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秀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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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秀的历史-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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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样的小弟,自然配什么样的大哥。燕太子丹是个十足的倒霉蛋,早些年去秦国做了几年人质,好不容易逃回来了,可回来后这大哥做得也很没意思,小帮派燕国势单力薄,秦王都要统一中国了,他撑得好不艰难。这人做得比较仗义的一件事就是收留了秦国叛将樊於期。但收留之后他恐慌了,秦王要是以这个理由带上几个兄弟来砸场子,那简直名正言顺得紧。   

  怎么办怎么办?看来也只有练练暗杀的功夫。天下第一大帮帮主嬴政的功夫据说独步武林,自己也得仔细找个绝世好手。通过层层叠叠的人际关系,也是冥冥之中的缘分,太子丹和荆轲两个倒霉蛋凑到了一起。   

  太子丹眉头紧皱,作忧国忧民状,说,国家要亡了,我这个国君却无能为力,要我何用?要我何用?跟我混饭吃的弟兄,还有他们的家属,还有那些老百姓,都要跟着受苦了呀。唉。荆轲虽然武功不是太好,平时却也读过几本书,有一定的文化素养,知道些国家民族尊严的道理。太子丹以正义的立场循循善诱,他也动心了。可他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说再等等。   

  有相当一段长的时间,太子丹在荆轲面前跟孙子似的。每天到他家里拜望拜望,老远就听到他打招呼,兄弟,是我,看我给你带什么来拉,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兄弟,牙好不?牙好,胃口就好,注意身体啊。兄弟,来来来,今天大哥请你喝酒,咱兄弟俩谈谈心。         

◇欢◇迎访◇问◇。◇  

第8节:屠夫的欲望之秀吴起:做人可以无耻到我这种地步(1)         

  礼数十分周到。   

  当然,英雄向来离不开美女,太子丹隔三差五的就送个美人过来。金子那更是跟流水似的哗啦啦地淌进荆轲的腰包。终于,太子丹忍不住了,也怕荆轲天天和美女厮混掏空了身子骨儿,小心翼翼地问,兄弟,秦王都要渡过易水了,你看你啥时候动身比较好呢?荆轲也不是吃素的,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是杀手的本职工作,他爽快地说,马上动身!   

  没过多久,荆轲带上了燕国最肥沃的督亢之地的地图和樊於期将军的人头上路了。在此要说明一下,燕太子丹给他配了个手下,秦舞阳。这厮的来头也不小,属于从小就不学好那种,十三岁就杀过人,那目光之狰狞,足以让人三里之外就发抖。就这么个二愣子,居然也为太子丹收为小弟,说明太子丹当大哥的确有一手。   

  出发之时,太子丹带上一大帮手下,穿着白衣服给荆轲送行,大家都泪流满面,十分入戏,搞得气氛十分浓重悲壮。摇滚歌手高渐离也来了,与荆轲合唱了一曲:〃萧瑟的寒风啊,吹得易水那个凉,荆轲我这一走啊,永远回不来啦。〃   

  荆轲当然回不来。就冲着那几个美女和金钱,还有太子丹那张皮笑肉不笑的脸,他搭上了自己的命。他学艺不精,匕首只挨着了秦王的袖子。秦王的内功和外家横练功夫都名不虚传,不枉后来做了武林盟主。   

  三个古惑仔的故事讲完了。想必各位已经看出来,在下想说的无非是两点:   

  第一,不管生存多么艰难,不到万不得已还是别混黑社会的好,三个著名的前辈都死无全尸,那就是榜样。   

  第二,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如果你的老大某天一反常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亲切得令人发指,和蔼得让人哆嗦,和你称兄道弟,并且平白无故许以大量美女和金钱,你就该明白,大哥为什么是大哥?世上的大哥都一样,有一千张脸,会做一万场戏,你丫万不要一时冲动就被人当了枪使。   

  历史如此,现实亦如此。   

  屠夫的欲望之秀   

  吴起:做人可以无耻到我这种地步   

  厚黑之学的真谛,在吴起身上体现得十分清晰。你无法想象一个人怎么能一边杀人(受害者里包含他老婆),一边微笑,做戏,礼贤下士。鲜明的对比让人有点心寒,有点头晕。或许这才是成功人士的崛起之道,只是我等蠢人看不明白而已。   

  秋香要是没有石榴姐的对比,哪能显出风华绝代来。先说说吴起那些破事儿。有对比才够清楚,光瞄一眼都让人心寒。   

  少年吴起就当过一次屠夫。   

  他是卫国人,家里是一方土财主,颇有点小钱。吴起觉得在家里浪费了大好光阴……隔壁王五两手空空外出打工,回乡却开了辆小别克,车里还坐着两位如花似玉的老婆;村里张三出去没多久,回家省亲,丫居然就当上公司老总了。   

  终于,他偷拿了家里的全部存款,留下一封信,离家出走了。等他妈看到那信,急昏了头,也不注意一下影响,坐在门槛上哭天哭地。这下全乡人都知道了吴起偷拿家里的钱离家出走,还说不混个人模狗样儿的不回家。   

  吴起这时经验不足,出门后东奔西走,上下打点,却一直没能得其所愿。没过多久,从家里卷出来的那笔款子败得精光,已经喝了不少天稀饭的吴起灰溜溜地回到了家中疗伤。谁愿意看到别人家的人衣锦还乡啊,吴家小子灰溜溜地回来让人心里爽得很。吴起出门,走到哪里都被人指指点点的,稍微注意点,还能听到细细索索的笑声:快看,这就是吴家的败家子,以为谁都能发达哪,也不瞧瞧自己几斤几两……         

◇。◇欢◇迎访◇问◇  

第9节:屠夫的欲望之秀吴起:做人可以无耻到我这种地步(2)         

  听得吴起面色铁青的转头往家走。一路走心里一边暗数:1、2、3……   

  第二天一大早,吴起他妈被满身鲜血的儿子叫醒。吴起说,妈,我杀了昨天笑我的那三十多个人,留不住了,这辈子我要是不混出个人模狗样,我就再不回卫国!言毕,丢下他三魂吓掉七魄的老妈子,跑路了。   

  那时候杀个把人估计问题也不大,说吴起跑路,兴许还不如说他旅游。虽然可能路上也被卫国的红色通缉令吓倒过几次,过海关的时候也被盘查过许久,总之,吴起终于夹着湿漉漉的裤裆来到了鲁国,混进当时最著名的教授曾子门下当学生。   

  估计吴起这时候已经觉察到了光有钱是不行的,知识才是力量,何况,象牙塔里边也好藏着掖着,不容易被移民局的人发现,被引渡回国啊。就这么在纯洁的大学校园里过了一段时间。他人聪明,成绩不错,曾子暗地里挺欣赏这个新学生的,想考察考察他的人品,要是人品好的话,就准备重点培养,保研、读博、进研究所,一条线作业。   

  曾子人迂么,也不懂迂回曲折暗地考察,就直接在课堂上问:同学们,你们是为了什么而读书?   

  同学甲满怀激情:为我国雄起而读书!   

  同学乙热泪盈眶:为了提高自身修养!   

  同学丙声情并茂:为了普天下得老百姓!   

  ……轮到吴起了,他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地回答:为了以后能吃好喝好,为了以后开宝马住别墅,为了以后能多包几个二奶!   

  闻此言,一心一意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曾子心灰意冷,老泪纵横,打着趔趄离开了教室,嘴里嘟哝着,世道儿变了,变了……   

  ……应该说,或许只懂礼仪教化,没有利益牵扯(后者是重点)的老教授在吴起眼里是没有分量的。他不会装么?不,他不屑于装。说出自己的真实欲望,他有恃无恐。   

  结果曾子左右思量了半天,还是没舍得开除吴起。这学生实在聪明,何况,要是让他继续读书,说不定还能把他的思想给改造过来。其他学生知道了教授的决定,不干了。吴起虽说是个留学生,但是聪明才智远胜他们,他们早嫉妒得快抓狂,一定要把他弄走。   

  也活该吴起落把柄到他们手里。这天收到了亲戚发的邮件,告诉他,他妈死了,叫他赶紧回家奔丧,还说时间过了这么久,通缉令早就撤了,问他为啥还不回去。吴起眉头一皱,直接删除。   

  过了几天,他妈死了他却不回家奔丧的事儿不知道怎么传了出去。一帮早就嫉妒成红眼病的兔子赶紧跑到曾子那儿报告了始末。曾子气昏了头,叫来吴起,问,有这事儿么?吴起犟着脖子,答,有。曾子最注重孝字,一听居然是真的,冠心病都快犯了,跺着脚直问为什么。吴起倒也坦率,说老师您太幼稚了,大丈夫一言既出,咋能说话不算数呢,既然当初发誓发达了才回家,那现在发生任何事我都不能食言。   

  就这样,吴起终于被开除学籍。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反正这儿也呆腻了。   

  看出来了吧。没能出人头地,被人嘲笑,立马杀三十多人;为了升官发财的誓言,亲妈死了也不回家奔丧……吴哥之心狠手辣,之果断残忍,果非常人。有这样的野心,这样的魄力,何愁当不了大官儿?   

  吴起做了鲁国皇家军队的中尉,还娶了个外籍老婆,齐国第一代移民,长得蛮漂亮,人还挺贤惠。但就这样的日子,吴哥还觉得挺憋屈。离他的理想远着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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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屠夫的欲望之秀吴起:做人可以无耻到我这种地步(3)         

  这当口,齐国来攻打鲁国了。鲁国是个小国,没什么人,平日里大家混吃混喝也就算了,社会也挺安定的,真正到了紧要关头,都往后躲,没人肯带兵还击。吴起一瞧,这才正是自己出头的好时机啊。于是挺身而出,跟鲁王说,老大,我来!鲁王一喜,正准备答应,突然想到件事儿,问道,小吴啊,你家属是齐国人吧?吴起一愣,说是啊,这有什么问题吗?鲁王前一秒还在热带阳光下游泳看美女,后一秒立马觉得自己在冰天雪地裸奔上了,心想,好不容易找到个不怕死的,赶巧他家属又是齐国人,你说,要是他被枕头风一吹,带着我的人马全跑到齐国那边,那老子不是死得更快?鲁王这心拨凉拨凉的,挥挥手,心灰意冷,说你下去吧,这事儿改日再说。   

  吴起看鲁王这态度,立马明白他动了啥心思了。倒也没犹豫什么,撒开腿往家里奔。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回家面对老婆的,难道对老婆说,不好意思,借脑袋一用。估计把自己当杀猪匠就成,一边儿瞄老婆婆白花花的皮子,黑黝黝的眼睛,一边用唯心主义的方式叮咛自己,都是红粉骷髅,红粉骷髅,一切都是那天边的一朵浮云,大丈夫何患无妻。杀了这一个,还有后来人。   

  吴起怎么想的已经不重要了。反正最后结果就是,他杀了自己的老婆,然后跑到鲁王面前,贞烈无比铿锵有力地表达了自己对鲁国的忠贞。鲁王吓傻了,这厮虽然是王,但平生哪见过这等鲜血淋漓血肉横飞的忠诚誓言?人家把老婆的脑袋都用来表忠心,太下本了。于是战战兢兢地答应了吴起的请战要求。   

  ……杀妻事件,算做吴起的一个分水岭。以前吴哥都是〃挺纯粹〃的心狠手辣,反正咱就狠成这样了,你看着办吧。这次杀老婆呢,估计一个目的是练练手(好久没杀身边的人了,挺手痒的),另一个目的就很明确了,向鲁王表达忠诚之情,希望上级给自己机会。爱你爱到杀死她,我的心你还不明了么?   

  说到这里,另一位杀妻英雄倒不得不提一下:春秋时期著名杀手要离。吴国公子光请他去杀仇人庆忌。公子光为了让要离尽职,肯定是下了本钱的,无非就是晓之情义,动之金钱。但要离为了名垂青史,倒比雇主下本得多……先上演杀妻秀。   

  要离想混进庆忌内部,但庆忌这人猜疑心又相当重,咋办?要离干脆利落地杀了老婆,再砍下自个儿的一条手臂,跑到庆忌跟前说,公子光杀我老婆,害我残疾,我一定要报仇,今后我就跟你混了。这么下血本,庆忌能不信么?但要离后来暗杀了庆忌之后,并没有逃跑。跑了太没悲壮的英雄色彩了,而且人家肯定盯着他杀老婆的事儿不放,那自个儿永垂不朽的一番苦心不就白费了么?再上演悲情秀。于是慷慨陈词,痛骂自己为了报知己之恩,却犯了不仁不义之过,说得围观的八卦人士眼泪哗哗的,才抹了脖子这下真的名垂青史了。你瞧你瞧,士为知己者死,多么伟大崇高的感情。至于背后那枉死的女人,谁看得见?不过是为了要离充当了身为义士的踏脚石。   

  将作秀融入杀妻的剧情里,没有比这更能吴起厚颜无耻、心狠手辣的屠夫本色的了。惟一的缺陷,太容易给人落下话柄。   

  后来吴起打了胜仗,鲁国大臣的红眼病又犯了,个个跑到鲁王那里使劲吹风,说那姓吴的,以前杀过不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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