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品上曰奉议郎,从六品下曰通直郎,正七品上曰朝请郎,正七品下曰宣德郎,
从七品上曰朝散郎,从七品下曰宣义郎,正八品上曰给事郎,正八品下曰徵事郎,
从八品上曰承奉郎,从八品下曰承务郎,正九品上曰儒林郎,正九品下曰登仕郎,
从九品上曰文林郎,从九品下曰将仕郎。自四品,皆番上于吏部;不上者,岁输
资钱,三品以上六百,六品以下一千,水、旱、虫、霜减半资。有文艺乐京上者,
每州七人;六十不乐简选者,罢输。勋官亦如之。以征镇功得护军以上者,纳资
减三之一。凡流外九品,取其书、计、时务,其校试、铨注,与流内略同,谓之
小选。
吏部主事四人,司封主事二人,司勋主事四人,考功主事三人。(武德五年
改选部曰吏部,七年省侍郎。贞观二年复置。龙朔元年改吏部曰司列,主爵曰司
封,考功曰司绩。武后光宅元年改吏部曰天官。垂拱元年改主爵曰司封。天宝十
一载改吏部曰文部,至德二载复旧。有吏部令史三十人,书令史六十人;制书令
史十四人;甲库令史十一人,亭长八人,掌固十二人;司封令史四人,书令史九
人,掌固四人;司勋令史三十三人,书令史六十七人,掌固四人;考功令史十五
人,书令史三十人,掌固四人。)
司封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诸郎中、员外郎品皆如
之。掌封命、朝会、赐予之级。凡爵九等:一曰王,食邑万户,正一品;二曰嗣
王、郡王,食邑五千户,从一品;三曰国公,食邑三千户,从一品;四曰开国郡
公,食邑二千户,正二品;五曰开国县公,食邑千五百户,从二品;六曰开国县
侯,食邑千户,从三品;七曰开国县伯,食邑七百户,正四品上;八曰开国县子,
食邑五百户,正五品上;九曰开国县男,食邑三百户,从五品上。皇兄弟、皇子,
皆封国为亲王;皇太子子,为郡王;亲王之子,承嫡者为嗣王,诸子为郡公,以
恩进者封郡王;袭郡王、嗣王者,封国公。皇姑为大长公主,正一品;姊妹为长
公主,女为公主,皆视一品;皇太子女为郡主,从一品;亲王女为县主,从二品。
凡王、公十五以上,预朝集,宗亲女妇、诸王长女月二参。内命妇,一品母为正
四品郡君,二品母为从四品郡君,三品、四品母为正五品县君。凡诸王、公主、
外戚之家,卜、祝、占、相不入门。王妃、公主、郡县主嫠居有子者,不再嫁。
凡外命妇有六;王、嗣王、郡王之母、妻为妃,文武官一品、国公之母、妻为国
夫人,三品以上母、妻为郡夫人,四品母、妻为郡君,五品母、妻为县君,勋官
四品有封者母、妻为乡君。凡外命妇朝参,视夫、子之品。诸蕃三品以上母、妻
授封以制。流外技术官,不封母、妻。亲王,孺人二人,视正五品,媵十人,视
从六品;二品,媵八人,视正七品;国公及三品,媵六人,视从七品;四品,媵
四人,视正八品;五品,媵三人,视从八品。凡置媵,上其数,补以告身。散官
三品以上,皆置媵。凡封户,三丁以上为率,岁租三之一入于朝庭。食实封者,
得真户,分食诸州。皇后、诸王、公主食邑,皆有课户。名山、大川、畿内之地,
皆不以封。
司勋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掌官吏勋级。凡十有二转为上柱国,视正二品;
十有一转为柱国,视从二品;十转为上护军,视正三品;九转为护军,视从三品;
八转为上轻车都尉,视正四品;七转为轻车都尉,视从四品;六转为上骑都尉,
视正五品;五转为骑都尉,视从五品;四转为骁骑尉,视正六品;三转为飞骑尉,
视从六品;二转为云骑尉,视正七品;一转为武骑尉,视从七品。凡以功授者,
覆实然后奏拟,战功则计杀获之数。坚城苦战,功第一者,三转。出少击多,曰
上阵;兵数相当,曰中阵;出多击少,曰下阵;矢石未交,陷坚突众,敌因而败
者,曰跳荡。杀获十之四,曰上获;十之二,曰中获;十之一,曰下获。凡酬功
之等:见任、前资、常选,曰上资;文武散官、卫官、勋官五品以上,曰次资;
五品以上子孙,上柱国、柱国子,勋官六品以下,曰下资;白丁、卫士,曰无资。
跳荡人,上资加二阶,次资、下资、无资以次降。凡上阵:上获五转,中获四转,
下获三转,第二、第三等递降焉。中阵之上获视上阵之中获,中获视上阵之下获,
下获两转。下阵之上获视中阵之中获,中获视中阵之下获,下获一转。破蛮、獠,
上阵上获,比两番降二转。凡勋官九百人,无职任者,番上于兵部,视远近为十
二番,以强干者为番头,留宿卫者为番,月上。外州分五番,主城门、仓库,执
刀。上柱国以下番上四年,骁骑尉以下番上五年,简于兵部,授散官;不第者,
五品以上复番上四年,六品以下五年,简如初;再不中者,十二年则番上六年,
八年则番上四年。勋至上柱国有余,则授周以上亲,无者赐物。太常音声人,得
五品以上勋,非征讨功不除簿。诸州授勋人,岁第勋之高下,三月一报户部,有
蠲免必验。
考功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文武百官功过、善恶之考法及其行状。若死而
传于史官、谥于太常,则以其行状质其当不;其欲铭于碑者,则会百官议其宜述
者以闻,报其家。其考法,凡百司之长,岁较其属功过,差以九等,大合众而读
之。流内之官,叙以四善: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
恪勤匪懈。善状之外有二十七最:一曰献可替否,拾遗补阙,为近侍之最;二曰
铨衡人物,擢尽才良,为选司之最;三曰扬清激浊,褒贬必当,为考校之最;四
曰礼制仪式,动合经典,为礼官之最;五曰音律克谐,不失节奏,为乐官之最;
六曰决断不滞,与夺合理,为判事之最;七曰部统有方,警守无失,为宿卫之最;
八曰兵士调习,戎装充备,为督领之最;九曰推鞫得情,处断平允,为法官之最;
十曰雠校精审,明于刊定,为校正之最;十一曰承旨敷奏,吐纳明敏,为宣纳之
最;十二曰训导有方,生徒克业,为学官之最。十三曰赏罚严明,攻战必胜,为
军将之最;十四曰礼义兴行,肃清所部,为政教之最;十五曰详录典正,词理兼
举,为文史之最;十六曰访察精审,弹举必当,为纠正之最;十七曰明于勘覆,
稽失无隐,为句检之最;十八曰职事脩理,供承强济,为监掌之最;十九曰功课
皆充,丁匠无怨,为役使之最;二十曰耕耨以时,收获成课,为屯官之最;二十
一曰谨于盖藏,明于出纳,为仓库之最;二十二曰推步盈虚,究理精密,为历官
之最;二十三曰占候医卜,效验多者,为方术之最;二十四曰检察有方,行旅无
壅,为关津之最;二十五曰市廛弗扰,奸滥不行,为市司之最;二十六曰牧养肥
硕,蕃息孳多,为牧官之最;二十七曰边境清肃,城隍脩理,为镇防之最。一最
四善为上上,一最三善为上中,一最二善为上下;无最而有二善为中上,无最而
有一善为中中,职事粗理,善最不闻,为中下;爱憎任情,处断乖理,为下上;
背公向私,职务废阙,为下中;居官饰诈,贪浊有状,为下下。凡定考,皆集于
尚书省,唱第然后奏。亲王及中书、门下、京官三品以上、都督、刺史、都护、
节度、观察使,则奏功过状,以核考行之上下。每岁,尚书省诸司具州牧、刺史、
县令殊功异行,灾蝗祥瑞,户口赋役增减,盗贼多少,皆上于考司。监领之官,
以能抚养役使者为功;有耗亡者,以十分为率,一分为一殿。博士、助教,计讲
授多少为差。亲、勋、翊卫,以行能功过为三等,亲、勋、翊卫备身,东宫亲、
勋、翊卫备身,王府执仗亲事、执乘亲事及亲勋翊卫主帅、校尉、直长、品子、
杂任、飞骑,皆上、中、下考,有二上第者,加阶。番考别为簿,以侍郎颛掌之。
流外官,以行能功过为四等:清谨勤公为上,执事无私为中,不勤其职为下,贪
浊有状为下下。凡考,中上以上,每进一等,加禄一季;中中,守本禄;中下以
下,每退一等,夺禄一季。中品以下,四考皆中中者,进一阶;一中上考,复进
一阶;一上下考,进二阶;计当进而参有下考者,以一中上覆一中下,以一上下
覆二中下。上中以上,虽有下考,从上第。有下下考者,解任。凡制敕不便,有
执奏者,进其考。贞观初,岁定京官望高者二人,分校京官、外官考,给事中、
中书舍人各一人涖之,号监中外官考使。考功郎中判京官考,员外郎判外官考。
其后屡置监考、校考、知考使。故事,考簿朱书,吏缘为奸;咸通十四年,始以
墨。
○户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天下土地、人民、钱谷之政、
贡赋之差。其属有四:一曰户部,二曰度支,三曰金部,四曰仓部。
户部郎中、员外郎,掌户口、土田、赋役、贡献、蠲免、优复、姻婚、继嗣
之事,以男女之黄、小、中、丁、老为之帐籍,以永业、口分、园宅均其土田,
以租、庸、调敛其物,以九等定天下之户,以为尚书、侍郎之贰。其后以诸行郎
官判钱谷,而户部、度支郎官失其职矣。会昌二年著令:以本行郎官,分判钱谷。
户部巡官二人,主事四人;度支主事二人;金部主事三人;仓部主事三人。
(高宗即位,改民部曰户部。龙朔三年,改户部曰司元,度支曰司度,金部曰司
珍,仓部曰司庾。光宅元年,改户部曰地官。天宝十一载,改金部曰司金,仓部
曰司储。有户部令史十七人,书令史三十四人,计史一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人;
度支令史十六人,书令史三十三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金部主事三人,令史
十人,书令史二十一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仓部令史十二人,书令史二十三
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
度支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天下租赋、物产丰约之宜、水陆道涂之利,岁
计所出而支调之,以近及远,与中书门下议定乃奏。
金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天下库藏出纳、权衡度量之数,两京市、互市、
和市、宫市交易之事,百官、军镇、蕃客之赐,及给宫人、王妃、官奴婢衣服。
仓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天下军储,出纳租税、禄粮、仓廪之事。以木
契百,合诸司出给之数,以义仓、常平仓备凶年,平谷价。
○礼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礼仪、祭享、贡举之政。其属
有四:一曰礼部,二曰祠部,三曰膳部,四曰主客。
礼部郎中、员外郎,掌礼乐、学校、衣冠、符印、表疏、图书、册命、祥瑞、
铺设,及百官、宫人丧葬赠赙之数,为尚书、侍郎之贰。五礼之仪:一曰吉礼,
二曰宾礼,三曰军礼,四曰嘉礼,五曰凶礼。凡齐衰心丧以上夺情从职,及周丧
未练、大功未葬,皆不预宴;大功以上丧,受册涖官,鼓吹从而不作,戎事则
否。凡朝,晚入、失仪,御史录名夺俸,三夺者奏弹。凡出蕃册授、吊赠者,给
衣冠。皇帝巡幸,两京文武官职事五品以上,月朔以表参起居;近州刺史,遣使
一参;留守,月遣使起居;北都,则四时遣使起居。诸司奏大事者,前期三日具
状,长官躬署,对仗伏奏,仗下,中书门下涖读。河南、太原府父老,每岁上
表愿驾幸,遣使以闻。驾在都,则京兆府亦如之。凡景云、庆云为大瑞,其名物
六十有四;白狼、赤兔为上端,其名物三十有人;苍乌、朱雁为中瑞,其名物三
十有二;嘉禾、芝草、木连理为下瑞,其名物十四。大瑞,则百官诣阙奉贺;余
瑞,岁终员外郎以闻,有司告庙。凡丧,三品以上称薨,五品以上称卒,自六品
达于庶人称死。皇亲三等以上丧,举哀,有司帐具给食;诸蕃首领丧,则主客、
鸿胪月奏。
礼部主事二人,祠部主事二人,膳部主事二人,主客主事二人。(武德三年,
改仪曹郎曰礼部郎中,司藩郎曰主客郎中。龙朔二年,改礼部曰司礼,祠部曰司
禋,膳部曰司膳,光宅元年,改礼部曰春官。有礼部令史五人,书令史十一人,
亭长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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