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加何?除了灰浆、大理石和木制品,还有什么其他损失呢,生命是不是象财产一样遭到了毁灭?如果是,谁丧失了生命?这个可怕的问题,眼前没有谁来回答——甚至连默默的迹象、无言的标记都无法回答。
我徘徊在断垣颓壁之间,穿行于残破的府宅内层之中,获得了迹象,表明这场灾难不是最近发生的。我想,冬雪曾经飘入空空的拱门,冬雨打在没有玻璃的窗户上。在一堆堆湿透了的垃圾中,春意催发了草木,乱石堆中和断梁之间,处处长出了野草。呵!这片废墟的主人又在哪里?他在哪个国度?在谁的保护之下?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飘向了大门边灰色的教堂塔楼,我问道,“难道他已随戴默尔·德·罗切斯特而去,共住在狭窄的大理石房子里?”
这些问题都得找到答案。而除了旅店,别处是找不到的。于是不久我便返回那里。老板亲自把早餐端到客厅里来,我请他关了门,坐下来。我有些问题要问他,但待他答应之后,我却不知道从何开始了。我对可能得到的回答怀着一种恐俱感,然而刚才看到的那番荒凉景象,为一个悲惨的故事作好了一定的准备。老板看上去是位体面的中年人。
“你当然知道桑菲尔德府了?”我终于启齿了。
“是的,小姐,我以前在那里住过。”
“是吗?”不是我在的时候,我想。我觉得他很陌生。
“我是已故的罗切斯特先生的管家,”他补充道。
已故的!我觉得我避之不迭的打击重重地落到我头上了。
“已故的!”我透不过气来了。“他死了?”
“我说的是现在的老爷,爱德华先生的父亲,”他解释说。我又喘过气来了,我的血液也继续流动。他的这番话使我确信,爱德华先生——我的罗切斯特先生(无论他在何方,愿上帝祝福他!)至少还活着,总之还是“现在的老爷”,(多让人高兴的话!)我似乎觉得,不管他会透露什么消息,我会比较平静地去倾听。我想,就是知道他在新西兰和澳大利亚,我都能忍受。
“罗切斯特先生如今还住在桑菲尔德府吗?”我问,当然知道他会怎样回答,但并不想马上就直截了当地问起他的确实住处。
“不,小姐——呵,不!那儿已没有人住了,我想你对附近地方很陌生,不然你会听到过去年秋天发生的事情。桑菲尔德府已经全毁了。大约秋收的时候烧掉的——一场可怕的灾难!那么多值钱的财产都毁掉了,几乎没有一件家具幸免。火灾是深夜发生的,从米尔科特来的救火车还没有开到,府宅已经是一片熊熊大火。这景象真可怕,我是亲眼见到的。”
“深夜!”我咕哝着。是呀,在桑菲尔德府那是致命的时刻。“知道是怎么引起的吗?”我问。
“他们猜想,小姐,他们是这么猜想的,其实,我该说那是确然无疑的。你也许不知道吧,”他往下说,把椅子往桌子稍稍挪了挪,声音放得很低,“有一位夫人——一个——一个疯子,关在屋子里?”
“我隐隐约约听到过。”
“她被严加看管着,小姐。好几年了,外人都不能完全确定有她这么个人在。没有人见过她。他们只不过凭谣传知道,府里有这样一个人。她究竟是谁,干什么的,却很难想象。他们说是爱德华先生从国外把她带回来的。有人相信,是他的情妇。但一年前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
我担心这会儿要听我自己的故事了。我竭力把他拉回到正题上。
“这位太太呢?”
“这位太太,小姐,”他回答,“原来就是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发现的方式也是再奇怪不过的。府上有一位年青小姐,是位家庭教师,罗切斯特先生与她相爱了——”
“可是火灾呢?”我提醒。
“我就要谈到了,小姐——爱德华先生爱上了。佣人们说,他们从来没有见到有谁像他那么倾心过。他死死追求她。他们总是注意着他——你知道佣人们会这样的,小姐——他倾慕她,胜过了一切。所有的人,除了他,没有人认为她很漂亮。他们说,她是个小不点儿,几乎象个孩子。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不过听女仆莉娅说起过。莉娅也是够喜欢她的。罗切斯特先生四十岁左右,这个家庭女教师还不到二十岁。你瞧,他这种年纪的男人爱上了姑娘们,往往象是神魂颠倒似的。是呀,他要娶她。”
“这部份故事改日再谈吧,”我说,“而现在我特别想要听听你说说大火的事儿。是不是怀疑这个疯子,罗切斯特太太参与其中?”
“你说对了,小姐。肯定是她,除了她,没有谁会放火的。她有一个女人照应,名叫普尔太太——干那一行是很能干的,也很可靠。但有一个毛病——那些看护和主妇的通病——她私自留着—瓶杜松子酒,而且常常多喝那么一口。那也是可以原谅的,因为她活得太辛苦了,不过那很危险,酒和水一下肚,普尔太太睡得烂熟,那位像巫婆一般狡猾的疯女人,便会从她口袋里掏出钥匙,开了门溜出房间,在府宅游荡,心血来潮便什么荒唐的事都干得出来。他们说,有一回差一点把她的丈夫烧死在床上。不过我不知道那回事。但是,那天晚上,她先是放火点燃了隔壁房间的帷幔,随后下了一层楼,走到原来那位家庭女教师的房间(不知怎么搞的,她似乎知道事情的进展,而且对她怀恨在心)——给她的床放了把火,幸亏没有人睡在里面。两个月前,那个家庭女教师就出走了。尽管罗切斯特先生拼命找她,仿佛她是稀世珍宝,但她还是杳无音讯。他变得越来越粗暴了——因为失望而非常粗暴。他从来就不是一个性性情温和的人,而失去她以后,简直就危险了。他还喜欢孤身独处,把管家费尔法克斯太太送到她远方的朋友那儿去了。不过他做得很慷慨,付给她一笔终身年金,而她也是受之无愧的——她是一个很好的女人。他把他监护的阿黛勒小姐,送进了学校。与所有的绅士们断绝了往来,自己像隐士那样住在府上,闭门不出。”
“什么!他没有离开英国?”
“离开英国?哎哟,没有!他连门槛都不跨出去。除了夜里,他会像一个幽灵那样在庭院和果园里游荡——仿佛神经错乱似的——依我看是这么回事。他败在那位小个子女教师手里之前,小姐,你从来没见过哪位先生像他那么活跃,那么大胆、那么勇敢。他不是像有些人那样热衷于饮酒、玩牌和赛马,他也不怎么漂亮,但他有着男人特有的勇气和意志力。你瞧,他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我就认识他了,至于我,但愿那位爱小姐,还没到桑菲尔德府就给沉到海底去了。”
“那么起火时罗切斯特先生是在家里了?”
“不错,他确实在家。上上下下都烧起来的时候,他上了阁楼,把仆人们从床上叫醒,亲自帮他们下楼来——随后又返回去,要把发疯的妻子弄出房间。那时他们喊他,说她在屋顶。她站在城垛上、挥动着胳膊,大喊大叫,一英里外都听得见。我亲眼见了她,亲耳听到了她的声音。她个儿很大,头发又长又黑,站着时我们看到她的头发映着火光在飘动。我亲眼看到,还有好几个人也看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穿过天窗爬上了屋顶。我们听他叫了声“佩莎!”我们见他朝她走去,随后,小姐,她大叫一声,纵身跳了下去,刹那之间,她已躺在路上,粉身碎骨了。”
“死了?”
“死了!呵,完全断气了,在石头上脑浆迸裂,鲜血四溅。”
“天哪!”
“你完全可以这么说,小姐,真吓人哪!”他打了个寒颤。
“那么后来呢?”我催促着,
“唉呀,小姐,后来整座房子都夷为平地了,眼下只有几截子墙还立着。”
“还死了其他人吗?”
“没有——要是有倒也许还好些?”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可怜的爱德华,”他失声叫道,“我从来没有想到会见到这样的事情!有人说那不过是对他瞒了第一次婚姻,妻子活着还想再娶的报应。但拿我来讲,我是怜悯他的。”
“你说了他还活着?”我叫道。
“是呀,是呀,他还活着。但很多人认为他还是死了的好。”
“为什么?怎么会呢?”我的血又冰冷了。“他在哪儿?”我问。“在英国吗?”
“呵——呵——他是在英国,他没有办法走出英国,我想——现在他是寸步难行了。”那是什么病痛呀?这人似乎决意吞吞吐吐。
“他全瞎了,”他终于说。“是呀,他全瞎了——爱德华先生。”
我担心更坏的结局,担心他疯了。我鼓足勇气问他造成灾难的原因。
“全是因为他的胆量,你也可以说,因为他的善良,小姐。他要等所有的人在他之前逃出来了才肯离开房子。罗切斯特夫人跳下城垛后,他终于走下了那个大楼梯,就在这时,轰隆一声,全都塌了下来。他从废墟底下被拖了出来,虽然还活着,但伤势严重。一根大梁掉了下来,正好护住了他一些。不过他的一只眼睛被砸了出来,一只手被压烂了,因此医生卡特不得不将它立刻截了下来。另一只眼睛发炎了,也失去了视力。如今他又瞎又残,实在是束手无策了。”
“他在哪儿?他现在住在什么地方?”
“在芬丁,他的一个庄园里,离这里三十英里,是个很荒凉的地方。”
“谁跟他在一起?”
“老约翰和他的妻子。别人他都不要。他们说,他身体全垮了。”
“你有什么车辆吗?”
“我们有一辆轻便马车,小姐,很好看的一辆车。”
“马上把车准备好。要是你那位驿车送信人肯在天黑前把我送到芬丁,我会付给你和他双倍的价钱。”
第37章
芬丁庄园掩藏在林木之中,是一幢相当古老的大楼,面积中等,建筑朴实,我早有所闻。罗切斯特先生常常谈起它,有时还上那儿去。他的父亲为了狩猎购下了这份产业。他本想把它租出去,却因为地点不好,环境欠佳,而找不到租户。结果除了两三间房子装修了一下,供这位乡绅狩猎季节住宿用,整个庄园空关着,也没有布置。
天黑之前,我来到了这座花园。那是个阴霾满天,冷风呼呼,细雨霏霏的黄昏。我守信付了双倍的价钱,打发走了马车和马车夫,步行了最后一英里路。庄园周围的树林枝繁叶茂,郁郁葱葱,即使走得很近,也不见庄园的踪影。两根花岗石柱之间的铁门,才使我明白该从什么地方进去。进门之后,我便立即置身于密林的晦暗之中了。有一条杂草丛生的野径,沿着林荫小道而下,两旁是灰白多节的树干,顶上是枝桠交叉的拱门。我顺着这条路走去,以为很快就会到达住宅。谁知它不断往前延伸,逶迤盘桓,看不见住宅或庭园的痕迹。
我想自己搞错了方向,迷了路。夜色和密林的灰暗同时笼罩着我,我环顾左右,想另找出路。但没有找到,这里只有纵横交织的树枝、园柱形的树干和夏季浓密的树叶——没有哪儿有出口。
我继续往前走去。这条路终于有了出口,树林也稀疏些了。我立刻看到了一排栏杆。随后是房子——在暗洞洞的光线中,依稀能把它与树木分开。颓败的墙壁阴湿碧绿。我进了一扇只不过上了栓的门,站在围墙之内的一片空地上,那里的树木呈半园形展开。没有花草伦理学的发展起过重要作用,认为利益原则是人类活动的唯,没有苗圃。只有一条宽阔的砂石路绕着一小片草地,藏于茂密的森林之中。房子的正面有两堵突出的山墙。窗子很窄,装有格子,正门也很窄小,一步就到了门口,正如“罗切斯特纹章”的老板所说,整个庄园显得“十分荒凉”,静得像周日的教堂。落在树叶上的哗哗雨声是附近入耳的唯一声音。
“这儿会有生命吗?”我暗自问道。
不错,是存在着某种生命,因为我听见了响动——狭窄的正门打开了,田庄里就要出现某个人影了。
门慢慢地开了。薄暮中一个人影走了出来,站在台阶上。一个没有戴帽子的男人。他伸出手仿佛要感觉一下是不是在下雨。尽管已是黄昏,我还是认出他来了——那不是别人,恰恰就是我主人,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
我留住脚步,几乎屏住了呼吸,站立着看他——仔细打量他,而不让他看见,呵,他看不见我。这次突然相遇,巨大的喜说已被痛苦所制约。我毫不费力地压住了我的嗓音,免得喊出声来,控制了我的脚步,免得急乎乎冲上前去。
他的外形依然象往昔那么健壮,腰背依然笔直、头发依然乌黑。他的面容没有改变或者消瘦。任何哀伤都不可能在一年之内消蚀他强劲的力量,或是摧毁他蓬勃的青春。但在他的面部表情上,我看到了变化。他看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