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三国》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天下三国- 第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都想通过与华族的婚姻,来改变自己的夷狄身份。直到隋唐,门阀之风才渐渐式微。刘禹锡的诗,“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便是一曲没落户终结的挽歌了。
  但也不禁奇怪的是,进入二十世纪的中国,革命本求平等的目标,忽然在一个时期内,又被阶级出身以定高低的“血统论”代替,红黑五类之分,也曾甚嚣尘上。由此不难看到,古老的已成历史垃圾的幽灵,常常于不期然中,会被人重新捡起,以“革命”的名义借尸还魂。有些深通马克思主义者,也难保脑袋里没有一丝封建残余,这也许便是老调子总唱不完的道理了。
  这也无碍人们的前进步伐,现在的南京城里,不仅王谢的尊贵府邸找不到,恐怕连等级森严的朱雀桥和乌衣巷,也将随城市新建而成为史实。在这儿生活着的普通人,一定会营造自己新生活的歌,这是必然的事情。因为,每个时代总有它自己的声音,那种悖谬的陈腔老调,大概早晚要画上休止符的。
  

宁人负我 我毋负人
这都是前不久的事,一位所谓“朋友”,为了自己的前程,颇干了些不光彩的事。其实,这也是常事,搞小动作,打小报告,做小手脚,下小绊子,对那个吃了苦头的人来说,本也无所谓,咬了也就咬了,这年头,本不算稀奇。他不咬,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他这样的“朋友”来咬。于是想开了,反正得挨一口,谁咬不是咬呢?
  不过,用不着先是“隔壁王二不曾偷”地推脱洗净,装着没事人似的;接着,手上的血,屁股上的屎,根本就遮挡不住了,脸由一红变成一白。“我就这个德行,怎么样吧?”
  那张白脸,使我想起一出京剧,叫《捉放曹》里的那个曹操。
  这位奸雄行刺董卓不成,逃出洛阳,亡命流窜,行到###地方,被陈宫捉了,因他是个反卓义士,不但释放了他,还挂金封印,随同他一块干革命去了。
  那句名言,“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就是曹操在猜疑之下,杀了吕伯奢一家,路上碰见吕伯奢本人,结果一不做二不休地又把他杀掉以后,对同行者陈宫说的。从此成为恶谥,也给曹操定了性,千古遭人咒骂。
  这位所谓“朋友”,文不成,武不就,又耐不得寂寞,就本着这样的原则行事,踩着他人的肩膀往上爬了。
  说实在的,在光明磊落这一点上,我是赞成曹操的,他不是鲁迅先生讽刺的“又想做婊子,又要立牌坊”的人。也不像时下一些先生们,台上握手,台下踢脚,当面称兄道弟,背后落井下石。搂得你挺紧,可捅进你腰里的一刀,也挺深。曹操杀了人,就只讲“宁我负人,人毋负我”的话,而决不寻找冠冕堂皇的理由,为了反对董卓的宏图大业啦,为了保卫汉王朝的最高利益啦,我杀他们是局部问题,而我必须生存下去,才是大局啦,为自己那脏抹布似的灵魂得到一丝慰藉。
  中国的儒教文化,其中就有和基督教“打了左边耳光,再把右边让他打”相类似的“宁人负我,我毋负人”的自我牺牲精神在内。所以,这位“朋友”,脸部先心虚理亏的红,恐怕是最后一点良知在起作用的,等到卖友之后求到荣,那就索性像曹操一样的大白脸了。
  但曹操令人敬佩之处,是他自己把脸抹白了的,而不像我的这位“朋友”,是别人用唾弃,用鄙视,用压根儿的看不起,把他的脸抹白的,这就是英雄和小丑的区别了。
  其实,在物质相对贫穷的原始社会里,人欲尚不到横流的地步,这种“宁人负我,我毋负人”的自我牺牲精神,也多半属于憧憬中的美德。等到了互相倾轧,尔虞我诈,势不两立,不共戴天的奴隶、封建、资本社会里,那种血肉纷飞的人吃人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只不过在程度上有所不同罢了。
  细想起来,曹操敢这样做,敢这样说,不也光明坦荡,心口如一,不失英雄本色吗?比之那些实际上如此行事,偏又做出一番假张致,满嘴道德文章革命口号,甚至还流出两滴鳄鱼泪者,要大气得多。
  老实讲,干出类似杀吕伯奢这种事的,曹操非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可他说了这句话后,倒使后世仿效之徒,前有车,后有辙,讨了个心安理得,少许多内心纷扰。于是上至领袖群伦者杀功臣,戮贤良,下至一般干部者卖主子,叛亲友,便以自己生存为理由,放开手脚地去干了。
  现在,我的这位“朋友”,据说,混得蛮不错的,酒色财气,好像都全了。
  我想,若是魏武帝还健在的话,这位“人生几何,对酒当歌”的大诗人,看到这班混混儿,在那儿作丑态百出的跳梁表演,肯定会发出一位西方哲人的感慨:“我播下的是龙种,没想到收获的却是跳蚤。”
  许多许多的不幸之中,莫过于“人格萎缩”或“侏儒化”的这种世纪病,最让人丧气的了。
   txt小说上传分享

谁叫你不长胡须
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宫廷里,宦官从来是扮演不光彩角色的。
  曹操的父亲曹嵩,曾经是中常侍曹腾的养子。建安七子之一的陈琳,还在袁绍幕下的时候,为袁起草的一篇###他的檄文,就揭了他的这个老底,说他是“赘阉遗丑”。因为中常侍虽是皇帝贴身的近侍,十分宠幸,地位很高,但只要是太监,那男性生殖机能就必须阉掉,非男非女,不能人伦,为世人所不齿。所以,陈琳才这样羞辱曹操的。
  在宫廷里面,凡男性,上到近侍,下到烧饭挑水的工役,无一不是太监。由于他们太靠近皇帝的缘故,最起码也要争取做皇帝的耳目,心腹,鹰犬,爪牙。更有为一点的,不但能影响国策,左右大政,甚至还能挟持皇帝,为所欲为呢!因为在中国历史上三百几十个皇帝中间,英明者少,昏庸者多,才智者少,暴虐者多,正派者少,荒淫者多,有为者少,嬉乱者多。这样,太监就成为那些昏君暴君倒行逆施、胡作非为的得力帮凶。
  汉末衰亡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由于中涓结党,把握宫闱阻塞贤路秽乱朝政的结果。《三国演义》的第二回,就有“何国舅谋诛宦竖”的情节。而这个屠夫出身的何进,也不过沾他妹妹的光,得权重任。他与十常侍的矛盾,狗咬狗,一嘴毛,都想独吞最高利益,实际还是后宫的权力之争。
  但何进掌握兵权,这些太监们很忌讳他,设了一计,把他诓进宫内。这个武夫也太自信了,大大咧咧地走进了长乐宫,结果被砍成两段。何的部属袁绍、袁术在青琐门外等候,忽见何进的脑袋从宫墙里扔出来,遂引兵进入内廷,大肆屠杀。凡阉官,不论大小,尽皆诛绝,多有无须者误被杀死。
  要杀,统统地杀,要整,统统地整,非无一幸免不可,这才罢手,而且,从来不怕矫枉过正的。这种极端的结果,到了后来,便必然是冤假错案,是随后的平反和落实政策。但在汉末,对不起,杀也就杀了。太监是无须,但不等于无须者都是太监,这本是正常之理,完全应区别对待。可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挺爱绝对化的,既然太监无须,那么无须者则皆是太监无疑。如果有人跳出来申辩,本人并非太监,也要砍头的。哪怕明知砍错了,也不会认错的。袁氏两兄弟肯定振振有词地反问:“谁让你不长胡子呢?”
  虽然这一朝的太监被杀得干干净净,但不等于从此就断了太监的根。只要有皇帝,就必然还会有太监。只要有太监,宫廷里秽乱现象,便仍会层出不穷地发生。因为,凡割掉了“那话儿”的人,不男不女,不阴不阳,必定是一个心理变态者。由于他不是一个正常人,全部地歇斯底里,就表现在对于所有正常人的仇恨上。有些嬖幸的近侍宠臣,虽然“那话儿”还在,可能由于和这班阉人接触太多的缘故,也会熏染出可怕的太监心理的。
  在中国历史上,妇人干政,弄臣作乱,阉竖擅权,指鹿为马的丑恶政治现象,从来没有绝迹,时不时地,看到这种历史沉渣的泛起。大凡只要有家长式的封建统治,和缺乏最起码的民主,以及对权力的无法监督与制约,这种太监或类似太监的近幸,窃得最高权力的现象,便不会绝迹。
  因此,心术不正的人,心理状态不健全的人,或压根儿就是一个阴谋家,一个变态症患者,一个精神失常的人,一旦染指权力,便会恶性膨胀。在历史上,帝王,后妃,弄臣,太监之间的宫闱斗争,是帝国最高统治层面中,最见不得天日的藏污纳垢的所在。由于一些性苦闷和性变态的女人,和一群无性能力却有性虐待狂的奴才的深深卷入,互相争宠,彼此倾轧,煽动仇恨,疯狂报复,所达到的残忍程度,罔顾人性,恨不能食肉寝皮,生吞活剥。这种无声的罪恶,恐怕是封建社会中最黑暗的记录了。
  

蔡邕之死(1)
封建社会的知识分子,叫“士”。
  士,讲究清高,“士可杀,而不可辱”,“士为知己者死”。士农工商排行榜,他放在第一位,说明对士的尊敬。《礼记》曰:“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哪怕犯罪,士由于其学问人品,也享有特权。譬如不绑不捆,不拉不拽,即或是死罪,也不押解到荒郊野外砍头。
  士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成为文化传统和精神力量的象征。有的,为了坚持真理,不怕掉脑袋。“留取丹心照汗青”,“杀了我一个,还有后来人”,激昂慷慨,视死如归,着实弘扬中国人的志气的。要无这些人增光的话,历史也太暗淡了。
  但是,五千年来,有的时候,有的士,说起来挺像回事的;之乎者也,子曰诗云,正人君子,道德文章,他自己也觉得挺像回事的。然而,屈服于暴力,拜倒于金钱,败坏于酒色,砸锅于荒唐,也是屡见不鲜的。更多的士,却是由于我们今天所说的知识分子的软弱性,和感情冲动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汉末灵帝时,侍郎蔡邕的悲剧就是这样一个典型例子。
  他就是那位以《胡笳十八拍》闻名的女诗人蔡琰的父亲。蔡琰好文辞,精音律,看来确系蔡邕家学渊源。蔡邕一生以辞赋、书法、音乐方面的成就,成一代宗师,为世人称重,是士中的佼佼者。著名的“熹平石经”,就是他自写碑文勒石的。他还深通音韵,所制作的一把焦尾琴,史称千古一绝;辞文则更出色。“穷变巧于台榭,民露处而寝湿。请嘉谷于禽兽兮,下糠秕而无粒。”愤慨之声,发自肺腑。倘不丧命,修撰汉史者,非他莫属;在朝廷中,也是个有识见、敢进谏、不畏强权的政治家,为此获祸于宦官,流放朔方,亡命在外十多年。
  就这样一个在政治上有头脑,有节操,敢作敢为的士人,一位大学问家,竟在董卓拥兵窃国,杀人如麻,天昏地暗,正直的士无不远遁他乡,不屑也不敢与之为伍的时候,蔡邕却在胁迫之下出仕。所以说,聪明和糊涂,虽是对立的概念,但在一个人身上,矛盾是可以统一的。而越是大知识分子,也越是难免“大智若愚”的状态了。
  按说,蔡邕不会不了解那个有豺狼食人之心,怀不轨叵测之意的独夫民贼,不会不明白这样的官是做不得的。但是,董卓托人捎话过去:“我是会杀人的,你不来作我的官,我不但杀你,还要杀你的一家!”在军阀的淫威之下,为了保住脑袋,蔡邕遂“偃蹇”。生死关头,士常常选择好死不如赖活的苟且之计,也许还不能称之糊涂。但蔡邕当真的做起官来,为董卓划策进言,很难说是他的聪明,还是真正的糊涂了。
  其实用蔡邕,是董卓听信他女婿李儒的建议,这个狗头军师要他“擢用名流,以收人望”,本来不过是做做样子的。蔡邕完全可以虚与委蛇,像司徒王允,虽照样在朝,却在用连环计图谋董卓;或者像后来的关羽,身在曹营心在汉。但他到了洛阳以后,《后汉书》说董卓“三日之间,周迁三台”地提拔重用,这让他受宠若惊。
  所以天怒人怨的董卓被王允定计伏诛,暴尸市中,人人争食其肉的时候,蔡邕“不为国庆,反为贼哭”,在那儿俯尸不起,这实在是绝不能原谅的糊涂了。被捕以后,他竟然说,大义他是知道的,向背他也是明白的,“但一时知遇之感,不觉为之一哭”。
  明知自己错,但振振有词,说这些话的时候,他大概连最后一点聪明,也丧失了,于是被缢死狱中。
  好动感情,是知识分子的致命伤,一旦感情用事,便会部分地或全部地失去理智。蔡邕肯定是无可救药地彻底糊涂了,所以明知董卓死有余辜,才定要这样感情冲动一下的。不过,他不像有些聪明人(这样的士是屡见不鲜�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