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生的活尸: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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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生的活尸:圣徒-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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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花的图章。 

  “很乐意往后有机会再为您效劳。” 

  里德尔坐回了他舒适的马车,啜着一支地道的雪茄,当他独自一人时,几乎成为招牌表情,玩世不恭的神色,被老成练达的城府所取代。 

  无论是贵族、商人,还是弄臣,总有三教九流的人想接近他,企图从家族的光辉中分得一点小小的利益。 

  而他,总是无比慷慨地给予那些人希望与友谊。 

  任何人,在某些时候,总会派上用场。 

  福兰在路边摊买了碗热气腾腾的薄饼汤,酥脆的饼子配上可口的浓汤,味道蛮不错。 

  他注意到,食摊上的肉排,都开始加上橘皮,当年发明的小玩意,无形中已经开始广为流传。这个配方他谁也没告诉,一些注意观察的人,也许从采购时,不属于食材的一框框橘皮上,猜测到了让肉更加美味的窍门。 

  但这些橘皮没有经过反复烘烤,虽然能去除腥味,但让肉有些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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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生的活尸:圣徒(109)
“先生,所有人都这么处理,肯定没错的。”当福兰询问摊主时,厨子回答道,“现在这诀窍每个人都会,也不是秘密了。请相信,橘皮就这个味道,比起腥,一点点酸不碍事。” 

  利益,能使所有人发狂,让他们绞尽脑汁,无比精明。 

  但也能让他们自以为事,被自己偏离轨道的推测迷惑。 

  越聪明的人越是如此。 

  诱导聪明人进行错误的判断,自己为自己挖下陷阱,比十个狡猾的阴谋都来得有效。 

  “这是开始。”福兰想,他还得更熟悉金雀花,来找到,可以让这个家族发狂的利益所在。 

  ※ ※ ※ 

  德博拉在欣喜若狂中渡过了五天。 

  他想过请位鉴定师对画鉴定,但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在到手前,可不能留下任何把柄。”他老道地考虑。画不能拿出银行,有多少双眼睛盯着呢,而他总不能找个鉴定师,带到金库,公布他发现的秘密。 

  一个人知道了,就等于用不了多久,全城人都会知道,双鹰的行长再动歪脑筋。 

  德博拉从不相信,世上有守口如瓶的人存在。 

  他准备好了五万现款,来应付所有的可能性。 

  狂欢节结束后的第一天,德博拉早早来到办公室,他连喝三杯咖啡,压抑住急迫的心情。 

  今天是那张保险存单的到期日。 

  中午十一点,前台通知他,格莱先生来了。 

  还是那副打扮,但袖子有些脏,刚坐下,败家子就开始抱怨,“圣父在上,费都的窃贼真多,前天我的钱包居然被偷了。” 

  这真是个好消息。 

  “我居然要被迫穿旧衣服,噢,以后我再也不来费都了。” 

  最好不过,你永远别来。 

  格莱掏出保险单据,“这画真是我霉运的开始。” 

  德博拉斟酌地说,“阁下,您现在很缺钱?” 

  “哈,我会缺钱?”格莱冷笑,但他瞟了眼衣袖,有点无奈地说,“假如这里是葡荷王国的银行,我只要凭名字就能提取两百万,但费都没有支行。” 

  格莱说的是事实,路途与各国间的利率,以及时而紧张的关系,让所有银行都不愿意冒风险开设跨国业务。 

  一位异国的富豪,如果不能携带足够的硬通货,那么,出了国界,他就是个穷光蛋。 

  “阁下,我有个好主意能帮助您。”行长说,“我有位朋友,是达奇的崇拜者,他疯狂地收集大师所有的作品,也许您能出售金库的画,已解燃眉之急。” 

  “没必要。”格莱从口袋掏出一把票子数了数,德博拉长期在钱堆中摸爬滚打,他一眼就辨认出,那把钱大概有三千块。 

  “我找朋友借的,可惜不相熟,不过也够我回国了。” 

  放在最外面的是一张五十块的金卷,他敏锐地发觉,金卷上有莱因施曼的图章。 

  贵族们喜欢玩这种花样。 

  假如他的朋友是莱因施曼的家族成员,那这位先生的身份更可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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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生的活尸:圣徒(110)
“几千块?”德博拉诧异地叫着,“像您这种绅士,难道租最下等的马车吗?” 

  格莱脸发红,但还是坚持说,“按照传统,带来霉气的东西,在家门前,得放在火里烧掉,我准备这么办。” 

  一百万,你他妈的想烧掉一百万!行长冲动得想打人。 

  “一万五,请卖给我。” 

  “我花了十五万买的。” 

  “几天前您已经知道,它只值一万。” 

  “那我不管,反正已经亏了,就算赚回一万五也与事无补。” 

  败家子丝毫不动摇。行长只能让步,“那么,五万?” 

  “请把画拿给我,几万的数额毫无意义,我就准备烧掉它,让郁闷的心情好过些。” 

  行长几乎是请求了,“您开个价。” 

  “不,先生,我倒很奇怪。”格莱发现了什么,“一位银行家,会拿五万来购买只值一万的商品?难道画里有什么秘密?” 

  德博拉一瞬间面容苍白,腿在颤动,“您太有想象力了。”他冒着汗。 

  “我坚持认为,一家银行的行长,不会做赔本的买卖。” 

  “实话实说,那位朋友,对我的前途非常关键。”德博拉太佩服自个了,紧急关头能想到好说辞,“画在他眼中,比得上二十万的贿赂,送礼得投其所好。” 

  “不是朋友,是你的上司吧。”格莱哈哈直笑,没有起疑心。 

  “拜托您帮助我,要知道,达奇的画在市面上很少见,很多时候,有钱也买不到。”德博拉乱扯。 

  “好吧。”格莱爽快地说。 

  “我马上准备五万的款子。” 

  “你误会了,二十万,我就卖给你。”格莱盯视他,“比得上二十万的贿赂,送礼得投其所好。”他重复了一遍行长刚才的话。 

  德博拉恨不得抽自个几耳光。 

  “要么二十万,要么把画拿来。” 

  这种脑袋里全是棉花的公子哥,敲诈倒是一流,但德博拉不能放弃,他的思维,已经被一百万塞得满满。 

  八十万的利润,和九十五万,没两样。 

  他窒息般地说,“我给您开支票?” 

  “现款,回国后支票无法兑现。” 

  行长没那么多现款,他咬着牙想了想,点头说,“您稍等。” 

  他准备从银行的帐户里转十五万,他有这个权利,只要在月底结帐时,把款子填回来。 

  反正总行只看全月的报单,私下玩点小花样,它不会介意。 

  一小时后,格莱仔细清点完钞票与金恺撒,满意地将保险存单交给行长,“祝你能顺利升职。” 

  德博拉倒在椅子里,过了好久,他才松了口气,仿佛刚经历过一场生死角逐,连败家子什么时候离开的,也不晓得。 

  有了一百万,他能开办自己的小事务所,不用再给人打工了。 

  当然,在那之前,得找个手艺精湛的画匠,把达奇的《海伦》从素描上弄下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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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生的活尸:圣徒(111)
“给过你机会了。”福兰想,素描是在另外的城市,用八千块买的。 

  至于画框,和那副《海伦》,总共花了不到四十块。 

  摸摸鼓鼓的小提箱,福兰朝城外走去。 

  红雀的车队,现在应该已经离城了,去下一个能赚到钱的地方继续表演。 

  他得追过去。

  第五章 两天一夜

  
  离费都越远,大自然的本色就越显露出来。 

  路两旁栽种地行道树逐渐稀少,结实的沥青路也慢慢变成在草丛中长期由人力和车轮踩踏出来的道路,巡回剧团们络绎不绝的车队在经过几条交错纵横的十字路口后,渐渐各奔东西,去计划中下一座有油水可捞的城市。 

  “俊小伙,真的不想和我们一起走么?”篷车上的姑娘们娇笑着,“晚上,就算一次让三个姑娘陪你也成。” 

  “不了,美丽的小姐。”福兰在马上回答,他刚从这个剧团买来一匹马,老板先前不愿意卖,但看到一把票子后,不乐意立即变成热情地推销,最后附送上全套鞍具和一小袋黑豆子。 

  福兰还顺便买了点食物和打火石,路上备用。 

  马很老,应该在十六岁以上,眼睛凹陷,背部下沉,牙齿磨损得不成样子,但脚力还成,翻开茂密的鬐毛,在肩胛处能看到模糊的烙印,福兰辨识出,这是出产于英玛公国的克莱兹代尔血统马的标记,这种驮马骨架庞大,能拉动惊人的重量。 

  “希望在变成原形后,它能背得动我。”福兰爱惜地拍拍马头,“以后你叫洛西南特吧。” 

  城市人很少有机会骑马,所以福兰骑术不甚精湛,幸亏克莱兹代尔驮马历来以脾气温顺著称,在马刺和缰绳的牵引下,洛西南特顺从地奔跑起来。 

  风景很美,四周都是大片嫩绿的田野,微风抚过,绿草中尚未变成泥土的腐朽黄叶被吹起,于半人高的空中打着转,视线远端,丘陵处的庄园与村落露出模糊的影子。 

  更多的,是如处子般,尚未被开垦的山坡与树林,脆脆的绿意与布着圆滚滚云层的蓝空,让视线享受极了。 

  如红雀这种小规模巡回团,能选择的城市并不多。 

  偏僻点的乡下,并没有利润可言,而规模更大的城市,除去每年的几个欢庆节日,小剧团没有立足之地,所以规模适中的镇子,才是红雀主要的收入来源。 

  福兰和团长约好,在费都西面的黎明堡碰头。 

  那是个有二万人口的大镇子。 

  七日一次的变身,福兰不想浪费掉了。 

  现在是下午四点,还有两天半的时间,让他做一些事。 

  检控官的职业经历,使福兰能掌握到费都附近,地下世界的许多资料。 

  他准备顺着海岸线朝西北方前进,去一处名为萨拉的集镇。 

  官方上,萨拉是出品粗盐的小型晒盐场,同时,也是走私犯子心照不宣的临时落脚点。 


复生的活尸:圣徒(112)
集镇恰好处于海岸上一个很小的弧湾,这天然的港口小船进出自如,遇到卫队的搜查,扯帆朝远海一逃,如泼进大海的杯水,无影无踪。 

  福兰需要一点消息,而说起信息最灵通的,谁能比得上走南闯北的运私船呢? 

  春天的气候捉摸不定,傍晚,迎面的冷风不断带走体温,让骑乘的速度缓慢了许多,乌云让夜晚的驾临早了两刻钟,闪电挥霍着无穷无尽的能量,闷雷仿佛是巨人在耳边的咆哮,优美的自然风情画在光与寒冷中颤栗、褪色。 

  要下暴雨了。 

  拜伦的野外,时常能看到爬满青苔的断壁残垣,这曾经是战争遗留下的哨塔与军站,随着征服与统一,它们失去了价值,在风雪中沦为废墟。 

  运气之神开始眷顾这饱受苦难的人了。 

  离路不远的小树林里,有着一座哨塔,顷颓的墙壁勉力支撑着还没塌陷干净的塔顶,福兰将马牵了进去,乘着雨点没完全倾落,在周围拾了一大堆脱落的树枝。 

  阴冷的暴雨中,有热气的食物和温暖的篝火,是比祈祷还有效的庇护。 

  用零碎的砖头在墙角堆砌了粗糙的挡风屏障,火刚刚燃烧起来,滂沱大雨就将阴阴沉沉的愁惨世界带落人间,风在砖缝间穿来穿去,让福兰更加小心,篝火别被弄灭。 

  将携带的面包与咸肉在火焰上烤得半热,福兰倒了一把黑豆子在手中,一直安静沉稳的洛西南特把马头凑过来,湿润的大舌头卷着豆子,弄得福兰掌心发痒。 

  雨也许会下大半夜,福兰希望别为此耽搁了行程。他半闭着眼睛,一面瞌睡,一面将树枝投入火堆里。 

  火焰让空气受热,光线折射成晃动的影子,透过火幕,墙壁、倒塌了一半的盘旋楼梯、断壁外连成直线的雨滴和灌木丛,都模糊扭曲着…… 

  是踩着水坑的脚步声让福兰从梦中醒来。 

  他连忙摸摸小提箱,又朝快熄灭的篝火里放入了大把枯枝,警惕地观察着声音传来的方向。 

  是野兽?还是人? 

  脚步声在哨塔外停了下来,随后,一个淋成落汤鸡的瘦小身影,拉着同样湿碌碌,不断打着喷鼻的马,走了进来。 

  “我见到火光而来的。”是位女子的声音,“雨来得太急,找不到避雨的地方。” 

  “请过来。”福兰站起来。 

  又一道闪电劈过,稍纵即逝的白亮让福兰看清了来者的脸。 

  是熟人,他救过她;而她捅过他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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