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汤达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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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汤达文集-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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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作者在这里对司法的不公正表达了强烈的义愤,对不幸的少女表示深切的哀怜。 
《帕利亚诺公爵夫人》叙述了一起贵族家庭常有的事情:女主人与年轻的男侍从偷情。司汤达没有过多地描写偷情的场面,倒是对处理这件事情的过程作了详细的描写,更费了不少笔墨,对教廷内部你死我活的斗争,作了逼真的展现。两个偷情者当然被处死了。甚至连腹中的胎儿都不放过。封建大家族里,这种残无人道的私刑制度令人触目惊心。 
《艾蕾》是一出催人泪下的爱情悲剧。贵族小姐艾蕾与“强盗”尤拉相爱,遭到父兄的极力反对。不幸在一次战斗中,她的兄弟死于尤拉刀下。伤心欲绝的父母为斩断她与尤拉的情丝,把她送进修道院;而尤拉攻打修道院失败,为了逃避追究,远走他乡,失去了联系。在与情人生离死别,身处恶劣环境,十分痛苦的情况下,艾蕾自甘堕落,先花费重金贿赂,当上了修道院长,后失身于道貌岸然的主教。最后,因怀孕事发,被判重刑。当她听说尤拉率人前来解救她的消息时,留下一封长信,自杀身亡。这篇名作通过艾蕾这个大家闺秀的不幸遭遇,深刻地揭示出,封建的门第观念是扼杀青年人幸福的凶手;伪善的教会,修道院是使人堕落的根源。 
《血染风情》(直译为《宠爱过度反害人》)和《苏奥拉·斯科拉蒂卡》两篇的题材有类似之处。虽然故事发生的年代不同,一起是1585年前后,一起是1740年前后,但两篇小说都写出了封建制度的惨无人道,和贵族修道院的黑幕。那些多子女的贵族家庭为了保证家庭的财产不致分散,往往只把财产传给长子,对于其余的儿子只给一定的生活费,对于女儿则一律赶出家门。或者嫁出去换一笔财产,或者把她们送进专门为这些人开办的贵族修女院。进了修女院则等于进了坟墓,与外面的一切联系都要切断。正如《血染风情》里修女说的:“父母把我们送进修道院,家庭财产都被兄弟霸占,我们被关在这座活人的坟墓里,没有第二条生路。”但是少女们都是活生生的人,不甘心牺牲自己的青春、爱情、幸福,想方设法与外面的情人幽会。然而这种行为一旦被发现,便要被视为渎圣罪,轻则打入地牢,终身监禁,重则处死。《血染风情》和《苏奥拉·斯科拉蒂卡》写的就是贵族修女们的生活,她们对幸福的向往和对命运的抗争。对受社会与家庭迫害的修女,作者寄予了深切的同情,对她们英勇反抗,追求幸福与自由的行动则予以热情的歌颂,把这些“淳朴而富于感情的人”称为“现代文明的先驱”。 
译者从事翻译、教学,虽各有十几二十年历史。但面对司汤达这样一位大家,译者在翻译时确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惟恐传达有误,对不住作者,也对不住读者。但心愿并不等于学识水平。译者自知学识浅陋,误译劣译恐在所难免。希望读者批评指正,以使译本不断完善。 


 热情奔放的爱情政治交响组曲


 ——代编辑前言 
·管筱明· 
十九世纪的法国作家中,在二十世纪仍然保持巨大活力的,以司汤达为最。法国每年的问卷调查,在“最喜欢的古典作家”一栏,司汤达总是名列前茅,在思想观念、生活习惯、语言风格、审美情趣都大异于昨的今天,她的作品能够保持青春活力,久盛不衰,究其原因,恐怕有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第一,他的观念、情趣,与今天的读者没有很大的距离,不致妨碍他们阅读。他的不信宗教的态度,实证主义的立场(对他来说,数学、政治经济学、语言学都是存在的)使他免受当时的意识形态和宗教观念的侵染。他的一句名言“诗的精灵已经死了,怀疑的精灵来到人世”在今天仍然有着十分深刻的意义。第二,他包括小说、剧本、自传和有名的《日记》在内的全部作品,充分表现了他的“自我”,充满了至高无上的“我”的痕迹。它们从十八世纪的批评观、个人主义观和功利主义观(如爱尔维修,观念学派,卢梭等人的观点)出发,把小说中“叙述者——我”和“我——人物”联系在一起,探索了“人”的各种心理尺度。他那些关键性的词语(如“作为自己”“驱除幸福”“活力”等)包含了成为自己、自我完善、增强个性、与自己协调、让自己满意才是人的最终目的的意思。他在作品中说:“每个人最实在的东西,不是他自己的生活,还是什么?”“在这个世界上,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自己。”“追求幸福的欲望,……就是人真正的自我。”《红与黑》中于连·索雷尔的奋斗经历,不是为了实现自我价值又是什么?司汤达说:“于连·索雷尔就是我!”而表现自我、探索自我正是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的重要主题之一。第三,司汤达从观念学的先驱那里,演绎发展出一种文学方法,一种美学的制作,它要求事实纪录和主观感觉的忠实性。要求排除激情的空想和对幻想的喜爱,用现实、细节、事实来取代它的表现,认识自我。观念学包括主观论(存在之物,人所感觉之物),也包括一种通过努力和活力来认识自我的意识,一种主题和想象的自律(出自于内心感觉,内部器官最初产生的图像),这样,便形成了他冷静客观地描写人物以及如抽丝剥茧般引出内心独自的写作方法。这种方法给二十世纪的作家提供了借鉴。我们从意识流作家乔伊斯、普鲁斯特和六十年代法国新小说派作家那里都可见到他的影响。这种方法当然也受到二十世纪读者的欢迎。 
然而我以为,司汤达之所以成为当代法国最受欢迎的“古典作家”,最重要的原因、恐怕在于他几部主要小说的两大主题:一是爱情,一是政治,爱情是永恒的主题,古往今来,有多少作家描写它?成功的作品又有多少?政治也许不能说是永恒的主题,但在迄今为止的社会中,始终是人们十分关注的现实与历史问题,是人们热衷于讨论的话题,是文学经常表现的主题。古往今来,描写政治的作品又有多个?拆开来看,司汤达的小说无论哪个主题,在汗牛充栋的作品中都称得上佼佼者。然而,他最可贵的地方在于,成功地把两个主题揉合在一起,以爱情为脉络,以政治为根本,描写出一个风云变幻、天地翻覆,政体息剧变动的时期的社会风俗。把他的小说放在一起,称为热情奔放的爱情政治交响组曲也许是可以的。 
下面,我们一部一部来看,司汤达是如何谱写这组交响曲的。 
《阿尔芒斯》是组曲的第一乐章,亦是组曲的前奏。它描写的是一个阶级的没落,预告的是一次革命的发生。小说的副标题是《一八二七年巴黎一个沙龙的几幕场景》,这就告诉我们,小说写的是一八二七年的事情。这一年复辟王朝的政府通过了一项法案,给大革命时期被没收财产的流亡贵族予以赔偿。因此.本书的主人公奥克塔夫有望继承价值二百万法郎的财产。 
然而,尽管他条件优越,十分富有,性格却具有复辟王朝的贵族特征。他体质虚弱,性格阴郁·落落寡合,不能忍受恶浊的环境,只有表妹阿尔芒斯是他的知己,阿尔芒斯性格坚强、举止优雅,在庸俗的环境中能保持纯朴、真挚的感情,但她却是一个寄人篱下的孤女。既无门弟,又无财产。 
然而理解毕竟是爱情的基础。感情一致使两个年轻人坠入了爱河。而财产、地位的悬差又使他们生出一些而膜、误会。尤其是奥克塔夫身体有疾,使两人的恋爱过程变得格外复杂。后来,而人受尽了互相折磨、又度过了自己或者别人制造的重重危机,终于宣布结婚了。只是后一星期,奥克塔夫告诉妻子,自己要去希腊为自由而战斗,在船上,当希腊海岸线遥遥在时,他服毒自杀了。死前给妻子写了一封信,透露了造成他死亡的秘密,原来他是个阳萎病人。 
两个恋人的爱情悲剧写得哀婉感人:尤其是奥克塔夫既热爱阿尔芒斯,又怀着难言之隐的心理写得十分到位。两个恋人爱慕、希望、误会、嫉妒,最后“结晶”的过程更是写得峰回路转,波澜起伏。这些都使作品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正因为此,二十世纪的大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纪德认为,《阿尔芒斯》是一本被不公正地忽视的杰作。 
然而,使这部作品具有强烈的震撼力的,是司汤达对没落的贵族阶级的揭露与批判。这是这部小说的政治基调。在司汤达的笔下,这个阶级的成员已经感到了自身的没落,不是醉生梦死,浑浑噩噩过日子,就是提心吊胆,生怕革命再度爆发,惶惶然不可终日,他们都顾不得摆出高贵的气派了,一个个显得那么卑鄙、势利。在赔偿法案通过之前,侯爵到处乞求,给儿子攀亲。到了法案通过的第二天,他有了钱,口气马上一变:“这下可以替儿子挑选妻子,而不用乞求了。”这一卑一亢,表现出何等低下的灵魂。 
作为贵族阶级的佼佼者,奥克塔夫是忧伤而痛苦的,一方面,理智和历史观使他产生了负罪感,另一方面,复辟王朝的现实,本阶级其他成员的表现又使他厌恶与失望。他极为遗憾地认识到他“所看重的东西”即旧的秩序即将失去,又极为不安、极为恐惧地等待着“将要发生的西”即新的革命的到来,他感到他属于“将要失败的一方”。他说: 
“我们就像是基督教行将征服一切的时刻那些异教的祭司。今天我们仍在迫害别人、因为警察局与财政大权在我们手上。但明天也许受迫害的就是我们。” 
在司汤达的创作笔记里。奥克塔失被设计成颓废的贵族阶级的象征。他的阳萎就象征着贵族统治。司汤达像卢梭一样,指责这种统治是颓废的、去势的。结尾奥克塔夫在希腊海岸已经在望时死去的情节尤其具有象征意义,它表明在自由光明的时代到来之前,这个阶级将从历史舞台上消失。 
小说中像阴形一样罩在贵族心头的革命,在小说发表三年之后就爆发了。三年,多么敏感的政治感觉,多么准确的历史把握!光是这一点,司汤达就堪称不朽。 
《红与黑》是支响组曲的第二乐章,是下层社会的战歌。它的旋律是个人奋斗。它的基调是进攻。它讲述的是一个下层青年要改变地位,要获取成功而不惜一切手段,与社会抗争的故事。 
一八二八年十月,司汤达在法院公报上读到一起谋杀案的报道:格勒诺布尔神学院的青年学生昂图瓦纳在一个律师家当家庭教师,勾引了学生的母亲,事情败露后,他逃到一个贵族家,还是当家庭教师,又把这家人的女儿诱奸了。一个女仆揭发了他的丑事。他被神学院开除了,绝望之下,他来到律师夫人每天必去的教堂,向她开了两枪然后举枪自杀。不久,司汤达又读到一则消息:一个叫拉法格的巴黎木匠,因为妒忌杀死了自己的情人。 
司汤达受这两个案件启发,灵感忽至,在短短几个月里就写出一部长篇的初稿。小说原名《于连》。但司汤达一直不满意,因此书稿在案头搁了许久。到了一八三0年的一天早晨,司汤达忽然自言自语地对表弟说:“就叫《红与黑》吧,怎么样?”书名就这样定了下来。 
为什么取这样一个名字,司汤达没有明确解释。研究者悉心揣摩,认为主要有三重意思:一是书名高度地概括了小说所描写的历史时代:“红”是法兰西共和国和帝国时期军服的颜,象征着如火如荼的革命年代,“黑”则是教袍的颜色,象征着由教会势力控制的王政复辟;二是书名高度地概括了主人公的雄心和结局的矛盾。“红”表示教堂里洒下的鲜血,“黑”则表示当教士向上爬的途径;三是书名浓缩了主人公的悲剧。“红”象征教堂的煌煌烛焰,预示可以由教会这条道路发达,“黑”则象征了凄修的结局。不管哪种说法,都表明一点,像于连·索雷尔那样有天赋、受过教育的下层青年,在昨天可以通过红军服建功立业,改变人生,在今天只能借助黑教袍向上爬。 
于连·索雷尔是一个本匠的儿子,聪明俊秀,读了不少书,渴望改变自己的地位。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被市长德·雷纳请去当孩子们的家庭教师。初到市长家时,他胆怯、自卑,看到美丽的市长夫人他感到震惊,主人家奢华的生活让他羡慕。“这些有钱人多有福气啊!”他带着阶级仇恨在心里喊道。 
于连渐渐对市长夫人生出了意思。但这还不是真正的爱。他只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下层人要在这些上层人身上寻求报复的心理,来诱惑她。最初他用自己的才学和品德来吸引她的注意。接着他主动向她进攻。夜晚在花园里,他鼓起勇气悄悄抓住她的手。她把手缩回去,他又再次握住它。“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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