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下次相逢时,是再与您联手抗敌,而非相反的局面。”
一场旅程,就此落幕,对着头顶一轮明月,回想前事,李煜不由亦是感慨良多。
这趟旅程,影响实在太大了,如果没有这一番际遇,这一番历练,即使一年期满,只怕自己仍是茧中之蛹,永无破茧成蝶的一日。
“脱胎换骨,原来是这种感觉,真是好啊!”
李煜喟然轻叹,从这刻起,他算是获得了彻底的新生,要与陈腐的过去一刀两断,接下来,只要接回思念的那人,便可重以真面目见人了。
在众多的尸体中,花风云双眼未闭,双手紧握剑柄,兀自心中不甘。
“可怜的家伙,到头来,你也是被一个名叫“李煜”的枷锁给绊住,不能脱身……不过,说起来你和我可真像啊……”
似乎有些兔死狐悲,李煜甩甩头,为了撇开不快的牵扯,他转念想起爱菱,喃喃自语。
“想不到最后竟然没能和那笨女人告别,有些遗憾啊!”
激斗一日,突然冷清下来,李煜不由得有些寂寞,正想离去,忽然听见西方石壁后隐传呼吸声。
“谁?”
连续的打斗,令李煜警觉心一直高吊,几乎立刻就要拨剑,待得看清,却是不禁失笑。
只见西方壁角阴暗处,一名骑士口吐白沫,昏倒在地,却是狼嚎骑士团的长年杂役,陈由。
他胆小怕死,又是武艺低微,排剑阵自也轮不到他,没想到却因此逃过一劫,再看到李煜、朱炎、奇雷斯的激战,吓得屁滚尿流,昏了过去。
看他这等丑态,李煜自也懒得下杀手,低笑道:“我曾说过,若是那女孩不治,便血洗狼嚎,令此处没有一个活人,既然你们照作了,我就留下你这一个活口吧!”
语毕,迈开大步,飘然而去。
两场大战,虚耗了一日,论惊险,前一场激战时间虽长,却远不及第二场那样星驰电闪,变外生变,时时刻刻皆有丧命的危险。
想起朱炎临走时的话,李煜喃喃道:“什么意思啊?魔界的家伙都是这样,见人就想挑战吗?”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十四日香格里拉。香桂广场
夕阳西下,晚霞的红光,斜斜照映,将广场的石子路,染成一片火红,倍添艳丽。
有一群人,踏着泄气的脚步,走进广场。
他们是流兵,前几天,因为得到了老战友落草荣发的消息,想去投奔,哪知走到中途,老战友已经被当地的骑士团所剿灭,兵败身亡,他们被迫撤回,想到还要继续过无止境的游荡日子,心里这股丧气,是不用说了。
为首的大饼脸胖子,盘算着目前可用的款子,已渐坐吃山空,看来,得要把手上的金饰变卖了。
前阵子,就在这广场之上,有个不长眼的小侏儒,笨笨奉献了身上的金饰,还被他们骗去城门口,苦候那根本不会出现的人,后来没了消息,他们自也毫不关心。
本来金饰早该脱手了,不过,胖子认为,这金属的材质不明,仓促脱手,怕自坏商机,是以迟迟不肯就地变卖,现下活动经费将尽,只得找地方卖,谋个出路了。
走进广场,赫然发现,平时他们一伙人惯坐的南首座位,给人捷足先登。
广场面积甚大,而南首座位又甚多,那张桌子是个九人位的长桌,那人放着旁边大堆单人位不坐,独自大剌剌地在此占位,显是找碴来了。
占位的,是个男子,身上披了件大大的披风,盖住大半边身子,额头上圈了一圈白色头巾,背后背了个长形包裹,模样甚是英伟,却瞧不出实际年龄。
他自斟自酌,一副悠闲畅快的模样。
胖子看到这副模样,心里着实有些嘀咕,在香格里拉日久,要说结仇,也着实有了好些仇家,可别是给寻仇上门了,自己这一行九人,全是骑士,论实力,足够承担任何的硬碰硬,就是要小心,别中了人家的奸计,败的不明不白。
正要出声,那男子一声长笑,率先发言。
“众家兄弟,上哪发财去啦!这么好的生意,也不通知小弟一声,真是枉费了大家老战友、好朋友一场啊!”
队里的红鼻老六,脾气最是暴躁,此时哪管其它,伸掌往那男子肩头按去,喝道:“兀那小子,少来这里乱认朋友……”
话没说完,红鼻老六的一张脸,连带那红色的酒糟鼻,忽地全成了惨白,只听他一声不哼,仰天便倒,也不知那男子施了什么手段,竟令他气绝身亡了。
胖子心中骇然,知道这是顶尖高手的真气传劲,敌人有这等功夫,若是当真寻仇而来,那自己这些低层骑士,是计决不堪他一击的。
正自心慌,忽然瞥见在披风下,那男子的右手,被层层绷带所包扎,胖子心下一惊,想起传闻中那人的打扮,两相对照,差没口吐白沫,颤声道:“你……你是……”
男子的表情,仍然在笑,但笑意里已无半丝欢愉,倒像是猫捉老鼠时,玩弄猎物的尖锐笑容。
他笑道:“您真是贵人多忘事,前些日子,我们还一起喝酒、赌牌九、招妓咧!
诸位朋友都不记得了吗?”
一旁的骑士,见到同伴突然倒地,纷纷大怒,拨出光剑,想趁乱把这男人斩成肉酱。
“唉!翻脸不认人,世态炎凉啊!”
男子脸上的笑容敛住,对着几柄光剑,竟不闪避,伸出左手食指,对空虚点几下。
冲上来的骑士,只觉得身体如遭电殛,手脚麻软,一个个倒地不起。
“天……天亟剑法!”
胖子惊呼道:“你是……逐魔……浪人……吸血鬼韩……韩……”
说到这里,想起传闻中这人的辣手,只惊得牙齿打颤,再也说不出话来。
“不错,还认得你韩特大爷的天亟剑,总算是见过世面。”
韩特冷笑道:“你等无赖,连我都不识,也有胆子冒我韩特之名行骗,赚了钱也不懂得分我一份,嘿嘿,好大的胆子呐!”
行赃撞着这棘手人物,胖子怕得跪在地上磕头,连叫饶命。
“哼!要是以往,定将你等大卸八块。”
韩特脸色稍和,道:“不过,今日我重逢故友,心情不错,交出所收赃物,饶你一人不死。”
这话说了等于没说,胖子的那一伙人,除了他本人以外,剩下的人在倒地同时,就已咽了气。
不过,对胖子而言,能逃得一命总是大好,连忙将装有爱菱饰物的皮囊,双手奉上,还连带贡献出许多掠夺所得。
韩特也不客气,将这些贡品尽数收起,扬长而去。
他没有兴趣宰了这胖子,也无意杀他为民除害,会被这种人所骗,受骗的人自己就该检讨,此行,也只是受故友之托,代为取物。
(不过,挺奇怪的,他什么时候这么爱替人出头了。)
想起故友的种种,韩特不禁微笑。
(该不会,是给那女孩人迷上了吧,听说是个没身材的小鬼……啧啧!口味太差了,真是饥不择食了啊。)
将东西送到天香苑,然后,准备与老友庆祝劫后重生,大醉一场,不过要把这些价值不斐的东西交还,还真是心痛,最起码要好好吃这李小子一顿,捞一点出差成本。
背着阳光,无视于广场众人的议论纷纷,逐魔浪人消失了踪影。
或许命运就是一个以嘲弄人为乐的东西吧!因为此刻韩特怎样也想不到,仅仅数年之后,他将与那个“没身材的小鬼”有段冒险之旅,而且……
真是一段非常难忘的旅程。
“李煜未死,重出江湖,功力更胜从前”、“李煜一人尽诛狼嚎骑士团”的消息,在半个月后,靠着流浪至香格里拉的陈由渲染,轰传了整个江湖,武林习剑之士,无不撼动。
一个月后,李煜正式再入江湖,剑试天下,从南至北,连败当代剑术高手一百四十三人,期间,三闯艾尔铁诺皇城,最后一次,甚至在新年阅兵大典,众目睽睽之下,刺杀第三军团长曹彬。
在那之前,秦淮血战一役,李煜力战艾尔铁诺、武炼、自由都市同盟、稷下……各方围剿高手三千两百六十人,全身而退,威震风之大陆。
经此一役,“剑仙”之名,奠定了无人能及的地位,青楼联盟更以他的名义,在香格里拉设招贤馆,款待四方贤才,天下风骚无不敬佩。
四大公子之首,“唐殇君”李煜,名扬鲲仑,成了四个大陆皆知的传奇人物。
“老师!劳烦您出手相助,我真是非常惭愧。”
“不错啊!看你的样子,不动真剑已成。虽然天流终生无望,但依你求剑之心,此剑当可名曰天痕。”
“天痕?”
“不错,正是天痕不动剑。日后你若远行,当可恃之与天柔不动剑,争一日之短长。”
“如果有朝一日,我能像老师一样,晋身天流,那时候,我的剑会是天下无敌吗?”
“这个啊……说无敌,好象没那么了不起,不如这么想吧!自在门只有不败的剑,与无敌的人。”
“三礼相赠,你好生收藏,将来自有大用,我要去了。”
“……”
“以后的人生,就由你自己一手来操控了。我不会勉强你要放弃仇恨,假如你还是想建国复仇,掀起腥风血雨,大杀一场,那也由得你。练成绝世剑法,却连憎恨的权利也没有,这种人生有不如无……不过啊!呵呵……只以复仇为目标的人生,这样的生命,不是也太狭隘了吗?”
“……”
“传你武学,固然是为了不使此技失传,不过,正如我对每个弟子说的,我并不是为了要让你不幸,才教你武功的啊!……往后,好自为之……喂!你在干什么,两个男人老狗,不要来这一套,很难看的!”
“叩别恩师,长祝恩师多福多寿,万福金安!”
“免礼免礼,你小鬼也万福金安……我去也!说老实话,能收到你这么优秀的弟子,我很欣慰,如果你能够多陪我些时日,有些东西就可以多教一点了……”
“叩别恩师!长祝恩师多福多寿……”
“大人讲话,小孩子不要插嘴,你乖乖让我把话讲完!不是我自夸,在炼丹、房中术上面,我也是……”
“叩别恩师……”
“哇!你这个笨蛋弟子,实在是有够不受教,连听我把话说完都不肯……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你一定是嫌说,对方是糟老头,听他的话没有意思,对不对……”
“……”
后记:
爱菱篇总算完了。爱菱、莫问的旅程,就此告一段落,不过,如用全部的人生来看,他们要走的路,都还很长呢!
在往后的日子里,他们也会继续面对更坚苦、更悲伤的旅程,会有许多的同伴,和他们一起共度,也就是这些不同的旅途,一点一滴的,构成了整个风姿世界。
爱菱篇是陨星篇以后的作品,从三上中到三下初,用掉了近半年的时间。写作的蓝本,是藤田河日郎老师的一个短篇作品,叙述木偶公主与下忍的故事。写作之初,我脑里只有李煜对烧焦的爱菱,大吼:“大笨蛋!人死了,不就什么都作不成了吗?”这一幕。换言之,整部爱菱篇,可以说是从这短短一句话演伸出来的。
原本我只打算写一部两三万字的短篇,结果……
一如银河篇以后的职业病,为了架构剧情,侧写人物,不得不七加八减的增了许多部份,由一篇变成六篇,当初预定每篇一万五千字打住,结果写到最后两篇,又破表了。
李煜的设定,很奇怪他的蓝本,是藤田老师作品中的那名下忍、“咸蛋超人”中的天才超人、“五星物语”的凯渊,这三人的混合。当初是想,我要写一个天才,这个人只要是有关于剑的部份,一学就会,不学也会,就像天才超人一样,只要说“因为我是天才”,就能够打倒敌人。因为这样,就要找一个天才型人物来命名,在几次翻阅史册后,李煜这个角色就出来了。这样的角色,试验性质很高,也因为他的成就主要来自天分,所以,李煜是“剑仙”,练的也是纯靠天分的“不动真剑”,像他这样的个性,是打死也成不了“剑圣”的。
爱菱这个角色吗……没有什么好说的!写爱菱篇,其实我并不是很喜欢,因为仔细想想,这两个人走在一起,很难发生什么有趣的故事,结果就变成一个人老是回忆,另一个整天耍白痴。武打场面写的更烂,下笔的时候,思绪很不能连贯,光是第一集我就重写了三遍,虎二现在看到的,是第三版。
本集许多东西都还在设定中,最后一幕简直写到没力,朱炎、奇雷斯、龙神的形象全都是混过去的,那个魔导师更可怜,出来还不到三面就完蛋,我连名字都懒得想。会出现这种烂帐,纯粹是作者的能力不足,自我检讨之余,也请各位继续鞭策。
爱菱篇的下一篇是什么?
先别问我,我要去赶几个报告,笔者的成绩只是普通,整天写东西,多少有点顾此失彼,所以,就请各位多多见谅啦!请大家多多给予意见,我常常是信箱收到了信,才开始动笔,所以说,风姿大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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