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日月会南斗一度。故曰“辰在斗柄”。壬辰,辰星夕见,在南斗二十度。其
明日,武王自宗周次于师所。凡月朔而未见曰“死魄”,夕而成光则谓之“朏”。
朏或以二日,或以三日,故《武成》曰:“维一月壬辰,旁死魄。翌日癸巳,王
朝步自周,于征伐商。”是时辰星与周师俱进,由建星之末,历牵牛、须女,涉
颛顼之虚。戊午,师度盟津,而辰星伏于天鼋。辰星,汁光纪之精,所以告颛顼
而终水行之运,且木帝之所繇生也。故《国语》曰:“星与日辰之位皆在北维,
颛顼之所建也,帝喾受之。我周氏出自天鼋;及析木,有建星、牵牛焉,则我皇
妣太姜之侄、伯陵之后逢公之所凭神也。”是岁,岁星始及鹑火。其明年,周始
革命。岁又退行,旅于鹑首,而后进及鸟帑,所以反复其道,经纶周室。鹑火直
轩辕之虚,以爰稼穑,稷星系焉,而成周之大萃也。鹑首当山河之右,太王以兴,
后稷封焉,而宗周之所宅也。岁星与房实相经纬,而相距七舍;木与水代终,而
相及七月。故《国语》曰;“岁之所在,则我有周之分也。自鹑及驷七列,南北
之揆七月。其二月戊子朔,哉生明,王自克商还,至于酆,于周为四月。新历推
定望甲辰,而乙巳旁之。故《武成》曰:“维四月,既旁生魄,粤六月庚戌,武
王燎于周庙。”《麟德历》,周师始起,岁在降娄,月宿天根,日躔心而合辰在
尾,水星伏于星纪,不及天鼋。又《周书》,革命六年而武王崩。《管子》、
《家语》以为七年,盖通克商之岁也。
周公摄政七年二月甲戌朔,己丑望,后六日乙未。三月定朔甲辰,三日丙午。
故《召诰》曰:“惟二月既望,越六日乙未,王朝步自周,至于酆”,“三月,
惟丙午朏,越三日戊申,太保朝至于洛。”其明年,成王正位。三十年四月乙酉
朔甲子,哉生魄。故《书》曰:“惟四月,才生魄。”甲子,作《顾命》。康王
十二年,岁在乙酉,六月戊辰朔,三日庚午。故《毕命》曰:“惟十有二年,六
月庚午朏。越三日壬申,王以成周之众命毕公。”自伐纣及此,五十六年,朏魄
日名,上下无不合。而《三统历》以己卯为克商之岁,非也。夫有效于古者,宜
合于今。《三统历》自太初至开元,朔后天三日。推而上之,以至周初,先天,
失之盖益甚焉。是以知合于歆者,必非克商之岁。
自宗周讫春秋之季,日却差八度。康王十一年甲申岁冬至,应在牵牛六度。
《周历》十二次,星纪初,南斗十四度,于《太初》星距斗十七度少也。
古历分率简易,岁久辄差。达历数者随时迁革,以合其变。故三代之兴,皆
揆测天行,考正星次,为一代之制。正朔既革,而服色从之。及继体守文,畴人
代嗣,则谨循先王旧制焉。
《国语》曰:“农祥晨正,日月底于天庙,土乃脉发。先时九日,太史告稷
曰,自今至于初吉,阳气俱蒸,土膏其动。弗震不渝,脉其满眚,谷乃不殖。”
周初,先立春九日,日至营室。古历距中九十一度,是日晨初,大火正中,故曰
“农祥晨正,日月底于天庙”也。于《易》象,升气究而临受之,自冬至后七日,
乾精始复。及大寒,地统之中,阳洽于万物根柢,而与萌芽俱升,木在地中之象,
升气已达,则当推而大之,故受之以临。于消息,龙德在田,得地道之和泽,而
动于地中,升阳愤盈,土气震发,故曰:“自今至于初吉,阳气俱蒸,土膏其动。”
又先立春三日,而小过用事,阳好节止于内,动作于外,矫而过正,然后返求中
焉。是以及于艮维,则山泽通气,阳精辟户,甲坼之萌见,而莩谷之际离,故曰:
“不震不渝,脉其满眚,谷乃不殖。”君子之道,必拟之而后言,岂亻意度而已
哉!韦昭以为日及天庙,在立春之初,非也。于《麟德历》则又后立春十五日矣。
《春秋》“桓公五年,秋,大雩”。《传》曰:“书不时也。凡祀,启蛰而
郊,龙见而雩。”《周历》立夏日在觜觿二度。于轨漏,昏角一度中,苍龙毕见。
然则当在建巳之初,周礼也。至春秋时,日已潜退五度,节前月却,犹在建辰。
《月令》以为五月者,《吕氏》以《颛顼历》芒种亢中,则龙以立夏昏见,不知
有岁差,故雩祭失时。然则唐礼当以建巳之初,农祥始见而雩。若据《麟德历》,
以小满后十三日,则龙角过中,为不时矣。《传》曰:“凡土功,龙见而毕务,
戒事。火见而致用,水昏正而栽,日至而毕。”十六年冬,城向。十有一月,卫
侯朔出奔齐。“冬,城向,书时也。”以岁差推之,周初霜降,日在心五度,角、
亢晨见。立冬,火见营室中。后七日,水星昏正,可以兴板干。故祖冲之以为定
之方中,直营室八度。是岁九月六日霜降,二十一日立冬。十月之前,水星昏正,
故《传》以为得时。杜氏据晋历,小雪后定星乃中,季秋城向,似为太早,因曰:
功役之事,皆总指天象,不与言历数同。引《诗》云“定之方中”,乃未正中之
辞,非是。《麟德历》,立冬后二十五日火见,至大雪后营室乃中。而《春秋》
九月书时,不已早乎。大雪,周之孟春,阳气静复,以缮城隍,治宫室,是谓发
天地之房,方于立春断狱,所失多矣。然则唐制宜以玄枵中天兴土功。
僖公五年,晋侯伐虢。卜偃曰:“克之。童谣云:丙之辰,龙尾伏辰,袀
服振振,取虢之旂,鹑之贲贲,天策焞々,火中成军。’其九月十月之交乎!
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鹑火中,必是时。”策,入尾十二度。新历是岁十月
丙子定朔,日月合尾十四度于黄道。古历日在尾,而月在策,故曰“龙尾伏辰”,
于古距张中而曙,直鹑火之末,始将西降,故曰“贲贲”。
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日蚀。士文伯曰:“去卫地,如鲁地。于是有灾,鲁
实受之。”新历是岁二月甲辰朔入常,雨水后七日,在奎十度。周度为降娄之始,
则鲁、卫之交也。自周初至是,已退七度,故入雨水。七日方及降娄,虽日度潜
移,而周礼未改,其配神主祭之宿,宜书于建国之初。淳风驳《戊寅历》曰:“
《汉志》降娄初在奎五度,今历日蚀在降娄之中,依无岁差法,食于两次之交。”
是又不然。议者晓十有二次之所由生,然后可以明其得失。且刘歆等所定辰次,
非能有以睹阴阳之赜,而得于鬼神,各据当时中节星度耳。歆以《太初历》冬至
日在牵牛前五度,故降娄直东壁八度。李业兴《正光历》,冬至在牵牛前十二度,
故降娄退至东壁三度。及祖冲之后,以为日度渐差,则当据列宿四正之中以定辰
次,不复系于中节。淳风以冬至常在斗十三度,则当以东壁二度为降娄之初,安
得守汉历以驳仁均耶?又《三统历》昭公二十年,己丑,日南至,与《麟德》及
《开元历》同。然则入雨水后七日,亦入降娄七度,非鲁、卫之交也。三十一年
十二月辛亥朔,日蚀。史墨曰:“日月在辰尾,庚午之日,日始有谪。”《开元
历》是岁十月辛亥朔,入常立冬。五日,日在尾十三度,于古距辰尾之初。《麟
德历》日在心三度于黄道,退直于房矣。
哀公十二年冬十有二月,螽。《开元历》推置闰当在十一年春,至十二年冬,
失闰已久。是岁九月己亥朔,先寒露三日,于定气,日在亢五度,去心近一次。
火星明大,尚未当伏。至霜降五日,始潜日下。乃《月令》“蛰虫咸俯”,则火
辰未伏,当在霜降前。虽节气极晚,不得十月昏见。故仲尼曰:“丘闻之,火伏
而后蛰者毕。今火犹西流,司历过也。”方夏后氏之初,八月辰伏,九月内火,
及霜降之后,火已朝觌东方,距春秋之季千五百余年,乃云“火伏而后蛰者毕。”
向使冬至常居其所,则仲尼不得以西流未伏,明是九月之初也。自春秋至今又千
五百岁,《麟德历》以霜降后五日,日在氐八度,房、心初伏,定增二日,以月
蚀冲校之,犹差三度。闰余稍多,则建亥之始,火犹见西方。向使宿度不移,则
仲尼不得以西流未伏,明非十月之候也。自羲、和已来,火辰见伏,三睹厥变。
然则丘明之记,欲令后之作者参求微象,以探仲尼之旨。是岁失闰浸久,季秋中
气后天三日,比及明年仲冬,又得一闰。寤仲尼之言,补正时历,而十二月犹可
以螽。至哀公十四年五月庚申朔,日蚀。以《开元历》考之,则日蚀前又增一闰,
《鲁历》正矣。《长历》自哀公十年六月,迄十四年二月,才置一闰,非是。
战国及秦,日却退三度。始皇十七年辛未岁冬至,应在斗二十二度。秦历上
元正月己巳朔,晨初立春,日、月、五星俱起营室五度。蔀首日名皆直四孟。假
朔退十五日,则闰在正月前。朔进十五日,则闰在正月后。是以十有二节,皆在
盈缩之中,而晨昏宿度随之。以《颛顼历》依《月令》自十有二节推之,与不韦
所记合。而颍子严之伦谓《月令》晨昏距宿,当在中气,致雩祭太晚,自乖左氏
之文,而杜预又据《春秋》,以《月令》为否。皆非是。梁《大同历》夏后氏之
初,冬至日在牵牛初,以为《明堂》、《月令》乃夏时之记,据中气推之不合,
更以中节之间为正,乃稍相符。不知进在节初,自然契合。自秦初及今,又且千
岁,节初之宿,皆当中气。淳风因为说曰:“今孟春中气,日在营室,昏明中星,
与《月令》不殊。”按秦历立春,日在营室五度。《麟德历》以启蛰之日乃至营
室,其昏明中宿十有二建,以为不差,妄矣。
古历,冬至昏明中星去日九十二度,春分、秋分百度,夏至百一十八度,率
一气差三度,九日差一刻。
秦历十二次,立春在营室五度,于《太初》星距危十六度少也。昏,毕八度
中,《月令》参中,谓肩股也。晨,心八度中,《月令》尾中,于《太初》星距
尾也。仲春昏,东井十四度中,《月令》弧中,弧星入东井十八度。晨,南斗二
度中,《月令》建星中,于《太初》星距西建也。《甄耀度》及《鲁历》,南方
有狼、弧,无东井、鬼,北方有建星,无南斗,井、斗度长,弧、建度短,故以
正昏明云。
古历星度及汉落下闳等所测,其星距远近不同,然二十八宿之体不异。古以
牵牛上星为距,《太初》改用中星,入古历牵牛太半度,于气法当三十二分日之
二十一。故《洪范传》冬至日在牵牛一度,减《太初》星距二十一分,直南斗二
十六度十九分也。《颛顼历》立春起营室五度,冬至在牵年一度少。《洪范传》
冬至所起无余分,故立春在营室四度太。祖冲之自营室五度,以《太初》星距命
之,因云秦历冬至,日在牵牛六度。虞广刂等袭冲之之误,为之说云:“夏时冬
至,日在斗末,以岁差考之,牵牛六度乃《颛顼》之代。汉时虽觉其差,顿移五
度,故冬至还在牛初。”按《洪范》古今星距,仅差四分之三,皆起牵牛一度。
广刂等所说,亦非是。鲁宣公十五年,丁卯岁,《颛顼历》第十三蔀首与《麟德
历》俱以丁巳平旦立春。至始皇三十三年丁亥,凡三百八十岁,得《颛顼历》壬
申蔀首。是岁,秦历以壬申寅初立春,而《开元历》与《麟德历》俱以庚午平旦,
差二日,日当在南斗二十二度。古历后天二日,又增二度。然则秦历冬至,定在
午前二度。气后天二日,日不及天二度,微而难觉,故《吕氏》循用之。
及汉兴,张苍等亦以《颛顼历》比五家疏阔中最近密。今考月蚀冲,则开元
冬至,上及牛初正差一次。淳风以为古术疏舛,虽弦望、昏明差天十五度而犹不
知。又引《吕氏春秋》,黄帝以仲春乙卯日在奎,始奏十二钟,命之曰《咸池》。
至今三千余年,而春分亦在奎,反谓秦历与今不异。按不韦所记,以其《月令》
孟春在奎,谓黄帝之时亦在奎,犹淳风历冬至斗十三度,因谓黄帝时亦在建星耳。
经籍所载,合于岁差者,淳风皆不取,而专取于《吕氏春秋》。若谓十二纪可以
为正,则立春在营室五度,固当不易,安得顿移使当启蛰之节?此又其所不思也。
汉四百二十六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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