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别提亚特兰大候鸟飞行路线了。”
“那是属于鸟类的。”
“不错。”
在聊了一会儿后,我就自我介绍为约翰,而她也介绍自己为西蒙斯太太。我问:“南侯德历史协会有关于海盗的记载吗?”“当然有。但是不多。在档案馆里有一些原始的文件和信件。我们的小博物馆里甚至还有一份悬赏海报。”
“你有真海盗图可以让我借去复印一下吗?”她微笑了。
我又问道:“你认识弗雷德里克·托宾吗?”
“谁不认识这个富比古吕底亚国王克罗伊斯一样的人物啊!”
“他也是南侯德历史协会的成员吗?当然,我说的是托宾,而不是克罗伊斯。”
“虽然他不是,但他是个热心的捐助者。”
“他来过你们的档案馆吗?”
“我想他以前肯定来过,不过,在过去一两年里都没来。”
我点点头。我得不断的提醒自己,这儿不是曼哈顿,在这个总人口不到两万人的社区里,虽然不能说人人都相互认识,但至少人人都知道谁认识谁。这对一个侦探来说,简直就像是在自讨苦吃。
不管怎样,我的又一次调查结束了。我问西蒙斯太大:“您能介绍我为怀特斯通女士买点什么?”
“你想花多少钱?”
“怀特斯通女士对任何价值的东西都当之无愧。这样吧,就五十美元吧。”
“这恐怕……”
“一百美元。”
她这才微笑着不知从哪儿弄来一个带大壶柄的陶瓷夜壶,上面洒满了小玫瑰花作为点缀。她说:“爱玛收集这些东西。”
“您是说夜壶?”
“她拿它们当花盆用。她可收集了不少。”
“你敢肯定吗?”
“当然。这个壶可是我特意留着给她的。这是维多利亚后期制造的,正宗的英国货。”
“好吧,就买它吧。”
“事实上,它的价值可远远大于这区区一百美元。”
“那你说它值多少?”
“起码二百美元。”
“它被人用过吗?”
“我想是的吧。”
“您有古董证明吗?”
“当然。”
“请您帮我包装一下好吗?”
“我会将它装人一只漂亮的礼品袋里。”
“能不能在壶柄那儿打个蝴蝶结?”
“只要您愿意。”
成交以后,我就带着这个装在一只粉色的漂亮礼品袋里的被捧上了天的夜壶离开了这家礼品店。
之后我就去了建于一八四一年的卡桥格免费公共图书馆。它直到现在还发着与当年一样的工资。图书馆坐落在一座村中的公共绿地的边缘,这是一座有尖顶和护墙楔型板的大型建筑物,看上去曾经是一座教堂。
我停好车进去。在前排有个神色严厉的老太大透过眼镜用她那鸟般尖锐的眼光上下打量着我。我朝她微笑着,井特地从她身边飘然而过。
在书库的人口处写着这样一个条幅:“通向宝藏之路——读书。”好主意。
谢天谢地,这儿的书并没有用电脑编排目录。这样,十分钟后,我已经坐在阅览室的一个角落里看起了一本名叫《宝藏大全》的参考书了。
我读到一个名叫约翰·谢尔比的英国萨克汉姆人,他在一六七二年从马上摔下来,跌人一个灌木丛,结果在那里发现了一只装有三千五百多枚金币的铣箱子。根据英国的法律,埋在地下的无主财宝,一经发现都归政府所有。但是这个谢尔比却不愿将财宝交给政府,所以他以叛国罪被逮捕并斩首而死。这对美国的内务署来说,不啻为一个现成的好教材。
我又翻阅了一下美国政府以及各州对于发现财宝的有关法律,发现基本上所有的法律都遵循这样一条原则:“发现者喜,丢失者泣。”
然而,有份《美国文物保护法》中却规定,凡在联邦政府的土地上发现的任何东西都视情况丽属于农业部、安全部或是内政部的秘书处的管辖范围。更有甚者,在联邦政府所有的土地上动士挖掘还要事先申报井请求批准,而挖出的东西却要归政府所有,这简直是欺人太甚。
但是,如果你在自己的土地上发现了金银财宝或诸如此类的东西,那它们就是属于你的。不过,你得证明这些财宝的原主人已不在人世,而且合法继承人又下落不明,还有,这些东西不是偷来的。不过,即使这些东西是偷来的,只要你能证明其原有合法主人已死,或下落不明,或在当时是美国的敌人,在这样的条件下,你还是可以合法的拥有这批财宝。最好的例子便是海盗的宝藏、赃物、地产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到目前为止,一切都是这么办的。
而好上加好的是,美国内政部的贪欲出入意外的减少了:只要你不是职业探宝人,你只需为卖掉的或每年将之换为现金的那部分财宝交税即可。如此说来,假如你是个生物学家,你有片土地,而有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或者说是由于你对于考古的热衷,你在那儿发现了价值千万的财宝,只要你不出售,你就用不着付一分钱的税。这听起来倒挺不错。这几乎要引诱我将探宝作为我的业余爱好了,可我转念一想,我现在不正是这样的吗?
此书还说,如果宝藏具有历史价值,或者与某一事件或某种文化相连,它的价值还要翻倍。你瞧,这本书还举出了奇德上校的具体例子来了呢!
我继续看了一会儿,知道了一些关于无主财宝的法律条文,以及历史上一些趣事的记载。其中有一个尤其让我侧目:那是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某君正在伦敦档案馆翻阅有关海事法庭的文件时,发现了一封一个名叫查尔斯·威尔逊的著名海盗与一七五0年写给他兄弟的一封已发黄的信。这封信最初是在一艘被英国海军擒获的海盗船上发现的。信中说:“我的兄弟,在弗吉尼亚州的昆科特岛上,及整个半岛的南端的第二个港湾往北走一百多步有三条小溪,那往北数的第三条小溪的源头有一个面朝大西洋的悬崖,那儿长着三棵雪松,它们之间各相距一码半。在这二棵树之间,我曾埋下了十只铁皮包好的箱子,内有金银、珠宝、钻石,总价值达二十万英镑。你秘密地去一趟将财宝取回。”
很显然,查尔斯·威尔逊的兄弟从来都没有读到过这封信,因为它已经被英国海军截获了。那么,是谁得到了那笔财宝呢?英国海军,还是那个二百年后来伦敦档案馆读到这封信的人?看来这本《宝藏大全》的作者还没有结束他的故事。
而事实上,在伦敦档案馆的海事法庭部分,只要你有时间和耐性,再加上一个放大镜,以及对古英语的一知半解,当然还要点贪欲、乐观精神和冒险意识,谁知道你能在那儿发现什么呢?我现在终于明白了去年夏天戈登夫妇在伦敦的那一周里都干了些什么。
我想戈登夫妇也曾看过我现在正在看的这本书,他们也知道有关发现财宝的法律。此外,他们的生活常识也提醒他们在普拉姆岛上发现的财宝是属于政府的,没有五五分成之说。还有,在他们租采的土地上发现的财宝是属于出租人,而不是承租人的。要想清楚这些并不需要法律学士的学位。
如果汤姆和未迪果真在普拉姆岛上发现了什么的话,他们解决财宝归属问题的好办法就是闭口不谈。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会觉得从长远利益考虑,最好的办法是改变财宝的发现地点,然后再宣布他们的惊世发现,并任由媒体大炒。这样,他们只需付每年卖掉的那部分财宝的税金,而他们就成为历史上发现奇德宝藏的年轻博士了。这是任何一个聪明人会采取的做法。换了我,我也会这么干的。
但是我仍有几个问题,其一就是他们得把东西从岛上偷运出来。其二就是他们得将宝藏重新埋在一个既合情理又经得起科学的考验的地方,而答案就在他们买下的那块被侵蚀了的陡崖上。
这一切对我来说都有了意义,当然,对他们来说,也是如此。但是,在事情的进行过程中,他们因为说了或做了什么而被杀害。
弗雷德里克·托宾曾对我撤了几个谎,关于一些事情,以及他同戈登夫妇之间的关系。而现在,他们之间的联系又有了许多不同的解释。再者,托宾现在既没有破产,又没有流露出衰败的迹象,这对于一个侦探来说,这是一道红色的闪电,同时又是一次警钟。
托宾不仅主动和戈登夫妇交好,他还引诱了作为历史学家和档案管理员的爱玛·怀特斯通,看来这一切都顺理成章了。托宾可能就是那个知道普拉姆岛上埋有宝藏的人,同时他也可能就是那个资助戈登夫妇去英国一周以调查和确认藏宝地点的人。
弗雷德里克·托宾目前是我的主要嫌疑犯,但我也并不排除对保罗·史蒂文斯以及普拉姆岛上其他人的怀疑。据我所知,这个阴谋比我原先设想的要大的多,涉嫌人可能包括史蒂文斯、卓纳,或是岛上的其他人,还有托宾,或许还可能有爱玛·怀特斯通。
第21节
找到怀特斯通花店可不是一件难事,因为在过去的三个月中我经常驱车驶过这里。
我把车子停在小店附近,然后再在车子的侧镜里看了看我的头发,这才下车大步走向花店。
这倒是个好地方,到处是花,而且馥郁芬芳。柜台后的一个小家伙问我:“请问您需要什么?”
“我同爱玛·怀特斯通约好见面的。”
“你是约翰?”
“正是在下。”
“她临时有事,请您稍候。”接着,他朝里间喊道:“简尼特,约翰来见爱玛了!”
简尼特从里面房间走出来,她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跟她一起出来的还有一个叫安妮的二十五六岁的年轻妇女。简尼特对我况:“爱玛希望你去历史协会找她。”
“好吧。我应该能找到那所房子的。”
安妮说:“她可能会迟点去,因为还得先去送一些花,还有别的一些小事。”
“不要紧。我会在那儿等她的。如果有必要的话,我还能等上一夜。”同时我又在想:这点小事,用得着这么大动干戈的要三个人来通知我吗?很显然,我正在参加一个展览会,而展览品就是我本人。
这时那个年轻人又递过来一张商务名片,说:“如果有什么问题,就给这儿打个电话。”
“我会的。谢谢你们的帮助。”我走到门口,然后回头加了一句:“爱玛呆在这个地方可真不错。”
他们都笑了。
我走了。很显然,我已经轻而易举地通过了他们这一关。
回到我的吉普车上,我朝卡桥格绿地驶去。我一想到爱玛同托宾抗瀣一气,而且相互之间那么了解就不由得心烦意乱。而且,她居然还动用了花店里那么多人来考验她的新朋友。
另一方面,当你同一个新结交的女人上床的时候,你不由会想这是你出于自身的魅力,还是这种事情对她来说只是小菜一碟。但是,这可是我主动的啊。我是从哪儿看到她的名字的?玛格丽特·威利?好像不是,我最早还是在普拉姆岛上戈登夫妇的记事簿里发现她的名字的。在这里,似乎所有的人都纠缠在一起,或许玛格丽特也牵涉在其中,或许北约克所有的成人都有涉嫌,而我只是其中惟一的外人。就像那些令人毛骨惊然的恐怖影片中,整个村庄的人都是女巫和巫师,而那个茫然不知所措的游客一出现就成了他们的盘中餐。
我驶进历史协会的小停车场,那儿没有什么送花的货车,只有一辆十年前的老福特车。
我认为现在还不是呈上那只夜壶的好时机,所以就把它留在汽车后座上了,晚饭以后再说吧。
我走到前门,那儿贴着一张便签,上面写着:“请进。”
于是我就进去了。在大门厅里,我大声喊道:“爱玛!”没人回答。我走过这所大房子里的每一个房间,大声喊着:“爱玛!”都没有人理我。如果说她没锁门就离开了这所存有许多文物的房子,那也简直太不可思议了。于是我突然想到她可能在上厕所,那我就不应该这么大声喊她了。如果她在等我的话,她肯定不会浪费她的才华的。
我走到楼梯底下,再次喊她的名字,还是投人答应。
我于是沿着那吱吱作响的楼梯往上走。此刻我真希望自己身上带着枪。
当我走到最后一个台阶时,我停下脚步听了听。除了老房子发出吱嘎声外,一片静寂。我决定走进楼上那间通向那长长的走廊的客厅。
我尽量使脚下的木板地不发出声响,但每走一步,这见鬼的地板都要又尖叫又呻吟。
我走到客厅门口。门紧闭着。我猛地把它推开,该死的铰链又发出吱呀的尖叫声。见鬼!
我走了进去,从那半开的门后突然传来一声尖叫。我旋即转身,爱玛手持一把剑向我的腹部猛刺过来,口中还念念有词:“看到!你这黑心肠的海盗!”
我的心动加速,甚至都要尿裤子了,但我还是挤出一个微笑说:“的确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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