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男独白:我有个高管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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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男独白:我有个高管老婆- 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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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她总算发现,女人间能讨论某个男人的衣着,讨论得津津有味,甚至讨论到那个小孩子的眼睛像谁,整整争辩了好久……

  她默默地吃着饭。饭菜很适合G城人的口味,油腻,肉多菜少,酱油味重……可是平日她在家吃的饭才都是清单而可口,从未带着如此的浓厚的肉味。

  “林森,我们在呆一晚上,明天一早回家。”李妈妈仅仅是告知她,而不是跟她商量。

  她惊诧地望着李妈妈,“妈。你不说晚上回去吗?”

  “二叔公说晚上搞个篝火晚会,做赶马肉……”

  “赶马肉,云南那边的菜……”林森立即头疼起来,说起这个赶马肉,云南人颇为喜欢吃,其实卖相也不差,可她就是不爱那种肉粘粘的感觉。

  “二叔公的拿手好戏!这回你有口福了。”

  “妈,你跟大成说了?”

  “这孩子。大成向来都爱吃赶马肉的。”

  林森咬咬牙,不再说话。李大成爱不爱吃赶马肉,她可比谁都清楚。上回在昆明吃的那次,李大成胃就闹腾起来,整晚都睡不着。

  她不想顶撞老人家,特别这人是李大成的妈妈。

  小女眷好心解救林森。“姐,听说你是内蒙人啊,会做手抓羊肉吗?”

  林森一口青菜哽在喉头。这女孩子,亏她还觉得她够机灵。这回问出这么个大问题。

  她摇摇头。“我妈很少吃羊肉,家里几乎不做。”小女眷露出了惋惜的表情。在很多人头脑里,似乎她出生的地方的所有东西,她都要尝试过,特别是那种闻名全国的。

  李妈妈似乎要在外人面前争口气。她对着小女眷说,“我家小森,手里经过的钱可是成千上万的。这些煮饭的小事情,她都没时间。”

  不知道真的是心里话还是表面话。这情林森是领了。当然,她也不能白领。

  “是啊。妈烧的菜太好吃了。我自己做,吃着怎么也没滋味呢。”林森笑笑,老人家势必喜欢别人哄着她,因为别人的赞许对于她而言,是莫大的安慰和肯定。

  “呵呵。这孩子,当这么多人面夸我,也不害臊。”李妈妈果然满面春风,随手一块鸡肉扔进林森的碗里。

  李大成一直假装无意地看着林森。他的妻子他如何不知呢?林森的忍耐力很强,可是倘使把她扔到一堆人里边,她是不爱说话的,她宁愿默默坐着。那表示,她已经在忍耐了。

  来之前,他跟林森普及过这个场景。

  林森还笑嘻嘻地说,连你都能应付,你小看我吗?

  而现在,林森显然是后悔此前的话了。现实是,她有点不耐烦了。可她的表现还是很好的,很贤惠,看着还有点家庭主妇的风范。

  可李大成不会忘记,严圆圆私底下告诉李大成,某次林森在谈判时,跟对手一直谈笑风生,一幅融洽的局面,在最后的结案陈词里,林森居然说,这个合同不签了,你们的态度不够重视,冲着合作的精神,我们不敢跟你们签。为了这事,连林森的手下都觉得,她真的好有忍耐性。

  “林森就是那种情愿忍就会忍到胃爆炸也不皱眉头的女人,如果她不想忍,她会掉头就走。”严圆圆的判断有待考证,可李大成总觉得,这话是有意思有可能的。

  这顿饭,李大成也吃的胆战心惊。尽管林森有心要陪他,有意要给人们一个好印象。可是,那也要看林森是否高兴这样做啊。

  林森望着李大成传递过来温暖的眼神,居然微微笑着,示意,自己没有不适应。

  她看到李大成吃饭都忧心忡忡的,觉得自己似乎有点过分,把不耐烦都写在脸上了。

  她下定决心,要好好表现。可是她这股热情,居然被一个事故给浇灭了。
  作者题外话:元宵节快乐……大家都吃汤圆哇…芝麻汤圆好好吃列~

“根哥出事!你还赶得上见他最后一面。”
小镇的晚上提前就黑了。像林森这种向来喜欢晚睡的夜猫子而言,她的眼睛尚未适应到小镇的傍晚,已然到了小镇的夜晚。

  几个壮实的男子抬着一块块木材,搬到了房子旁边的篮球场。篮球场不大,水泥地似乎是新翻过来的。

  二叔公早就光着膀子,拼命扇开一堆柴火。浓烟慢慢升腾起来,中间夹杂着好闻到木材味道。

  林森和一团男子围在旁边。女人们早早就进去厨房帮忙。

  因为冷热不均的问题,林森和李大成感觉到一股热流在地板上乱窜。不过这感觉并没很深刻,两人也不好说些什么。

  大略十分钟后,熊熊烈火终于烧了起来。有活泼乱跳的女人要拍照。

  受人称赞的二叔公得意忘形,他用另一些柴火去拨弄火堆,一串串的火光星星点点降落。如此三番,拍照的女人都笑呵呵,还鼓励着他继续把弄火堆。

  在这股热烈的气氛中,大伙忽然听到一股拉扎的声音。“嘭!嘭!”两声。几块土块腾空降落,带着热气,落到了四周。

  李大成一把抓紧林森,倒退了三步。

  有些女人吓得花容失色,硬是大喊起来。

  这种情况只维持了大约三分钟,一切归于平静。

  篝火升腾。小镇的远处响起了炮竹的声音,震耳欲聋。

  李大成扶住林森,在凳子上坐下。二叔公不时喊叫着年纪不大的儿媳妇,洪钟般的嗓音惹来一个娇俏的回应。

  “二叔公,弄点火花。火大了,火花多起来才好看。”一直跟林森套近乎的小女眷见他们夫妇依偎在一起,也没趣,便叫嚷起来。

  二叔公果然是忘记了刚才的惊险镜头,把三块柴火扔进去,火里传来噼里啪啦的声响。热流迎面扑来,林森心有余悸,拉着李大成往外退了三步。

  安然无事。二叔公乐呵呵地再推柴火,这般折腾了三两次,更为响亮的爆破声传来。

  随着两三块地砖在空中飞舞,迅即掉到高高堆好的柴火里。

  二叔公赶紧奔过去,用钳子把砖块给拉弄出来。可是那两块泥砖似乎生了根似,一直出不来。柴火里有股烧灼的味道。

  众人傻了眼,但见二叔公居然用手把两块砖给拿了出来。

  小辈们乱成一团,等李妈妈等人从厨房走出来时,二叔公的两只手都是通红通红的。

  男人留血不留泪,这一宗旨害苦了不少人。

  二叔公果真是憋住眼泪了,咬紧牙关。

  面对众人的关切眼神,他摇摇头。“不痛。”

  “哎,要上医院去!”林森叫出声了。

  众人一起看着她。

  新年上医院,是很晦气的一件事。

  李大成会意。“二叔公,林森想保险些,带你去看看。没多大问题的。”

  李妈妈也帮口。“是啊。听小辈的话,先去瞧瞧。”

  “没事啊。我从小到大,哪次去医院的啊?”二叔公据理力争。

  李大成只是悄悄在他耳边说了一会。二叔公立即乖乖地跟着他走了。

  在驱车往医院的路上,林森的手机忽然接到根哥的电话。

  自从那次浴血事件后,双方都心领神会,除了发发短信外,没有多大的联系。忽然之间,他居然打电话过来。

  接还是不接?林森看着着急的丈夫,终究心软。“喂……”

  “你说什么?!”林森大吼一声,“你怎么看他的!”

  李大成侧耳听着妻子的大吼。

  “你在哪里?好!你站在那里!不要动!我们立即来。”林森像指挥官一样,迅速地说完,然后转向李大成,“到G城医院!根哥出事!你还赶得上见他最后一面。”李大成脸色立即变了。

“闯荡江湖这么久,他算是完了!有些事情不要问!”
有些人注定要在你的生命里留下转瞬即逝的光彩。

  李大成连闯三个红灯,一路狂飙到医院。浓烈的消毒药水味道呛人的药品味,让李大成呼吸的空气都分外稀薄。

  他下了车,才发现,他的手机里,有十个未接电话。同一个人打来的。

  他从未曾如此慌张过,仿佛生命里最鲜活的一丝力量被活生生抽走了。他想着那个骄傲的男人,痞痞地对着他笑。

  他记得,他最初一次救下那个男人,是慌张而害怕的。那个时候,根哥刚好率人与一队人马火拼过。从狭小的校道里跑过,根哥依然没有方向感了。他把他带着的那包东西随手交给一个学生——李大成。

  根哥记住了李大成的样子,即使当时的灯光过于黯淡。而李大成,也被他脸上的那道疤痕给震慑住了。

  李大成颤巍巍地走进校门,一直奔到科学楼的实验室旁。那边的厕所很少人。

  他小心打开包裹,居然是一把枪。光泽度还行,显然是主人经常洗擦的后果。扳机的磨损度不深,明显它也不常派上用场。

  李大成呼吸了口冷气。

  他躲在厕所里思考了半个小时,抽完了半包烟,终于把枪放到背包里,若无其事地回到宿舍。

  连续几天,他把包藏在被窝里一起睡觉。

  一个月后,根哥找到了他。“我的东西你看过了?”

  李大成镇定地摇摇头。“与我无关的东西,我向来不感兴趣。”

  他忽然记得,这好像是《教父》的某句台词。当时尚未发家的教父就是这样对送枪给他保管的人说。

  根哥赞许他的镇定,要了枪。“你回答得很好,是个机灵的小伙子。”

  “物归原主了,我先走了。”

  “等等,你不好奇,我怎么找着你的?”

  李大成摇头,“这总比猜测你的身份要容易得多了。”

  “有胆量!”根哥头一回对这个娃娃产生了兴趣。他向来很是讨厌只懂读书的学生娃娃。

  “你还有事吗?”李大成狐疑地望着他。“宿管看了你好几次。你不想给抓去问话的话,请你快走。最近偷自行车的人很多。”

  “哦?你担心我?”

  根哥笑了,裂开的嘴巴里有三颗蛀牙,一颗门牙去掉了1/6。李大成在电视电影看到,老大常常是顾全形象的,像他这样子,穿着土土,门牙也不去修的,要不是最大的老大,就只是个中层干部。

  倘使是前者,能混到大佬大地位,多少有点涵养,人不烦我我不犯人的宗旨应该也遵守的,而倘使是个中层干部,倒无力在学校搅风搅雨。

  很少有人能在凶神恶煞的眼神里,能如此镇定无畏地站着。不管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也好,还是胸有成竹不怕恶霸也好,李大成给根哥留下深刻的印象。

  以至于某天,根哥居然把他的故事一股脑说给李大成听。那个时候,两人还没到推心置腹的地步。

  林森先送二叔公上医院包扎。而李大成焦急的样子,也让林森吓了一跳。那种慌张无措,是那么轻而易举地暴露了他的紧张和害怕。

  林森敲开根哥病房时,见到李大成趴在根哥的床前哭泣。

  他的背部拼命抽动。哭泣声很低很低,像一只受伤的野猫。

  根哥的脸色是苍白了,嘴巴微微张着,却什么话都没说出来。

  谭晓辉向林森摆摆手,示意她走出去。

  林森望着双膝跪地的李大成,一咬牙,跟着谭晓辉走出来,把房门虚掩上。

  “让他们好好说说话。他就不行了。”谭晓辉抽出一根香烟,望着林森。

  林森摇头。他续上火,深深吸了一口。圆圆的烟圈腾地吐出来。

  “是报复?”林森猜测到。

  “嗯!”谭晓辉望着火光明明灭灭。他的眼神浓烈得宛如一张完全镀上了墨迹的五金刀子,尖锐,深刻,冰冷,有着看不穿的仇怨。

  “你别想着……”一种奇怪的想法突然袭来,像一只小野兽一样猛烈地撞击着林森的心脏。“你们不会……”

  谭晓辉果断地摇头。“别多想。”

  林森抓住他的手臂。

  “你当时在场?”

  谭晓辉把烟头掐掉,眼里露着分明的红丝。“我在场,倒在这里的人就不是根哥了!”

  “他的本事,也不至于这样……”林森怯怯地说。

  “那个女人,安然无恙。”谭晓辉狠狠地说。烟头甩到垃圾桶里。

  “女人?”林森有点疑惑。

  “别猜了,不是情杀。”谭晓辉不慌不忙地说,“也差不离了。”

  谭晓辉默默地叹了口气。是啊,除了为也情,他不至于搞成这样子。

  林森明白了大半,心里也叹了口气。

  “大成跟他最好,这个事,你也别多问了。”谭晓辉建议到,等着林森的点头。

  林森轻声说了句好。

  “他算是完了。”谭晓辉说到。尽管他没提到了那个他的名字,可是林森很清楚。

  根哥的手筋脚筋都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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