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快意恩仇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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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快意恩仇录- 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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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大师的囚房,让人有无地容身之感,不过物品虽多,却不零乱,凡去过他家的,都能想象到他是怎样地把两坪不到的小囚房,变成雅致的小天地。他的囚房不仅洋溢着书香,也散发着一股庄严而不可侵犯的正气,任何人参观他的囚房,都要肃然起敬的;据说每周抄房时(检查房间),“戴帽子的”(狱吏)都不敢弄乱他的房问。李敖虽坐牢,并不失大读书家的风格和气派。

刘峰松又写“应有尽有”一段:

牢房不准有镜子,他有;不准有刀片,他有;不准有剪刀,他有;不准有钉书机,他有;不准看《联合报》,他看;买不到浆糊、塑胶带、白纸、长尺……他买到,可说应有尽有。

他不会客、不接见,哪来这么多“家当”呢,原来他有秘密渠道,不仅利用它输出,也利用它输入。这条渠道(看守所所长〕朱光军查不出,我看不是李敖神通广大,而是朱光军颟顸无能。庄严的监狱,有这样的漏洞,朱光军该羞羞。

其实我的“秘密渠道”主要都是通过难友石柏苍来的,石柏苍以法院书记官坐冤狱,白天到办公室做外役,每天下班就“老鼠搬家”般的向我通风报信,并且支援物资,他的神通,广大极了。刘峰松又写“回答田中的话”一段:

日本浪人田中因涉嫌杀死情妇,被老K判极刑,但缠讼多年不得定漱。他跟我们同舍,有一天放封时,向大师说:

“李先生,李先生,你看你们中国人怎么搞的,我已经更审四次了,还不能确定。”大师正色回答他:“你们日本还有四十几年没定漱的呢,这有啥稀奇!”田中无辞以对。

李敖批判老K,叫老K憎恶,但对外发言不失立场、不失国格,给老K面子,理应给他一纸“爱国”奖状。

刘峰松以“朱光军昏头转向”一段收尾:

大师出狱后,以洋洋数万言抖出黑狱内幕,观察之仔细,记载之翔实,令人叹为观止。李敖的旋风造成震撼,令朱光军头痛,令朱光军吃不了兜着走。据说有电视台、广播台及报社记者去采访、去照相,又有检察官去求证,朱光军忙着掩饰,忙着“应变”,忙得昏头转向。据后来到北监服刑的难友告诉我,朱光军的措施有:

△集合孝一舍全体住客讲话,要他们自动缴出李敖[送给他们]的“家当”,如镜子、梳子、剪刀等等,如不缴出,抄到必严惩。

△把李敖的“三十二”房重新粉刷一新,才让记者照相;采访照相时,严令楼上不准用水,以防漏水,泄漏偷工减料的真相。

△把中央台的鞭子藏起来,暂时不准打人。

△把百货一律暂时降价,调整到合理、见得人的价格,如毡子由五百元降为三百元。

△把孝一舍主管刘台生暂调病舍,避避风头。

△检察官询问问古永城“绑担架”的事,古某事前已被“打点”过。

△孝一舍放封时问下准交谈,以免交换情报,扩大事态……

照情理说,李敖坐牢期间,上至法务部次长,下至朱光军,都待李敖不薄,给他新破单,给他新毡子,给他保温杯,给他热水澡,给他炖排骨,大小牢头又常去拜码头,去嘘寒问暖,去效犬马之劳,人家都是恭恭敬敬、客客气气的,可是李敖一出狱就翻脸不认人,抖出黑狱内幕,造成天翻地覆的大震撼。也许世人要骂李敖:“这样的家伙、这样的家伙……”,然而我们知道:李敖争的是社会公义,是是非,他不是一个容易被小人包围、被小人灌迷汤、被小人收买的人;像这样一个不惜冲破人情藩篱、提倡社会公义的人,当今台湾有几个?能不敬为“国士”,为他鼓掌欢呼吗?

刘峰松的描写很有趣,最简单的结论是:为了正义,李敖是软硬都不吃的。难怪朱光军做梦也搞不清怎么会碰到这种囚犯!他送找出狱的时候,跟我拉手,双方都笑嘻嘻的呢,怎么李敖一回台北,就翻了脸了?夏光天后来告诉我,朱光军一喝了酒,就发酒疯吵着要找流氓教训李敖,我想他真被国民党伪法务部长李元簇骂惨了。我出狱当天,一九八二年二月十日,就发表文章攻击监狱黑暗,引起轩然大波和监狱逃亡的暴动。第一是二月二十七日花莲看守所喧闹事件。由二十七名人犯闹起,看守所急电警察局请求协助,警察全副武装赶到,才告平定。第二是三月八日新竹少年监狱暴动事件。

一千四百七十六名人犯全体出动,监狱急调镇暴部队(三个中队)及新竹警方各分局人员弹压,才告平定,暴动长达二十四个小时,监狱设备几乎全毁。法务部大官人(监所司副司长王济中)公开发表谈话,说作家李敖出狱写文章,引起社会大众注目,给了少年受刑人心理上的后盾,认为闹得愈大,愈能得到社会大众的支持与同情。所以,都是李敖惹出来的云云。同时,国民党伪行政院长孙运漩在行政院院会里已对狱政表示疑虑,李元簇在院会里、立法院里、报章上、电视上,不断对我“点名批判”,官方为封杀我,尽量一面倒传播批判我的,而不传播我的。但官方的一些议员,为了选票及其他,却忍不住这个好题目,立法院中游荣茂、李志鹏等国民党议员,提出质询,党外的当然也不放过。最好玩的是国民党立委温士源(司法委员会召集委员),他在二月二十三日书面质询,反对对李敖做“迹近英雄式的报道”,“对青少年人来说,各报虽无奖励犯罪之意,亦恐有导引不当行为之可虑”。……老贼之言,煞是有趣。

我这次坐牢,因有石柏苍的秘密渠道,所以明着概不写、信,但有一次例外。我跟胡茵梦离婚后,林清玄、陈彩銮介绍了一位漂亮的小女生武慰先做我的女秘书,她后来考取空姐,吵着要到牢里来看我,我在牢里是不见人的,但漂亮女生例外,所以武慰先要来,我自乐见。有这样一封信是通过正式写信方式寄出的:

慰先:

你前后七封信,全收到了。这是我六十一天来第一次写信,就是写给你,这种独受青睐的“殊荣”,总该使你收不到回信的难过,得到补偿了吧?

我不写信的原因之一,也是因为照羁押法第三十八条准用监狱行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在押被告(含分监受别人)通信对象以最近亲属及家属为限,所方发给我通信对象调查表,很宽大的告诉我所谓最近亲瞩及家属,如果我填上“未婚妻”就可以任我发信。我感到他们很会解释法律,台湾大法官先生实在该向他们学习。

你说你又恢复了长发,我很兴奋,你的短发有它的美,长发一定另有一种美,为了看看你的长发,你二十二号来的时候,你可以告诉他们:“那个不见人的李敖,今天同意见我,让你们把他提出来。”你若成为第一位见到我的人,这是你另一次的“殊荣”。

“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这是王安石的自负,也是我的。我斗室独居,乏善可陈,无恶可作,只是努力看书而已。有时半夜醒来看书,夜已微凉,披上你我共有的那件褐色夹克,恍然如昨。这次“二进宫”,使我对人憎冷暖有全新拷贝的了解,现在是“以牢为家”,将来真要“以家为牢”了!

代我向怕父及各位问好。

敖之七十(一九八一)、十、十九夜

这封温馨的短信,是狱方惟一能检查到的李敖亲笔了,我把它收在这里,留做“二进宫”的一项纪念。

如上所述,与胡茵梦扯在一起的后遗症很多,最后一个后遗症是我写作甚稀,原因是花了大多时间在女人身上。不过这次坐牢前后,我完成了《李敖全集》八册,也算是具体“成就”,事实上这全是叶圣康、林秉钦的功劳。《李敖全集》出版时,遭到官方的干扰,内情有趣,值得一述。原来国民党钳制言论自由有一特色,就是以武夫(尤其政战系统的武夫)审查书刊。按说书刊纵该审查,似乎也轮不到武夫者流来捞过界,但是国民党的武夫则不然,从外放做“大使”到内定掌华视,赳赳者天下皆是也,又何况审查书刊哉?自从在台湾写文章起,我就与国民党武夫结不解缘。国民党审查书刊,单位不少,但总其成者,则在警备总部。警备武夫皆蛮干派,武而不三思者也。他们捣我的蛋,一直藏身在暗处。

但是因缘际会,倒也有露白者二起。第一次是一九六六年警总抢劫我的告别文坛十书后,由李国瑾中校出面,与我料理后事。李国瑾是王升红人李明的弟弟,李明程度本来奇差,李国瑾更不如乃兄,且面目可憎,一如乃兄。为人又阴险讨厌,一如乃师王升。给人印象,恶劣已极。希特勒说他宁愿拔掉两颗牙齿,也不要再和佛朗哥见面,我则愿意拔掉四颗,此生再也不要遇到这种政工人员!第二次是一九八0年。那年四季出版公司准备出版《李敖全集》第一梯次六巨册。在头两册付排的时候,警备总部负责书刊审查的人,找到了四季老板叶圣康,交给他一纸书单,提醒他书单上的李敖著作不要出版,因为都是查禁在案的。并向他表示,愿意与李敖先生见个面。在叶圣康的安排下,我与这位负责书刊审查的人吃了一顿午饭。这人自称叫张烈,是位者先生。他说负责书刊审查的人多是政工干校出身的,他自己也是,但他不是干校学生,而是干校教职员,负责书刊审查的,包括警总政六处处长曹建中,都是他的学生。他说警备总部的人,没人敢跟李敖接触,他却不怕,所以特地吃饭聊聊,以减少误会。他所说的警总的人没人敢跟我接触之事,我也早有所闻,看他言之凿凿,我也笑而信之。那顿饭局,只有三个人:我、张裂和他带来的一位朋友。这位朋友我本以为是来“监视”他的,但是看到他们互相交换唱酬的诗稿,似乎又纯粹是他的朋友。他们把诗稿拿给我看,上面写的都是滥套的旧诗,不过令我惊讶的是:军中却也有这么以守旧的方式附庸风雅的人!一顿饭吃下来,聊得倒也毫无拘束。张烈很客气的转告军方的查禁标准,除了政治上的禁忌外,“不要提到生殖器,也不要骂孔子”。关于书单上查禁的李敖著作,因为查禁在案,书名相同的绝对不要再用、篇名也要改过。所以《李敖全集、为了减少查禁的麻烦,把《李易安再嫁了吗?)改名为“李清照再嫁了吗?”,以为掩耳盗铃;关于“不要提到生殖器”,把文中“老祖宗们生殖器崇拜(phallicism)”的字眼,改成“老祖宗们什么什么崇拜(phaiiicism)的字眼,以为掩中文不掩英文……张烈口中的这些国民党查禁标准,最令我惊异的,不是别的,反倒是他说的那几句“不要骂孔子”的道统观念,对孔子,早在几十年前的五四时代,大家就有了“骂”的自由,像《吴虞文录》等是:早在千百年前的战国时代,大家就有了“骂”的自由,像《庄子》等是。可是到了台湾,国民党却反动得连了孔子都碰不得了。这种大开倒车,倒真令人称奇呢!不过,有趣的是,这位张烈老先生本人,虽然言之谆谆,但在执行起来,却也自形藐藐。大概一顿午饭建立了他跟我的交情,几个月后,他突然打了一个电话给我,说为了金庸的书,他跟曹建中起了冲突,甚至发生了武斗,他气得不干了,现在到中国广播公司做事去了。临移交前,他把《李敖全集》全六册都放行了。所以,我如果在出书前内容有所“插播”,也没有什么关系了。我很感谢他这一“密电”。原来禁与不禁之间、找与不找麻烦之间,还可因人而异,有这么大的分寸,警总之有弹性,固似女人之裤腰带也!张烈以后,警总又藏在暗处,做“狗×衙门”——只进不出了。

照例每月查禁我的书,累积起来,有九十六册,足可进“金氏世界记录”而有余。其间叶圣康有一天碰到曹建中,曹建中跟他大骂李敖。叶圣康说:“处长对李敖恐怕有所误会,何不由我安排,见见李敖?”曹建中闻言色变,连忙摇手说:

“我才不要见他,没有人敢见他。见过他,他什么都给你写出来,你洗也洗不清!”我闻之大笑。

《李敖全集》虽然刀下余生,可是序却没有了。本来是有序的,那篇序标题《李敖全集自序》,在全集还没印好前,先发表在《四季杂志》第十期(一九八0年四月二十日)里。不料一发表后,由于措辞激烈,被查禁了,四季出版公司为了全集得以顺利出版,就在《李敖全集》前面,删除了这篇序,所以,四季版《李敖全集》,是一部没有序的大书。序和正文,身首异处,相隔千里,正像关老爷的下场一样!

我第二次政治犯出狱后,带头搞党外杂志,带领郑南榕、陈水扁等,风起云涌,跟国民党的武夫连续斗法十年之久,在斗法过程中,我甚至挖到并公布由警备总司令陈守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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