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天后。
半山腰的二层小别墅里,一个少年慵懒的坐在真皮沙发上,妖冶的脸庞似笑非笑的,瞥向一个个低着头的手下。
“这么说,你们还是没有找到?”
少年的声音异常温柔,可是诡异的,站着的人都在恐惧的颤抖,连求情都不敢求情。
“一群废物,要你们还有什么用?不如剁成肉沫去当花肥?!废物,废物,一群无用的废物!”
少年的语调陡然间转变,眼里闪过炽热的杀意,手腕一转,一柄银色的枪支反射着森森寒光,砰砰砰三枪,大厅里的花瓶应声而碎,瓷器爆裂的脆音,炸的众人的鼓膜都在发出嗡鸣。
响声停止,室内霎时寂静无声。
一干下属低垂着头,屏住呼吸,生怕引火烧身。
半晌过后,当听到少年的命令时,一干下属连忙领命,仓皇而去,只剩下少年孤零零的坐在那里。
“给我继续找,另外,限你们明天早上之前,把西北角的枫树林给我连根拔起,不然,你们就真的给我去死。”
……
这天夜里,别墅外面轰隆隆的声响不绝于耳。
这天夜里,别墅里隐隐传来大斧劈柴的声音。
这天夜里,别墅似有似无夹杂着少年的哭泣。
这天之后,那栋二层小别墅里——
再无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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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黑化的竹马要怎么破7
五年多后,某国一家农场。
一个穿着浅黄碎花长裙,外套白色镂空的披肩的姑娘,一手提着裙子,一手拿杯奶茶,在灼灼烈日下,蹦蹦跳跳的朝农场大门跑去,浅黄色的大大帽檐下,一张巴掌大的精致脸庞,对着站在栅栏外的男人,露出灿烂至极的笑意。
“你回来啦,喏,给你喝的,让我看看你买了什么?”
调皮的姑娘伸手抢过男人拎着的黑色袋子,一边往回走,一边仔细翻看,不时小声抱怨着男人薯条买的太少。
男人沉默的喝着奶茶,没有反驳,只在心里无奈的感叹:明明都是24岁的大姑娘了,怎么还像个孩子似的,明知道吃薯条对身体不好,还天天想着吃,真是……
男人可惜似的摇摇头,走进屋里,果不其然还没有做饭,男人再次感叹,自己摊上个活祖宗。
千寻撕开薯条的包装袋,一边吃着一边说道:“不用露出这种眼神啦,就这一次了,明天我就要走了。”
“走?”男人停下去厨房的动作,转身看着千寻:“要去哪?”
“嗯?”千寻吃着薯条,理所当然的说道:“当然是回国啊?算算时间也该回去了?!”
离开五年多,书中描写的剧情已经开始。
对于丁千荷,千寻还是非常非常好奇的。
“所以啊,吃完饭我们把帐结清,然后你想当杀手就当杀手,不想当的话,这座小农场我可以免费送给你,怎么样,我这个雇主还不错吧。”
千寻仰头,一副求夸奖的样子。
男人的五官很是平凡,属于大众脸,只有一双眼睛特别出彩,流光四溢的,很是漂亮。
千寻曾经猜测过,男人身为杀手榜上排名第一的杀手,相貌什么的应该早已变换多次,可能就连男人也不记得,最开始他是什么样子的。
五年前她离开国内的原因,一是因为两个任务只剩下一个,而完成这个任务只需要走剧情。
剧情中原主是19岁死的,那么,想要大概保证剧情的正确性,她就要在19岁之后彻底消失在剧情中,直至男主爱上女主,再次问他一句:你幸福吗?
得到肯定的答案时任务便完成。
而她离开的第二个原因则是因为寒流风。
寒流风想要吞并洛氏的念头从没有断过,可是就算寒洛两家联姻,洛父洛母也不可能让洛氏姓寒,寒家和洛家注定会决裂,如此,她的存在,势必会让洛父洛母心有所惧,有所束缚。
不过。
一年前洛父洛母传来消息,寒流风已经成功了,所幸的是,洛家那些不动产寒流风没动,洛父洛母下辈子生活无忧。
千寻表示:剧情的力量是强大的,男主是无敌的,任何挡在男主前进路上的阻碍,最终都会消失!
而眼前这个男人,则是她花费重金雇来的。
本来,她是真的要去环游世界,可奈何性格原因,不到一年便放弃了,于是,她索性就在当地买个农场安家,老老实实的当个宅着的小地主婆。
可是,她从洛父洛母那得到消息,寒流风貌似一直在找她?!
因此,她便雇佣只认钱不认人的杀手,来帮她挡住并解决那些追查,反正洛家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
当然,现在也是。
如今,她已经决定要回国。
那么,这种雇佣的关系便可以取消了。
……
男人沉默的盯着千寻半晌,最后什么也没说,沉默的去做饭了。
……
吃完晚餐,千寻递给男人一张支票,语气酸酸的说着。
“不愧是排名第一的杀手,反侦查能力是很强,可是价格也最贵,一年的租金,够买好几座农场的了,心好痛,幸亏这是最后一次了,若不然,我也雇不起你了。”
是的,租不起了。
她敢雇佣昂贵的杀手整整几年,那是因为,她有信心在花光钱之前完成任务。
她现在卡里的钱,省吃俭用的话,大概可以花半年。
——这时的千寻以为,半年时间足够了。
男人沉默的接过支票,转身离开屋子,再也没有回头。
千寻:“……”
话说这么专业真的好吗?
一旦钱财两清?
一句话都不说直接离开!
你确定这样做真的大丈夫?!
千寻默。
……
国内,夜晚,蓝色。
一身艳红色碎花长裙,外罩白色镂空披肩,齐腰的黑色直发上,卡着一只枫叶状的镶钻头饰,田园风情的装扮,一点也不符合蓝色的基调。
千寻自知装束有异,只是,让她在蓝色这种场所,穿着吊带衫齐逼小短裤,千寻自觉接受无能。
千寻走到吧台点杯鸡尾酒,一手支着下巴,一手点着酒杯,欣赏着台上跳得火辣的钢管舞。
剧情中,女主丁千荷就是擅长跳这种舞蹈,望着舞池周围兴奋嘶吼的人群,千寻无趣的眯起眸子,转头专注的打量杯中浅红的酒液。
很漂亮,但还不够。
千寻伸手招个酒保,淡淡的吩咐。
“让你们经理过来。”
……
“这位小姐,请问您找本人有什么事?”
一个穿的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站在千寻面前温和有礼的说道。
“十万,幻蝶一场舞。”
千寻说的言简意赅,蓝色经理却听懂了。
“可以,请问小姐有什么要求吗?”
千寻微微摇头。
“没有,只是单纯的想看看。”
蓝色经理愣了,几秒钟后回答。
“那好,麻烦小姐等上十分钟。”
千寻闻言笑了,灿烂无比的纯真微笑,让见惯各色美女的蓝色经理,都有一瞬间的失神。
“行,谢谢你了。”
……
笑得异常开心的千寻没有发现,一个隐蔽的角落里,一个男人正死死的盯着她看,那双凝聚着无边邪恶和黑暗的眸里,陡然迸发出一道炽热的光芒。
 ;。。。 ; ;
【008】黑化的竹马要怎么破8
“唔——”
千寻叮咛一声转醒,迷茫的睁开眸子,入眼的陌生环境让千寻蹙眉,这里是哪里,她怎么会在这里?貌似,她看完女主跳完舞后正想离开,蓝色经理却拦住她,递给她一杯酒,后来的事情便记不太清了。
是,那杯酒的问题吗?
千寻指尖揉着泛疼的太阳穴,心道不好,强撑着无力的身子坐起来,却一下子又软倒在床上。
“呵——”
一声轻笑让千寻浑身僵硬,转头,眯眼,一个穿着浴袍的男人正似笑非笑的看着她,这个有点熟悉却异常陌生的面孔,让千寻心里的沉重渐渐被疑惑所替代。
“你是?”
千寻困惑的问出声,心里隐隐有些猜测,只不过,五年多未见,她不敢确信这个容貌艳丽的男人,会不会是昔日那个少年。
“洛千寻,你认不出我了?!”
男人的语气危险而诡异,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伸手掰住千寻的下颚,男人俯身一点点靠近,阴冷的威胁道。
“洛千寻,我有没有说过,让你不要想着逃跑,那后果不是你想看到的?你说,我现在该怎么惩罚你呢?”
“寒、寒流风?!”
真的是寒流风!
真的是变、态男主!
千寻的表情突然像吞了苍蝇一样,用力拂开寒流风的手,滚到床下干呕,混蛋,混蛋!她竟然和一个种马睡了一夜?!在一张床上离得这么近?!唔,好恶心,混蛋,混蛋,一群混蛋!千寻越想心里越呕,越想越想吐,恨不得把血吐出来才甘心!
千寻瘫在地上狼狈的模样,让寒流风即愤怒又心疼,聪明如他哪能不明白千寻的念头,她是嫌弃他——
脏。
不敢去碰地上的女孩,寒流风跪坐在床上,抱着薄被低声说道。
“我没有碰你。”
——我没有碰你,也没有碰任何人。
他永远记得,六年前,当千寻发现他们两个那段时间,夜夜相伴而眠时的表情,惊讶,想吐,恶心,一副吞了苍蝇,膈应到不行的样子,和现在一模一样。
他当时怒了,逼着问她为什么,她边呕边说。
——寒流风,你认为一个女人,一辈子除了亲人、爱人,还会和什么异性睡在一张床上?当然,情、人小三炮友之类的,你也可以算在内!
——寒流风,我们既不是亲人,更不是爱人,我们现在已经18岁了,成年了,别跟我提什么青梅竹马的纯粹友情?!
——不说了,好恶心,我要去洗澡,请你以后不要在这样!
寒流风记得,那天千寻在浴室待了好长时间,从那以后,寒流风再不敢赖床,每天早早起床,晚上等到千寻睡熟过后再爬床,因为千寻身体虚弱的缘故,每天晚上睡着之后,直到第二天早上才醒,准时准点,这才让他的计划可以得逞。
寒流风回神,望着还在干呕的女孩,叹息一声,慢慢解释。
“昨夜我在蓝色见到了你。一开始,我是想先派人查查你的去向,等过几天在找你。可是没想到,等我回到酒店房间的时候,你已经躺在我的床上。真的,我没有说谎,我没有碰你。”
寒流风没有说的是,他想先布下天罗地网,等过几天找到她时,就把她囚禁在他亲手监造的牢笼里。
呕!
唔?
这情节怎么如此耳熟?
千寻捂着嘴巴瞪着寒流风,语气发颤:“你,你昨天在蓝色?”
寒流风点头。
千寻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不对啊?!剧情中这个时候,寒流风应该和女主打得火热,女主每次都是偷偷跑去蓝色跳舞的?!但凡女主在蓝色工作的时间里,男主根本不可能出现在蓝色?!
要不然昨晚她肯定早早离去了啊?!
——因为变、态男主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坐在客厅的沙发里,等着半夜回来的女主,先威胁讽刺警告一番,再进行啪啪啪,每次都乐此不彼!
混蛋!
早知道剧情抽成这样,她情愿继续在农场呆着当地主?!
千寻不甘心的问:“你和蓝色的幻蝶熟吗?”
寒流风皱皱眉头反问:“我昨天是第一次去蓝色,幻蝶是谁,很有名吗?”
千寻:“……”
说好的半年完成任务呢?!
说好的剧情呢?!
混蛋,她的钱不够啊啊啊!
这厢千寻木着一张脸,那厢寒流风的手机响了,瞧着屏幕上的来电显示,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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