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南叔叔,你怎么了?”盛晚归焦急的扶住他的身子。
“晚儿……晚儿”南霁云声声的呼喊着她的名字。
盛晚归连忙答应着,眼泪大滴大滴的流下来。
“不要走……留在我看得见的地方……”挣扎着说完这句话,南霁云便直挺挺的摔倒在地,晕了过去。
医生说,南霁云的身体没问题,只是因为太过焦虑忧思,引发的幻觉性的心脏疼痛,这样下去,很可能会变成实质性的心脏问题,让她注意病人的情绪,切不可因他伤心烦恼。
盛晚归知道,自己恐怕暂时是走不了了。
南霁云自混沌中醒来,第一件事就是焦急的寻找着盛晚归的身影,见她清丽的小脸袋就在眼前,悬着的心才放下。
他张开贴好胶布的手,握住盛晚归的,再次哀哀的恳求:“不要走,求你!”
盛晚归觉得自己的心疼得也快要呼吸不了了,刚才被眼泪纾解了的心脏又重新的被堵住了,眼睛红肿着,鼻子囔囔的,又流出眼泪来:“我不走。”
得了她的承诺南霁云终于安心了,眼睛恢复了神采,驿动出灿烂的光芒,伸手拂去盛晚归的眼泪,说:“不哭,我的晚儿永远是快乐的。”
身边
虽是得了盛晚归的保证,南霁云还是不安心的,他怕盛晚归像四年前一样,骗他说想吃冰糖葫芦,然后趁着他满心欢喜的去买的时候,偷偷的溜走,杳无音讯。
他要将她拴在身边,时时刻刻的看着他,这样他才能安心。
盛晚归虽然不愿意,但为了安抚他的情绪,还是同意他带着自己到公司来上班。
南霁云的公司是做电子科技的,中等规模,发展得还算是不错。
这些时间,因着盛晚归的事儿,疏于了对公司的管理,一来,他就忙得不可开交。
盛晚归坐在南霁云的位置上,打开电脑,玩着斗地主。桌子上面摆满了南霁云特别让秘书买回来的零食,都是她喜欢吃的,潜意识里,南霁云还当她是小孩子一样。
南霁云在一边看着秘书递过来的文件,一边偷眼的瞧着她,见她玩得倒很欢乐,便放心了,总怕她寂寞,因为自己尝够了寂寞的滋味。
“讨厌讨厌,这人真笨,都不会出牌!”盛晚归被她的同伙气个够呛,干脆不玩了,起身坐到南霁云身边,瞧着他手里的文件。
南霁云工作起来的时候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他们都说这就是成功人士特有的气质,盛晚归第一次看到这样的他,总觉得他和生活中的小南叔叔是不一样的,果敢而冷漠,充满了领导者的风范,让人不自觉的去崇拜他,服从他。
很无聊,盛晚归决定出去走走,便请示着南霁云。
南霁云想了想,说:“不要走远,十分钟后就回来,好吗?”
盛晚归信步从办公室走出来,四处瞧着,上次参观小南叔叔的公司时,办公场所还不在这里,四年的时间,公司规模都没扩大多少,想来他志不在此,要不然以他的经营头脑,会扩大2倍、3倍。
盛晚归看着大厅的隔间里忙碌的员工们,忽然的很是羡慕,静静的站在那里好一会儿,却被一个不友好的声音打扰了。
“你谁呀?在这儿干嘛?”盛晚归转过头来,一个打扮入时的高挑女子站在自己跟前,居高临下,带着傲慢的看着自己。
“我……我是南总的侄女。”盛晚归微笑着,想对她表达着自己的善意。
高挑女子嘴角撇着,不屑的说:“又是隔壁公司犯花痴的吧?我来这公司两三年了,就从没听说南总有侄女,你骗谁呢?赶紧给我出去。”说着,不由分说的将她推出门外,将电子门锁锁住,又白了她一眼,便袅袅娜娜的走回去了。
盛晚归还来不及解释,就被推了出去,她赶紧敲门,可是这门是玻璃门,结实的镶嵌着土墙上,即便是再用力的敲,发出的声音也是微小,根本没有人听见。
快十分钟了,小南叔叔要是看不见自己又该着急了。
南霁云自盛晚归出去后就不停的看着手表,已无心在看文件,便嘱咐着秘书一会儿再过来,还不容易等到9分钟,见盛晚归还不回来,他便再也坐不住了,走出门来,四处寻找着。
找遍了公司都没看到盛晚归的身影,南霁云急了,额间的细汗又冒了出来,刚才将盛晚归赶出去的高挑女子顾丽娜见南霁云出来,忙不失时机的扭着姣好的身材走过来,甜甜的叫着:“南总”。
“你看见晚儿了吗?”南霁云焦急的问着她,宛如一个毛头小伙子一般的不知所措。
顾丽娜愣了一下,反问着:“谁是晚儿?”
南霁云忙给她形容着晚儿的样子,顾丽娜这才知道就是被自己赶出去的人,连忙的道歉,将南霁云领至门口,给盛晚归打开门。
南霁云再看见她,眼睛都亮了,连忙握住她的手,焦灼的心像是得了清凉的水一般,舒坦不已。
为了避免以后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南霁云把员工们着急起来,特地给大家郑重的介绍了盛晚归,告诉他的员工们,这是他的侄女,过来公司实习。
人群中,有一双眼睛看着盛晚归,露出些许惊喜来。
刚一结束,他便追了过来,叫了一声:“南总”。
南霁云和盛晚归转头。
“有什么事吗?”南霁云看着研发部刚开一个月的新员工伍辉乾问着。
伍辉乾略略的有些羞涩,说:“我认识您的侄女。”
“我?”盛晚归好奇的指着自己说,迅速的在脑子中搜寻着,并没有找到关于这个人的任何影响。
南霁云将盛晚归拉得更靠近自己,警惕的看着伍辉乾。
“你忘了?一年前在L市,一个大雪天,大约12点左右,我遇上了抢劫的,被一个板砖拍晕了,是你把我送到了医院,还记得吗?”伍辉乾急切的说。
她想起来了,那天是她的生日,张三说要请她吃饭,两人便去饭馆里大吃一顿,回来时看见路口一个年轻人孤身一人的走着,张三便说要干一票,摸到他身后就给了他一砖头,抢了他身上的钱,她怕这人晕倒在冰天雪地里会有生命危险,便心软了,将他送到了医院里,当时她以为这人昏迷了,没想到还看清楚了她。
盛晚归看看南霁云,轻轻的点点头。
“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呀,我都还没跟你说一句谢谢呢。”伍辉乾激动的脸上涨红着,眼神发亮。
这一声“救命恩人”盛晚归实在受之有愧,从他那里抢来的钱差不多有1千块,被她和张三平分了,她的拿去交了房租。
“没什么好谢的。”盛晚归漠然的看了他一眼。
南霁云深深的看了一眼伍辉乾,捕捉到他脸上情感萌动的迹象,不由得心中恼怒,冷冷的斥责着他说:“我请你来是工作的,不是叙旧的。”
伍辉乾讪讪的离去,又忍不住回头看了盛晚归一眼,恋恋不舍的样子,自从迷迷糊糊的时候看了她一眼之后,她就深深的印刻在了自己的脑子中,总想着再见她一面,没想到美梦竟然实现了,怎能不让他觉得欢喜。
回到只有两人的办公室里,盛晚归坦白的说:“我不是他的救命恩人,板砖是张三拍的,钱是他抢的,我分了一半儿。”
南霁云仿佛喝了一杯苦酒,那种苦味从口中一直蔓延到心底,他美好纯洁的晚儿竟然去做了这样的事儿,该是到了怎么的窘迫境地,又经过了怎样的心里挣扎,想到这些,他就心如刀割,自责自怨。
“小南叔叔,你是不是对我很失望?我是抢劫犯,还被抓进去过一次,拘留了十五天。”盛晚归终于肯敞开心扉,关于这四年的生活,对南霁云有了交代。
比他料想得还要残酷,他不自觉的抱紧了盛晚归,说:“我只感谢你为了活下去做出这些努力,不管是道德的还是不道德的,范没犯法,我都不管,只要你好好的活着。”
“晚儿,原谅我,让你受了这么多的苦,如果事情能够重来一次,我绝对不会再犯那个错误,你不知道,这么多年来,我是多么的责怪自己。”南霁云低声的乞求着她的谅解。
盛晚归没有说话,只是又往他怀里靠了靠,头两年,遭遇困境的时候,她总想着,要回到南霁云身边,但不知怎么的,总觉得心里头别扭,总觉得回头的路仿佛充满着艰难险阻一样,后来这两年,她就根本不想回去的事了,她已经沦为了骗子、小偷、混混,和以前的她是云泥之别。她总以为,再要好的感情,经过这几年时间的冲击,也都销毁的差不多了,况且小南叔叔必定已经结婚生子,有了自己的生活,而自己,也过了需要监护人的年龄,回去的想法就彻底的从她的脑子中消失了。
她只需要为自己的温饱而努力着。
初次约会
敲门声响起时,南霁云正手把手的教着盛晚归玩一款赛车游戏,怕她会无聊,特别买了一套配置很高的台式机,放在自己办公桌傍边,配备了游戏手柄。
盛晚归走的时候,电脑游戏刚刚流行,她还没来得及上瘾,便没有条件再玩了。
“进来。”南霁云注意力都在屏幕上,随口说着。
伍辉乾推门进来,一眼就看到了紧密的凑在一起的两个人,南霁云弯着身子,将盛晚归半拥进自己的怀抱里,大手放在她的小手上,下巴紧贴着她的头顶,形成了一个很美、很梦幻的二人世界,微微的散发着光芒,仿佛有一层薄薄的玻璃,将二人隔绝于世界之外,伍辉乾离着他们虽然才不过十几步的距离,却觉得永远也走不进他们的世界。
他们……真的是叔侄关系吗?
“南总好。”伍辉乾微微欠身。
南霁云抬头看是他,心中不悦。
伍辉乾上次被他训斥过,忙说:“南总,现在是午休时间。”
南霁云看看表,果然已经都十二点多了。
“有什么事吗?”南霁云问着他。
“我……来找她。”伍辉乾指着盛晚归的方向。
盛晚归从屏幕上探出头来,看了他一眼,又缩回去:“哦?什么事,说呀。”
“我想……”伍辉乾羞涩的脸颊泛起红晕,有些结巴:“我想……请你吃饭……谢谢你的救命之恩。”
“哦,不用了。”盛晚归停下,站起来,说:“我心领了,你自己去吃吧。”
伍辉乾被拒绝了,却也不肯走,只眼巴巴的看着盛晚归,这几天来,无数次的徘徊在办公室门外,今天终于鼓足了勇气进来,如何肯没有达成目的就走。
南霁云见他不达目的不肯罢休,恐怕今天拒绝了,以后还会来,虽是询问,确实不容拒绝的语气,说:“你不介意多加一个人吧?”
伍辉乾听他这意思便是答应了,忙欢天喜地的说:“不介意,不介意。”
盛晚归不解的望着南霁云,他却只笑笑,拉起她的胳膊,说:“有人请吃饭了,走吧。”
南霁云开这车,载着两人,伍辉乾坐在后座上,显得局促不安,怯声询问着:“你们想吃什么?”
南霁云扭头看了一眼盛晚归,说:“你不是想去吃烤鸭了吗?”
盛晚归点头。
伍辉乾高兴的说:“那就去吃烤鸭吧,我知道一家很不错的店。”
南霁云从后视镜里扫了他一眼,看他激动得跟什么似的,出声打击他:“晚儿只喜欢吃便宜居的。”
伍辉乾笑容敛去,尴尬的捂住嘴唇,说:“那就去便宜居吧。”
盛晚归好笑着嗔怒的扫了一眼南霁云,他还是那样,对接近她的小男生还是这么不厚道。
十五岁那年,盛晚归蹦蹦跳跳的跑回来,一脸神秘的把南霁云拉近屋子里,锁上门。掏出一张精致的卡片来,兴奋的说:“小南叔叔,校草孙勋奇给我写情书了!”
追求盛晚归的男孩不少,每次收到情书,都是随便的一仍,从来没见她这么兴奋过,南霁云心里头酸酸的,很不是滋味。
关于这个校草孙勋奇的事儿,也经常能从盛晚归嘴里听到,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喜欢他的小女孩多了去了,盛晚归谈起他时眼睛里也经常会冒出粉红色的泡泡,流露出对他的似有似无的好感来。
南霁云拿起卡片,看了看说:“他约你明天去逛公园?”
盛晚归大眼睛亮晶晶的,闪动着灿烂的光芒。
“那你想去吗?”南霁云问着。
盛晚归点点头,但又撅起了小嘴,说:“我想去,可是又有点害怕。”她头一次和男同学单独出门,心里头毛毛的,没底。
“那我陪你去吧。”南霁云不经意的说。
“好呀好呀。”盛晚归对这个提议非常赞成,小南叔叔一直是她的主心骨,有他在身边她就不会慌张了,但是很快的,她又觉得不妥当,说:“这不合适吧?孙勋奇他肯定不乐意的。”
“那……我悄悄的在后面跟着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