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血黄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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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血黄沙-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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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血黄沙》


前言

维森特·布拉斯科·伊巴涅斯是西班牙近代伟大的作家和政治家,西班牙民主共和运动领导人。

伊巴涅斯,一八六七年一月二十九日出生于西班牙巴伦西亚省一个商人家庭。十八岁起,他在首都马德里学法律,同时为政治报刊撰稿,并参加各种民众集会拉美特利(JulienOffroydeLaMettrie,1709—1751)法,反对当时的君主制,成为一个激进的共和主义者。因为发表反对君主制的诗被捕入狱,出狱后流亡巴黎。一八九一年回到本国,创办《人民报》,宣传民主政治,开始写作小说,又被政府逮捕,监禁了十三个月,幸逢大赦出狱。一九○一年起,一连六次当选为巴伦西亚省议会议员。一九○九年放弃政治生活,在南美洲阿根廷办了两个农庄,同时讲授艺术和文学,创作小说,献身文学事业。一九一三年,阿根廷财政混乱,他的建设理想社会的幻梦也随之破灭,他便口到了欧洲。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住在法国,继续从事写作。在苏联国内战争和反对外国武装干涉的年代,他在报刊上对苏联革命表示了同情。一九二三年,他游历了美国、墨西哥回到祖国,又被放逐出国,侨居法国。一九二四年,他写了抨击文章《阿方索十三世①的真面目》,用飞机运了几万本到西班牙边境,通过他的合作者,流传到西班牙的每一个角落,对西班牙人民起了很大的鼓舞作用,使人民对西班牙的君主制政治的憎恨更加强烈。一九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伊巴涅斯在法国芒东逝世,他的遗体一直不曾运回本国;直到一九三六年四月,革命力量高涨,西班牙共和政府成立,才有把他的遗体运回西班牙的提议。但是就在这年十月,佛朗哥发动军事政变,内战三年以后,佛朗哥开始法西斯统治,连作者的著作也都被禁止发行了。

①阿方索十三世(1886—1941):西班牙国王。

伊巴涅斯是极有才华的小说家。他有引人入胜的叙述技巧,善于安排生动的对话,创造紧张发展的情节。他的创作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1894—1902)的作品有《茅屋》、《五月花》、《芦苇和泥淖》和《巴伦西亚故事》。在这些作品里,作者描写了巴伦西亚省边远地区的渔夫、农民、小城市居民的生活和风情。在第二个创作时期(1903——1909),伊巴涅斯跳出了乡土小说的范围,写了许多社会小说:《大教堂》(1903)、《不速之客》(1904)《游民》(1905)、《碧血黄沙》(1908)《死者的嘱咐》(1909)等等。在这些作品里,伊巴涅斯站在资产阶级革命的立场,尖锐地提出了社会问题,揭露了大资本家的权势,宣教师、神父的假仁假义,传统成见的压力,真实地描写了西班牙劳动人民的痛苦境遇。一九一○年以后是他的创作的第三个时期,作品有《女人的敌人》、《启示录的四骑士》和《我们的海》。《启示录的四骑士》发表于一九一六年,是一部站在人道主义立场的非战小说,暴露了德国军国主义的狰狞面目,受到当时英、美各国一般人民的欢迎。《碧血黄沙》和《启示录的四骑士》两部小说出版以后,各国都争先翻译,使作者获得了世界的名誉。

《碧血黄沙》是伊巴涅斯创作第二个时期的重要作品。在这部小说里,作者以生动细致的写实笔触,叙述了一个斗牛士的波澜起伏的一生,塑造了一系列性格鲜明的人物,也深入地反映了当时西班牙社会的真实面貌。

作为故事背景的是“在爵位和财富有那么大权威的国土”,“人人都难过日子”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所有的大门都向穷人们关上了”,一个穷人要想赚到比一个普通工人多一些的工资,就得斗牛,这就使得斗牛永远不缺乏牺牲品。

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故事主角加拉尔陀从小就选上了做一个斗牛士的生活道路。在目睹一个小伙伴斗死的时候,他的决心曾经一度动摇,但还是重新下定决心。这个连性命也不顾的斗牛士,“全世界最勇敢的人”,终于赢得了金钱和名誉。“像虎烈拉一样危险的”贵族妇人堂娜索尔引诱了他。接着,他为了讨好群众,在斗牛场上受了伤,贵族妇人也厌倦了他,把他丢掉了,于是加拉尔陀走向了下坡。他的善良的妻子卡尔曼在斗牛士每个斗牛的下午都“仿佛是教堂里就快执行死刑的犯人”,在家里坐不住,总是到礼拜堂去祷告。她原谅了丈夫对她的不忠实,劝阻丈夫继续斗牛。但是加拉尔陀为了名誉,为了金钱,为了一家人和在他家里过寄生生活的人,为了怕过潦倒的生活,终于继续走上斗牛场,在贵族妇人和一万四千个观众的注视下,怀着贵族妇人也许会重新爱上他的幻想,向雄牛扑上去。和这同时,他的可怜的妻子正在斗牛场的“后台”,亲眼看到斗牛场“后台”的悲惨情况,特别强烈地体验到作为一个斗牛土的妻子的悲惨心情。观众看到辉煌的斗牛场面,却想不到“后台”的悲惨情况,观众看到斗牛士的红极一时,却不会想到一个斗牛士的妻子的悲惨心情。加拉尔陀向雄牛扑上去了,他杀死了雄牛,但是同时,雄牛也杀死了他。“可怜的雄牛!可怜的剑刺手!”究竟是谁使得像马一样柔顺温和的卡尔曼受尽折磨?究竟是谁使得雄牛一样善良单纯的斗牛士碧血染黄沙?作者充满激情和力量的叙述,逼得读者不得不和作品里的人物共同呼吸,共同感受,而在读完整个故事以后,又逼得读者不得不深刻地追问,深刻地思索。

在这样的社会里,掌握权力的是“笨得像一头牛的”摩拉依玛侯爵,堂娜索尔的舅舅,他饲养雄牛,支持着使多多少少斗牛士丧命的斗牛,但是却假仁假义地为一条雄牛流血而流下眼泪。他和他的外甥女儿正是导致加拉尔陀斗死在斗牛场上的罪魁祸首。

在加拉尔陀的伙伴中,作者着重地写了短枪手国家。他认为斗牛是一种“反动的行业”,他做斗牛士只是为了赚面包,“人家对他吹口哨,他可是毫不在乎”;但是当加拉尔陀有被雄牛触到的危险时,他就奋不顾身地向雄牛冲上去,准备用死来拯救大师了。他认为对于国家命运漠不关心的人,正是“民族无知无识的可怜的牺牲品”,他认为“全世界所有的缺点和恶德,都是缺乏教育的结果”,“神父就是利用我们的无知无识骗了我们”,因此“一个穷人所需要的是教育:懂得念书和写字”。但是作品中的另一个人物的命运恰恰反驳了他的这种见解。

这另一个人物就是强盗小羽毛。他“懂得念书和写字”,认识到整个世界可以分为“被剪羊毛的和剪羊毛的”两类人,他认为“一个穷人所需要的就是公道:原来是他的东西就应该给他,如果不给,他就自己拿”。于是他就成为“让整队整队军队追捕着的人”,但是他神出鬼没地独往独来,和加拉尔陀同样“跟死开玩笑活下来”了。因为他受到全体农民爱戴,他们把他当作“饥饿的人们的复仇者”。他体现了当时西班牙人民的愤怒和抗议,但是事实上没有能改变这个社会,就无声无息地被消灭了。

作者意识到革命就快来了,并且粗略地勾出了一个“革命者”的轮廓。但是他笔下的革命者堂贝贝只是个无政府主义者。而这正是当时西班牙的现实。

这部小说是近代西班牙文学中的一部重要作品,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愈是具有民族特色也就愈具有世界的意义,在世界文学的广大领域中理应占有它应得的地位。

本书中文译本一九五八年由新文艺出版社印行第一版;一九八三年上海译文出版社作为“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之一印了新一版;书名都用原文直译《血与沙》。现在收入“世界文学名著普及本”,是第三版,书名改用《碧血黄沙》。这也是国外根据本书改编拍摄的电影在中国上映时的中文译名,更改后的书名也许比朴实的直译书名多一分华彩,更适合普及本吧。

谨以这一版本纪念原作出版九十周年,同时也标志着中译本出版四十周年。

吕漠野

1998年8月

重要人物表

胡安·加拉尔陀——斗牛士,剑刺手。爱称胡安尼朵。

卡尔曼——加拉尔陀的妻子。

安古司蒂太太——加拉尔陀的母亲。

恩卡尔娜辛——加拉尔陀的姊姊。

安东——恩卡尔娜辛的丈夫。

赛白斯蒂安·魏涅加斯——外号国家,短枪手。

牛肉汁——外号,马上枪刺手。

伤疤脸——外号,加拉尔陀的仆人。

摩拉依玛侯爵——贵族,雄牛饲养家。

堂娜索尔——贵族交际花,摩拉依玛侯爵的外甥女儿。

堂何塞——贵族,斗牛迷,加拉尔陀的契约经理人。

鲁依兹——医师,斗牛迷。

小羽毛——外号,强盗。

堂贝贝——小学教师,无政府主义者。

第01节

胡安·加拉尔陀碰到斗牛的日子,总是一早就吃早饭①。他唯一的食物只是一点儿烤肉。葡萄酒他尝都不尝:酒瓶放在他面前还没有开过。他必须保持清醒沉着。他喝了两杯又黑又浓的咖啡,接着,点起一支粗大的雪茄,把两只肘子撑在桌上,两手托着下巴坐着,用凝滞的眼睛注视着顾客们陆续进来,渐渐挤满了餐室。

①西班牙习惯,早饭吃得很迟。

几年来,从他在马德里斗牛场①举行过专业许可仪式②的时候起,他每次都到阿尔卡拉街这一家旅馆里来歇脚,在这儿,旅馆主人夫妇都把他当作家里人一样接待他,仆役们、看门人、厨司们和老女佣人们都崇敬他,把他当作这家旅馆的光荣。

①斗牛场:用来斗牛的露天建筑,和古罗马圆形竞技场相似。——世译本

②专业许可仪式:准许他可以斗杀成年雄牛的仪式,这是已经有相当技巧的保证。——英译本

有一次,由于他受了两处严重的牛角伤,也在这儿住过不少日子,身上裹着绷带,呼吸着室内那种消毒药和烟草的浓重气味的空气;但是这种令人不快的回忆并没有给他留下多少印象。由于他经常遭到危险和南方人所特有的迷信看法,他相信这是一家“吉利”旅馆,只要住在这儿,就不会碰到什么倒霉事情。他必须冒着他这项职业所免不了的危险,有时候衣服给撕破了,或者甚至肌肉给撕裂了,但是他永远不会像别的许多伙伴那样倒下去;一想起这些伙伴的悲剧,即使在他最愉快的时候,也会感到不安。

在这些斗牛的日子,他吃了早饭以后,总喜欢呆在餐室里看旅客们走动,他们是些外国人,或者是从遥远的省份来的人,起先他们漠不关心地在他身边走过,没有向他瞧一眼,可是一听到仆役们告诉他们:这个胡子刮得光光、眼珠漆黑、穿着得像个绅士的,就是有名的斗牛士胡安·加拉尔陀,大家都好奇地转过头来,亲热地叫他“健美者”①。

①健美者:西班牙文“加拉尔陀”(Gallardo)的意义是“健美者”。——世译本

他常常在这好奇的气氛中消遣厌烦的等待时间,一直到他上斗牛场的时候。多么漫长的时间啊!在这使人不安的时光里,一种漠然的恐惧会从他的灵魂深处涌起来,使得他对自己也发生怀疑,这几个钟头,是搞他这门职业的最痛苦的时间了。他不愿意到街上去,因为他想到斗牛很花气力,他有保持精神抖擞、矫健轻快的必要;他也不能痛痛快快吃一顿,因为只有吃得早、吃得少,在斗牛场上才不会有消化的牵累。

他继续坐在桌子上首,两手托着脸,一阵香喷喷的烟气腾过眼前,使他不时带着自满的神色向几个女人望,她们正以明显的关心态度瞧着这个著名的斗牛士。

由于群众崇拜他而引起的自豪感,使他看出这些女人的眼光里含着赞赏和献媚。显然,她们认为他是体格健美、姿态优雅的。这时候,他忘了他的忧虑,就以一个惯于在群众面前摆威风的人特有的本能,挺直了身子,用指甲弹掉袖子上的雪茄烟灰,把他那镶着一粒很大的金刚钻、套住一个手指的整个关节的戒指移正位置,戒指上闪出虹彩,它那明亮得像一滴水珠的核心,似乎在燃烧着神奇的火。

他得意地打量着自己的身子,欣赏着自己的式样优美的衣服,撂在旁边椅子上他那顶平常在旅馆里戴的便帽,背心上方从一只口袋搭到另一只口袋的雅致的金链条,那颗好像射出乳白色的光芒,照映着他的棕色脸的领带上的珍珠,和他的用俄国皮做的鞋子,在鞋背和卷起的裤脚管中间,露出了镂空绣花的短丝袜,好像一个娇艳的野女郎穿的袜子一样。

由于酒足了气味美妙而不可捉摸的英国香水,加拉尔陀的衣服和烫成波浪形的、乌黑发亮的头发散发着香气,他留着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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