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洞穴的第二天,那只垂死的老山羊就在洞口边死去了。我觉得与其把它拖出去,倒不如就地挖个大坑,用土把它埋起来更省事些。于是我就地把老山羊埋了,免得我鼻子闻到死羊的臭气。
我现在在岛上已经住了二十三年了,对这个地方以及对自己在岛上的生活方式,也已非常适应了。如果我不担心野人袭击的话,我宁愿在此度过我的余生,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就像洞中的那只老山羊一样无疾而终。同时,我又想出了一些小小的消遣和娱乐,使我的日子过得比以前快活多了。
首先,我前面也提到过,教会了鹦鹉说话。现在,它说得又熟练又清楚,实在令人高兴。这只鹦鹉同我一起生活了二十六年。至于它后来又活了多久,我也不知道了。但巴西人都认为,鹦鹉可以活上一百年,也许我那可怜的鹦鹉至今还活在岛上呢,还在叫着〃可怜的鲁滨孙〃哩!但愿没有一个英国人会这样倒霉,跑到那里听到它说话。要真的给他听到了,他肯定认为碰上了魔鬼呢!我的狗也讨我欢喜,是个可爱的伴侣,跟我不下十六年,后来终于老死了。至于我的那些猫,前面也已说过,由于繁殖太多,我不得不开枪打死了几只,免得它们把我的东西通通吃光。后来,我从船上带下来的两只老猫都死了,我又不断地驱逐那些小猫,不给它们吃东西,结果它们都跑到树林里去,变成了野猫。只有两三只我喜欢的小猫被我留在家里驯养起来。可是每当它们生出小猫时,我就把小猫投在水里淹死。这些都是我家庭的一部分成员。另外我身边还养了两三只小山羊,教会它们在我手里吃东西。此外,还养了两只鹦鹉,也会说话,也会叫〃鲁滨孙〃,可都比不上第一只说得那么好;当然,我在它们身上花的功夫也没有第一只那么多。我还养了几只海鸟,究竟是什么鸟,我也不知道。我在海边把它们抓住后,剪去了翅膀养起来。现在,我城堡围墙外打下去的那些小树桩,已长成浓密的丛林。那些鸟就栖息在矮丛中,并生出了小鸟,非常有趣。所以,正如我前面所说的,只要不担心受野人的袭击,我对自己所过的生活,确实感到心满意足了。
可是,事情的发展却与我的愿望相反。这部小说的读者一定会得出这样一个正确的结论: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竭力想躲避的坏事,却往往是我们获得拯救的途径;我们一旦遭到这种恶运,往往会吓得半死,可是,正由于我们陷入了痛苦,才得以解脱痛苦。在我一生离奇的生活中,可以举出许多这一类的例子,尤其是我孤居荒岛最后几年的生活情况更能证明这一点。
前面我已说过,这是我在荒岛上的第二十三个年头了。当时正是十二月冬至前后。当然,这儿的十二月,根本不能算是冬天,但对我来说,这是收获庄稼的特殊季节。我必须经常出门到田里去。一天清晨,天还未大亮,我就出门了。忽然,只见小岛尽头的海岸上一片火光,那儿离我大约有两英里远。这使我惊恐万分。那儿我也发现过野人到过的痕迹。但使我更苦恼的是,火光不是在岛的另一边,而是在我这一边。
看到这个情景,我着实吃惊不校我立即停住脚步,留在小树林里,不敢再往外走,唯恐受到野人的突然袭击。可是,我心里怎么也无法平静了,我怕那些野人万一在岛上走来走去,发现我的庄稼,看到有些已收割了,有些还没有收割,或者发现我其他的一些设施,他们马上会断定岛上有人;那时,他们不把我搜出来是决不会罢休的。在这危险关头,我立即跑回城堡,收起梯子,并把围墙外的一切东西尽量弄成荒芜自然的样子。
然后,我在城堡内做好防御野人袭击的准备。我把手枪和所有的炮全都装好弹药;所谓炮,就是那些架在外墙上的短枪,样子像炮,我就这么叫叫罢了。作好了这些准备,我决心抵抗到最后一口气。同时,我也没有忘记把自己托付给神的保护,挚诚地祈求上帝把我从野蛮人的手里拯救出来。在这种心情和状态下,我大约等了两小时,就又急不可耐地想知道外面的情况,因为我没有探子派出去为我打听消息。
我又在家里坐了一会,琢磨着该怎样应付当前的情况。最后,我实在坐不住了,因为我迫切需要知道外面的情况。于是,我便把梯子搭在山岩旁边。前面我曾提到过,山岩边有一片坡坎,我登上那片坡坎,再把梯子抽上来放在坡坎上,然后登上山顶。我平卧在山顶上,取出我特意带在身边的望远镜,向那一带地方望去。我立即发现,那儿大约有十来个赤身裸体的野人,围着一小堆火坐着。他们生火显然不是为了取暖,因为天气很热,根本用不着取暖。我想,他们一定是带来了战俘在烧烤人肉,至于那些战俘带上岛时是活是死,我就不得而知了。
他们有两只独木舟,已经拉到岸上。那时正好退潮,他们大概要等潮水回来后再走。看到这一情景,我内心慌乱极了;尤其是发现他们到了小岛的这一边,离我住所那么近,很难想象我是多么惊慌失措啊!但我后来注意到,他们一定得趁着潮水上岛。这一发现使我稍稍安心了一点。只要他们不在岸上,我在涨潮期间外出是绝对安全的。知道这一点,我以后就可以外出安安心心地收获我的庄稼了。
事情果然不出我所料,当潮水开始西流时,他们就上船划桨离去了。在离开前,他们还跳了一个多小时的舞。从我的望远镜里,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手舞足蹈的样子。我还可以看到他们都赤身裸体,一丝不挂,可是是男是女,怎么仔细看也分辩不出来。
一见他们上船离开了,我就拿了两支枪背在肩上,两支手枪挂在腰带上,又取了一把没鞘的大刀悬在腰间,尽快向靠海的那座小山上跑去,正是在那儿我第一次发现野人的踪迹。我费了两个多钟头才到达那里,因为我全副武装,负担太重,怎么也走不快。我一上小山就看到,除了我刚才看到的两只独木舟外,还有另外三只在那儿。再往远处看去,只见他们在海面上会合后往大陆方向驶去了。
对我来说,这真是一个可怕的景象。尤其是我走到岸边,看到他们所干的惨绝人寰的残杀所遗留下来的痕迹,更令人可怕!那血迹,那人骨,那一块块人肉!可以想象,那些残忍的家伙一边吞食,一边寻欢作乐。见此情景,我义愤填膺。
这不禁使我重新考虑:下次再碰到他们过来干此罪恶勾当,非把他们宰尽杀绝不可,不管他们是什么部落,也不管他们来多少人。
但我发现,他们显然并不经常到岛上来,我第二次碰到他们在那里登岸,是一年零三个月之后的事。这就是说,一年多时间中,我从未再见到过他们,也没有见过他们的脚印或其他任何上岛的痕迹。看来,在雨季,他们肯定是不会出门的,至少不会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然而,在这一年多中,我却时刻担心遭到他们的袭击,所以日子过得很不舒畅。由此,我悟出一个道理:等待大难临头比遭难本身更令人痛苦,尤其是无法逃避这种灾难而不得不坐等其降临,更是无法摆脱这种担惊受怕的恐惧。
这段时间里,我只是一心想杀这些野人。大部分时间我不干别的,只是苦思冥想杀人的计划。我设想种种计谋,下次再看到他们时该怎样向他们进攻,尤其是要提防他们像上次那样,分成两股前来。但我完全没有考虑到,即使我把他们一股通通杀光,比如说,杀掉十个或十二个,到第二天,或第二个星期,或第二个月,我还得再杀掉他们另一股。这样一股一股杀下去,永无止境,我自己最后岂不也成了杀人凶手,而且,比那些食人生番也许更残暴!
我现在每天都在疑虑和焦急中过日子,感到自己总有一天会落入那些残忍无情的家伙手中。即使偶然大着胆子外出,也总是东张西望,极端小心谨慎。我现在发现,我老早驯养了一群羊,这真给了我极大的宽慰,因为我无论如何也不敢再开枪,尤其是在他们常来的一带地方,唯恐惊动了那些野人。我知道,即使我暂时把他们吓跑,不出明天他们就会卷土重来,那时,说不定会来两三百只独木舟,我的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然而,在一年零三个月中,我从未见到过一个野人。直到后来,才又重新碰到了他们。详细经过,我下面再谈。不错,在这段时期中,他们很可能来过一两次。不过,他们大概没有在岛上逗留多久,要不就是我自己没有听到他们的动静。可是现在,我在岛上已生活了二十四个年头了。估计是这一年的五月份,我又见到了那些食人生番。这可以说是一次奇遇。下面我就讲讲这次不期而遇的经过。
在这十五六个月里,我极度心烦意乱。晚上我睡不着觉,经常做恶梦,并常从梦中惊醒。白天,我心神不定,坐立不安;夜里,我在睡梦中大杀野人,并为自己列举杀害野人的种种理由。所有这一切,现在先不提。且说到了五月中旬,大约是五月十六日。这是根据我刻在柱上的日历计算的,我至今还每天在柱上划刻痕,但已不太准了。五月十六日这一天刮起了暴风雨,整天雷声隆隆,电光闪闪,直至晚上,依然风雨交加,整夜不停。我也说不清事情究竟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只记得当时我正在读《圣经》,并认真地考虑着自己当前的处境。忽然,我听到一声枪响,好像是从海上发出的。这真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这个意外事件与我以前碰到的任何事件完全不一样,因而在我头脑里所产生的反应也完全不一样。听到枪声后,我一跃而起,转眼之间就把梯子竖在半山上,登上半山的坡坎后,又把梯子提起来架在坡坎上,最后爬上了山顶。就在这一刹那,我又看见火光一闪,知道第二枪又要响了;果然不出所料,半分钟之后,又听到了枪声。从那声音判断,知道枪声正是从我上回坐船被急流冲走的那一带海上传来的。
我立即想到,这一定是有船只遇难了,而且,他们一定有其他船只结伴航行,因此放枪发出求救信号。我这时非常镇定,我想,即使我无法救助他们,他们倒可能帮助我。于是,我把附近的干柴通通收集起来,在山上堆成一大堆点起了火。木柴很干,火一下子就烧得很旺。虽然风很大,火势依然不减。我确信,只要海上有船,他们一定看得见。事实是,他们确实也看到了。因为我把火一烧起来,马上又听见一声枪声,接着又是好几声枪响,都是从同一个方向传来的。
我把火烧了一整夜,一直烧到天亮。天大亮后,海上开始晴朗起来。这时,我看到,在远处海面上,在小岛正东方向,仿佛有什么东西,不知是帆,还是船。我怎么看也看不清楚,用望远镜也没有用,因为距离实在太远了,而且,天气还是雾蒙蒙的;至少海面上雾气还很浓。
整整一天,我一直眺望着海面上那东西,不久便发现它一直停在原处,一动也不动。于是我断定,那一定是一条下了锚的大船。可以想象,我多么急于把事情搞个水落石出,所以,就拿起枪向岛的南边跑去,跑到我前次被急流冲走的那些岩石前面。到了那里,天气已完全晴朗了。我一眼就看到,有一只大船昨天夜里撞在暗礁上失事了。这真叫我痛心;事实上,我上次驾舟出游时,就发现了那些暗礁。正是这些暗礁,挡住了急流的冲力,形成了一股逆流,使我那次得以死里逃生。这是我生平从最绝望的险境里逃出性命的经历。
由此可见,同样的险境,对这个人来说是安全的,对另一个人来说则可能意味着毁灭。我想,这些人由于不熟悉地形,那些暗礁又都隐藏在水底下,再加上昨天晚上的东北风很大,所以船触上了暗礁。如果他们发现这个小岛,我想他们一定会用船上的救生艇竭尽全力划到岸上来的。但看来他们一定没有看到小岛,只是鸣枪求救,尤其是他们看到我燃起的火光后,更是多次放枪。由此我头脑里出现了种种设想。
首先,我想到,他们看到我点燃的火光后,必然会下到救生艇里拼命向岸上划来,但由于风急浪高,把他们刮走了。一会儿我又猜想,也许他们的救生艇早就没了,这种情况是经常发生的。当大船遇到惊涛骇浪时,水手们往往不得不把船上的救生艇拆散,甚至干脆扔到海里去。过会儿我又想,也许与他们结伴同行的船只,在见到他们出事的信号后,已把他们救起来带走了。我又想到,说不定他们已经坐上救生艇,可是遇到了我上次自己碰上的那股急流,给冲到大洋里去了。
到了大洋里,他们可就糟了,那是必死无疑的。说不定这会儿他们都快饿死了,甚至可能正在人吃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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