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快意恩仇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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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快意恩仇录-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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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的初中我都陷在迷乱里,直到我进了高中,直到我碰到了我的老师严侨(以侨),我的生命才起了突变。

严侨是严复的长孙,初到学校的时候,立刻使我们倾倒,他的热情与犀利,文理科的知识,英日文的熟练,都不是那些混饭吃的教员比得上的。很快的,我跟严侨建立了友谊;很快的,我知道了他为什么整天买醉——原来他是共产党!

他到台湾来就被发现,她的妹夫叶明勋保了他,他没被捕,也不能活动,很苦闷。住了几年,读了些书,居然也有点自由主义的倾向,所以更加苦闷。一天夜里他又喝醉了酒,竟向他的小知己大哭,他对我说:“我不相信国民党会把中国救活,他们不论怎么改造,也是无可救药,他们的根儿烂了。

十多年来,我把自己投入一个新运动,我和一些青年人冒险,吃苦,为了给国家带来一个新远景,所以我做了共产党,我志愿偷渡过来,为我的信仰做那最难做的一部分。可是这两年来,我发现我变了,我的精神好像飞向那自由主义的神像,可是我的身体却永远被一个党锁住,被另外一个党监视,这是我最大的痛苦。虽然这样,我还是想回大陆去,那里虽然不满意,可是总有一点‘新,的气味,有朝气,对国民党我是始终看不起的,它不配我去自首!现在我们的名册里并没有你,可是我想带你回去,带你去共同参加那个新尝试的大运动,这个大运动是成功是失败不敢确定,但它至少牺牲了我们这一代而为了另外一个远景,(多像丁文江!)至少比在死巷里打滚的国民党痛快得多了!”

那时候,我答应了跟他走,我当时梦想我会参加一个重建中国的大运动,可是梦想毕竟是梦想,半夜里五个大汉惊破了他的梦和我的梦,他被捕了,叶明勋也为这事丢了官。两年以后,严侨竟死在火烧岛。在王蓬常《严几道年谱》六十八岁条下写着:

元旦,长孙以侨生,字曰彦国。先生有诗云:“神州须健者,勿止大吾门。”又云:“震旦方沉陆,何年得解悬?太平如有象,莫忘告重泉。”

可是神州的“健者”哪儿去了呢?在“重泉”底下,他能告诉他祖父什么“象”呢?严侨死了,在他原来的神到自由主义的神的路中间,他倒下了。

“严侨事件”是我生命里第一次受震撼的事件,他的离去使我有很长一阵子心灰意懒;“严侨事件”对我是一个总结,它刺激我,使我重新给我自己结一次账。那时候的“李敖思想”是一个大杂烩,那时候的我,做过全台湾三民主义论文比赛的得奖人,台中市祝寿论文的冠军,以及钱穆的忠实读者。一个中学生,收到钱穆写的信、送的书,竟没有变成钱穆的徒弟,竟在几年后放弃了“钱穆的路线”,这不能不说是怪事吧?

如果我没有看过右派的左派的或是国粹派的书,而只看过你的书,而受你深刻的影响,那不是一件奇怪的事,可是当我在右派的书堆里打过滚,在左派的远景里做过梦,又在国粹派的本位论底下受过欢迎以后,转而拿起《胡适文选》,这该是一件很有味儿的事。就老一辈的人说,在中国,没有第二个人能带给我这么大的变化,使我在迷乱里面,放弃了旧有道路——那些使我着迷了好多年的老路。

不久,你的著作慢慢引起我很大的狂热,四十一年十月一日,我在台中车站递了一封两千字的长信给你,那时我才十六岁,对你兔不了多少有点“人身崇拜”。从四十四年二月二十六日我在“中副”发表文章驳太希的《胡适旧诗伺》起,我陆续写了不少介绍你的思想的文字,那些文字现在看起来虽然大槽大滥,但是动机却很单纯——为了我深受过你的影响,我也愿意别的青年人认识一下胡适之。

当时许多人笑我,奇怪我为什么不写点别的?为什么专门写关于胡适乏的?甚至有的朋友开玩笑说:“李敖是吃胡适饭的。”

对别人的误会我很难解释,他们不晓得我“宣传”胡适思想是因为我在右派左派国粹派中有过很长一段的矛盾,他们不晓得我对胡适之有着一种莫可名状的感情,这种感情使我不能容忍别人乱骂你或乱捧你,因此我很费力地写了一阵子文章,希望人们看看胡适的真面目,虽然我那一阵子的表现可能费力不讨好。

等我又大了几岁,对你的看法已很少“人身崇拜”的痕迹了,我觉得我比较能够更清楚的认识你、了解你,你有许多使我失望的地方,也有许多地方非常可爱,我觉得你有点老惫,虚荣心与派系观念好像多了一点,生龙活虎的劲儿不如当年了,对权威的攻击也不像以前那样犀利了。我这种感觉只是感觉而已,我把它们多少表示在我给你的信和诗里,我知道你不会介意的,我没有用看“太老师”的眼光来看你,我支持你,向别人为你辩诬,使我在军队中得到“思想游移,态度媚外”的记录(我想你不知道军队中有着很盛行的“枪毙雷震,赶走胡适”的革命理论,这种理论同时还有蔓延成“枪毙胡适”的趋势)。同时我也批评你,我不忌讳,如果我远远站在一旁,诚惶诚恐地“执弟子礼”,或是满纸“道席”、“钧鉴”,那未免太俗气。我喜欢你,为了你是一个“人”,有尊严、有味儿,我受你影响和期望自己的,也无非是在权威和群众底下努力做一个“人”,不出卖自己,不低三下四,我喜欢麝,为了它们在必要时会毁掉自己,为了换取不妥协。有一次我向殷海光开玩笑,我说:“殷先生,你在台大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几个自由主义者,一受军训,全都变成国民党了,据我所知,他们有几个还是自愿的。凭这一点,你应该佩服我。”

也许我值得骄做,为了我始终未曾放弃我的信仰,虽然受了不少苦,得了不少不方便,可是我不在乎,如果我有点才干而不能照我的意思来“行道”,我会毫不费劲地背起我的“自毁主义”下乡去。

我像不相信权威那样不相信传统,我是一个小人物,我不相信我能打倒什么,但是他们除非很费劲,否则也很难打倒我。我像一个王八,他们不理我,我可能冷不防咬他们几口,使他们气得血压高一高,如果他们勃然大怒操刀而来,那我就只好缩头不出,任他们花言巧语,我也是不妥协,我可能是一个最没出息的cynic,在青龙偃月之下,自信不能做文文山或史可法,只好选择罗素的泄气论,不过套一句蒋总统的话即“不到最后毁灭关头绝不轻言屈服”,这一点可得“最佳勇气奖”。好在我对自己目前的韧性还算满意,我从军队里走回来,还是无党无派无宗教,还可以很神气地写这封长信告诉你我还坚守我们的岗位,在你大博士的领导之下,一同长期发展,一同宣传自由主义,一同歌颂马维君的美丽。惟一不同的是你是头儿,我却不过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小助理,想想“宁下勿高”的哲学,也许我比你还痛快。收到你限时寄来的一千元,开心之至,温源宁、朱文长他们都记述过你慷慨解羹的故事,今天我竟身受其惠。裤子既赎回,可说句大话,就是钱本是身之外物,你对人的体贴该考第一,你用你收下我送的书的事来“诱”我收下这钱,其实这是不能相提并论等量齐观的。钱是可爱的,可是我若收了,我不能找理由说这是不“苟取”,老祖宗们鼓吹“一介不苟取”,何况一千元乎?所以在这件事上,我要坚守固有道德一一不能收。你既然这么好心帮我一,个大忙,那么就让我把它作为一项借款,用它救一下急,周转一下,缓一口气,我决定在明年三月十二日还你,“你千万不要推辞”,这样办,又不过分贪财,又不过分捐介,又没有利息,又穿上裤子,还是再好没有了!

如果“谢谢”两个字能表达我的感动,我一定毫不迟疑地用它来表达;如果我不用这种字眼,请你允许我寻找另外一种表达的方式。

李敖一九六一、十、十夜深

这是一封动人的信(内容关于爸爸做地下工作那一部分,胡适死后,地下工作的主持人吴焕章先生予以澄清,证明我怀疑的并不正确),胡适看了这封信,拿给一些人看,当他拿给叶明勋、华严看的时候,得知严侨之死,只是误传,他赶忙写信通知了我;不过,当他拿给徐高阮看的时候,却被这共产党变节者,国民党卧底特务、中央研究院副研究员扣住不还。这时胡适突然死了,信落在徐高阮手中,变成了李敖“知匪不报”并且“预谋投匪”的铁证,最后,徐高阮联合了胡秋原,把这封信发表在胡秋原办的杂志上,并检送原信,告到警备总部。从法律观点看,本案李敖“知匪”之时年仅十多岁,期间已过十多年,时效自然早经消灭。警总承办此案的魏宜智上校当然清楚这些法律,但要整人,也不愁非法办法可循。魏宜智他们显然权衡得失,放了我一马。三十一年后,我在复兴南路上碰到退休的魏宜智,驻足小聊,往事如昨。经过三十一年的岁月,邪恶的徐高阮早已地狱单行,而发表这封信的胡秋原也换来横祸双至:不但以诽谤被我告,要赔我钱,并且我以假扣押方法,还在他“府上”贴了封条!最反讽的,是当年把自己戴过的红帽朝别人头上掼、举发李敖是“匪谍”的胡秋原自己,居然跑到“匪区”去了,并公然主张联“匪”统一,今天且是所谓统一联盟名誉主席!人世角色转变,滑稽如此,真不知胡主席何以自解也!天下竟有一边“”抓“匪谍”一边喊联“匪,,的,这是哪国的“一介老儒”啊?雷震日,己中透露胡秋原此人“反反复复”,雷震大概不知道“反反复复”的实际记录,计开:胡秋原做共产党(含共青团),前后二进二出;做国民党,前后三进三出,自国民党、共产党成立后,谁有他这样“反反复复”的记录啊?

最可耻的是,以这样又红又蓝忽红忽蓝的人,居然还举发另别人是“匪谍”呢,胡秋原发表我这封信后,写读后感说:“照我的判断,此信是一种匪谍对胡适先生施用‘统战’手段的信。”这是公然举发我是“匪谍”了。我很高兴胡秋原在三十一年前就有这种先知式的举发,这位做过共产党特别党员出身再转为国民党大员的“匪情专家”对我如此恩宠,一朝中国共产党解放台湾时,我自当以他锡给我的“匪谍,,证明前往归队呢!我给胡适的这封信,最后竟惹来这样荒腔走板的大祸,自非胡适始料所及。

一九六二年一月,胡适死前不久,对我有所评论,评论之言,都收在他的秘书胡颂平编的《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和《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里。胡适说李敖“喜欢借题发挥”,说“作文章切莫要借题发挥”,他能够看出来我写文章的“喜欢借题发挥”,是他的高明处,但他把“喜欢借题发挥”看成一种大忌,却是他的大错特错。胡适在一九三0年写“介绍我自己的思想”,辩护他为什么要考证《红楼梦》,曾说考证《红楼梦》只是“消极”的目的,他别有“积极”的目的,那就是借小说考证来“教人一个思想学问的方法”,教人不要“被人蒙着眼睛牵着鼻子走”。考证《红楼梦》是本题,是“消极”的;考证以外“借题发挥”的题外有题,才是“积极”的。胡适的毛病在他做这种双轨作业时,在本题上陷入走火入魔、积重难返,因此虽未舍本,却舍了更“积极”的本,最后“功夫”总在“雕花手艺”上,“缠小脚”而死。死前且不知道“借题发挥”的真义了,真是悲哉!

至于我自己,我绝对不会发生他这种错误,我在写作上,大体都能坚守经世致用的检定标准,我总是用大学问“大手笔上显功夫”(本题),紧接着就是画中有话(借题发挥),我的真正目的不在泼墨,而在使敌人全军尽墨。最后的转折,就是借题发挥,淋漓尽致而后己,苏东坡讲作文要行云流水,我的行流最后,竟是怒潮飞瀑、一泻千里。借此种深意,胡公不知也。

胡适是我在北平念小学、念初一就久闻大名的学者,在台中一中时,从陈正澄那里借到《胡适文选》、又在旧书店买到《胡适文存》一、二集、又看到《中国哲学史大纲》等,使我对他大为佩服,但绝没想到,在他生前死后,竟跟我有那么多的奇缘与横祸!事实上,奇缘后来还在衍生呢!他给我写的字,为了义助慰安妇,我拿出拍卖了一百万,由台大医师陈耀昌义买了;他送给我并题字的华严《智慧的灯》,我点名叶明勋、华严夫妇以一百万义买了(他们夫妇出了一百万后,又把该书捐给胡适纪念馆了)。这种奇缘还没停止,到了一九九八年更妙了,我在历史系同班者同学陶英惠,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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