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郎织女天仙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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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郎织女天仙配- 第1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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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是“杀鸡儆猴”最为成功的典范。
只是,这样一来,法家就难以完完全全的获得帝王的喜好了。
毕竟,犯法的王子也是王子,对于某某某帝王同样也是心头肉。
更何况,在帝王上面还有太上皇。
对待王子,王子的父亲也就是帝王或者还是可以硬起心肠,让王子吃点苦头。但是王子的爷爷也就是太上皇呢?
看看现实生活里面,很多人对待儿子一辈是“恨铁不成钢”,但是对待孙子一辈则是心肝宝贝,舍不得打舍不得骂。
而且,在很多情况下,太上皇的权威往往比较帝王还要大一些。
这样一来,“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能够获得帝王完完全全的喜欢吗?
更何况,王子不见得永远是王子,王子成为帝王的可能性很大。
看看历史,那些帝王的后代里面的调皮捣蛋的家伙后面成为帝王的大有人在。
如此一来,法家的“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简直就是那些帝王的后代里面的调皮捣蛋的家伙后面成为帝王的噩梦。
这样说或者有些缺乏说服力。
举一个现实生活的例子作为说明。
在我们家乡,有一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可不是什么素食主义者,像其他猪肉狗肉牛肉的则是照样吃。所以很多人都是非常奇怪,为什么一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会吃猪肉狗肉牛肉这些?后来,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才告诉别人事实真相,原来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之所以不吃鸭肉的原委,就是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小时候因为他(也就是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家里面的鸭子由于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的原因导致鸭子丢了,所以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家里面的大人便是暴打了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一顿。从此以后,鸭子便是成为了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心里面的痛。从此以后,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对于宰杀鸭子以后的鸭子也是没有吃的欲望。因为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只要一吃鸭肉,就会想起曾经因为鸭子被暴打一顿的伤心事。
同样的道理,那些因为被“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波及的王子后来成为帝王,想起来当初被“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处罚的情形,看见了“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同样会引起那些因为被“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波及的王子后来成为帝王的伤心事。
如果像被“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波及的王子后来成为帝王明白事理,或许只是处罚当初冒犯自己的家伙。比如说商鞅变法。
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衡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为左庶长。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间。他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
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过渡时期,是一个社会大变革的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地主和农民两大对立的阶级的产生。新兴军功地主阶级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要求获得相应的政治权利。从而引起了社会秩序的变动。因此,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各国纷纷掀起变法运动,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战国初期。秦国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都晚于其余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齐、楚、燕、赵、魏、韩六个大国。为了增强秦国实力,在诸侯国的争霸中处于有利地位和不被别国吞并,秦孝公引进人才,变法图强。
舌战群儒。公元前359年,秦孝公打算在秦国国内进行变法,又害怕国人议论纷纷,所以犹豫不决。秦孝公召开朝会命臣工商议此事。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起来反对变法。他们认为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商鞅针锋相对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从而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语出)。这是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为实行变法作了舆论准备。徙木立信。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准备就绪,但没有公布。他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告示: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十两黄金。百姓们感到奇怪,没有人敢来搬动。商鞅又出示布告说:“有能搬动的给他五十金(古时的“金”实际为黄铜)。”直至后来提高到一百五十金。有个药农的孙子为了给爷爷赚治病钱,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命令给他一百五十两金(黄铜)。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秦惠文王继位。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因之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商鞅失去变法的强有力支持者,后车裂商鞅以平息保守派的怒火,但变法得以继续实行下去。

第二百五十七章 吴起变法

但是事实真相是只不过“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的闹剧罢了。
因为,在商鞅变法期间曾经的王子后来的秦惠文王也是被商鞅使用“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的规定处罚过。
否则,秦惠文王如果想要放过商鞅,大可以把使用其他的方法对付商鞅,不一定要车裂商鞅吧?
历史上面的事情当然要相信,但是不要每一句都是当真。
商鞅变法的结果,那是被“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波及的王子后来成为帝王明白事理的结果。
如果,像被“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波及的王子后来成为帝王不明白事理,结果就是弄出来“王子犯法庶民同罪”那一套的人不仅仅是人完蛋他的做法也是同样完蛋。比如吴起变法。
战国初年楚悼王当政时,于公元前386年—前381年,任命吴起(前440年-前381年)为令尹,对楚国政治、法律、军事等实行改革的变法运动。公元前381年,楚悼王去世,变法遭到旧贵族的强烈反对,以失败宣告告终。经过变法,楚国国力强盛,在公元前381年,联合赵国大败魏国。
楚国地广人众,能够调集百万大军,在战国七雄中是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由于政治**,经济落后,国力一直萎靡不振。楚悼王继位后,连年遭到魏、赵、韩等国的进攻,不断丧失失地。在极其窘迫的形势下,楚悼王不得不用重礼贿赂秦国,在秦国的帮助下才和魏、赵、韩讲和。面对这种内外交困的形势,楚悼王很想有一番作为,但苦于缺乏变法图强的真正人才和支持者。恰恰这时吴起来到楚国,吴起为楚悼王分析楚国的弊端说,楚国贫弱的原因是“大臣太重,封君太众”,即大臣的权势太大,威胁着国君的权力;受封食禄的贵族太多。影响着国家的财政税收。要扭转这种局面,只有“明法审令”,尽快变法革新。对吴起分析的种种弊端,楚悼王深有感触,于是先任为宛守,防御韩、魏。一年以后,晋升为今尹,主持变法。
吴起在楚国期间,注意调查研究,了解楚国国情至深。公元前390年。吴起参知政事。设制置三司条例司,议行新法;四月,遣人察诸路农田、水利、赋役;七月,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九月。立青苗法;十一月,颁农田水利条约。在楚悼王的支持下进行了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改革。
公元前389年二月,设“制置三司条例司”,是吴起推动变法第一个设立之机构,原本楚国的财政没有来三司掌握,吴起设立置制三司条例司来作为三司的上级机构,统筹财政,是当时最高的财政机关,此机关除了研究变法的方案、规划财政改革外。亦制订国家一年内的收支,并将收入定其为定式。五月,颁行市易法。由政府出资金一百万贯,在郢设“市易务”(市易司),在平价时收购商贩滞销的货物。等到市场缺货的时候再卖出去。同时向商贩发放贷款,以财产作抵押,五人以上互保,每年纳息二分。用以达到“通有无、权贵贱,以平物价,所以抑兼并也。”市易法增加了财政收入。十月,司农寺制定《畿县保甲条例颁行》。乡村住户,每五家组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有两丁以上的农户,选一人来当保丁,保丁平时耕种,闲时要接受军事训练,战时便征召入伍。以住户中最富有者担任保长、大保长、都保长。用以防止农民的反抗,并节省军费。
方田均税:公元前388年八月,由司农寺制定《方田均税条约》,分“方田”与“均税”两个部分。“方田”是每年九月由县长举办土地丈量,按土塙肥瘠定为五等,“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数。方田均税法清出豪强地主隐瞒的土地,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也减轻了农民负担,但是却严重损害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们强烈反对。各郡置均输官,达到“敛不及民而用度足”。但是吴起以内藏钱五百万,上供米三百万石为本钱,行使均输法,吴起的均输法是完全创新的。公元前389年七月,为了供应京城王室、百官的消费,又要避免商人屯积,在淮、浙、江、湖六路设置发运使,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从便变易蓄买,以待上令”的原则,负责督运各地“上供”物质。意在省劳费、去重敛,减少人民的负担。青苗法:青苗法是一个地方实践后推向全国的产物。公元前389年九月,颁布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其所积现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归还谷物或现钱。青苗法使农民在新陈不接之际,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但具体实施中出现强制借贷现象,是吴起变法措施中争议最大的内容。募役法:又称“免役法”,公元前388年,十二月,由吴起拟定,先前在郢试行,同年十月颁布全国实施。免役法废除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当州县差役的办法,改由地方官府自行出钱雇人应役。雇员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分摊。原来不用负担差役的女户、寺观,也要缴纳半数的役钱,称为“助役钱”。使得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来,保证了劳动时间,促进了生产发展,也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
规定各地兴修水利工程,用工的材料由当地居民照每户等高下分派。只要是靠民力不能兴修的,其不足部分可向政府贷款,取息一分,如一州一县不能胜任的,可联合若干州县共同负责。
保甲法 楚国政府把农村住户组织起来,十家编为一保。保丁平时种田,闲时练兵,战时编入军队作战。保甲法既加强了对人民的控制,又增强了抵御魏和秦进攻的军事力量,减少了军费开支。裁兵法整顿厢军及禁军一、 规定士兵五十岁后必须退役。 二、 测试士兵,禁军不合格者改为厢军,厢军不合格者改为民籍。将兵法又叫“置将法”。废除楚国原来定立的法律。用逐渐推广的办法,把各路的驻军分为若干单位,每单位置将与副将一人,专门负责操练军队,以提高军队素质。保马法 悼王时,楚国战马只有五万余匹,政府鼓励西北边疆人民代养官马。凡是愿意养马的,由政府供给马匹,或政府出钱让人民购买,每户一匹,富户两匹。马有生病死亡的,就得负责赔偿,但遭遇到瘟疫流行,死了不少马匹,徒增民扰。不久废止,改行民牧制度。军器监法公元前387年七月颁行免行法。楚国武器原归胄案和将作院制造,质量粗劣,严重影响战斗力。为了改善这种状况,八月广设军器监,负责监督制造武器;并且招募工匠,致力改良武器。
关于教育的制度改革,吴起主要就是创建科举。靠考试来选拔人才(详见科举考试词条)。三舍法希望以学校的平日考核来取选拔真正的人才。“三舍法”,即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后来地方官学也推行此法,反映了班级教学的特色。贡举法吴起认为“欲一道德则修学校,欲修学校则贡举法不可不变”。改革贡举法,废经、存进士,公元前386年三月,进士殿试罢诗、赋、论三题而改试时务策。二月,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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