想来她在佐酒时,一定会将三位老家伙逗得乐不可支的。类似齐雅秀这样的小聪敏者,看来大有人在。明末有一妓,善于监酒,曾在席间作《调笑令》,以催干为韵:   
  闻道才郎高量,休让。酒到莫停杯,笑拔金钗敲玉台。催么催,催么催。已是三催将绝,该罚。不揣作监官,要取杯心颠倒看。干么干,干么干。[70]   
  这首小令,当然博得“一座笑赏”。   
  明代金陵,十里秦淮,青楼林立,笙歌画舫、桨声灯影之中,名妓迭出,其中也不乏酒星。如明末的王小大,生而韶秀,为人圆滑便捷,善周旋,更“工于酒,纠觥录事,无毫发谬误”。并能为酒客排忧解愁,被人誉之为“和气汤”。[71]这也称得上是风尘女子中有酒德之人了。   
  万历时松江的状元钱福,已归田里,听说江都某妓动人,特地去造访,至时,始知此妓已嫁盐商。经过一番周折,商人慕其才名,终于欣然同意设宴招待。但见:   
  贾人设席西隅,出妓传花把酒,状元兴随境到,酒无重沥。酣次,贾人令妓出白绫手巾,请留新句。时衣裳缟素,往来烛前,皎若秋月,状元持杯披袖,引满再三,妓宛转更多,箫管之间,不觉醉飞玉笛,乃是一绝句云:“淡罗衫子淡罗裙,淡扫娥眉淡点唇;可惜一身多是淡,如何嫁了卖盐人。”[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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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酒与皇帝(9)       
  这首在豪饮酒酣之际,即兴挥就的打油诗,相当诙谐,读来令人发噱。   
  注释:   
  [1]刘若愚:《酌中志》(道光刻本)卷16,《内府衙门职掌》,第32页。   
  [2]顾起元:《客座赘语》(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卷9,第304页。   
  [3]宋起凤:《稗说》卷3,见《明史资料丛刊》(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2辑第97页。   
  [4]顾清:《傍秋亭笔记》卷下,见谢国桢编:《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厦门:福建人民出版社,1980年)上,第185页。   
  [5]《明宫词》,第76页。   
  [6]高濂:《遵生八笺》(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四库全书珍本,九集,1979年)卷12,第39页。   
  [7]陈子龙等:《明经世文编》(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卷36,第273页。   
  [8]余继登:《典故纪闻》(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卷9,第162页。   
  [9]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18,第156页。   
  [10]余继登:《典故纪闻》卷12,第15页。   
  [11]朱国祯:《涌幢小品》下,卷17,第398—399页。   
  [12]徐复祚:《花当阁丛谈》卷7,第40页。   
  [13]何心:《水浒研究》,第265页。   
  [14]《明经世文编》卷16,第120页。   
  [15]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卷6,第105页。   
  [16]同上,卷67,第1266—1267页。   
  [17]周晖:《二续金陵琐事》(北京:文学古籍刊行社,1955年),第926页。   
  [18]同上,第927页。   
  [19]龙文彬:《明会要》(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卷38,第666页。   
  [20]刘若愚:《酌中志》卷16,第53页。   
  [21]同上,卷10,第4页。   
  [22]同上,卷15,第18页。   
  [23]同上,卷16,第29页。   
  [24]《明经世文编》卷102,第916页。   
  [25]何孟春:《何文简疏议》卷8。参见王春瑜、杜婉言编著:《明代宦官与经济史料初探》,第323页。   
  [26]文秉:《烈皇小识》卷5,第152页。   
  [27]胡山源:《古今酒事》(上海:上海书店,1987年影印世界书局1939年初版本),第484页。   
  [28]陈洪谟:《继世纪闻》卷3,第91页。   
  [29]田艺蘅:《留青日札》卷35,《刘瑾》,第1110页。   
  [30]谭希思:《明大政纂要》(光绪间刻本)卷44。   
  [31]徐学聚:《国朝典汇》卷19,《庄田》。   
  [32]刘若愚:《酌中志》卷16,第57页。   
  [33]《明史》(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卷305,第7801页。   
  [34]同上,第7802页。   
  [35]薛冈:《天爵堂文集》(崇祯间刻本)卷19,《杂著》,《丑寅闻见志》,第11页。   
  [36][37]《明史》卷95,《志》71,《刑法》3,第2333—2334页。   
  [38]详参拙作《论明朝宦官与文化》,《中华文史论丛》1989年第2期。   
  [39]谢肇淛:《五杂俎》(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卷11。   
  [40]梁维枢:《玉剑尊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卷10,第688页。   
  [41]《明史》卷308,第7907页。   
  [42]赵善政:《宾退录》卷1,第3页。   
  [43]阮葵生:《茶余客话》卷3,第8—9页。   
  [44]冯梦龙:《古今笑史》(石家庄:花山文艺出版社,1985年),第342页。   
  [45]佚名:《天水冰山录》,第42—53页。   
  [46]况钟:《况太守集》(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32页。   
  [47]同上,第141页。   
  [48]《秋夜月》上卷中层附录《时尚笑谈?嘲官不明》。转引自王利器辑录:《历代笑话集》,第422页。   
  [49]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18,第161页。   
  [50]王有光:《吴下谚联》(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卷1,第26页。       
◇欢◇迎◇访◇问◇。◇  
第30节:酒与皇帝(10)       
  [51]冯惟敏:《海浮山堂词稿》(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卷4,第187—188页。   
  [52]陆容:《菽园杂记》卷14,第179页。   
  [53]史玄:《旧京遗事》,第13页。   
  [54]朱国祯:《涌幢小品》卷17,第398页。   
  [55]李乐:《见闻杂记》卷1,第38页。   
  [56]冯梦龙:《醒世恒言》卷20,第410页。   
  [57]同上,卷27,第563—564页。   
  [58]方以智:《物理小识》卷12,第12页。   
  [59]郎瑛:《七修类稿》卷下,《事物类》,第147页。   
  [60]关于曼陀罗花及蒙汗药的来龙去脉,详参拙著《“土地庙”随笔》中的“蒙汗药之谜”及“蒙汗药续考”。   
  [61]杨土聪:《玉芝堂谈荟》卷29,第21页。   
  [62]抱瓮老人辑:《今古奇观》卷29,第567页。   
  [63]李乐:《见闻杂记》卷6,第84—85页。   
  [64]胡侍:《珍珠船》卷3,第4页。   
  [65]薛论道:《林石逸兴》卷6,见路工编:《明代歌曲选》;第107页。   
  [66]《明史》卷95,《刑法》3。   
  [67]余继登:《典故纪闻》卷9,第167页。   
  [68]陈洪谟:《治世余闻》,第54页。   
  [69]冯梦龙纂:《古今笑史》,第448页。   
  [70]褚人获:《坚瓠集》引《艮齐杂说》。   
  [71]余怀:《板桥杂记》。   
  [72]宋懋澄:《九籥集》卷2,第266—267页。按:此事与嘉靖时鄞县人余永麟撰《北窗琐语》载杭州故事颇相类。见是书第52页。明末农战史杂识   
  一、释“毛兵”   
  崇祯初年,农民起义军每与凶恶的敌手——“毛兵”交战。何谓“毛兵”?明清之际某些史家语焉不详,读之遂使人如坠云雾。如吴伟业载谓:“刘应遇提毛兵入汉,合川将吴国辅兵击贼于略阳,十战皆捷。”[1]“紫金梁众十余万,以秦兵、豫兵、毛兵尽聚泽潞东南,乘虚突犯东北,从沁州武县以陷辽州。”[2]谈迁的记载,大体与吴伟业同,亦失之太略:“陈尧道(即紫金梁)[3]等以秦兵、豫兵、毛兵尽集泽潞东南,遂乘虚掠东北。”[4]“川兵溃于林县,毛兵杀伤甚众。”[5]如此等等。读了这些记载,我们不可能知道“毛兵”究为何物。如望文生义,很容易把“毛兵”错误地理解为是姓毛的将领统率的一支明军,或把“毛”当成是某地名的简称。其实,“毛兵”是明朝地主阶级武装中一支特种兵,考其来源,可谓久矣。   
  清初史家戴笠、吴芟对“毛兵”的记载较为具体:“(崇祯五年,九月)癸亥,贼数千掠新乡三四日。癸亥,磁州道祝万龄以毛葫芦兵八百人至,贼走陵川。毛葫芦,矿徒也。其头目称脑角。又有盐兵、盐徒也,皆临时招募者。中多亡命,难御敢死,宜于搜山。”[6]于此可知,原来“毛兵”就是“毛葫芦兵”的简称;它的基本成分是矿徒。但是,这种兵为什么叫“毛葫芦兵”?名称奇特,仍令人费解。明中叶丘浚曾指出:“今唐、邓山居者,以毒药渍矢以射兽,应弦而倒,谓之毛葫芦。”[7]按照这种解释,“毛葫芦”是唐、邓一带深山中的猎户,在明中叶还没有成为一支武装力量——“毛葫芦兵”。但检诸史籍,“毛葫芦”在元朝末年,已经形成“毛葫芦军”。《元史》载:元顺帝至元五年,“会盗起河南……募民为兵,出库所藏银为大钱,射而中的者赏之,由是人皆为精兵。金、商义兵为兽皮为矢房如瓠,号毛葫芦军,甚精锐。列其功以闻,赐敕书褒奖之,由是其军遂盛。而国家获其用”。[8]又,元顺帝至正十四年,安丰、正阳的农民军“围庐州……立南阳、邓州等处毛葫芦义兵万户府,募土人为军,免其差役,令防城自效。因其乡人自相团结,号毛葫芦,故以名之”。[9]这就很清楚了:“毛葫芦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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