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蝴蝶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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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蝴蝶梦-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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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堕落终于导致我离开了学生里的职位,花了很多钱才保住了我的党票;不过我我发现那些都东西我都不在乎了,我有了我追求的东西,我真正想要的。 

六 瘾 

东北大学里最不好的习惯就是喝酒和斗殴;人在江湖,我终不能幸免。我不喜欢喝酒,因为我一喝点酒脸就会红,而且红得很厉害;猴子屁股一样;我觉得我酒量还行,但是我最讨厌的地方就是一喝上点酒我就会变得很神道,不知道是大仙附体还是小鬼上身,说起话来很搞笑也很吓人。我不想牺牲自己娱乐大众,所以现在能不喝就不喝。 
我今天也不明白为什么我在读书的时候怎么有那么多酒场要赶啊,留学生活动,党员活动,谁谁的生日谁谁的这个那个;一个星期不喝个三五回那是很罕见的。而且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尤其是男人,明明不能喝,但是非要装能喝,在人前人后假扮他豪爽有器量,好像喝多少酒就能证明他多么够朋友够义气他多么能耐。再用我们东北方言来套一下,就是〃墨纪〃。他们喝上点酒之后有三种常见临床表现, 
第一:喜欢靠近人的身体和脸,拉着你拍着和你说话,Constantly irresistible 
第二:反复不停地重复一句废话一个无关紧要的事,声音越来越大,Totally annoying。 
第三:会很激动地和你说,你是怎么样一个人;或者很激动地问你,他是怎么样一个人 tacky but hilarious 
当然了,除了上面这些,还有一些例如手舞足蹈唱歌哭泣脱衣服翻跟头之类的并发症状。K就是这样的,他不停地喝,然后喝了就吐,吐了再喝,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的胆汁是什么颜色。从他喝酒的态度我观察出两件事,一个是他多么的想混得好,一个就是他的内心里充满了绝望。我一直觉得那种喜欢喝酒的人内心里有一种潜在的绝望情绪,一种不满足。我对人生没太多要求,也不经常绝望,所以我不喝那么多酒。 
K喝完酒之后会难受得厉害,有的时候我要背他回去,晚上的时候他还会头疼;那种痛苦的麻醉的迷惘的表情,我看不得,我也受不了。于是我在酒桌上,一次又一次地以主席或者兄弟的身份,站起来说,我替你喝。一开始还是担心他,替他喝而已;可是后来我发现我是自己想要喝了,因为他在三年级的时候交了一个女朋友,爱情的魔力使他的眼中使得包括我在内的一切都不那么重要了,他不在和我一起吃饭,不在再我一起去图书馆,不再那么需要我了,我措手不及地陷入了一个被理想抛弃的巨大空洞,强烈的自我保护欲使我选择逃避,我开始申请那一年我们学校的互派双学位留学生资格,开始考托福;我想,我是离他太近了,太亲密了,让时空距离淡化一下我的精神,或许我会变回原来的我。 
在那段时间里,只有要喝酒的时候他会拉上我,他说我能喝,在酒桌上我是有力的保护伞。我还能说什么呢,我说好吧,我替你喝;于是我一次又一次地把那些可恶的杯子端起来,笑嘻嘻地说,我替你喝,我替你喝;我望着他,咬咬牙,深呼吸,喝下去,喝的那不是酒,那是我自己的血。 
有一次他喝醉了,他迷迷糊糊地对我说,将来他结婚的时候,一定让我当伴郎,让我替他喝。我笑着说我个子太高了,当伴郎站在你身边不好看,我可不干;他好像生气了,抓着我的肩膀摇来摇去,眼睛里湿湿的,说你一定要答应一定要答应。我看着他苦笑,我说我答应你,我什么事情都答应你,我有不答应过你的事么? 
不知道喝了多少次,他终于当上了院里的学生干事,而我终于又拿起了机票,要飞过寒冷的海峡,去远方雾气重重的城市。我走的那一天他说好了要送我,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那天我都没有看见他的踪影,倒是上校车的时候看见了她的女朋友,先是表达了对我可以去公费读书的羡慕之后,不知道怎么饶到了喝酒脸红的话题上。我说喝酒脸红的人其实都很傻,特别容易骗,她说,喝酒脸红的人,特别重感情。 
三年国内的大学使我喝坏了胃,一年留学和后来多年工作使我成了一个深度的烟民。我刚上大学的时候不太抽烟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抽得越来越多,而且我只抽一种烟,除非是断粮,不然不会换其它的。因为我知道K只抽这个烟,我们在一起的那些日子都是抽这个烟;有的时候我躺在宿舍里,坐在什么地方,发呆的时候,这个烟可以把我带回过去,带回那种拥有一个人的宁静。我逃走之后,自以为我可以忘记他,没想到,作茧自缚,非但没有淡化自己的感情,反而加热了那种想念,那种想拥有他,想和他在一起的念头一天比一天清晰,一天比一天沉重。伦敦是一个文化复杂而又开放的地方,在这里我学会了很多东西,开始上网,看了北京故事,欣赏了黄色图片,瞻仰过了G吧和表演,有一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我仰天望着外面的大雪很明白地对自己说,OK,I'm gay definitely。 
每当我特别想他的时候,想得很难过的时候,我才会拿出他的照片来看看。那时候我是一个穷学生,长途电话是不太能打得起的,我要攒很长时间才能攒出这笔钱,而且我也不好意思给他打电话,因为有事没事地骚扰人家总显得我心怀鬼胎。我很清楚地记得我在寒冷早晨里踩着积雪去公用电话厅里很颤抖地拨他家的电话号码,我可以不吃不喝,我只想听听他的声音,和他随便说点什么就好了,而且我还要很乐观很牛X地表现得自己很坚强很幽默。 
那个时候在大街上是可以看见同志情侣手拉着手走的,而且真的是很登对的帅哥;他们在立交桥上公开接吻。我看着,心里里面百爪挠心,我质问我自己,你有没有那个幸运,有没有这个福气,等到这一天呢? 

(七) 舍 

我到目前为止的一生只向人告白过两次,下场都是滑稽可笑的;所以我决定了,以后再也不做这种愚蠢的事情。 
我是一个很能说会道的人,很小的时候我家里人就发现了,谁要是说我一句,我有十句话在那里等着;我会说四个国家的外语,六种地方方言;精通词汇学,修辞学,语用学和语言发展历史;我写过长篇小说和文艺评论,讲过戏剧和古典文学,参加过十四次演讲比赛并得过九次冠军。当我还是学生的时候很容易就能把试图训斥我的老师给说哭,而且往往是一击必杀没有第二句,那些小姑娘老太婆就哭天喊地用头撞校长室的门去了;现在我是一名老师,在我的班级里存活一个学期以上的学生各个都皮如钢铁舌比尖刀,进入社会后保证能从容面对一切风刀霜剑闲言恶语。 
然而我发现我还是有没词的时候。 
本质上,我这个人多疑,我从来就没有相信过,也不打算去相信,所谓甜言蜜语海誓山盟;我觉得人用口头上说什么话是很容易的,有些本来很真的事,用嘴讲出来,就变假了,变俗了,说来说去,可能也就完蛋了。 
春暖花开的时候,我从国外回来了;这个时候他已经接替了我原来的系学生会主席职位。不到一年他变化很大;沧桑了很多,我发现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能谈的话题已经不多了。毕业的期限很快就到了,我们书记找我谈话,希望我能留校做老师;我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就口头上答应了。K当时四处找工作,可是临签约的时候他自己反悔,他觉得自己不适应企业那种环境。。。。。。我心里面清楚的很,他是想留校的,因为他的女朋友留在了我们大学的外事办;可是那一届我们只有一个名额。 
于是我找了一个春风沉醉的晚上;把他找出来,我准备了三个问题问他。第一个问题是你想留校么,第二个是你打算和你现在女朋友结婚么。第三个问题我最后还是没有勇气说出口,因为在我问出来之前,我觉得他好像又有点喝多了。他拉起我的手,激动地说,他说他在大学里这几年唯一的收获就是我,我是他一生中最好的,对他最好的朋友,没有我,他什么都不是。我和他回宿舍的路上,不知道他是借酒装疯,还是酒后乱性,我听见他说,如果我是个女的,就一定娶我当老婆。我听了很来气,心想怎么便宜都让你占了,我反问他,如果你是女的,你会嫁给我么。 
让我吃惊地是,他突然抬起头望着天,好像不是在乱说话,也不知道他是看了什么小说电影学来的,他很郑重地说: 
〃那是肯定的,如果我是女的,死心踏地跟你一辈子;你是好人,你有一碗饭会先给我吃,谁跟了你都会很幸福的,可惜我没那个命。〃 
他平时绝对不会说这种煽情的话的,他没这个水平。 
他看不见我把脑袋转过去,他不知道我对着黑暗说了什么。一个星期后我被确诊慢性胃溃疡,拿了毕业文凭之后,我就回了乡下老家。我觉得感情这回事上,没有谁欠谁,要是有,也只能是别人欠我;为了他这句话,我把我最后能给他的东西,留给了他。其实当时努力一下我觉得我和他一起留校是没问题的,但是我受不了了,那是百分之百的折磨。 
一个你爱的人,你一个你每天夜里都希望自己可以梦见的人,一个在你凌晨时分最想抓在怀里的人;你眼睁睁地看着他在面前走来走去;但是你没有理由说出你心里的话,那个就是所谓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你心里面装了一个蜂群,扎着你刺着你,可是你还要装若无其事,还要谈笑风生。我终于明白我爷爷为什么对我说这个世界上死不可怕,很多事情都比死都可怕,这个就是其中之一。所以我只能选择逃跑;我除了逃跑之外,再也做不了什么了。我当时还有点钱,够我维持一阵子的,所以我想先回乡下的家里去静一静,那里青山绿水,我流浪了那么久,有点累了。工作么,只要自己肯找,一定是没有问题的。只要我肯呼悠,人民币总是大大地有。可是当我回到东北老家的时候,我傻眼了。我父亲家族和母亲家族为了分割财产,互相闹上了法庭,打得不可开交;我夹在中间站没站地,坐没坐地儿,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我和我妈妈需要钱生活,我咬咬牙,不能闲在家里白吃白喝;我换掉了Adidas,剪去留了两年多的狮子狗卷发造型,换上皮靴和军装裤,用麻绳当腰带扎,骑上摩托车趁着秋天开始收山药材。 
我的目的就是攒够一笔钱,给我妈妈一些做家用,然后我去北京或者其它什么地方找工作。 
这个工作就是开车摩托车穿山越岭挨家挨户地去问农民家有没有山参天麻狍子皮等各种野物,自己和他们讲价格收回来,然后去大的城市寻找销售渠道挣差价。好在我小的时候因为搞封建迷信活动认识了很多朋友,销售渠道不成问题;难就难在每天要风里来雨里去,冒着被狗咬的危险去那些农村里和人打交道。八月中的时候天气那个热啊,我买的一大捆黄干在摩托车后面招来了一大群马蜂,把我蛰得一身是血;还有几次泥石流把国道给冲了,我困在林湾子里出不去,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最可恶的是去镇子里轧称,收购站的人不讲理,我和他们吵了起来,结果寡不敌众被人暴打。 
其实这些事情我今天想起来我都很开心,这是我宝贵的人生财富,我没有后悔,为了尊严为了自由自食其力;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我在上课的时候听那个学生抱怨打工辛苦,我就会很得意把我这些陈芝麻烂谷子娓娓道来,保准把那些小孩儿吓得一愣一愣,我心里那个得意啊,哈哈。 
本质上来说我是一个农民;今天我都不喜欢去泡吧,为什么呢,我觉得那种地方毫无意义。一杯可乐都要几十块,这几十块我要推着车上多少个山坡啊,二十块钱我可以去家乐福批发一箱回来了。还有的人喜欢说自己非什么牌子的衣服不穿,他买了个什么领带多少钱,什么衬衣几千元,我心里就会暗骂:臭美什么啊,就是没冻着你,逼急了猪尿泡你都会望头上戴。 
那些日子我用奔忙来赚钱,也为了让自己忘记很多事情。可是晚上的时候,我一个人爬到屋顶上,捧一瓶地方上八毛钱一瓶的啤酒,静静地想,他在干什么,他睡了么,他会想起我么。多纯情啊,我自己都把自己感动的不行。我是古怪的水瓶座,而且是日宫正中的那一天的水瓶;可惜月相落在了巨蟹。这种组合是非常讽刺的,那就是我看起来很热爱自由很骄傲很判逆;实际上骨子里非常家庭妇女渴望市井生活。那个时候,我对我自己说,我一定要找到一个我爱的人,他也爱我,我和他会在一起造一个小窝,我们两个人,在一起打打闹闹,直到变老。 

(八)愿 

那次我离家的时候我妈妈真的哭了,虽然我离家离得够频繁;只有那一次我妈妈哭了。 
那是凌晨四点多一点,天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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