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联大和美国飞虎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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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联大和美国飞虎队-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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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邀请,女孩在面具后面莞尔一笑,但没有吭声,俩人手牵着手进入了舞池。

  现在,乐队正奏响《友谊地久天长》,伯特喜欢这支曲子,喜欢它怀旧而有些伤感的旋律。那姑娘身材修长,看上去就是个擅长舞蹈的人。当他们进入舞池,合着音乐的节拍,开始扭动腰肢,还是把伯特震住了,她跳得确实太好了,伯特笨拙跟着她,像是一个任人摆布的木偶,有好几次,他都要踩着她的脚,只是因为她反应灵敏,才没有发生。她用那张藏在面具后面的眼睛鼓励着他。并放慢了节奏,以便他能跟上。

  他们又跳了几首曲子,然后回到座位上,休息一下。俩人现在配合已有些默契,彼此也觉得十分舒心,虽然没有说,但俩人都相信整个舞会他们会一直作为舞伴。伯特希望那姑娘摘下面具,以便能瞧瞧她是怎样一个女孩。但一想这样会失去神秘感,又希望她不要这么做。

  “我喜欢这个,”那女孩指着脸上的面具说,“戴上它,我就不用伪装了,可以尽情展示我真实的一面,不用考虑站在我面前的人是谁、是什么样场合了。平日里,我们生活在一个虚伪的社会里,被这样或那样的礼仪束缚着,展现给世人也是我们不真实的一面,我简直都要发疯了,”她瞥了伯特一眼,又说道。“我喜欢它还有一个原因, 这是一个真正的艺术品,不是吗?”

  “是这样吗?”

  “是的。它们不是出自大工厂的流水线,而是我们学校一个学生设计的,只在吉米店里出售。难道你没有听说过?”她好奇地问。

  “只是……听到一些传言,还以为说着玩的呢!没想到竟是事实,”伯特嗫嚅地说。

  “平时你读报吗?”她突然问道

  “有时,但不多。”伯特谨慎地回答,不知道为什么她问这个问题。

  “那么读过《柯林斯堡快使报》刊载的那个连环漫画吗?”

  “是不是那个叫《卡森的幸福生活》的漫画?”

  “是的,就是这个。”

  “看过几期。”

  “就是他创作的,他与我妹妹是同学,是个很有才华的小子,不是吗?”

  “你妹妹?”

  “就是与你同伴跳舞的那一个,”她吃吃地笑起来。“告诉你一个秘密,那个‘白雪公主’的面具原本是我的,但她非常喜欢,我只好让给她,没有办法,谁叫她是我妹妹呢!”

  “天哪。”伯特在心里大声地叫道,差一点喊出声,他环视下面的舞池, 在一对对喜气洋洋的舞者中间搜寻着,但他始终没有找到利奥。
  作者题外话:这部小说讲述了当年西南联大学生和‘飞虎’队的抗战的故事。小说里的人物全部是真实的(除了女主角叶梅)。故事情节也大都是真实的。

  希望朋友们能够批评指正,并投票支持,予以推荐!在此为花费宝贵时间阅读此书的读者和编辑表示深深感谢!

第七章(1)母亲
第二天,伯特醒来时,太阳已高悬在蓝天上。昨晚,他忘记挂上窗帘,现在他的脸和被子下面的身体都沐浴在阳光下,感到舒服极了。他躺在床上,没有起身。有那么一瞬间,他几乎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阳光穿过窗外无花果树的枝叶和木格子窗框投射到墙面上,构成了一副光怪陆离的图案,他能听到喜鹊呱呱的啼鸣和下面街道车辆驶过时车轮摩擦地面的声音和伴随的汽笛声。他环视自己周围,这才发现屋里的布置和陈设与他上次离开几乎一模一样。那张几年前在‘跳蚤’市场买来的桃花心木书桌被擦得油光錚亮, 仿佛刚刚油漆过。上面摞放着他大学时学过的《机械制图》、《几何学》、米尔顿 卡尼夫的《特里与海盗》和《轰天奇兵》,最顶部那本书仍翻开着。桌上另一端是一个带罩的台灯,上面的三只小猪正手挽着手在跳华尔兹,它旁边是一个放着几支画笔的笔筒。桌子前面的墙上是由照片、宣传画和漫画组成的一个图画世界,它们中间贴着他在柯林斯堡中学和科罗拉多农学院毕业时班级留念。照片下面是个金发白肤的美人儿,正脉脉含情地冲着他微笑,伯特望着她,有些黯然神伤,这是他的第一个女朋友,丹佛一个石油大亨的女儿,大学时,他们是一对令人羡慕恋人。她对伯特一直关怀有加,但因出身豪门,不免沾染了一些小姐习气,时不时暴露出飞扬跋扈和刁蛮任性的一面。她希望伯特毕业后能去她父亲的公司工作,这其实也是她家庭的意愿。但伯特不想这样做,他不希望借助婚姻为自己谋私利,另一方面,他也无法割舍对漫画的热爱,而且这种爱随着年龄的增长变得越来越强烈,他自认为他能在这个领域里有所建树,对此他深信不疑,她用尽了一切办法,甚至搬来了他的母亲游说他,可他还是去了纽约,自然而然,他们的关系也画上了句号。

  十点钟,他再在不好意思继续赖在床上,就穿好衣服,下了床。出门前,他又留意一眼那本放在最上面、翻开的书,原来是菲茨杰拉德的《熄灯鼓和起床号》, 书正翻到《重返巴比伦》那一篇,他回忆起来,那是两年前他上次回家,启程前那天晚上阅读的,因为一路上,查理和他女儿的命运一直让他牵肠挂肚。

  他洗涮完毕,下了楼。客厅里,母亲坐在长沙发上,手捧着他的皮甲克,正仔细地缝着袖口上一颗缺失的纽扣。那颗纽扣已经丢失几个月了,他不知道它是怎样丢失的,也懒得管它。没想来家不过一天,就被母亲发觉了。

  “早上好,妈妈。”他吻了一下母亲的额头,说。

  “你好,伯特。”母亲回应道。“晚上睡得好吗?”

  “棒极了!这可是我的老家啊!”

  “也是的。”母亲露齿笑道。“饿了吧?饭在厨房里。”

  “我知道了。” 

  他进了厨房,桌上放着一个铁罩子,他把它轻轻移开,早饭就赫然在目:松饼、煎蛋、母亲自制的牛肉沙拉三明治、麦片粥和牛奶还冒着热气。他把它们端出来,摆放在母亲面前的桌子上。以前在家的时候,他们通常在这儿吃饭,那时候,姐姐还在,后来她考上东北大学,去了芝加哥,所以只剩下他们俩人。他不愿意再让母亲麻烦,就提议去厨房里吃, 但母亲不同意,因为她知道他不喜欢厨房里那种气味。

  “很久没有吃上这么可口的煎蛋和三明治,部队里的煎蛋都硬梆梆的,吃起来像胶皮。”伯特说,呷了一口牛奶。

  “现在不用担心了,我可以天天为你做。”

  “这样的话,我会像一头猪似地膨胀起来。不用太久,你会认不出我。”

  “没有什么,你能瘦下来。瞧瞧你现在样子,如果在大街上,我恐怕认不出。”

  母亲的膝上围着一条毛毯,它的一角已掉落到地面上,她用手把它提起,让它遮住膝盖和腿部,只留下穿着黑皮鞋的脚。

  “妈妈,你的腿还痛吗?”伯特关切地问。

  “好多了, ”她指着放在桌上一个咖啡色的小瓶子说,“鲁思为我买了几瓶药水,让我试试,我照说明做,现在脚不再那么痛了。”

  “说到姐姐,今年圣诞她回来吗?”

  “不回来。汤姆还太小,需要有人照看,再说丽莎也上幼儿园了,每天都要接送。这一阵,她忙得不亦乐乎。”

  “我还没见到小汤姆哩!他长得怎样?”

  “很可爱。集中鲁思和弗雷德的优点。鲁思说他与你像极了。”

  母子俩又拉了一会家常,母亲告诉他,吉米和威廉 考克斯一早就来电话找他,简恩太太也来过,还去他的房间看过他,见他睡得正香,就没有叫醒他。伯特很感动,他立即给吉米和考克斯回了电话,说一会去见他们,他们约好,中午在吉米的杂货铺会面。他又给简恩太太去了电话,但她不在,母亲说她可能去俱乐部打桥牌了。
  作者题外话:这部小说讲述了当年西南联大学生和‘飞虎’队的抗战的故事。小说里的人物全部是真实的(除了女主角叶梅)。故事情节也大都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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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2)在五金店里
他和母亲道了别,就去了后面的车库,一打开车库的门,他的那辆经过改装的车就映入他的眼帘,他拍着它的车前盖,然后又抚摸着车灯、窗户和车身,围着它转了一圈,一边像老朋友似地同它说着话,他相信它能够听懂,就如‘小孤女安妮’那只通灵的狗。做完这些,他才打开车门,坐到方向盘后面的驾驶位上。

  他平心静气地想了十几秒钟,像往常一样,打开身边的车窗,这才把车开上大路,从附近山峰背后吹来的风立刻灌满了车厢,淘气地抚摸着他的衣角和脸颊。空气中有一种无法言表的温馨气味,在任何别的地方他都没有遇到过这种味道。它使他迷醉,使他的鼻子发痒,使他的心像鼓一样呯呯跳动。

  他慢慢地开着汽车,经过一个个熟悉的地方:夏绿蒂家、利奥家、布莱克 林顿家和已经搬到佛罗里达的罗兰 理查森,一边想着他们一起渡过那些愉快时光。小小的夏绿蒂、红头发的罗兰 理查森――身后总是跟着扎着一对辫子小妹妹,他很爱她,但又不愿意让别人看出。一旦她没在身边,他就变得烦躁,神不守舍起来。在周未和假日里,他们经常聚在一起,玩捉迷藏的游戏或去前面的广场打棒球。有时,他们的同学和别的社区孩子也加入进来,这就会有几十人之多。玩捉迷藏的游戏时,布莱克 林顿总是捉不到人,他们围着他身边转,他也捉不到,最后,只好有一个人跳出来,撞到他身上,游戏才能结束。每次他们玩得正酣时,就能听到贝尔太太用那浑厚女中音喊:“罗杰 沃尔夫,吃饭了!罗杰 沃尔夫,吃饭了!”。他们这才恋恋不舍结束。暮色中,他们一蹦一跳回到家,那声音好象仍然在天空中回荡。他在他们每一家吃过饭,他喜爱夏绿蒂的潜水艇三明治,利奥家的烤牛排,而使他最难以忘怀的是布莱克 卡森父亲做的烟熏鳟鱼,那些鳟鱼就来自拉里默河。但现在,他们都长大了,为了生活,不得不各奔东西。很难再相聚一起,想到这些,他感到说不出的惆怅和伤感。

  不知不觉地,他仿佛又回到学生时代, 像每天早晨那样,正走在去学校的路上。但是似乎还缺少点什么?他这样想着,喉咙立刻有些发痒,不知不觉地哼唱起来,它是柯林斯堡中学的校歌。从前,他每天就是这样唱着去学校的,又唱着回家。但现在已经好久没有唱它了,他有些疑惑,它怎么会这么清晰地来到自己嘴上。他唱着它,开上了老橡树路。

  罗伯特 李的五金店就在老橡树路和大学街交叉路口上,‘鸟巢’五金店几个大字是李的父亲亲自书写的,已经有五十年的历史。那时,李还只是一个学生,现在鸟字的‘d’后面已经不见了,五金店中的‘wa’也不知道跑哪儿了,给人一种生意寥落的感觉。陌生人想象不出它从前是多么红火,即使在大萧条时代,这里也是顾客盈门,就像马牙岩石和吉米的杂货铺一样,是柯林斯堡的标志之一,象征着繁荣、自强和希望。但伯特听母亲说罗伯特 李妻子去年圣诞前去世了,这对他打击很大,他像变了个人,五金店也疏于打理了。

  他进入店里,李正靠在柜台上打盹。他走到他面前,拍了拍手掌,他这才勉强地睁开眼,眯缝着眼打量着伯特,仿佛一时间没有想起他。

  “你要……”他吞吞吐吐地说。

  “密斯特李,我是伯特。”

  “噢,丹佛街小子,你回来了。坐吧。坐吧。”

  伯特坐到他身旁的椅子上,从口袋掏出一只骆驼牌香烟,递给他。李没有抽,而是把它夹在耳朵上。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丹佛街小子。”

  “昨天早上。”

  “来杯咖啡怎样?”

  “不了。我来看望你,顺便…” 

  “你婶子去世了,”李感伤地说。“我知道会有那一天,但还是无法接受。几十年了,我已经习惯她在我身边转来转去。我早晨起床,早饭总是及时摆在桌子上,就像时钟一样准。外人总认为她沉默寡言,但年轻时她可不是这样子的。那是她是个快活地姑娘,像个百灵鸟似的一天到晚吱吱喳喳说个不停,我知道她心里难受,弗兰克的死对她打击太大了。”

  弗兰克是李的儿子,一战时死在法国。俩人说话的时候,他就从对面的墙上注视着他们。他是个长着一张娃娃脸、稚气未脱的l8岁青年。

  伯特不想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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