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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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探案-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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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头是灰色的,但缺口却是白色的,只有六便士硬币那么大。细看的话,可以看出似是猛击的痕迹。 
  “这需要很猛的撞击才能凿成这样,〃福尔摩斯沉思地说。他用手杖使劲敲了石栏几下,却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果然是猛击的结果,而且是凿在一个奇怪的地方,是在栏杆下方,而不是靠上手。” 
  “但这里离尸体至少有十五英尺。” 
  “不错,是有十五英尺。说不定与本案毫无关系,但还是值得注意。好吧,这个地方也没什么可看的了。你是说,附近没有脚印吗?” 
  “地面象铁板一样的硬,福尔摩斯先生。根本没有任何痕迹。” 
  “那我们去吧。可以先到宅子里去看看你说的那些武器。然后到温切斯特去,我想先见见邓巴小姐再说。” 
  吉布森先生还没有回来,我们在他家见到了上午来访问过我们的那位神经质的贝茨先生。他带着一种邪恶的意味给我们看了他雇主的那些可怕地排列着的各式各型的武器,这些都是主人冒险的一生中积累的东西。 
  “吉布森先生树敌不少,这个,凡是了解他的性格和作风的人都不会奇怪的,〃他说。“他每天睡觉时床头抽斗里总是放着一支子弹上膛的手枪。他是一个狂暴的人,有的时候我们大家都怕他。这位去世的夫人时常被他吓坏。” 
  “你看见过他对她动手吗?” 
  “那我倒不敢说。但我听见他说过几乎同样恶劣的话,不在动手以下,那是残酷和侮辱的言词,甚至是当着用人的面儿说的。” 
  “这位黄金大王在私人生活方面似乎是不大高明,〃当我们朝车站走着的时候,福尔摩斯这样说。〃你看,华生,咱们掌握了不少事实,有些还是新发现的,但我还是下不了结论。尽管贝茨先生明显地不喜欢他的东家,我从他那儿得到的情况却是:发现出事的时候主人无疑是在书房里。晚餐是八点半结束的,到那时为止一切都很正常。当然发现出事的时间是在夜里,但事件是在条子上写的那个时刻发生的。没有任何吉布森先生自下午五时从城里归来以后曾到户外去过的证据。反之,邓巴小姐承认曾约订在桥边和吉布森太太见面。除此以外她什么也不肯说,因为她的律师劝她保留自己的辩护等待开庭。我有几个极重要的问题需要问她,非得见到她我才能放心。我不得不承认,这个案子对她是非常不利的,只除了一点。” 
  “是什么,福尔摩斯?” 
  “就是在她衣橱里发现手枪。” 
  “什么!〃我吃惊地说,“我还以为这是最不利的证据呢!” 
  “不对。我第一次刚读到这点的时候已经感到古怪,现在熟悉案情之后我觉得这是唯一站得住脚的依据。我们需要的是不自相矛盾。凡是自相矛盾的地方都是有毛病的。” 
  “我不大懂你的意思。” 
  “那好,华生,就设想你是一个预谋要除掉一个情敌的女人。你已经计划好了。写了一个条子。对方来了。你拿起手枪。你做了案。一切都干得很利落。难道你在做了这么巧的案之后竟会干出如此不象一个伶俐凶手的蠢事,你不把手枪扔到身边的苇塘里去灭迹,反而小心翼翼地把枪带回家去放到自己的衣橱里,明知那是头一个将受到搜查的地方?我说,华生,了解你的人大概不会说你是一个有心眼儿的人,但即使你这么个人也不会干那么蠢的事吧。” 
  “也许一时感情冲动——” 
  “不会,不会,我不相信有那种可能。如果犯罪是事先策划好的,消赃灭迹也必是事先策划好的。所以,我认为咱们面临着一个严重的错觉。” 
  “但你的观点还需要解决大量的疑问。” 
  “不错,我们就是要解决它。一旦你的观点转变过来,原来最不利的证据也就变成引向真相的线索。拿手枪来说吧,邓巴小姐说她根本不知道手枪。照咱们的设想来推论,她这样说是说的实话。因此,手枪是被放到她衣橱里的。是谁放的呢?是那个给她栽赃的人。那个人不就是犯罪的人吗?你瞧,咱们一下就找到一条大有希望的线索了。” 
  那天晚上,我们不得不在温切斯特过夜,因为手续还没有办好。第二天早晨,在那位崭露头角的承担辩护的律师乔埃斯·卡明斯先生陪同下,我们获准到监狱里看邓巴小姐。听了那么多关于她的传闻,我是有准备去见一位美人的,但她给我的印象仍然是难以忘怀的。难怪那位令人生畏的黄金大王也在她身上看到了比他自己更强有力的东西——能够制约和指导他的东西。当你注目于她那强而有力的、眉目清晰却极其敏感的脸时,你会觉得,尽管她也会做出一时冲动的事情,但她的素质中有一种内在的高贵性,总会使她对人产生好的影响。她肤色浅黑,身材修长,体态超俗而神情端庄。然而她那双黑眼睛里却有一种无助而哀婉的表情,犹如被逐之兽感到四面已布下罗网而无处逃生了。当她得知前来看她和帮助她的是有名的福尔摩斯时,她那苍白的双颊泛起了一丝血色,她那朝我们投来的目光也有了一丝希望的光彩。 
  “大概奈尔·吉布森先生已经对您讲过我们之间的一些情况了?〃她低声激动地问道。 
  “是的,〃福尔摩斯答道,“你不必再讲那些不好说的情况了。见到你之后,我相信吉布森先生说的是实情,不论是关于你对他的影响还是你们的纯洁关系。不过,这些情况为什么没有在法庭上说清呢?” 
  “本来我认为指控不可能成立。我本来想,只要我们耐心等一等,一切都会澄清,用不着我们去讲那些难以启齿的家庭内部细节。现在才知道,不但没有澄清反而更严重了。” 
  “我的小姐,〃福尔摩斯急得大声说道,“我请你对这点千万不要抱什么幻想,卡明斯先生可以明确地告诉你,全部情况都是对我们不利的,我们必须尽最大的努力才能取胜。如果硬说你不是处在极大危险中,那才是严重的自起之谈。请你拿出最大的努力来帮我搞清真相吧。” 
  “我绝不掩饰任何情况。” 
  “那请你讲讲和吉布森太太的关系。” 
  “她是恨我的,福尔摩斯先生。她用她那热带性格的全部狂热恨我。她是一个做事彻底的人,她对她丈夫爱到什么程度,也就对我恨到什么程度。也可能她曲解了我和他的关系。我不愿说对她不公平的话,但我认为她那强烈的爱是在肉体意义上的,因此她无法理解那种在理智上、乃至精神上把她丈夫和我联系在一起的关系,她也无法设想我仅仅是为了能对他的强大力量施加好的影响才留下来的。现在我算是看出自己的错误来了,我没有资格留下来,既然我引起了别人的不快乐,尽管可以肯定地说,即使我离开,这种不快乐也不会消失。” 
  “邓巴小姐,〃福尔摩斯说,“请你确切告诉我那天事件的经过。” 
  “我可以就我所知把真相告诉你,但我没有办法证实这个真相,另外有些情况——而且是最重要的情况——我既不能解释也想不出有什么办法去解释。” 
  “只要你能把事实真相说清楚,也许别人可以解释。” 
  “好吧,关于我那天晚上去雷神桥的问题,那是由于上午我收到吉布森太太一个条子。条子放在我给孩子上课那屋的桌子上,可能是她亲手放在那里的。条子上说,她要求我晚饭后在桥头等她,她有重要的事跟我说,并让我把回信放在花园日规上,因为她不希望任何人知道。我不明白为什么要保密,但我还是照她说的做了,接受了约会。她还让我烧了她的条子,于是我就在课室的壁炉里把它烧了。她是非常害怕她丈夫的,他时常粗暴地对待她,我常为这事批评他,所以我只是以为她这样做是为了不让他知道这次会见。” 
  “但她却小心地留着你的条子?” 
  “是的。我奇怪的是,听说她死的时候手里还拿着那个条子。” 
  “后来呢?” 
  “后来我按时去雷神桥了。我到那里时,她已经在等我。直到这一刻,我才知道这个可怜的人是多么痛恨我。她就象发疯了一样——我觉得她真是疯子,有着精神病患者常有的那种虚幻自欺的特异才能。不然的话,她怎么会每天对我淡然处之而心里却又对我如此之仇恨呢?我不想重复她所说的话。她用最怕人最疯狂的语言倾泻了她全部的狂怒仇恨。我连一个字也没回答,我说不出话。她那样子叫人没法儿看下去。我用手堵着耳朵回身就跑。我离开她的时候她还站在那里对我狂呼乱骂,就在桥头。” 
  “就是后来发现她的地点吗?” 
  “在那几米之内。” 
  “但是,假设在你离开不久她就死了,你没有听见枪声吗?” 
  “没有。不过,说实在的,福尔摩斯先生,我被她的叫骂弄得精神上厌烦透了,我一径逃回自己的屋里,我根本不可能注意到发生的事情。” 
  “你是说你回到了屋里。在次日早晨之前你又离开过屋子吗?” 
  “是的,出事的消息传来之后,我和别人一起跑出去看了。” 
  “那时你看见吉布森先生了吗?” 
  “看见了,我看见他刚从桥头回来。他叫人去请医生和警察。” 
  “你觉得他精神震动了吗?” 
  “吉布森先生是一个强有力、能自制的人。我认为他是不会喜怒皆形于色的。但是做为一个非常了解他的人,我看得出他是深深地动了感情。” 
  “现在谈谈最要紧的一点,就是在你屋内发现的手枪。你以前看见过它吗?” 
  “从没看见过,我发誓。” 
  “什么时候发现它的?” 
  “次日早晨,当警察进行检查时。” 
  “在你的衣服里?” 
  “是的,在我的衣橱底板上,即在我衣服下面。” 
  “你不能猜想它放在那里有多长时间了吗?” 
  “头天早晨以前它还没在那儿。” 
  “你怎么知道的呢?” 
  “因为我头天早上整理过衣橱。” 
  “这就是可靠的依据了。就是说,曾有人进你屋内把枪放在那里,为的是栽赃。” 
  “准是这么回事。” 
  “在什么时间干的呢?” 
  “只能是在吃饭时间,要不然就是当我在课室给孩子上课的时候。” 
  “也就是当你收到条子的时候?” 
  “是的,从那时期以及整个上午。” 
  “好,谢谢你,邓巴小姐。你看还有什么有助于我侦查的要点么?” 
  “我想不出了。” 
  “在桥的石栏杆上有猛击的痕迹——就在尸体对面栏杆上有新击的痕迹。你能提出什么说明吗?” 
  “我想是巧合。” 
  “但很古怪,邓巴小姐,非常古怪。为什么偏偏在出事的时间,偏偏在出事的地点出现痕迹呢?” 
  “但怎么会凿成那样的呢?只有很猛的力量才会凿成那样。” 
  福尔摩斯没有回答。他的苍白而专心致志的面孔突然现出那种紧张而迷惘的表情,我的经验告诉我这总是他的天才迸发的时刻。他头脑中千钧一发的时刻表现得如此明显,我们大家都不敢说话了。我们大家——律师、拘留犯和我,都默默而紧张地守着他,一言不发。突然,他从椅子上跳起身来,他浑身由于紧张和急需行动而微颤起来。 
  “来,华生,来!〃他喊道。 
  “怎么了,福尔摩斯先生?” 
  “不要担心,小姐。卡明斯先生,你就等着听我的信儿好了。托了正义之神的福,我要破一个管叫全英国欢呼的案子。邓巴小姐,明天你就会得到消息了,目前请你相信我吧,乌云正在驱散,真相大白的光明前景即将到来,我对此充满信心。” 
  从温切斯特到雷神湖本不算远,但对我来说,由于着急而显得很远,而对于福尔摩斯来说简直是无限长了。因为,由于神经极度兴奋,他根本坐不住,不是在车厢里来回踱步就是用他那敏感的长手指敲着身边的垫子。突然,在快到目的地的时候,他在我对面坐下来——我们单独占着一节头等车厢——他把两手分别放在我膝上,以一种特别顽皮的眼光(这是他淘平时的典型表现)直视我的眼睛。 
  “华生,〃他说,“我想起来了,你一般同我外出办案总是带武器的。” 
  我带武器对他是有好处的,因为每当他全力思考问题时根本不顾安全,所以有好几次我的手枪都救了急。我把这个告诉了他。 
  “是的,是的,我在这种事情上有点心不在焉。但是你现在身上带着手枪吗?” 
  我从后裤袋里把枪取出来,那是一件短小、灵便但是非常得手的小武器。他接过枪,打开保险扣,倒出子弹,仔细观看。 
  “够沉的——份量够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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