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服吗?金的不用了,难道用了银的就更“孝”了吗?
我问了几个“为什么”?自己竟不能回答。我心里自然想着孔子“食夫稻,衣
夫锦,于汝安乎”的话,但是我又问:我为什么要听孔子的话?为什么我们现在
“食稻”(吃饭)心已安了?为什么“衣锦”便不安呢?仔细想来,我还是脱不了
旧风俗的无形的势力,——我还是怕人说话!
但是那时我在路上,赶路要紧,也没有心思去想这些“细事小节”。到家之后,
更忙了,便也不曾想到服制上去。丧事里的丧服,上文已说过了。丧事完了之后,
我仍旧是布袍,布帽,白帽结,白棉鞋,袖上蒙了一块黑纱。穿惯了,我更不觉得
这种不中不西半新半旧的丧服有什么可怪的了。习惯的势力真可怕!
今年四月底,我到上海欢迎杜威先生,过了几天,便是五月七日的上海国民大
会。那一天的天气非常的热,诸位大概总还有人记得。我到公共体育场去时,身上
穿着布的夹袍,布的夹裤还是绒布里子的,上面套着线缎的马褂。我要听听上海一
班演说家,故挤到台前,身上已是汗流遍体。我脱下马褂,听完演说,跟着大队去
游街,从西门一直走到大东门,走得我一身衣服从里衣湿透到夹袍子。我回到一家
同乡店家,邀了一位同乡带我去买衣服更换,因为我从北京来,不预备久住,故不
曾带得单衣服。习惯的势力还在,我自然到石路上小衣店里去寻布衫子,羽纱马褂,
布套裤之类。我们寻来寻去,寻不出合用的衣裤,因为我一身湿汗,急于要换衣服,
但是布衣服不曾下水是不能穿的。我们走完一条石路,仍旧是空手。我忽然问我自
己道:“我为什么一定要买布的衣服?因为我有服在身,穿了绸衣,人家要说话。
我为什么怕人家说我的闲话?”我问到这里,自己不能回答。我打定主意,去买绸
衣服,买了一件原当的府绸长衫,一件实地纱马褂,一双纱套裤,再借了一身袜衣
裤,方才把衣服换了。初换的时候,我心里还想在袖上蒙上一条黑纱。后来我又想
:我为什么一定要蒙黑纱呢!因为我丧期没有完。我又想:我为什么一定要守这三
年的服制呢?我既不是孔教徒,又向来不赞成儒家的丧制,为什么不敢实行短丧呢?
我问到这里,又不能回答了,所以决定主意,实行短丧,袖上就不蒙黑纱了。
我从五月七日起,已不穿丧服了。前后共穿了五个月零十几天的丧服。人家问
我行的是什么礼?我说是古礼。人家又问,哪一代的古礼?我说是《易传》说的太
古时代“丧期,无数”的古礼。我以为“丧期无数”最为有理。人情各不相同,父
母的善恶各不相同,儿子的哀情和敬意也不相同。“檀弓”上说:子夏既除丧而见,
予之琴,和之不和,弹之而不成声,作而日,“哀未忘也,先王制礼而弗敢过也。”
子张既除丧而见,予之琴,和之而和,弹之而成声,作而日,“先王制礼,不敢不
军焉。”
这可见人对父母的哀情各不相同,子张、宰我嫌三年之丧太长了,子夏、闽子
赛又嫌三年太短了。最好的办法是“丧期无数”,长的可以几年,短的可以三月,
或三日,或竟无服。不但时期无定,还应该打破古代一定等差的丧服制度。我以为
服制不必限于自己的亲属:亲属值得纪念的,不妨为他纪念成服;朋友可以纪念的,
也不妨为他穿服;不值得纪念的,无论在几服之内,尽可不必为他穿服。
我的母亲是我生平最敬爱的一个人,我对他的纪念,自然不止五六个月,何以
我一定要实行短丧的制度呢?我的理由不止一端:第一,我觉得三年的丧服在今日
没有保存的理由。顾亭林说,“三代圣王教化之事,其仅存于今日者惟服制而已。”
(《日知录》卷十五)这话说得真正可怜!现在居丧的人,可以饮酒食肉,可以干
政筹边,可以嫖赌纳妾,可以作种种“不孝”的事,却偏要苦苦保存这三年穿素的
“服制”!不能实行三年之“丧”,却偏要保存三年的“丧服”!这真是孟子说的
“放饭流致而问无齿决,是之谓不知务”了!
第二,真正的纪念父母,方法很多,何必单单保存这三年服制?现行的服制,
乃是古丧礼的皮毛,乃是今人装门面自欺欺人的形式,我因为不愿意用这种自欺欺
人的服制来做纪念我母亲的方法,所以我决意实行短丧。我因为不承认“穿孝”就
算“孝”,不承认“孝”是拿来穿在身上的,所以我决意实行短丧。
第三,现在的人居父母之丧,自称为“守制”,写自己的名字要加上一个小
“制”字,请问这种制是谁人定的制?是古人遗传下来的制呢?还是现在国家法律
规定的制呢?民国法律并不曾规定丧期。若说是古代遗制,则从斩衰三年到小功,
绸,都是“制”,何以三年之丧单称为“制”呢?况且古代的遗制到了今日,应该
经过一番评判的研究,看那种遗制是否可以存在,不应该因为他是古制就糊糊涂涂
的服从他。我因为尊重良心的自由,不愿意盲从无意识的古制,故决意实行短丧。
第四,现行的服制实际上有许多行不通的地方。若说素色是丧服,现在的风尚
喜欢素色衣裳,素色久已不成为丧服的记号了。若说布衣是丧服,绸缎不是丧服,
那么,除了丝织的材料之外,许多外国的有光的织料是否算是布衣?有光的洋货织
料可以穿得,何以本国的丝织物独不可穿?蚕丝织的绸缎既不能穿,何以羊毛织的
呢货又可以穿得?还有羊皮既可以穿得,何以狐皮便穿不得?银器既可以戴得,金
器和镀金器何以又戴不得?——诸如此类,可以证明现在的服制全凭社会的习惯随
意乱定,没有理由可说,没有标准可寻;颠倒杂乱,一无是处。经济上的困难且丢
开不说,就说这心理上的麻烦不安,也很够受了。我也曾想采用一种近人情,有道
理,有一贯标准的丧服,竟寻不出来,空弄得精神上受无数困难惭愧。因此,我索
性主张把服丧的期限缩短,在这短丧期内,无论穿何种织料的衣服,——无论布的,
绸缎的,呢的,绒的,纱的,——只要蒙上黑纱,依民国的新扎制,便算是丧服了。
以上记我实行短丧的原委和理由。
我把我自己经过的丧礼改革,详细记了出来,并不是说我所改的都是不错的,
也并不敢劝国内的人都依着我这样做。我的意思,不过是想表示我个人从一次生平
最痛苦的经验里面得来的一些见解,一些感想;不过想指点出现在丧礼的种种应改
革的地方和将来改革的大概趋势。我现在且把我对于丧礼的一点普通见解总括写出
来,做一个结论。
结论
人类社会的进化,大概分两条路子:一边是由简单的变为复杂的,如文字的增
添之类;一边是由繁复的变为简易的,如礼仪的变简之类。近来的人,听得一个
“由简而繁,由浑而画”的公式,以为进化的秘诀全在于此了。却不知由简而繁固
然是进化的一种,由繁而简也是进化的一条大路。即如文字因是逐渐增多,但文法
却逐渐变简。拿英文和希腊拉丁文比较,便是文法变简的进化。汉文也有逐渐变简
的痕迹。古代的代名词,“吾”“我”有别,“尔”“汝”有别,“彼”“之”有
别。现代变为“我”“你”“他”“我们”‘你们“”他们“,使主次宾次变为一
律,使多数单数的变化也归一律。这不是一大进化吗?古代的字如马两岁叫做”驹
“,三岁叫做”(左马又兆),八岁叫做“(左马又八)”;又马高六尺为“骄”,
七尺为“(左马右来)”。这都是很不规则的变化,现在都变简易了。
我举这几个例,来证明由繁而简也是进化。再举礼仪的变迁,更可以证明这个
道理。我们试请一位孔教会的信徒,叫他把一部《仪礼》来实行,他做得到吗?何
以做不到呢?因为古人生活简单,那些一半祭司一半贵族的士大夫,很可以玩那
“一献之礼宾主百拜”的把戏儿。后来生活复杂了,谁也没有工夫来干这揖让周旋
的无谓繁文。因此,自古以来,礼仪一天简单一天,虽有极顽固的复古家,势不能
恢复那“礼仪三百,威仪三千”的盛世规模。故社会生活变复杂了,是一进化。同
时礼仪变简单了,也是一进化。由我们现在的生活,要想回到茹毛饮血,穴居野处
的生活,因是不可能;但是由我们现在简单礼节,要想回到那揖让周旋宾主百拜的
礼节,也是不可能。
懂得这个道理,方才可以谈礼俗改良,方才可以谈丧礼改良。
简单说来,我对于丧礼问题的意见是:一、现在的丧礼比古礼简单多了,这是
自然的趋势,不能说是退化。将来社会的生活更复杂,丧礼应该变得更简单。
二、现在丧礼的坏处,并不在不行古礼,乃在不曾把古代遗留下来的许多虚伪
仪式删除干净。例如不行“寝苫枕块”的礼,并不是坏处;但自称“苫块昏迷”便
是虚伪的坏处。又如古礼,儿子居丧,用种种自己刻苦的仪式,“水浆不人于口者
三日,杖而后能起”,所以必须用杖。现在的人不行这种野蛮的风俗,本是一大进
步,并不是一种坏处;但做“孝子”的仍旧拿着哭丧棒,这便是作伪了。
三、现在的丧礼还有一种大坏处,就是一方面虽然废去古代的繁重礼节,一方
面又添上了许多迷信的,虚伪的,野蛮风俗。例如地狱天堂,轮回果报,等等迷信,
在丧礼上便发生了和尚念经超度亡人,棺材头点“随身灯”,做法事“破地狱”
“破血盆湖”,……等等迷信的风俗。
四、现在我们讲改良丧礼,当从两方面下手。一方面应该把古丧礼遗下的种种
虚伪仪式删除干净,一方面应该把后世加人的种种野蛮迷信的仪式删除干净。这两
方面破坏工夫做到了,方才可以有一种近于人情,适合于现代生活状况的丧礼。
五、我们若要实行这两层破坏的工夫,应该用什么做去取的标准呢?我仔细想
来,没有绝对的标准,只有一个活动的标准,就是“为什么”三个字。我们每做一
件事,每行一种礼,总得问自己:我为什么要做这件事?为什么要行那种礼?(例
如我上面所举“点主”一件事)能够每事要寻一个“为什么”,自然不肯行那些说
不出为什么要行的种种陋俗了。凡事不问为什么要这样做,便是无意识的习惯行为。
那是下等动物的行为,是可耻的行为!
原题《我对于丧礼的改革》
在线阅读就在。。;数万完本书籍下载请到。。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