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忠实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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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忠实文集-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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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在写得头晕眼花手腕酸麻的时候,踱出屋子,踅到打字室里去,起初托辞说要修改一句话或一个字,后来就无需这种自我遮掩,纯粹是去和她闲坐一会儿。她却并不停下手来和我闲聊。倒给我一杯茶后,她就坐到打字机前,右手按着打字机的压键,眼睛瞅着稿纸,把打字机的机头在字盘上推前移后,拉左倒右,发出嗒嗒嗒的响声,那脸上是一种安详而又妩媚的神情。那安详的神情是用来弹奏打字机的,而那妩媚的神情是用来听我说话的。

她这样不停手地忙着打字,倒给我提供了专注地看着她的机会。我可以长久地一眼不离地看她侧对着我的脸颊,又可以毫无顾忌地欣赏她细长的手指的灵巧动作。我如果会画画儿,我一定会照她的神情画下一张绝美的油画,那肯定是一幅按着打字机的……维纳斯。尽管我很讨厌浅薄之人在那些乏味的爱情小说里用维纳斯作比喻已经到了烂臭的地步,我现在还真的再找不到更美好的比喻了。真的,那按动打字机的指头像一件精美的工艺品,那眼里像是有两滴永不枯干的晶莹的露珠儿在早春清晨的草叶上滚动,那侧对着我的脸颊说不清有多大的魅力。我只觉得,如果让我从早到晚坐在这儿,我不会再向往这屋子以外更引人有趣的事。

打字机嗒嗒嗒的响声,从后排西头那间屋子敞开的窗户里飞出来,像山间湍流的泉水叮叮咚咚,敲击着我的心,又像是一支轻快舒展的小提琴独奏,奏出了青春的骚动。我打开窗户,让那动人心魄的响声全部倾泄进我的屋子。

她也不单是向我问字才到我的房子里来,在她打字打得困倦的时候,就到我的房子里来闲坐一会儿,进门的时候,常常用左手揉捏着右手的指头,无疑是向我说明她的手指很乏困了。她走到我的桌前,稚气地问:“你看什么书?这么厚!”

“《斯巴达克思》。刚出版的。”

“写的啥?有意思吗?”

“好极了!一部伟大的史诗!”我正被书里波澜壮阔的情节激动得无处发泄,需要与谁交流一下,她正好来到了。“斯巴达克思,一位奴隶起义的英雄,推翻了欧洲大陆的奴隶制度。他比一百个神圣的君王要伟大一千倍,因为他把历史推过了一个界碑。可他是一个奴隶,一个伟大的奴隶巨人!”

我突然看见,她端正地坐着,一只手撑着左腮,那是一种专注的神态,听我随口胡诌着的议论。我反倒不敢再说了,因为她太专注了。

“你说呀,再说下去呀。”

我不好意思说了,再说就是卖弄了呢。

“你读过好多书吗?”

“不多。”我说,“好书都禁死了。现在出版界刚开禁,这本书就是开禁的头一批出版物。唔,我前天刚读过《牛虻》。”

“就是刘心武在《班主任》里提到过的那本《牛虻》吗?”

“只有一本《牛虻》。”

“你这儿有吗?”

“有。”

“借我看看。”

我给她从抽屉里取出长篇小说《牛虻》来。

大约过了三四天,她把《牛虻》给我送来,又借去了《斯巴达克思》。她和我热烈地讨论《牛虻》。虽然能看出她对世界史太无知,然而她喜欢牛虻这个人物却是毫无疑义的。这个革命者形象被中国六十年代兴起的动乱隔绝了十多年,一经解禁,又以其强烈的光彩照耀着又一代青年。我和小凤差不多是刚学会写汉字就挂上了红小兵袖章的一代人,然而牛虻还是在我们心里引起强烈的回响了,毫无办法。

“我看你……有点像牛虻。”

“我怎么能比牛虻!我简直是个窝囊废!”

此后,她到我的房子里来,再不叫我老康了,大胆地叫我牛虻,像是开玩笑,我也不好反对。再后来,她又叫我亚瑟,还是像开玩笑的样子。尽管是玩笑,我看见她的神情里有某种异样的东西,令我的心一蹦一蹦。

我确实预感到一种似乎明朗又似乎朦胧的东西朝我逼近了,一伸手就可能准确无误地抓住的自己心里正在热切地期盼着的东西,然而又顾虑重重。我不能不随时提醒自己,我是一个合同工,一个农村户籍的人。我时时刻刻都有被解雇的可能,简单到只需要局长挥一下手,咧一咧嘴角,我就得背上被卷滚回东塬上那个令人窒息的毫无生气的小村庄去。想到在部队时与那位可爱的女护士恋爱的教训,我很镇静地约束着我的随时可能放纵的心潮。

“亚瑟,你这字儿草得好难认呀。”

“亚瑟,该吃饭了。”

“亚瑟……”

她这样亚瑟、亚瑟地叫我,其实只是仅有她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一当有第三个人在场,她从来也没忘记叫我老康。我愈加明晰地预感到我和她之间有某些需要回避众人的隐秘,令人心悸又令人感到甜蜜的隐秘。

商业局机关小院虽然比不得县政府机关大院深沉肃穆,也不是能任我和小凤浪漫的场所,男干部和女干部,尤其是有了一点年纪的干部,似乎于我和小凤身上特别敏感,一切全躲不过他们敏锐的眼睛。我已有所察觉,然而春天是无所不在的。春色还是把这个幽静的小院染绿了,窗外的柳树复苏了,缀满黄芽的枝条舞姿婀娜,院子里的草坪上冒出一抹嫩绿,两株桃树的花苞也肥胀起来。我打开窗户,窗口扑进微带寒意的清香的春风,后排西头那间打字室里嗒嗒嗒的声音和春风一起灌进我的窗户。

局里的二十多名干部倾巢而出,分头奔赴县属的二十一个公社去,县商业系统要召开总结表彰大会了。我留下来做内务工作准备,小凤也留下来加紧打印会议材料。

我似乎感到完全自由了。

炊事员给大家开过早饭之后,就锁了门去逛大街了,临走时给我说,午饭自理。小院里异常安静,我打水时的脚步声竟然在墙壁上引起了回声。我取下一迭红纸,准备写大会用的横幅,小凤抱着一摞子油印好的材料走进来。

“亚瑟!快帮帮忙,咱们整理一下这些材料,分成一份一份的,装订起来。”小凤唱歌似的嗓音。

我暂且搁下红纸,帮她整理装订材料。

她的手很灵巧,从一摞一摞的材料堆上拣取的动作十分敏捷,倒是我笨手笨脚,动作迟缓。我的手碰了她的手,她的手也碰了我的手,都是无意的碰撞。我有一种异样的感觉,那是一种碰一下就难以忘记而且诱惑人想再碰一下的奇异感觉。她继续拣取纸页,似乎毫不在意。我也毫不介意,似乎只是因为动作紧张而不可避免的碰撞。

“你也帮帮我的忙。”

“做什么?”

“写大字。”

“我可不会写毛笔字。”

我要写横幅,写标语,需得一个人压纸角,通常我是用东西压着的,我现在却想让她干。

她高兴地接受了,用刀子裁纸。

我调好墨汁,攥起大号毛笔,一落笔就龙飞凤舞,超水平发挥。我写字的兴致好极了。

她忠于职守,双手压着两个纸角,很认真地压着。当我写完俩字,她赞叹着:“你的毛笔字写得真好。你是自小练的吧?现在我们这一茬年轻人,钢笔字也没几个写得好的,毛笔就更没有人能提得起来。”

我告诉她,我刚刚在初中念了一年书,就开始了那场席卷中国的“革命”。我想革命,却站错了队,开始时批判别人,后来却被别人批判。我什么好处也没捞到,就从图书馆偷了一捆书,又偷了一捆写大字报的白纸,跑回家去了。我一边读那些“封资修”书籍,一边用偷回来的白纸练习写大字。整整有两三年,我把那些我批判过的“封资修”作品读了不知多少遍,写作能力提高了,毛笔字也练得有点功夫了。我一参军,就显得我的文化水平高。

她听着,点点头,很佩服我的毅力。她小心翼翼地端着墨汁未干的红纸摆到地面上,等待晾干。我的情绪在涌涌波动,就抽两口烟,抽烟可以稳定一下情绪。当她兴致勃勃地转到桌前来,铺开又一张红纸,我就神气话现地提起毛笔来。

我提笔在墨碗里蘸墨汁时,无意中看到了她的领口。她前倾着身子,双手压着纸的两个上角,领口的衣服就张开来,露出一块三角形的赤裸的皮肤,那皮肤很细很白,那领口里散发出一缕异样的气息。我有点神不守舍,把字儿写错了。我说:“扔掉,重写”

写完横幅和标语,她就收拾扔在地上的那些写错作废的红纸,揉成一团扔进纸篓里。纸上未干的墨汁染得她的手掌黑糊糊的。她张开手指,说:“看看,我的手脏成啥样儿了!”

我说:“洗洗吧。”

她说:“你给我洗。”

我的心猛地一跳,似乎轰然作响。我笑着说:“那不费什么事儿。”

她已经在脸盆里倒下凉水,又从热水瓶里倒下热水,说:“你也来洗吧。”

我和她在一个脸盆里洗手。我攥住她的手指,装得若无其事他说:“我给你洗吧!”她挣了两下,我攥得更紧了,她再没有动。我看见她的耳根潮起一缕红晕。我用温热的水搓洗她的手掌和手指。我现在才可以光明正大地欣赏她的手,那手指像细嫩的水葱,柔若无骨。她一任我替她搓洗着墨痕,以一种似怨似嗔的眼神瞅着我,却根本不会使人感到她是真怨真恼了。我受到鼓舞,一把抱住她的脖子。

无言的亲吻。我的脸颊挨着她的脸颊。我的一切顾忌都忘掉了,我已被灼热的火烧烤得晕头晕脑。当我的嘴唇和她的嘴唇久久相吻的时刻,我几乎完全被熔化了。

她终于推开我,草草地擦了脸,跑走了。

我坐在椅子上,点着了一支烟。我一时反应不过来,刚才发生了什么事,真的发生了?我只觉得这房子太空旷了,空旷得一刻也呆不住。我要每一分钟都和她呆在一起,须臾不离。我朝打字室走去。

推开打字室的门。她趴在桌子上,双手压在额头下,直到我走到跟前,她也没抬起头来。她后悔了吗?她怨恨我了吗?我正有点不知所措,她忽地跳起来扑到我的怀里,双手搂住我的脖子,箍得我简直透不过气来……

没有月光,星星稠密,河滩上稍见朦胧的星光。我坐在河边,抽烟,等待。她来了。她穿着短袖衬衣和裙子,夜风吹得她的披肩的散发一摆一摆的,我站起来,摔了烟头,奔到她跟前,抱住了她的肩。她看见我跑过去,也张开双臂朝我扑来。我们一起摔倒在沙滩上。夜色愈加使人放胆,我和她都更舒展坦然了。她伏在我的臂弯里,呢喃地说:“就这样躺下去,再甭醒来,让河水把我们冲进大海,我也不悔。”

陇海路上夜行的列车隆隆驰过古老的县城,没有停步,也不见减速,只是鸣叫一声,又奔驰而去了。我感到了大地的颤动。

我搂着她的肩膀,她勾着我的腰,顺着沙滩,漫无目的地走着。夜宿在蒿草棵子底下的野兔被惊动了,哧溜一下惊恐万状地从小凤的脚下蹿过去。她吓得“啊哟”一声惊叫,紧紧地抱住了我。我意识到她对我的依赖是那样的自然。

河滩一块高出沙地的老滩上,有一个用树枝和包谷秆子就地搭成的茅草庵子。往远处一瞅,类似这样的茅草庵子像雨后草地上的蘑菇一样遍地都是。那是到这儿来采掘砂石的山里人临时栖息的窝棚。秋收以后,河水日渐减少,冬闲无事的山里农民便搭帮结伙背着被卷赶到河滩上来,用树枝和当地农民丢弃的包谷秆子搭成这样一个遮风避雨的窝棚,夜晚蜷缩进去。他们有的来自商洛山区,有的来自秦巴山地,也有我们东源上的农民。他们掏掘砂石,卖给正在兴建着的工厂,挣一把来之不易的票子。到第二年初夏进入洪水季节,他们就像候鸟一样飞散了,回家去准备收割麦子,等到秋后再来。

我的心里掠过一道阴影。我刚从部队复员回来那年冬天,村里几个小伙联扯我来挖掘砂石,我没有来。我现在却和一位可心的姑娘在这儿散步,像欣赏半坡遗址里那些人类先民们留下的生活遗痕一样,而我其实完全可能就是这里某一座狗窝似的窝棚的主人。我心里的那道阴影久久不散,影响了我的迷醉的情怀。我从她的肩上松了手,点燃了一支烟,坐在一块石头上。燃着火柴的时光,光亮照出了三块被烟火熏成黑色的石头,那是主人支锅烧水或煮饭的地火灶了,真比半坡先民的灶台还要简陋。

她坐在我的旁边,头靠着我的肩,我可以嗅出她的头发里有醉人的香味儿。我抽着烟,瞅着星光闪闪的河水。要是我的父亲不在县百货公司当职工,我就无法进入那个库房,也更不会踏进商业局大院,占据一间明亮的办公室,我的功夫老到的毛笔字和孟局长喜欢的文字材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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