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热闹闹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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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热闹闹一家人-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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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我已经渐渐觉醒,不可以再这么懦弱下去。因此,常常牙咬咬地看着他,可却没有什么实际行动。可是现在,局势已经不一样了,既然已经抱着最后一搏的心态,那何不反戈一击。

  要是胜利了,这个男人还对我真心,那就彻底收服。要是再这样跟我少爷下去,还拖着没明确表示,本姑奶奶不伺候了。那只烤鸭挣了我这么多少年的劳动,也太值钱了。。 最好的txt下载网

十二、翻身反击战第一击………玩转厨房
凡事都是说起来好说,可办起来就不那么容易了。和民少爷在一起这么多年,让我一下子对所有的家务视若无睹,根本不可能。我也不喜欢住在一个小强满地的幸福世界里啊。就像三毛说的,“女人只要心不是横着长的,家务就永远逃脱不了”。

  每当我想到这一切的时候,心里就一肚子火。说是男女平等,可不得不承认,这个社会从根本上来说,还是一个男权社会。女人做家务,天经地义,男人做家务,就是丢了全体男人的脸。我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当年老爸被别人称为模范丈夫时,脸会涨得那么通红。因为这在他们男人听来,不是称赞,而是极大的讽刺。

  中国妇女闹了一辈子的妇女解放,终于从家庭走向了社会,赢得了独立自主。可代价就是家里家外两份累。造成这种尴尬局面的根本原因,就是中国男人放不下大男人的架子,不肯真正地走进家庭,担起家庭的重担。要知道,家庭的重担不仅仅是赚钱那么简单,而是要用自己的心去爱,去体贴,用自己用手去维护,帮妻子担起家务的重担,负起教育孩子的重任。

  民少爷就是典型的例子,可谓是*中的*。》。 他继续了他父亲,一个男方男人的精细与算计;同时,又被视男人为天的母亲,养成了一个标标准准的大男人,成为了集南北大成的中国大男子典范。你说我这个笨丫头,当年怎么就被一只烤鸭给迷得七晕八素,事已至此,我该如何呢?

  硬来,肯定不行。民少爷向来吃软不吃硬,要是把他的顽主脾气惹上来,吃不了兜着走的是我啊!来软的,也不行。论起撒娇的本事来,民一个顶我仨。我的心没他的硬,最后忍受不了的肯定是我。天啦!真是*啊。怎么就让我遇上了呢?

  怎么让民少爷快乐地接受家务,做个幸福的家务小超人呢?这成了我目前的一大要务。我是不是应该先给他点甜点尝尝呢?马戏团的狗熊上场前还有糖吃呢!要想拴住一个人的心,先得拴住他的胃,这是一个百试不爽的古老方法,我决定从这方面下手。

  民是个美食家。从小民少爷就被他爸带着周游世界遍尝美食。民少爷最落魄的时候曾经都想过要去开个饭店,为此他还特地去学了段时间的厨艺,因此要想拢住他的胃可不简单啊!但民有一个弱点,那就是爱吃肉。他是个标标准准的肉食动物,无肉不欢型。

  那就从肉下手吧!周六一大早,我先是花了五六个小时,把房间里里外外收拾了个利落。紧接着,笨丫头我不辞劳苦,屁颠屁颠地跑到书店,找了本食谱,然后严格按照书上所说,买了一推车的东西,准备给民少爷做上一顿大餐。

  这顿大餐,别的就不说了,光是那个红烧蹄膀,可就费了老鼻子的劲了。

  超市里买回的蹄膀,毛拔的不干净,家里没有拔毛的,我一咬牙一跺脚,愣找出修眉刀来修蹄膀了。然后下锅去血水。再用刀扎出若干个小洞,抹上蜂蜜和香油。新买的砂锅洗干净,底下垫上筒子骨,上面再搁上白白的蹄膀,上火熬足了两个小时,再上锅红烧,整整折腾了一个下午。

  等把这香喷喷的蹄膀端上桌,可把民少爷给感动的,幸福的都找不到北了。待民少爷吃得不亦乐乎之际,我适时提出了一个情理之中的要求。

  “小民民啊!我马上要考试了,我的自考本科,就差这一门了。你也知道了,拿到本科的文凭一直是我的一个心愿。你可不可以帮我个忙啊!”

  “说吧!什么事?我知道突然对我这么好,肯定没好事!”

  奶奶个熊,我真想拿着蹄膀照头给他砸出去。但为了避免出现打斗场面,为了长远打算,我决定,还是先输个下气,温柔一点。

  “这段时间,那你可不可以把全部家务承包下来啊?”明知道不可能,但我还是要说,总得给自己留点讨价还价的余地啊!

  民少爷两眼一瞪,“不行!”。但眼底却分明有一丝内疚闪过。我等你的就是你这一丝的内疚。

  “那你帮忙做饭好吗?我负责洗碗,好吗?”

  “那还差不多”。说完这句话,少爷就埋头碗中。

  这一顿饭,民吃得是风卷残云。心满意足,我吃得是兴高采烈。意气风发。好唉!第一步计划成功。

十三、火烧厨房……伤心撤退
火烧厨房,本不是我故意为之。纯粹是误打误撞。自打民少爷吃了我的红烧蹄膀,还真的认认真真的做了一段时间的饭。说实话,民老不做饭,那味道是比不了以前了,而且他口味重,做的菜是重油重色。感觉一桌子上的菜全是黑忽忽的。可他就是做得再难吃,我也得拍手叫好,不然,我折腾个什么劲啊。再者说了,像我这样一个对做饭都一窍不通的人,都能把饭做好了。像他这样一个原本的美食家竟然会完全丢了手艺。

  但民少爷的原则性极强,那就是,只做周一到周五的饭。实际上也就是一顿晚饭而已。早饭,我一般在外面吃,他基本是不吃。午餐我在公司吃工作餐,只有晚餐才会在家里吃。周六周日是法定休息日,民少爷早就说过,本少爷不伺候了。

  我这个笨丫头呢,也找不话来回少爷,也就答应了。毕竟这比起以前,已经好很多了。那天是周六,天气挺好的,天空是晴朗朗的。我把一锅排骨汤放到煤气灶上用小火慢慢地熬着,准备用一下午的时间来做一锅浓浓的好汤。而那时,我们亲爱的民少爷,早已吃饱喝足,睡觉去也。

  汤放到煤气灶上之后,我就进了书房开始准备考试了。背着背着,我就忘了灶上那锅汤了。其实我的潜意识里在想,那么一大锅汤,那么点火,慢慢熬着,还早呢!看完书,心情无比美丽的我,还去了趟健身房去跳操去了。就这么跳着跳着,压根就忘了那锅汤的事了。

  等到傍晚五六点钟,我回到家里一摁门铃。就见我们民大少爷黑着脸出来开门了。

  “你还知道回来啊?”

  “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

  “家都快给你点了!”

  “什么啊?”

  “你自己到厨房看看”。民的脸越来越黑了。

  我冲进厨房,这才发现,整个厨房里是乌烟瘴气,浓重的焦糊味贯满了整间屋子。屋子当中,放着那只可怜兮兮的大汤锅。走时还白亮亮照得出人影子的锅,已经成了刚出井的矿工,分不出颜色了。锅里横着几块黑乎乎,干巴巴的焦炭状物质,这应该就是那几块可怜的排骨了。

  我正站在那犯傻呢!民少爷踱着步子进来了,那脸黑得都能下雨了。一见他进来,我赶紧把地上锅捡起来,把糊了排骨倒进垃圾桶,开始洗糊了的锅。

  “你看看你!要不是我发现得早,今天整个厨房就该给你点了!啊!你知不知道,这样有多危险,今天那个雾噢!唉!你还是不是个女人,这点子小事都做不好!人说你还能做什么?……”民还在那喋喋不休。

  因为毕竟是我做错了事,所以一开始我还能够忍受,可是一听这句“你还是不是个女人”时,我受不了。嘴巴使劲地抿了几抿,却还是没忍住。最终还是牙一咬,手一抬,把锅狠狠地往地上一扔,重重地砸在我们的心上。

  “是女人,是女人怎么了?我就该死吗?一天到晚,这是女人该干的,寻阳女人该干。爬梯子换灯泡也是女人该干的活吗?哪回换灯泡不都是我爬高上低的啊!你看见了就跟没看见一样。我就是今天做错,也没什么大错啊。你当然好了!你什么也没做,当然什么也不会错了!我要上班,要进修,还得收拾家里,还得伺候你。你呢!一个大男人,天天窝在家里,就知道说我这个不好,那个不好。我不好,你找别人去,行不行!我不伺候了。”

  我的理智告诉我,应该冷静。可我知道,我冷静不了,所有的委屈像火山一样爆发了起来。自从和民在一起,我就像一个失去了自我的傻瓜。我凡事以他为准,他开心我就开心,他伤心我就会落泪。我不求他多么疼爱我,只要他心里有我,并重我,爱护我。可他呢!嫌我个子矮,嫌我长得不漂亮,嫌我一身土气,嫌我胖,嫌我不会做事,嫌我不会说话。在他的眼里,我一无是处,在他的挑剔中,我越来越没有自信,原本那个意气风发,颇有几分男儿豪气的我,早就不知道哪里去了。

  泪水夺眶而出,我哽咽了,泣不成声!“你民少爷是我什么人啊!你有什么权利说我这个不好那个不好。我一大清早起床,就干活干到现在。不就是把汤烧糊了嘛?那你呢?你在哪!你老人家昨天晚上通宵玩游戏,在睡懒觉。等着我把饭做好,给你老人家端上来。”我哭着说着,全然没有了平时的安静。

  以前,看到边哭边骂的女人,总觉得这也太不雅了吧!可没想,今天自己也会无师自通,原来,人被逼急了,真的会抛下一切的一切,什么形象,什么礼仪,全都没有了。这样真好!

  民不说话了,我也累了,不想骂了。只知道坐在那儿发呆,厨房里是一片狼藉。

  许久许久之后,我终于站起身来。想喝口水,杯中却只有一丁点的凉水,我慢慢地挪到卫生间,想把冷水倒了,换点热的。却正撞上民少爷在洗手。我也不知道怎么了,一看见他,就怒火中烧,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

  我随手将杯中剩下的水冲民泼去。只可异水太少,力气太水,在加上心中隐留的那一丝不安,水珠根本就没湿到少爷的身子。民少爷却头一转,两眼一瞪,眼珠爆出眶外,扬起巨手,一个重重的耳光,响在了我的脸上。

十四、心碎回家路
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动手打我了。恋爱六年,我们打了多少次架,已经记不清了。责任当然不能完全推给我民,但最起码要五五开。我们两个都是爆竹脾气,点火就着,走哪炸哪。

  第一次爆炸是在南昌,当时是为了什么,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那是一个美丽的夏日的傍晚,原本我们是在情意绵绵地共进晚餐,可不知道为什么当场我们就掐了起来。气极之下,我把手边的一瓶大宝嗖的一声就给扔了出去,正中民少爷。少爷两眼爆出,一个箭步冲上来,扬手就给了我一个嘴巴子,当场,我就出血了。随着那一巴掌,整个世界立刻清凉下来,清凉得可以听见心儿碎开的声音。

  当时,民少爷慌神了,急急忙忙地找药给我擦,我呆坐在那,动也不动,任他摆弄。两天后,我离开了南昌。我一直都在骗自己,说自己回来是为了父母,但我很清楚,直接原因是因为心碎。

  半年后,民少爷也来了合肥。他能到合肥,既是因为我,也是因为自己的懒。民,到底没能放下我,年终的时候到合肥开会(当时,我们所在的校总部在合肥。),他想尽办法,争取了个名额,好顺便来看我,为此,我感动了一把。可谁知,民少爷懒病发作,竟然窝在宿舍里睡大觉,不去开会。结果被校督察办当场擒拿,被开除了。

  失业了的民,自觉没脸回江苏,提着行李来了合肥,投奔了我。作为一个外乡人,除了我不认识任何一个人。怜悯、感动和他所给予我的信任,让我们重新又走在了一起。

  那时笨丫头我,也正处在事业的低潮期。两个落魄的人,挤在一间十几个平米的小屋子里,两个孤单的人在举目无亲的城市里相依为命。

  每天,我们笑着去菜市场买菜,然后,我洗,他烧。一边做饭,我们还要一边说话。吃完了,洗碗时,还是在说话。洗过碗,我们还是在叽咕叽咕的说话,往往到夜里十一、二点还能听到我们说话的声音。那时,我们怎么就有那么多的话说呢!我们就像是两只幸福的小蜜蜂,飞舞在小小的蜂巢里。

  日子在我们轻快的舞步中,渐渐地好了起来。我们的蜂巢也从十几个平方,到二十几个平方,再到一室一厅,直到现在的三室一厅。蜂巢大了,蜜蜂间的距离也远了。日子轻快了,可我的心却越来越沉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少爷下了班,不再爱和我说话了,而是一头扎到电脑前玩起了游戏。家务也越来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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