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枭宠之殷少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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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宠之殷少霸爱-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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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顾宅里灯火通明,顾念文坐在沙发上冷着脸,佣人正将东西往里搬。大晚上她折腾要出院,闹得整个医院都不得安宁,孟彤没有办法,只好让她出院了。

    顾耀匆匆赶回来,看到家里乱成一团,不由怒问:“你折腾什么呢?”

    孟彤赶紧拦他,毕竟女儿受伤还没完全好,别太刺激她。

    顾念文也不说话,一张小脸带着冷意。她心也冷,这么多天,天天期盼地看着门口,却一次次地让她失望。除了殷权第一次领着程一笙过来,他没有再出现过。她就是不甘心,难道她死了都不能让殷权有所动容吗?她要的也不是让他对自己多么特别,只当成一般朋友的存在都如此之难?

    顾耀看着一向活泼的女儿如今变得如此沉默,非常心疼,他坐到她对面说:“以前爸爸不知道殷权结婚,现在就算他肯离婚跟你结婚我们也不可能答应,我的女儿不能嫁一个离婚的男人。经过这次的事,你应该看清殷权的为人,所以该放弃的就放弃吧。他喜欢的不是你这类型的女孩!”

    顾念文眼前一亮,程一笙有哪里吸引殷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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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矛盾升级
    顾念文是个执著的人,从她能吃苦钻研当记者跑新闻就知道,她说不让老爸帮忙她就真的不靠老爸的关系,她采访的人都是她打着自己报社的名号去的,有时碰壁或被欺负都不能令她退缩或是打消当记者的热情。

    在殷权这件事上她就像钻进了牛角尖一样,她脑中没有当小三的概念,她就是想通过自己努力让殷对她另眼相看。至于另眼相看后要怎么样?她目前没想。但是结果让她失望,可她那越战越勇的性格,没能让她改变主意。

    说到程一笙,顾念文这才想到,她不是有一个现成的老师吗?程一笙不仅令殷权打破疏远女人的规矩,还让殷权娶了她,这证明程一笙是成功的,她只要弄明白程一笙为什么成功,那她也能成功是不是?想到这里,她心情蓦然好起来,仿佛找到一条出路,她要去当程一笙的朋友,看看程一笙是怎么对待殷权的。

    顾耀说了半天,这边女儿一点回应都没有,他不由又急了,喝道:“你想什么呢?”

    顾念文白了父亲一眼,慢慢地站起身,平静地说:“爸,我不会再去找殷权,行了吧!”说完回到自己房间。

    “你……”顾耀的话堵到喉中,竟然不知该说什么。

    孟彤担忧地看着女儿关上房门,看丈夫说道:“念文伤还没好,你不能给她些时间?”

    顾耀气的坐到沙发上,“我这不是着急吗?都是我害了念文!”

    孟彤坐到他身边,柔声道:“你不用自责,你也不知道殷权结婚了。我算看出来了,殷权对待自己在乎的人时是个好男人,可对待他不喜欢的,那就太冷酷了,是咱们的女儿没福。我看……你别再想着报复他了,那样咱们总是和他牵扯在一起,念文怎么能忘了他呢?各过各的日子吧,或许这样就能越来越远了!”

    顾耀觉得妻子说的有理,便长叹一声气点了点头。

    第二天,殷权去上班,程一笙上午在家陪父母,中午约好方凝一起吃饭,下午逛街。

    方凝一见她就大呼小叫,“喂喂,已婚妇女,你说咱们多久都没一起逛街了?结婚就是不一样,重色轻友!”

    程一笙扬起唇,两只圆眼笑的弯弯,她靠在沙发上,将包放到身边,慢条斯理地说:“我在忙节目,你又不是不知道。我都是晚上陪殷权,难道晚上你要我陪!”

    方凝立刻叫道:“哇,结了婚就是不一样,好色了都,晚上陪……”她暧昧地冲程一笙挤挤眼,“都陪什么啊?说来听听!”

    “少儿不宜!”程一笙呵呵笑,“你一未婚的别打听这些!”

    方凝兴味十足地探过身,两眼充满求知欲,晶晶亮的,“已婚妇女,你跟殷权真的那个了?”

    这下程一笙有点抗不住了,“去去去,别问这些,快点吃饭,饿死了!”

    方凝嘟嚷着:“真小气,然后叫菜上来。”

    两人吃过饭,打算好好地逛一个下午,程一笙已经跟殷权打过招呼了,殷权让她敞开了逛,有事情就给他打电话,他还负责接。

    结果还没逛多长时间,方凝的电话进来了,程一笙听见她狗腿地捏着声音,“嗯、嗯、啊、啊”地满口答应对方,不由好奇对方的身份。

    等方凝挂了电话,程一笙忙问:“哎,谁啊?”

    方凝表情一垮,郁闷地说:“今天逛街泡汤了,我有任务!”

    “什么任务?”程一笙问。

    “唉,你不是知道么?我们频道要弄个系列专访,我去采访那个孙老板,那孙老板太气人了,长成猪头样儿还摆架子,今天没时间明天没时间,这不刚打电话来有时间,让我现在过去。以为我是你员工呢?”方凝气呼呼地说。

    “等等!”程一笙表情严肃下来,问她:“你说的那个孙老板是不是做能源生意的?”

    “对啊!”方凝点点头,不屑地说:“煤老板出身嘛!”

    “哎哎,那人可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忘了?一年多前有个男人缠着我,又要送钻饰又要送房跟车的?当时为了摆脱他可是费了不少脑筋,那时我就动了找个男朋友的念头,一方面家里催的急,另一方面又想挡一堆烂桃花,所以才答应冯子衡!”程一笙将这些说完,有点着急地说:“那孙老板我以前特意打听过,是个色鬼,你可得小心点,千万别一个人见他!”

    方凝恍然,“我说这人感觉有点眼熟呢,怪不得,原来是他,我记得,就是把豪车开到电视台门口的那个!”

    “对,就是他,缠人的要命!”程一笙现在提起还一脸恶心,毕竟被那种人追求,没个好回忆的。

    “我瞧着他也不是什么好人,还好有摄像在,放心吧,我会小心的,我先走了,放你鸽子下回请你吃饭!”方凝快言快语地说。

    “嗯,有事给我打电话!”程一笙不太放心地说。

    “行,没问题!”方凝说着,人已经快步离开了。

    程一笙叹气,干这一行不可避免的会碰到不喜欢的人,却躲不开,只能硬着头皮顶上。方凝走了,她一个人也没什么兴致逛街,其实什么都不缺,除了旗袍她又不穿别的衣服,旗袍殷权给她准备了一大柜子,根本穿不完。首饰她也多带发簪一类,这里还真没有卖那种东西的。

    一向忙碌的她竟然开始无所事事起来,她走进附近的茶馆,休息一下,想想接下来干什么。

    明亮的窗边,雅致的藤椅,飘来的茶香味道,还有古典的筝曲儿,不得不说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坐在这种地方,是另外一种享受。她拿过一本书,上面都是穿旗袍的模样,她来了兴趣,一边品茶一边翻看起来。

    看了没一会儿,她觉得自己桌前坐了一下人,不由好奇地抬头看,是一名四十多岁的妇人,保养得当,可是程一笙并不认识。

    妇人笑着开口,“是我冒昧了,我就是看你身上的旗袍挺漂亮,想问问你在哪儿买的!”

    原来是这样,程一笙露出个微笑,说道:“这件旗袍是很多年前订做的,那个店因拆迁关门,那位旗袍师傅没有再开店,退休了!”这件旗袍是从家里穿来的,反正是逛街,衣服虽然是几年前的,因她保养得当,并不显旧。

    妇人露出一个失望的神色,低喃道:“可惜了!”

    程一笙注意到她穿着中式上衣,下面是条中式休闲裤,黑色的裤腿上手绘着朵粉色荷花与绿色荷叶,她不由问道:“您也喜欢中式的服装吗?”

    妇人笑着说:“对啊对啊,要不一看见你穿旗袍,我就像遇上知音一样,你经常穿旗袍吗?”

    “是啊,我喜欢旗袍,喜欢簪钗!”程一笙觉得这位妇人很面善,没有恶意,所以表现的比较随和。

    “咱们交个朋友吧,我叫马兰!”她说着,笑意盈盈地自我介绍。

    “我叫程一笙!”她也大方地介绍自己。

    不错,这位妇人就是阮无城的母亲马兰,实际上她跟着程一笙有段时间了,想找机会跟她认识,还好刚才程一笙的女伴临时走了,她才有机会。以前是在电视里见到程一笙,这次见到真人,马兰又一种不一样的感觉。电视中的程一笙是端庄沉稳的,而现实中的程一笙透着一丝灵气,透着一丝天真。比如说此刻,程一笙对陌生人不设心防的态度,令她有些惊讶,这是一个长期在电视台那个复杂环境中工作的人吗?

    刚才她已经观察程一笙一会儿,发现程一笙在一个人的时候都是优雅且有规矩的,她会对上茶的服务员礼貌地说“谢谢”,没有居高临下,是一种真诚的微笑。她坐的姿势与翻书的姿势也都是有教养的。现在很多年轻人在翻书的时候都是十分随意地哗哗翻得响,根本不在意书会不会有损坏。而她注意到程一笙在拿书前先用湿巾擦过手。

    马兰不由想到,古人把书看成一种很珍贵并且敬仰的东西,看书前都是要净手的,翻书时也是小心翼翼的。而程一笙做这一切的时候也是如此,那动作绝不是拿捏,而是习惯使然。马兰越看越满意,简直恨不得儿子赶紧把这姑娘娶回去。

    两人很热切地聊了起来,从服装发饰再到为人处世,马兰刻意了解过程一笙的兴趣,所以说的都是她感兴趣的,不知不觉中两人关系拉近,程一笙也没有要走的意思。最后马兰引到自己儿子身上,她一脸愁意说:“我觉得我挺幸福,可就是儿子不让我省心,你说到了结婚年龄不结婚,身边又是一大堆姑娘,偏那些姑娘没一个正经的,像我这么开朗的性格都觉得天天乌云满面!”

    程一笙不由自主地想到阮无城,也挺替她愁,你说弄这么个儿子,哪个父母不操心吧!

    马兰偷偷看她的反应,佯装抹了两下泪,叹道:“我现在才知道孩子不能惯,我总想着吧,我跟他爸都忙,没时间陪他,对他挺愧疚,所以要求也不那么严厉,谁知越长越歪,最后扳不回来了。其实他本性不坏,在家还会哄我开心,就是那帮朋友把他给带坏了!”

    “那您没想到让他交些好朋友吗?”程一笙顺着也的话问。

    “他有啊,从小跟他一起长大的朋友,人家正经的不行,我就不明白他怎么不学好呢?”马兰想起殷权,都是一块长大的,怎么相差那么大?殷权还是个没妈的。

    “那您儿子的收入来源都是自己赚吗?”程一笙又问。

    “他?他倒是开了个公司,只不过那公司我看也是为了给自己身上贴金,好让一些女人主动贴上去。他爸不知要给他贴多少钱!”马兰发愁地说。

    “可能问题就是出在他不用为钱发愁的这个问题上。我知道一般穷人家的孩子都比较励志,知道刻苦努力,那是他们知道自己的将来只能靠自己努力,不努力就得继续受穷。如果您断了他的经济来源,没钱公司就等着破产吧!那他自然知道自己赚钱了,他一忙起来,也就顾不上找朋友胡闹了是不是?”程一笙其实只是无意出主意,她心里想的是,如果阮无城忙的没心思找她麻烦,那该多好啊!

    阮无城在她拍完广告后要求她出席活动,都被薜台给挡了,她乐得轻松。

    马兰犹豫着说:“以前不是没想过,就是没狠下心!”

    “也许他就是认准你们狠不下心所以才不加收敛的,不妨狠心试一试,如果不行可以想别的办法。万一有用呢?”程一笙心想,如果这个妇人是阮无城的妈就好了,那她可以间接收拾阮无城,让那厮不来找自己麻烦。

    “你说的有理!”马兰点头道。

    程一笙看眼外面,太阳已经西下,天空笼罩在金桔色下面。马兰立刻说道:“哟,都这么晚了,耽误你这么长时间听我唠叨真是不好意思!”

    程一笙立刻笑道:“跟您聊天挺愉快的,您别这样说!”

    马兰欣慰地说:“还好你不嫌弃我老,说实话,我过的很孤独,同龄人都是打牌要不就是攀比,挺无趣的,我一般都不参加,没想到能和你聊到一起。介不介意我们互留个电话,你不忙的时候咱们聊聊天?”

    程一笙没有犹豫,爽快地说:“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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