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他想象美美好未来时,她的弟弟回来了。然后,又是一番激烈口水大战。
所幸,他的诚意和她的决心,还有他的资历和阅历,稚嫩又青涩的他哪是他的对手。
他三言两语就把他激得暴跳如雷,最终,在他的毫不让步和她坚决的表态下,言城这小子注定只能当配角的份。
终于把言城这个潜在的情敌搞定后,他狠狠松了口气,温柔地疑视着她。“现在,该你了。”他主动吻*的唇,夺取她嘴里的甜美,她身上有隐隐的淡香,侵人心脾,她的身子好柔软,他恨不能把她揉进身体里去,然后一口吃掉她。
本来他也打算把她吃干抹净,但言城那小子却不许,只得放开她,反正,她已是他的,跑也跑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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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是谁说过,女追男隔层纱,男追女,隔层山。但通常女追男成功的机率不大,主要是女人不愿主动掀开那层纱。而男人,却愿意翻山越岭,所以得出一个结论:男追女,首先要吃得苦,然后是要有越挫越勇的精神,最后才是打蛇棍跟上,一刻都不能放松,基本上能做到这三点,便会得成目的了。
所幸,他也深知这个道理,所以在第二天一大早,便又驱车去她家,借着带她吃早餐为恍子,继续行追求之实。这回,他发挥出无赖兼脸皮厚的本色,半强迫半威胁地让他升格为准男友。
最后,她一脸无耐,“如果我不答应,你是否会一直纠缠我?”
他轻笑:“不能说是纠缠,应该是说追求。通常一方不同意交往,另一方会锲而不舍地追求,直到打动对方为止。”
他对她说:“你不必勉强你自己,我追求我的,这是我的自由。而你也可以拒绝,这是你的权利。但如果你心疼我的话,也可以立刻答应与我交往。”无赖的最高境界,不是威逼,也不是死缠烂打,而是以行动证明一个人的决心与勇气。
想要当一个优秀的资深无赖,也要把松紧拿捏恰当,不要逼得太急,也不能放得太松。以幽默的语气来行强迫之实,更能令人接受。这就是幽默的力量!这是一鸣女人的理论!
她最终同意做他的女友,他成功了,马上行驶身为男友的特权………吻她!
在吻她的同时,他想,一鸣的女人也不完全是一无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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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季云番外篇(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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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后,关季云着实松了一口气。
借着一鸣结婚的当,他踢开无邪,做了伴郎,只为了与她配成对。
现在他终于知道为什么一鸣的女人笑得那样阴险了,原来早就有所准备。瞧她把身为伴郎的她打扮得多漂亮,婚宴中的宾客,只要是男性,无不把猪哥似的眼光地向她完美的身材,这让他嫉中火烧,再也顾不得当伴郎会掉半条命的警告,硬着头皮主动当伴郎了。
在席间,与一鸣 女人斗智斗勇,倒也其乐无穷,只是却把她人波及了,看到她醉薰薰地倒在自己怀里,那驼红像苹果粉嫩的脸颊,长长的睫毛,紧闭的红唇……肾上的腺素开始严重分泌,带着一颗别有目的的心,他带她去了他市区的公寓。
用奸计把她成功留下来了,并把她吃干抹净,搂着她柔软的娇躯,他嘴角扬起得逞的笑。
母亲突然袭击他的公寓,看着紧闭的房门,她语气严厉,“你对她是认真的?”
他点头,他对她是再认真不过了。
“我不否认这位沈小姐很漂亮,也很有气质,比先前唐小姐更加出色。可是你们才交往几天?就滚到床上去了。这种女孩子,也太不自爱了点。还有,她的性子,她的脾气,还有她内心真正的目的,你又能了解多少?”
他安抚母亲,温言道:“妈,我认识她有四年时间了。”
母亲惊讶,他解释,“我不骗你,一鸣他们都认识她,而且,她与一鸣的老婆也很要好。”
母亲挺喜欢一鸣的老婆,说她不做作,活得自我,是个很有个性与主张的女子。有了这层关系,相信她很快就会接受她了。
母亲果然就不再追究了,但却说了句让他胸口冒酸的话,“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我还听说她与慕容夕阳有一腿,无风不起浪,你怎么看待这事?”
他不想去追究她是怎么得知此事的,但必竟都已过去,再去追究也无济于事。他只对母亲说,不管她以前如何,他要定了她。
他坚决的态度让母亲不再说话,只是意味深长地告诫他,“好吧,既然你坚持的话,我也不会阻拦。但你得抽出时间让她与我们见一面。”她说,“这个女孩子,第一印象还不错,但谁知道她内心里是怎么想的。”
他点头,同意过一阵子就带她回去见父母。
他并不担心母亲会讨厌她,他更担心的是,她只是把她当男朋友来对待,
对他来说,男朋友与丈夫还有很大一段距离。男朋友,可以随时换掉,而丈夫则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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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与她确定了恋爱关系,但他心里依然不安。
也不是她表现得不好,相反,她对他非常好,对他毫无保留。他们上床*、约会、百无禁忌,她也对外宣称,他是她唯一男友,经过日常相处,他也感觉到她是真心爱他的。
可是,她的爱,只是建立在恋爱上,她却没有把他当成丈夫对待。这让他啼笑皆非,什么时候,他也会有这种待遇。
还真是报应。以前他不把她一回事,如今,她倒原封不动地还给自己。
无邪等人对他很不谅解,总是大骂他没良心,与龙雯狼狈为奸,害他们损失惨重。
他苦笑,虽然目前已经与她确立了恋爱关系,但想升级成夫妻,还不知何年何月。他向她求过婚了,她不是装着没听到,就是转移话题,要不就是勾引他,害得他只顾着与她*,却忘了谈正事。
他想了许多法子,比如,像龙氏总裁原子庆,借着夫凭子贵计划把老婆拐进礼堂,要不就像李晨澜那样,来个死皮赖活搬到女方家长住,一副不结婚就永不搬走的架式。
最终,他想了又想,他决定采用原子庆的办法,借着孩子把她拐进礼堂。才施行一半,一个大好机会就自动找上门来了。
慕容夕阳的母亲最爱替人做媒,这回也不例外,明明知道他已有准女友,却还半强迫地把她的侄女塞给他。
发现她吃酷的脸孔,他心里偷笑,脑海里闪过一道灵光。
他将计就计,借着慕容夫人和祝小姐不到黄河不罢休的架式,成功地把她拐去公证。
身份栏*的名字与他挨在一起,彩色结婚照*像冲上战场维护自己领土权的女战士般得意洋洋,他就忍不住想笑。
她也不笨,在结婚栏上填上自己的大名后,她开始疑惑了,但已经迟了,他已经抱得美人归,就算接下来她会拿菜刀质问他,他也不怕。
至于父母的反对,这些都不重要。他相信自己的眼光,也相信双亲对他的爱护与尊重,只要他决定的事,他们都不会过问太多。
父母还算开明,并没有干涉太多,只是对她不太满意,主要是因为她以前曾与慕容夕阳曾经有过亲密接触。但他不在乎,他在乎的是现在和未来。
他不会因为她曾经与别的男人上过床就与她分手,他不是古板之人,但一想到她曾与其他男人亲密无间,仍是忍不住嫉中火烧,所以在邀请慕容夕阳时,他满脸遮不住的嫉意与敌意。
慕容夕阳可能也知道自己已无指望了,态度倒也大方,他答应了他的要求,不会因为*对她的厌恶就置疑她的能力暗地里整她。他向他保证,在工作上,他会继续支持她。
双方把态度表明后,开始沉默。
过了会,慕容夕阳开口打破沉默:“听说你们已公证结婚了?”
他点头,脸上有掩不住的得意,这也是他唯一一个值得得意的事。
“恭喜你们。”他语气*的,言不由衷的样子。
他不以为意,反正在这场爱情角逐中,他才是最后胜利者。
起身告辞,走到门口,他叫住他,脸上有模糊不清的诡异和不怀好意,“你们龙门消息那么灵通,想必你也知道我以前曾经与诗捷交往过吧,并还上过床。”
心里一紧,胸口又泛出阵阵酸意,他握紧拳头,克制着喉间的不舒服,他淡淡地道:“那又怎样?她现在已经完完全全属于我一个人了。”
是的,他根本没必要在意这些,毕竟,她现在已完完全全属于他,不是吗?
父母对她仍是有意见的,不是她表现不够好,而是她太喜爱自己的工作,不愿意在家相夫教子。他尊重她的意见,并不会阻拦她。就算她怀孕后停职在家也闲不住工作,他也没过问半个字。
与一鸣的一样,他也算得上是奉子成婚。为此又被无邪等人嘲笑了好一阵子。但他并不以为意,只要娶得对像是她,他并不在乎别人的嘲笑。
山姆刚开始非常不解,不止一次问他:“为什么要娶她?她有什么好?”
他被问住了,她确实没什么好,她与所有女人一样,爱美,爱钱,爱物质,俗气得不能再俗气。
可是,她又是与众不同的。
“她到底哪里与众不同了?”山姆不以为然,“不就是比别人多了点气质嘛。”
他淡笑,他也说不出她究竟好在哪里,他只知道,她是他的菜,合他的胃口就行了。
外界都在说,嫁给他,是她的福气,其实,娶他,更是他的福气。只是别人总是喜欢以金钱来衡量爱情与婚姻的价值。舒不知,真正幸福的婚姻,不单有金钱烘托,还要建立在双方的感情基础上。
可惜,这世上仍是有太多的人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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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完结了;亲们是不是和一样也松了口气?可喜可贺啊!虽然我还是很不舍;但精力实在达不够了;就此结束吧;谢谢大家一路来的支持;特别感谢大家的评论投票和打赏;您们的支持;才是支撑着我马不停蹄码字的真正动力。
再一次深深鞠躬;感谢大家!
因为已经完结;注定接下来几天不会再有月票投给我了;所以;这是我最后一次向大家讨要月票。请大家多花半分钟时间投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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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慕容夕阳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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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慕容家的子弟,虽然算不上现任当家的谪亲,但总也顶着慕容家的姓氏,体内流淌着慕容家的血液,最重要的是,并不会因为不是当家的谪系子女就被丢到一边自生自灭………在某些方面,慕容家一向注重团结友爱,一视同仁。这点,到是发挥得极好。
我从一出生,便与所有堂兄弟们一起接受培训。然后再跟据各人所长,再进行分流,很幸运,我脑子灵活,智商不错,挺有经商天分,于是便与几个谪系堂弟们走得近。成年后,不顾母亲竭力反对,我靠着勇气与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向慕容家旗下的银行货款,开始自行创业。
创业很辛苦,辛苦到哪种程度,就暂且不表,我没有向外人诉说创业辛苦的嗜好,尽管那样可以博得更多的尊敬与刮目相看。
经过十多年的打拼,终于小有成就,在慕容家这个能人辈出的大家族里有席之地,这是非常不容易的,尤其父母都不是很出色的子女。
因为顶着慕容这个姓氏,给我带来了许多便利,事业成功后,变得顺风顺水,虽然也避不了被家族长辈们暗中使绊。但毕竟撑过来了,也算是功成名就。
男人一心想高爬,除了权力能带来无上的尊荣外,还能利用身份与权势得到自己想象中的东西。
比如,女人。
第一次遇到她,是在一间美容院外,当时我正从里边出来,被一个打手机的年轻女子撞到,顿时惊艳当场。
她长得很美,算不上倾城倾国,但也是少数中能美得气质与灵气并存的女人。
当时他对她印象深刻,以至于出生想认识她的*。
男人就是喜欢在女人面前炫耀,我也不例外,我朝她指了指停在人行道旁的价值千万的布加迪,说可以送她去目的地。
她却拒绝了,看也不看我一眼,跳上巴士车扬长而去。
当时,我很惊讶,我自认条件不差,条件也不俗,在女人堆中还是挺吃得开,怎么她却不把我当一回事?
很凑巧,在与友人相约的餐厅又遇见了她,当时她身上没带钱,被侍者拦下。她脸色困窘,不知所措,我的大脑还来不及做出反应,脚步已迈了过去。
我替她付了帐,终于与她说上几句话。然后我得知了她的姓名,她叫沈诗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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