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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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未央-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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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枚戒指就不再戴过了。

自己也买过戒指的。是一枚银戒指。在路上经过金铺的时候,看到摆在柜台里的一排戒指里面,有一只小蝴蝶花纹的。戴在手指上的时候,那只蝴蝶好像俯在手指上,翅膀微微掠起,有一种灵性的气息。

我买下来的时候非常便宜。我想也许只有我才觉得它是这样的美。否则,空守在时间的等候里,它会很寂寞。因为看上去很粗糙,所以有时候会在情绪好的时候戴着它玩。比如穿一件白棉布衬衣或者黑色吊带裙,把头发扎起来,稍微涂一些银色唇膏,然后戴上发暗的线条疏放的银戒指,它的灵性就被衬托出来。

那时候很喜欢在电视上看一个钻戒广告。两小无猜的男孩和女孩一起坐在一棵大树上,男孩用紫色的小雏菊编了一只草戒指戴在女孩的手指上,女孩甜美的笑容也如花朵般绽开。然后他们长大了,女孩披着纯洁的白纱,看着男孩在她的手上套上一枚戒指,那是一枚闪亮的钻戒。

幸福,诺言,真爱。钻戒广告里重复的美丽辞藻,总是这样的让人心动。

亦舒的小说《喜宝》里有一段描写,喜宝决定做富商的情妇,提出的第一个条件是让他开张支票买钻戒。喜宝挑了珠宝店里最大颗的钻戒,戴在手指上因为太重会歪在一边。可是她戴着它,在寂寞的时候转动它。

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的爱,有很多很多的钱也可以……喜宝也许感觉自己受到了安慰。这一刻她这样富有,可是又这样的贫乏。因为这是一个自己买给自己的钻戒。

所以,看到珠宝店里的戒指,会想只有钻石是不能随便买给自己的。不仅仅因为它的昂贵,还因为它所需要的漫长等待。等待生命中一个人的出现。等待一段用一生去实践的诺言。

这是惟一需要用灵魂交换的戒指。

我并不是一个喜欢戴戒指的人。也许我会把戒指串一条丝线戴在脖子上,却无法忍受它对手指长久的束缚。戴着戴着,我就喜欢把它摘下来。我发现我的手指原来是这样的酷爱自由。所以我想我肯定也是一个不喜欢戴婚戒的女子。但是我会希望爱我的人送我一颗明亮的小钻石。

明亮坚硬的小石头,等到老去的时候用来温暖自己的心。虽然诺言和爱也许已经一去不复返……可是依然能带来安慰。

南方八月

到达另一个城市的时候是黎明。南方潮湿温暖的夏天早晨,天空是迷离而寂寥的蓝。刚下过一场雨。空气清新得透明。

背上的NIKKO还是很沉。矿泉水和药片都在。买的那件棉织的开襟上衣,旧旧的玫瑰红。是自己喜欢的。想着可以配一条小碎花的棉布裙子穿。麻编的球鞋。涂一点点淡粉色的胭脂。在火车的卧铺上,把它整夜地盖在腿上。还能闻到棉的淡然清香。

想着我还能为你流浪多久。为你美丽多久。

在阳台上看到的白色茉莉。小小的柔软花朵。在暮色中有了褐色的枯萎痕迹。就好像时光在心底留下的纹路。黯然的。

这个古朴沉郁的城市。是我宿命中飘忽的线索。空旷的街道。还有两旁高大的法国梧桐。喜欢它带一点点的荒凉。一点点的慵懒。似乎恍然。历史沉淀。悄然无声。它负载太多的前世和今生。

好大的雨。在豆浆店里,看着玻璃门外暗淡陈旧的砖墙。那一刻,怀念我的《Irish Music》。渐渐相信,它们是灵魂深处的一些声音。

在这样的午后。是离你这样遥远的一个女孩。平淡的时光。

告诉过你,也许会写一段新的文字。我的南方八月。

在百货公司看到的那瓶香水,是西班牙的。海玫瑰。很诡异的名字。拿过来闻,是淡淡的气息。有些忧伤。

还是午后突如其来的大雨。南方的夏天弥漫水雾。从街对面跑到百货公司的那一段路程。听到自己畅快的心跳。在宽阔的大街上跑过去。成排的汽车停止在红灯后面。突然感觉像一只鸟。裙子湿湿地裹在身上。店里的冷气扑面而来的时候。冻得笑了。

二楼有个咖啡走廊。到处弥漫着咖啡浓郁的芳香。放着音乐。是一个男人温柔的声音,在那里低声地唱,谢谢你曾经爱过我。重复的。

在试衣镜里看到自己寂静的眼睛。

去牙科看那颗刚开始长出来的牙齿。

它是这样的疼痛。是还没有完全长大吗。它长得如此艰难。麻醉的时候,想起李碧华的文章。有些感情是指甲,剪掉了还会重生,无关痛痒。而有些是牙齿。失去后永远有个疼痛的伤口。无法弥补。血肉模糊的。绝然割舍。

医生艰难地拔这颗长了一半的牙齿。在心里对它说,你走吧。我不要你了。然后它走了。留给我一道缝着线的创痕。在疼痛中缓慢愈合。

无论如何。我想我已经可以忍受。一言不发。像个沉默的男人。

深夜的时候想起来喝水。

看到窗外的高层公寓,似乎可以触及漂浮白色云朵的夜空。想着心里如果有个爱过的人。又暖又美的往事。心里即使有些惆怅。

时光苍凉。然后感觉眼泪依然清澈。

不是爱的人就可以和他在一起。宿命给我们的结局,只是叫我们摊开手心。里面是空洞的。没有诺言。也没有永恒。

少年往事。爱恨纠缠。放弃以后才获得自由。只有彼此能平淡相处的人,才能长久。

然后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我迷路了。公车把我带向郊外。我知道我的方向搞错。可是我安然地坐在阳光下,看着窗外的夏日风景如风掠过。

很多时候,我都是一个没有方向的人。走到哪里就算哪里。

没有家的人,就可以把任何一个地方都当做家。我知道。我是知道的。

不会爱的人,也可以爱上任何一个陌生的人。我也知道。

然后眼泪就轻轻地掉下来。

送给你的戒指你很喜欢。戴在手指上直到它磨出戒痕。

可是我最不喜欢的首饰是戒指。因为不喜欢束缚。自由惯了。

收藏一个细细的银戒指。想等它很久的时候,再看看爱情是不是苍老得面目全非。所以我不喜欢你送我戒指。

有时候,我想你只是在身边,看着我。安静的。平淡的。

也许我也已经苍老。

在火车的暗淡灯光下,拿出杜拉斯的《物质生活》,进行漫长的阅读。

杜拉斯写夜里的最后一个顾客。她写着:我们哭。要说的话都没有说。我们后悔彼此并不相爱。我们根本什么都不知道。而他这个人,和别人也没什么不同。就像是夜里遇到的最后一个顾客。

一个15岁就陷入无望爱情的女孩。从此残废。在孤独和酗酒中打发一生。只有写作是惟一的安慰。杜拉斯。她的眼睛如此美丽。因为美丽而过早地凋谢。

想起《情人》那部电影里的旁白。女人的声音平静地叙述。叙述她生命中最初的一条河流。没有任何伤痛。只有回忆。所有的情缘都被岁月沉淀。

不知道在邮船渐渐离开码头的时候,伏在栏杆上的女孩,看着岸上永远不会再见的男人。她内心的感觉。可是电影镜头上,只有她淡漠的眼神。

她只是看着他。什么也不说。

火车在夜色中穿行辽阔空旷的田野。漆黑的窗外偶尔有疾驶而过的火车,在交会时发出刺耳的呼啸。好像闪电一样明亮。有时火车停在那里。看到对面的轨道上也有一列。缓缓地开动了。陌生的人群坐在那里。一张张也许不会再见的面容。偶然地邂逅。

一些人在生命里出现过。然后消失了。还有一些人。停留了很久。然后也消失了。

喜欢那些沉寂的绿色山脉。神秘的。无法捉摸。还有小小村落的灯火。在拂晓的薄雾中,隐约闪烁。裹着毯子,把脸靠在玻璃上,凝望着田野无法言语。深夜的时候,不断地惊醒。火车停靠过一个个站台。继续前行。

我知道它带我去很远的地方。

我知道我漂泊太久。已经疲倦。

八月南方。阳光充沛。雨水清凉。空气中有茉莉和木槿的清香。

黄昏散步的时候,看到安静的鸟群。它们一圈圈地盘旋在城市的上空,不断地变换各种队形。看起来似乎是快乐的。

秋天快来了吗?

天蓝蓝的日子。我为你停留。



小乖

有时候我怀念我的小狗。惟一养过的一只小动物。

是20岁的时候得到的生日礼物。

那个夏天,朋友把它送给我,是非常小的一只狗,肥胖的,茸茸的,纯白的毛色中杂着几块俏皮的黑色斑纹。我伸出手指摸它湿湿的小圆鼻子,它天真地抬起头看我,然后用它温暖湿润的小舌头,轻轻舔我的手指。那一刻,我的心柔软地膨胀起来,灌满了清澈柔情的水。

我在灼热的阳光下,飞跑着去超市买牛奶和牛肉干。我不知道我可以给它什么更好的东西。一颗心在跑的时候,跳得让我疼痛。

我们开始一起生活。我叫它小乖,这是我取的名字,它接受了这个称呼,何时何地,只要我大声呼唤,它就向我飞跑而来。常常一起去公园散步,它跟着我,因为太小,跑起来还摇摇晃晃的。

我趴在地上擦地板的时候,它就在纸盒子里面探出小脑袋,我擦到哪里,它的视线跟到哪里。当然更多的时候,它非常喜欢躺在我的肚子上睡觉,也许因为那里比较暖和。我们常常玩的亲密游戏是,我叫它的名字,然后躲起来,它就开始四处找我。一边轻轻地抱怨地叫着。

很奇怪它的眼睛,像一个婴儿。纯洁,无邪。当我们互相凝望的时候,我知道我们是相爱的。

一个星期后,它突然开始生病。不肯吃任何东西。一直躺在角落里睡觉。

我很着急,打电话给朋友,朋友对我说,你给它吃得太好,伺候得太细心。一条小杂种狗,随便养着就是了。

可是我无法随便,我如此深爱它。我强迫它张开嘴巴给它喂药片碾成的粉末和水,依然每天去买牛奶和鸡肝。但是它已经没有任何活力。惶然的我,只好把它抱到朋友的家里。在路上的公共汽车里,它依然躺在我的肚子上,还勉强抬起头来看我,黑黑的圆眼睛充满悲哀。

朋友的妈妈帮我照顾它,她给它吃药,用冷的毛巾垫在它的小脑袋下面。那个晚上,我留在朋友的家里睡觉,不敢回去,怕小乖会死掉。它已经处于弥留状态。我不肯吃晚饭,坐在地上,一边抚摸着它,一边不停地哭。

朋友的妈妈说,不用这样伤心。只是一条狗。可是我哭得更凶。

那天我是睡在阳台的凉席上。

半夜,突然惊醒,听到小乖细细的叫声。它趴在我的肩上,用它凉凉的小舌头,舔我的耳朵。它来告诉我,它好了。我们没有吵醒任何人,黑暗中,抱着它温暖的小身体,我们彼此怜惜地亲昵着。我记得自己泪流满面。

就在那一刻,我决定,我要离它而去。

我把小乖留在了朋友的家里,坚决不肯再带它回家。下楼的时候,小乖一直跟我到楼道口,睁着它疑惑的眼睛,不知道我为何不抱它一起走。

我看也不看它。飞快地跑了出去。

朋友说,你真的不要它了?

我说,是的。我承担不起这份感情,还是断了好。因为我是个容易溃败的人。

小乖在朋友的家里留了很长时间。我偶尔去看它,给它带去牛肉干和牛奶,次数很少。

它总是认出我。围着我的脚撒欢,躺下来让我抚摸它的肚子,显得很快乐。它一天天地长大,成为一条平淡无奇的母狗,喜欢跑到楼下的垃圾筒里去撒野,身上很肮脏。朋友因为搬家,最终把它送到了乡下。

小乖彻底地失去了踪迹。

朋友有时候还是会笑着对我说,你真的很残酷,坚决就不肯再收留它。

我说是啊,我就是这样的。可是我没有再养过狗。我一直保留着和小乖在一起的照片。

那时候它还很小,趴在我的裙子上。我看到我们两个都是很快乐的样子。

只有情缘是伤感的。

少年樱花

她是他爱过的第一个女孩,在17岁的少年时。

放学后穿越大半个城市,等在她的校门口送她回家。

周末的时候,一起去看场电影,黑暗中把她柔软的手指,轻轻地放在自己的手心里面。这种清澈而甜蜜的心情,是生命成长的时候,最初的体验。

那是春天的夜晚,他记得。

送她回家的路上,两个人走在淡淡的月光下,一路都能听到樱花在风中飘落的声音。小路两旁的樱花树,开出粉白浓密的花朵,簇拥在一起,每当风吹过,就好像落下一树的雨水。

在她家的楼梯下面,她站在阴影中微笑地看他,漆黑的眼睛,明亮得让他无法直视。伸出手,轻轻地把她的眼睛合上,然后俯下头亲吻她的嘴唇。她的头发上都是细碎的柔软花瓣,散发着刺鼻的清香。

他突然觉得自己的眼睛里有温暖的眼泪。

那一瞬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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