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时代的恐龙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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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时代的恐龙战争-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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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喝酒也是白天喝,夜里不喝,这主要是由于商纣王喝酒而亡国,所以大圣人周公发布禁酒令,喝酒不许乘夜。
但是楚庄王是不管周朝制度的,他有一次因为什么好事,就大摆酒宴招待群臣。他要求大家敞开了往醉里喝,君臣们一直喝到点灯时分,天都黑了。
当时的灯,灯油是植物油,味道很香,“兰膏明烛”,说明当时的灯油和蜡烛中还掺有香料呢!清香如兰,十分养鼻。在灯火摇曳时刻,众人闻着灯油香和蜂蜡香,以及酒香,个个喝得肚子爆炸,酩酊大醉。(古人也有古人的快乐啊。)
楚庄王大乐。
为了表示对臣属们的感激,楚庄王专门请出礼仪小姐——许姬助兴,亲手为大夫们把盏。
“哇塞,更好了!Wele!”
只见这个许姬,肌如凝脂,五官秀美,苗条的身材使她成为楚王后宫里第一美人。晚宴的烛光,把本来就令人消魂的许姬照得更加妩媚。斟酒的她来回穿梭于烛光暗影之中,给人以恍若仙女下凡的感觉。红酥手,黄藤酒,每每来斟,得见许姬的纤纤细手,得闻许姬的淡淡体香,几乎令人不能把持。
突然刮起一阵大风——秋天的晚风啊,难道也这么多情!——把宴会上的烛火全部吹灭。哇,可得着机会了,一个实在把持不住的醉汉在黑暗中一把扯住许姬的纤纤细手。许姬却是个练家子,熟练女子防身术,一招“燕子八翻翅”,反手一把揪掉那人发冠上的缨络。然后轻移冰激凌微步,不是,凌波微步,来到庄王面前报告:“报告!有人非礼臣妾!”
宫人正准备重新点灯,楚庄王说:不要点,同志们,请把缨络都摘下来,咱们都绝了缨痛饮。——这就是后来搬上戏台的《绝缨宴》,于是大伙黑着灯喝酒,跟现在酒吧里一样,其乐无比!
事后,许姬出于女权主义考虑,责问楚庄王,为什么不揪出那个流氓,严肃君臣之礼,端正男女之别。
楚庄王笑着说:“按规定,喝酒不能过量,不能没日没夜。是我让群臣可劲滥饮,出了事,不是他们的责任,是我的责任。我怎么能惩罚他们,伤国士之心兮?”楚庄王真让人佩服啊,宜其霸也,他明白“君子不为苛察”,用人不要求全责备,不必计较人才的小节微瑕。
后来的三国时期,建安七子中有一个人,因为该磕头的时候没磕头,仰脸偷看了一下曹丕的媳妇,结果被免职。唉,世道人心的变化,真是有云泥之分啊。
而那个调戏妇女的大夫,史书名字不传。后来在攻郑战役中,有个人出效死力,所向披靡,扭转了楚军被动的战局。楚庄王要赏此人,此人力辞,他说,我就是那个被揪掉缨的啊,老爷。
比起大耳贼刘备摔阿斗的收买人心,楚庄王“绝缨”的这一招来的怎么样呢?我觉得刘备要更做作的多,而庄王心胸开阔,全出于自然。当然,刻薄的人会说,楚庄王再大方点,干脆把许姬给那人得了。
公元前605年,那个请出烛之武退秦师的郑文公的儿子郑穆公死了,其子郑灵公即位,是凡叫灵公的人,都是不得好死。这个郑灵公收到楚国人送来的一只大鳖,祝贺他当政。大鳖在那时候哪都有出产,但楚国的云梦鳖鳖体更大,肉味更鲜美,没有激素。
有鳖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大鳖于是被请进厨房,接受庖制。
这个大鳖确实不同凡鳖,它一边被煮着,一边把一种特殊的信号,散发到了整个城里。不知是不是受了鳖电波的感应,公子宋的食指,突然跳动了几下。他根据以往经验说,肯定是要有好吃的啦。
这就是“食指大动”的典故出处。
金庸大侠在《射雕》里,说洪七公也有这个毛病,只要遇到奇珍异味,食指就会跳个不住。“有一次为了贪吃,误了一件大事,我一发狠,一刀将指头给砍了”——这就是九指神丐洪七公了! 
春秋时代的人也有个性,吃饭直接拿手抓。当时已经有了筷子、匕、勺,但都是对付菜的,饭不这样。主食小米饭颗粒松散,不团结,还小,很难用筷子夹取,所以直接用手抓。就像现在的新疆人。我国周代铜鼎文的象形文字“飨”,样子就是两个人相跪对食,一个人伸手抓取盘中食物。
公子宋,可能是抓饭抓得有经验了,食指产生了灵异功能,遇上好吃的就跳。
果然,食指预告的一点没错,郑灵公要请大家吃好饭了。
吃饭前,我们还得再罗嗦几段。原始人吃饭是直接把肉放在火上烤,但是很容易烤焦,所以也用泥巴包了肉再烤,香味全留在里边,一点都不浪费,就跟在饭馆里的叫花鸡、纸包鸡差不多。此二鸡的吃法很有古风。
后来人们学会炼油以后,就不用泥了,往肉上浇油脂,以免烤糊了,又香又不糊。
老是烤,也火气太大,能不能煮呢?于是有了鼎。鼎的样子,我们都知道,就像鼎这个字本身写的那样。最早的鼎,带有支脚,下边可以容纳柴火。后来,出现独立的灶了,鼎的支脚就不必要了,或者支脚很短,可以把鼎直接坐在灶台上。至于灶台的样子,两千年来没什么大变化,几乎就是现在农家还在沿用的那种。
鼎可以煮粥、煮肉、煮菜羹、煮鳖,真是个好东西。当然,如果搬出去给老祖宗在天之灵煮肉吃,那就成了国家神器了,身上雕饰着精美的龙纹、夔纹、鸟纹、象纹、饕餮纹,是祭祀的宝鼎了,也是楚庄王想问的那个东西。
公元前605年,郑国的御用厨房里,咕咚咕咚地,大鳖放在鼎里,愉快地煮着。旁边,是它的同僚,蒸在甑里的小米饭。也愉快地吹着哨。
臣僚们接受通知,都登堂围一圈坐好,准备开吃。《仪礼》上说,“大羹须热”,意思就是说,肉羹应趁热吃。郑灵公的伙夫七手八脚,把肉连同煮肉的鼎,用一根穿过鼎耳的杠子,从灶台上挪下来,扛上堂,落放在堂的地面上,预备给贵人们吃。
扛至堂上的鼎不只一个,所谓“陈馈八殷,味列九鼎”,那就是列鼎而食了,还要奏乐。据说,“天子九鼎、诸侯七、卿大夫五、士三”——天子请客用九鼎,九鼎里装的食物,以牛为首,其余依次是羊、豕、鱼、腊、肠胃、肤、鲜鱼、鲜腊。诸侯国君用七鼎,只有牛、羊、豕、鱼、腊、肠胃、肤。卿大夫和士,自办宴席的时候,当然胃口就得再小点。
在侑酒的钟鼓乐中,郑灵公和大臣们围了大厅的一圈案子坐好,和谐的音乐和着编钟的敲击,伴随着下巴有节奏的咀嚼,人生的幸福全部实现了。
每个人的几案上,还摆着盛菜羹的笾豆,饮酒用的尊、爵,以及酱、醋、盐、蜜等蘸肉用的调料盘碟。别光顾吃肉,还要用用这些调料。
最后一道好菜,大鳖,也装在鼎里抬上来了,冒着热气。食指大动的公子宋,哈哈直搓手,跟同僚们夸炫,怎么样,我说的没错吧,要吃好东西啦。
但是,别动,作为臣子,列鼎而食的时候,你不能直接伸嘴到鼎里去吃,这倒不是因为那样会烫坏舌头,而是不合礼仪。郑灵公的仆人,会拿大铜勺子,一份份地把鼎里的肉羹分给大家,放在每个人面前。你高高兴兴地等着就行了。
但是,郑灵公使坏(这个国君也真没领导样,太顽皮),他故意让仆人给大伙分鳖羹的时候,刚好最后到公子宋那里就分完了!
郑灵公哈哈大笑:“你说你手指头灵,我看,还是没我灵。”(是啊,你灵,要么你怎么叫“郑灵公”呐!)
当众出丑的公子宋腾一下子站起来了,跳到装鳖汤的大鼎旁边,拿手指在汤里一抄,举起来嘬了一口(“染指”这个词的出处),然后气囔囔地跑出去了。边跑还嚷:“我这不是吃了吗?谁说我吃不到!!”
感谢公子宋,一天之内为我们创造了“食指大动”和“染指”两个成语。都是用他的食指创造的。
这件事,也一方面说明了春秋时期是分餐制(否则不至于到了公子宋那里就没有鳖羹了),他们就象美国人吃西餐那样,一人一份,比较卫生,后代才改成大伙围一个碟子吃饭的“伙食”,互相夹菜,闹哄哄挤在一起。(唉,春秋时候真好啊。)
公子宋翻脸跑回家以后,怕郑灵王找他算帐,因为他染指鳖羹,又那么嚷嚷着跑出来,都太不礼貌了。类似先轸当着国君的面往席子上吐唾沫,属于大逆不道,非常不给国君面子。公子宋越想越害怕,完了!郑灵公肯定会要找我的麻烦的,索性我一不做,二不休,先下手为强。他遂串联了国家执政官子家,把郑灵公给找机会刺杀了。唉,吃饭吃出人命来了。
前两天看网上消息,“中央社”报道,一个美国人研究了中国饮食,最后发现中国菜阴阳调和、水火既济,有蒸、炒、煮、炸等做法,最讲究调和。因此,这个老外认为,中餐对本拉登这种极端份子会有调和作用,对付恐怖份子最好的办法就是建议他们多吃中国菜!
哈哈,可是我们自己人还在一边吃着调和的大羹,一边在弑君呢。
又及:公子宋为了吃鳖打架而弑君案,也影射出了,春秋时代的君权有多么的不强化,卿大夫杀国君,好比宰鸡。这固然是分封制导致卿大夫有土地财产而势大欺君,也是由于孔子先生还没给我们创出忠君思想的毒药来麻痹臣僚。等有了儒家思想横行,大臣们都成了奴才,皇帝的权威才建立起来。别说皇帝为了吃鳖这么个小事捉弄大臣两下,就是再大的污辱他也不会闹的、不会反的,他只是匍匐在地,瑟瑟发抖罢了。然而在春秋时代,人们思想自由健康,质朴激烈,可杀而不可辱(为我们今天所敬仰),所以公子宋为了人格尊严而不惜铤而走险,亦可叹哉。春秋人个性张扬,珍惜个人尊严。“君叫臣死,臣不敢不死”这样可耻的儒家坏话,在清纯美好的春秋时代,还没有发明起来。 
又过了几年,时光终于流转到了公元前七世纪的末尾。旧一世纪的历史烟云,家国兴衰,都将翻作了永不重复的从前。
这旧的世纪的总结,新的世纪的开端,是以一位名叫“夏姬”的妖娆女郎的风流韵事作为过度曲的。
春秋有四大美女,分别是文姜、息妫、夏姬、西施(鄙人评的)。
文姜天性活泼,搞死了鲁桓公;息妫(桃花夫人)无限漂亮,搞亡了息国;夏姬妖娆风流,将在本节里搞死陈灵公;西施不用说了,搞死了夫差(本书还介绍不到她)。所有这四大美女的共同特点是性感漂亮,而且每人都有两个以上老公,每人都把一个国家弄亡了,把一个以上国君搞死了。
现在要隆重推出春秋第三号美女——夏姬。她原产地郑国,终生被风流韵事和绯闻缠绕,是四大美女中最风骚的一个。她具有西施、息妫的美貌,更兼有文姜、骊姬的狐媚,并且得到过异人的临床教学,学会了一套“吸精导气”“采阳补阴”办法,所以人到三十多岁,仍然美艳宛若少女,皮肤细腻,容颜娇嫩。面似海棠春月,目若星朗秋波,翠黛初舒杨柳,朱唇半吐樱桃——明朝的色情古典小说就是这么描写她的。
明朝色情古典小说,和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黄色手抄本,都是人类精神遗产的奇葩。
其中的《株林野史》,就是替夏姬“扬善”的,里边很多这样的好句子:“···夏姬只叫爽快,不觉直弄到四更以后,方才收云歇雨。”可以和《金瓶梅》媲美。
在明朝,夏姬和潘金莲一样出名,现在她的名气被淡忘了,我觉得很愤愤不平,很想做些宣传,恢复她的名誉,或者准确地说,恢复她的“不名誉”。然而鄙人是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像王小波那样大段大段地写性交俺是不会的。这里有一个变通的好主意,干脆你去网上搜索明朝艳情小说《株林野史》即可,希望大家对它进行批判地学习(少儿须在家长指导下阅读)。
从史料上看,夏姬本是郑穆公的亲女儿,即上文吃鳖的郑灵公先生的妹妹。郑国出美女,所谓“郑卫之姬”,享誉诸侯,是各国后宫购求的对象。作为国君的公女,她当然不能嫁给凡人。她到了破瓜年纪以后,就嫁去了巴尔干东南部的陈国的夏邑。(“瓜”字剖开为两个“八”,破瓜是二八一十六岁。)
夏邑,是夏姓的一个重要源头。夏邑也是夏大夫的封邑,夏大夫是市长一个级别的人物。夏姬就是嫁给了他,也就跟着他姓夏。年轻的夏姬和老夏结婚以后,朝朝相狎,夜夜欢淫,具体细节这里就不写了,总之是“被翻红浪,帐摆流苏”,折腾很厉害,终于老夏受不了了,纵欲过度而死了——这是《株林野史》上的说法。当然夏大夫未必是这么死的,这是小说家言。但夏大夫死了,却是真的。
夏姬闲着也是闲着,就跟陈国大夫孔宁私通,让丫鬟引着,在床上迎接孔宁,俩人继续“被翻红浪,帐摆流苏”,摆完以后,孔宁要了她的一件性感内衣,揣在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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