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恕与珂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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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恕与珂雪-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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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礼嫣笑出声音,“老板真幽默。”老板微微一愣,但随即恢复正常,走回吧台。我猜他大概是这辈子第一次被人家形容为幽默。礼嫣的眼神突然变得专注,好像正凝视着远方。过了一会儿,一字一字说出:“我——被——遗——弃——了。”“你……”我吓了一大跳,牙齿和舌头同感震惊。“你看那边。”她倒是很正常,伸长右手,指着我身后的方向。我回过头,看见吧台上方挂着一个公文包,上面贴张字条写着:“我被遗弃了”我马上跑到吧台边,跟老板说:“大哥,可以把公文包给我吗?”老板二话不说,把悬挂在上方的公文包拿下,递给我。“谢谢。”我说。拿着公文包回到座位时,礼嫣的眼神满是笑意。“原来这就是你所谓的‘说来话长’哦。”我有些尴尬,搔了搔发痒的头皮。“这家店不错,老板也很有性格。”礼嫣看了看四周,“你常来吗?”“嗯。”我说,“下班时会进来喝杯咖啡。”“很有生活情趣哦。”她笑着说。“还好啦。”“这里的咖啡应该很好喝。”“嗯,还不错。”“你似乎很紧张?”“没……没有啊。”我背对店门坐着,在心理学上这是一种容易产生不安全感的状态。每当传来“当当”的声音,我总会反射性地回头看一眼。虽然知道学艺术的女孩这时候不会出现,但心里隐隐觉得不安。

好像是正帮小偷把风的人,只要看见闪烁的亮光,就以为是警车出现。老板端着餐点走过来时,对我说:“她来了。”我立刻从椅子上弹起,慌张地左顾右盼,但没看到其他人出现。“怎么了?”礼嫣很好奇。“他以为他在演古装剧。”老板说。“嗯?”礼嫣更疑惑了。“古装剧里,皇帝的侍卫只要一听到‘有刺客’时,就是这种反应。”“呵呵。”礼嫣又笑了,“老板真会开玩笑。”“嗯,没错。”老板看着我,“我是在开玩笑。”可恶,这家伙居然在这时候开玩笑。这是我跟礼嫣第一次单独吃饭,照理说我应该觉得皇恩浩荡,然后跪下高呼万岁万岁万万岁才对。但我却像只容易受惊的猫,老觉得有野狗在旁窥视。礼嫣的心情似乎不错,一直没停止说说笑笑,而我只是嗯嗯啊啊的,完全无法享受愉快的用餐气氛。幸好午休时间不长,我们又该回公司继续上班。“说好了是我请客,别跟我抢着付账哦。”礼嫣走到吧台,我跟在她身后。“你叫茵月吗?”老板说。

“不是呀。”礼嫣回答。礼嫣回头看着我,眼神很疑惑,似乎正纳闷老板问的问题。我原本也很疑惑,但看到老板手里拿着一张纸,那张纸看来很眼熟。我恍然大悟,那是我昨天写了一些小说进度的纸。我冲上前去,夺下老板手中的纸,并说了声:“喂!”“茵月的谐音是音乐,”老板无视我的激动,转头问礼嫣,“你是学音乐的吧?”“你怎么知道?”礼嫣睁大眼睛。老板没回答,看着我手中的纸,我急忙将纸收进公文包里。礼嫣看看我,又看看老板,眼睛愈睁愈大。她正想开口发问时,我赶紧对她说:“上班时间到了。”右手拉开店门要离去时,老板在背后说:“依谐音取名字,很没创意。”

我装作若无其事,还朝礼嫣挤了个微笑。“这是懦弱的创作者才会做的事。”老板又说。我用力深呼吸,试着让开始发颤的右手冷静下来。“真可悲。”“你管我!”我回过头大声说。说完后,惊觉礼嫣在身旁,突然一阵尴尬,全身上下又麻又痒。她倒是不以为意,跟老板说Bye…Bye后,拉着我衣袖走出店门。“你跟老板是不是很熟?”她问。“勉强算是。”我呼出一口气,麻痒的感觉稍减。“你们之间的对话很好玩哦。”“是吗?”我看了看她。“嗯。”她点点头。我笑了笑,麻痒已消。“你那张纸到底写些什么?”“没什么。”话刚出口,便觉得这样的回答很敷衍,于是接着说,“我在写小说,那张纸上写了一些草稿。”“是这样呀。”她问,“那为什么老板会问我是不是叫茵月?”“因为你学音乐,所以我小说中有个人物叫茵月,取音乐的谐音。”“很聪明的做法呀。”她笑了笑。“不。”我有些懊恼,“这是懦弱的创作者很没创意的做法。”

“老板是开玩笑的。”“他才不会开玩笑,他是认真的。”“有一种人认真时像开玩笑,开玩笑时却很认真。”她笑着说,“我猜老板是这种人。”“是吗?”我停下脚步。“嗯。”她也停下脚步,“而且老板的音乐品味很不错哦。”“喔?”“你可能没注意,刚刚店里播放的音乐都是很棒的古典音乐。”我不是没注意,而是根本听不出个所以然。“我对古典音乐不熟。”我继续向前走,“对我而言,披头士那个年代的音乐就已经够古老,可以称得上是古典音乐了。”“呀?”她突然停下脚步,眼神很疑惑,“你是开玩笑的吧?”我看了看她,发现她似乎对我刚刚的话觉得不可思议,于是笑着说,“是啊。我是开玩笑的。”“嗯。”她也笑了笑,“我想你不可能连古典音乐是什么都不知道。”我暗自庆幸刚才没承认:我是认真的。

我们回到公司,小梁远远看到我,大声说:“你还特地跑回家拿公文包喔,真是辛苦啊。”说完便哈哈大笑,像专门破坏地球和平的怪兽的笑声。我转头轻声对礼嫣说:“来玩一个游戏好不好?”“好呀,什么游戏?”“我待会所说的任何一句话,你只要重复句子中的第一个字就好。”“嗯。”“今天我到办公室。”

“今。”“遇见老总。”“遇。”“他问我。”“他。”我等小梁走近,稍微提高音量问她:“你喜欢的人是谁?”“你。”小梁好像听到晴天霹雳,而且这个霹雳正好打中他的脸。怪兽已经被消灭,正义终于得到伸张,我不禁嘿嘿笑了两声。“我去工作了。”我对礼嫣说。我愉快地晃着公文包往前走,留下一头雾水的礼嫣和呆若木鸡的小梁。终于可以专心工作,我的心情好到无尽头。心情一好,事情做得就更顺利。只花一个下午,我便把演示文稿资料弄完。下班时间一到,我把公文包紧紧抱在怀里,离开办公室。一路上哼着歌到了咖啡馆,隔着落地窗看到了学艺术的女孩。我朝她挥挥手,挥了十几下,她才感觉到窗外的扰动。她抬起头,也挥挥手,笑得很开心。我推开店门,先拉下脸瞪了老板一眼,再转头微笑着走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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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今天的心情很好哦。”她说。“是啊。”我说,“你呢?”“我在这里的心情一直都很好呀。”“嗯。”我坐了下来。店里的音乐果然是听起来很有格调的那种,虽然我实在是不懂得欣赏。对于音乐这东西,我始终只停留在流行歌曲这种程度。不过在咖啡馆内放流行歌曲似乎怪怪的,像我有次在一家咖啡馆内,听到闪亮三姊妹的歌,差点将刚入口的咖啡吐出来。如果礼嫣像学艺术的女孩那样,可以说出音乐是一种美,不是用来懂的,而是用来欣赏的。那么我也许可以更亲近音乐一些。突然音乐声停了,随后老板拿Menu走过来,递给我。“怎么不放音乐了?”她问老板。“因为茵月没来。”老板说。“嗯?”“你问他。”老板指着我。“喂。”我点了咖啡,然后将Menu还他,“别乱说。”“茵月是学音乐的,珂雪是学艺术的,亦恕是个大白痴。”老板说完后,转身走回吧台。“怎么回事?”她问我。我有些尴尬,呐呐地说:“老板偷看我写的小说。”

“不公平。”她说,“为什么我没看到?”“说来话长。”“喂。”“我昨天把公文包留在这,我猜老板已经偷看了一些。”“这么说的话,”她指着我的公文包,“你的小说在里面?”我有些不知所措,但还是点了点头。她拿出纸笔,我以为她要开始画画了,便探身向前想看究竟。她却伸出双臂抱住面前的纸,说:“不让你看。”我有些无奈,打开公文包,拿出一叠纸递给她,然后说:“先说好,不可以笑。”她用力点点头,眉开眼笑。她很悠闲地靠在椅背上,翻阅纸张的动作也很轻柔。阅读的速度虽然算快,但专注的神情丝毫不减。她脸上一直挂着微笑,偶尔还会发出笑声。时间似乎忘了向前走动,窗外的阳光颜色也忘了要慢慢变暗。从咖啡杯上冒出的热气愈来愈少,但她始终没腾出右手来端起咖啡杯。我想提醒她咖啡冷了,又怕打扰她。她突然又笑出声音,然后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再回到小说上。我原本是局促不安的,但看到她阅读的神情后,开始觉得安慰。这跟拿给大东看的感觉完全不同,大东的角色像是评审,而她只是单纯的读者。我的第一个读者。如果对于她的画而言,我是亲人或爱人;那么我也希望,她是我小说的亲人或爱人。“呀?”她已经翻到最后一页,“还有没有?”“没了,目前只写到这儿。”“好可惜。”她坐直身子,将小说放在桌上,“正看到精彩的地方。”她终于端起咖啡杯,喝了一口,皱了皱眉头说,“怎么变凉了?”“你看了好一阵子了。”“是吗?”她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你很坏哦。”“啊?”“你干吗把我写进去?”“你还不是把我画进去。”

“说得也是。”她笑了笑,“难道这是我的报应吗?”我跟着笑了两声后,看看桌上的小说和面前的她,突然陷入一阵迷惘。学艺术的女孩是小说中的珂雪,现实中的人看着小说中的自己,是什么样的感觉呢?如果我又把珂雪看着小说中珂雪的情节加入小说里,岂不成了循环?“怎么了?”“没事。”我回过神,“自从开始写小说后,变得比较敏感了。”“其实你本来就是敏感的人,这跟写小说无关,也跟你所学无关。”“是吗?”“如果你是学商或学医,你还是一样敏感,只是敏感的样子不一样,或是你不知道自己其实很敏感而已。”“请你把我当六岁的小孩子,解释给我听好吗?”“我不太会用说的,”她笑了笑,“用画的好吗?”“这样最好。”我恭敬地捧起她的笔,递给她。她咬着笔,看了看我,再偏着头想一下,便开始动笔。这次她画画的神情跟以前不太一样,虽然仍很专注,但看来却很轻松。偶尔她会面露微笑,嘴里还哼着歌,这令我很好奇。“画好啰。”她拿起画左看右看,似乎觉得很好玩,又笑了起来。我接过她手中的画,然后她朝吧台方向伸出右手食指。这张画画得很可爱,主要画一只狮子,角落附近还有只奔跑的羚羊。狮子有些卡通味道,因为它穿了衬衫,打了领带,鬃毛还梳成绅士头。虽然它正在追逐羚羊,但奔跑的姿势很滑稽,像在跳舞。

而嘟起嘴巴的样子,倒像是在哼着歌或吹口哨。另外狮子的左前脚还绑了一个样子像手机的东西。“这张画叫?”“《改变》。”“很多东西容易改变,但本质是不变的。”“喔?”“这只狮子可能因为学了音乐、艺术和科学,所以外型变了,奔跑时嘴里会唱歌。但它狩猎的本质是不会变的。”“它也学科学?”“是呀。”她指着狮子的左前脚,“这是GPS,先进的科技产品。”“它装个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干吗?”“这样不管它追羚羊追了多远,都可以找到回家的路呀。”“你想太多了。”我微微一笑,觉得她有些调皮。老板端着咖啡走过来,看了这张画一眼后,说:“只能换三杯。”“三杯?”我大声抗议,“太小气了。”

“三杯就三杯吧。”她倒是不以为意。老板带走《改变》后,她轻声对我说:“老板也是学艺术的哦。”“啊?真的吗?”我非常惊讶。“嗯。他个性一板一眼,比较不喜欢活泼俏皮的画。”“这种人如果学音乐的话,大概会指挥人家唱国歌吧。”“没错。”她朝吧台方向看了一眼,然后掩着嘴笑了起来。“所以呀,不管你是不是学科学的,写不写小说,你还是一样很迷糊、容易尴尬、爱逞强,这是不会改变的。”“嗯。”“你写的小说还要让我看哦。”“好吧。”“我该走了。”她说。

“嗯,Bye…Bye。”“有空的话,多出去走走,我看你最近的气色不太好。”她收拾一下东西,跟我挥挥手,“Bye…Bye。”她拉开店门时,我想起今天李小姐提到的事,赶紧站起身追了出去。我在亮着红灯的路口追上她,说:“跟我玩吧。”“什么?”她睁大眼睛。旁边一起等红灯的路人,也投以诧异的眼神。“我的意思是,”我红着脸解释,“跟我一起去玩吧。”“嗯……”她似乎在犹豫。“公司办员工旅游,可以携伴,不用交钱。”“会过夜吗?”“嗯。”“那会不会不方便?”“不方便?”我很纳闷,“什么地方不方便?”绿灯亮了,她往前走,我还在原地思考这个不方便的问题。当她走到马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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