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处置使,掌察所部善恶,举大纲。凡奏请,皆属于州。(贞观初,遣大
使十三人巡省天下诸州,水旱则遣使,有巡察、安抚、存抚之名。神龙二年,以
五品以上二十人为十道巡察使,按举州县,再周而代。景云二年,置都督二十四
人,察刺史以下善恶,置司举从事二人,秩比侍御史。扬、益、并、荆四州为大
都督,汴、兖、魏、冀、蒲、绵、秦、洪、润、越十州为中都督,皆正三品;齐、
鄜、泾、襄、安、潭、遂、通、梁、夔十州为下都督,从三品。当时以为权重难
制,罢之,唯四大都督府如故。置十道按察使,道各一人。开元二年,曰十道按
察采访处置使,至四年罢,八年复置十道按察使,秋、冬巡视州县,十年又罢。
十七年复置十道、京都、两畿按察使,二十年曰采访处置使,分十五道,天宝末,
又兼黜陟使,乾元元年,改曰观察处置使。)
西都、东都、北都牧各一人,从二品;西都、东都、北都、凤翔、成都、河
中、江陵、兴元、兴德府尹各一人,从三品:掌宣德化,岁巡属县,观风俗、录
囚、恤鳏寡。亲王典州,则岁以上佐巡县。(武德元年,雍州置牧一人,以亲王
为之,然常以别驾领州事。永徽中,改尹曰长史。初,太宗伐高丽,置京城留守,
其后车驾不在京都,则置留守,以右金吾大将军为副留守;开元元年,改京兆、
河南府长史复为尹,通判府务,牧缺则行其事;十一年,太原府亦置尹及少尹,
以尹为留守,少尹为副留守:谓之三都留守。三都大都督府有典狱十八人,问事
十二人,白直二十四人;典狱以防守囚系,问事以行罚。中府、上州,典狱十四
人,问事八人,白直二十人;下府、中州,典狱十二人,问事六人,白直十六人;
下州,典狱八人,问事四人,白直十六人。自三都以下,皆有执刀十五人。)
少尹二人,从四品下。掌贰府州之事,岁终则更次入计。
司录参军事二人,正七品上。录事四人,从九品上。功曹、仓曹、户曹、田
曹、兵曹、法曹、士曹参军事各二人,皆正七品下。参军事六人,正八品下。六
府录事参军事以下减一人。录事参军事,掌正违失,莅符印。(武德初,改州主
簿曰录事参军事,开元元年,改曰司录。有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史四人,中府有
史三人,下府、都护府、上州、中州、下州各有史二人。)
功曹司功参军事,掌考课、假使、祭祀、礼乐、学校、表疏、书启、禄食、
祥异、医药、卜筮、陈设、丧葬。(武德初,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
司士书佐皆为司功等参军事,有府四人、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府三人、史六人;
中府有府二人、史三人;下府有府一人、史三人。大都护府有府一人、史二人。
上府有府、史各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减史二人。)
仓曹司仓参军事,掌租调、公廨、庖厨、仓库、市肆。(有府五人,史十三
人。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六人。中府、下府各有府三人,史五人。都护府有府、
史各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下州减史二人。)
户曹司户参军事,掌户籍、计帐、道路、过所、蠲符、杂徭、逋负、良贱、
刍藁、逆旅、婚姻、田讼、旌别孝悌。(有府八人,史十六人,帐史二人,知籍,
按帐目捉钱。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七人,帐史二人;中府有府三人,史五人,
帐史一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帐史一人。上州有佐四人,史六人,帐史一
人;中州有佐三人,史五人,帐史一人;下州有佐二人,史四人,帐史一人。都
护府有府、史各二人,帐史一人。)
田曹司田参军事,掌园宅、口分、永业及荫田。(景龙三年,初置司田参军
事,唐隆元年省,上元二年复置。有府四人,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府二人,史六
人;中府有府、史各二人;下府有府一人,史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
州、下州减史二人。)
兵曹司兵参军事,掌武官选、兵甲、器仗、门禁、管钥、军防、烽候、传驿、
畋猎。(有府六人,史十四人。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八人;中府有府三人,史
六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都护府有府三人,史四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
人;中州减史二人。)
法曹司法参军事,掌鞠狱丽法、督盗贼、知赃贿没入。(有府六人,史十四
人。大都督府有府三人,史八人;中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
人。上州有佐四人,史七人;中州有佐一人,史四人;下州有佐一人,史三人。)
士曹司士参军事,掌津梁、舟车、舍宅、工艺。(有府五人,史十一人。大
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八人;中府、下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
人;中州有佐一人,史四人。)
参军事掌出使、赞导。(武德初,改行书佐曰行参军,寻又改曰参军事。初
有亟使十五人,后省。)
文学一人,从八品上。掌以五经授诸生。县则州补,州则授于吏部。然无职
事,衣冠耻之。(武德初,置经学博士、助教、学生。德宗即位,改博士曰文学。
元和六年,废中州、下州文学。京兆等三府,助教二人,学生八十人。大都督府、
上州,各助教一人;中都督府,学生五十人;下府、下州,各四十人。)
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上。掌疗民疾。(贞观三年,置医学,有医药博士及
学生。开元元年,改医药博士为医学博士,诸州置助教,写《本草》、《百一集
验方》藏之。未几,医学博士、学生皆省,僻州少医药者如故。二十七年,复置
医学生,掌州境巡疗。永泰元年,复置医学博士。三都、都督府、上州、中州各
有助教一人。三都学生二十人,都督府、上州二十人,中州、下州十人。)
○大都督府
都督一人,从二品;长史一人,从三品;司马二人,从四品下;录事参军事
一人,正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
田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士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七品下;参军事
五人,正八品下;市令一人,从九品上;文学一人,正八品下;医学博士一人,
从八品上。
○中都督府
都督一人,正三品;别驾一人,正四品下;长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马一人,
正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
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田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士曹参军事各
一人,从七品上;参军事四人,从八品上;市令一人,从九品上;文学一人,从
八品上;医学博士一人,正九品上。
○下都督府
都督一人,从三品;别驾一人,从四品下;长史一人,从五品上;司马一人,
从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
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田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士曹参军事各
一人,从七品下;参军事三人,从八品下;文学一人,从八品下;医学博士一人,
正九品上。
都督掌督诸州兵马、甲械、城隍、镇戍、粮禀,总判府事。(武德初,边要
之地置总管以统军,加号使持节,盖汉刺史之任。有行台,有大行台。其员有尚
书省令一人,正二品,掌管内兵民,总判省事。有仆射一人,从二品,掌贰令事。
自左右丞以下,诸司郎中略如京省。又有食货监一人,丞二人,掌膳羞、财物、
宾客、帐具、音乐、医药;有农圃监一人,丞四人,掌仓廪、园圃、薪炭、刍藁、
运漕;有武器监一人,丞二人,掌兵械、厩牧;有百工监一人,丞四人,掌舟车、
营作。监皆正八品下,丞正九品下。七年,改总管曰都督,总十州者为大都督。
贞观二年,去“大”字,凡都督府有刺史以下如故,然大都督又兼刺史,而不检
校州事。其后都督加使持节,则为将,诸将亦通以都督称,唯朔方犹称大总管。
边州别置经略使,沃衍有屯田之州,则置营田使。武后圣历元年,以夏州都督领
盐州防御使。及安禄山反,诸郡当贼冲者,皆置防御守捉使。乾元元年,置团练
守捉使、都团练守捉使,大者领州十余,小者二三州。代宗即位,废防御使,唯
山南西道如故。元载秉政,思结人心,刺史皆得兼团练守捉使。杨绾为相,罢团
练守捉使,唯澧、朗、峡、兴、凤如故。建中后,行营亦置节度使、防御使、都
团练使。大率节度、观察、防御、团练使,皆兼所治州刺史。都督府则领长史,
都护府则领都护,或亦别置都护。都督府有掾,有属,有记室参军事,有典签,
武德中省。)
市令一人,从九品上。掌交易,禁奸非,通判市事。(贞观十七年废市令。
垂拱元年复置。都督府、三都、诸州,各有市丞一人,佐一人,史二人,帅三人,
分行检察;仓督二人,颛莅出纳;史二人。下州省丞。)
○大都护府
大都护一人,从二品;副大都护二人,从三品;副都护二人,正四品上;长
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马一人,正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上;录事二
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法曹参军
事各一人,正七品下;参军事三人,正八品下。
○上都护府
都护一人,正三品;副都护二人,从四品上;长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马一
人,正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
军事、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从七品上;参军事三人,从八品上。
都护掌统诸蕃,抚慰、征讨、叙功、罚过,总判府事。
○上州
刺史一人,从三品,职同牧尹;别驾一人,从四品下。(武德元年,改太守
曰刺史,加使持节,丞曰别驾。十年,改雍州别驾曰长史。高宗即位,改别驾皆
为长史。上元二年,诸州复置别驾,以诸王子为之。永隆元年省,永淳元年复置。
景云二年,始参用庶姓。天宝元年,改刺史曰太守。八载,诸郡废别驾,下郡置
长史一员。上元二年,诸州复置别驾。德宗时,复省。元和、长庆之际,两河用
兵,裨将有功者补东宫王府官,久次当进及受代居京师者,常数十人,诉宰相以
求官;文宗世,宰相韦处厚建议,复置两辅、六雄、十望、十紧州别驾。)
长史一人,从五品上;司马一人,从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
录事二人,从九品下;司功参军事一人、司仓参军事一人、司户参军事二人、司
田参军事一人、司兵参军事一人、司法参军事二人、司士参军事一人,皆从七品
下;参军事四人,从八品下;市令一人,从九品上;丞一人,从九品下;文学一
人,从八品下;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下。
○中州
刺史一人,正四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八品上;录事一人,从九品上;
司功参军事、司仓参军事、司户参军事、司田参军事、司兵参军事、司法参军事、
司士参军事各一人,正八品下;参军事三人,正九品下;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
下。
○下州
刺史一人,正四品下;别驾一人,从五品上;司马一人,从六品上;录事参
军事一人,从八品上;录事一人,从九品下;司仓参军事、司户参军事、司田参
军事、司法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参军事二人,从九品下;医学博士一人,
从九品下。
诸军各置使一人,五千人以上有副使一人,万人以上有营田副使一人。军皆
有仓、兵、胄三曹参军事。刺史领使,则置副使、推官、衙官、州衙推、军衙推。
○京县
令各一人,正五品上;丞二人,从七品上;主簿二人,从八品上;录事二人,
从九品下;尉六人,从八品下。
○畿县
令各一人,正六品上;丞一人,正八品下;主簿一人,正九品上;尉二人,
正九品下。
○上县
令一人,从六品上;丞一人,从八品下;主簿一人,正九品下;尉二人,从
九品上。
○中县
令一人,正七品上;丞一人,从八品下;主簿一人,从九品上;尉一人,从
九品下。
○中下县
令一人,从七品上;丞一人,正九品上;主簿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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