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子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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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子恺文集-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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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让鸡、狗偷饭吃。然而它所必须的盛馔泥和草,所在的地点远近 无定。为了找这盛馔,它仍是要走远去的。因此鹅的吃饭,非有一人侍候不可。真是架子十 足的!
鹅,不拘它如何高傲,我们始终要养它,直到房子卖脱为止。因为它对我们,物质上和 精神上都有供献,使主母和主人都欢喜它。物质上的供献,是生蛋。它每天或隔天生一个 蛋,篱边特设一堆稻草,鹅蹲伏在稻草中了,便是要生蛋了。家里的小孩子更兴奋,站在它 旁边等候。它分娩毕,就起身,大踏步走进屋里去,大声叫开饭。这时候孩子们把蛋热热地 捡起,藏在背后拿进屋子来,说是怕鹅看见了要生气。鹅蛋真是大,有鸡蛋的四倍呢!主母 的蛋篓子内积得多了,就拿来制盐蛋,Y*一个盐鹅蛋,一家人吃不了!工友上街买菜回来 说:“今天菜市上有卖鹅蛋的,要四百元一个,我们的鹅每天挣四百元,一个月挣一万二, 比我们做工的还好呢。哈哈,哈哈。”我们也陪他一个“哈哈,哈哈”。望望那鹅,它正吃 饱了饭,昂胸凸肚地,在院子里跨方步,看野景,似乎更加神气了。但我觉得,比吃鹅蛋更 好的,还是它的精神的贡献。因为我们这屋实在太简陋,环境实在太荒凉,生活实在太岑寂 了。赖有这一只白鹅,点缀庭院,增加生气,慰我寂寥。
且说我这屋子,真是简陋极了:篱笆之内,地皮二十方丈,屋所占的只六方丈。这六方 丈上,建着三间“抗建式”平屋,每间前后划分为二室,共得六室,每室平均一方丈。中央 一间,前室特别大些,约有一方丈半弱,算是食堂兼客堂;后室就只有半方丈强,比公共汽 车还小,作为家人的卧室。西边一间,平均划分为二,算是厨房及工友室。东边一间,也平 均划分为二,后室也是家人的卧室,前室便是我的书房兼卧房。三年以来,我坐卧写作,都 在这一方丈内。归熙甫《项脊轩记》中说:“室仅方丈,可容一人居。”又说:“雨泽下 注,每移案,顾视无可置者。”我只有想起这些话的时候,感觉得自己满足。我的屋虽不上 漏,可是墙是竹制的,单薄得很。夏天九点钟以后,东墙上炙手可热,室内好比开放了热水 汀。这时候反教人希望警报,可到六七丈深的地下室去凉快一下呢。
竹篱之内的院子,薄薄的泥层下面尽是岩石,只能种些番茄、蚕豆、芭蕉之类,却不能 种树木。竹篱之外,坡岩起伏,尽是荒郊。因此这小屋赤裸裸的,孤零零的,毫无依蔽;远 远望来,正象一个亭子。我长年坐守其中,就好比一个亭长。这地点离街约有里许,小径迂 回,不易寻找,来客极稀。杜诗“幽棲地僻经过少”一句,这屋可以受之无愧。风雨之日, 泥泞载途,狗也懒得走过,环境荒凉更甚。这些日子的岑寂的滋味,至今回想还觉得可怕。
自从这小屋落成之后,我就辞绝了教职,恢复了战前的闲居生活。我对外间绝少往来, 每日只是读书作画,饮酒闲谈而已。我的时间全部是我自己的。这是我的性格的要求,这在 我是认为幸福的。然而这幸福必须两个条件:在太平时,在都会里。如今在抗战期,在荒村 里,这幸福就伴着一种苦闷——岑寂。为避免这苦闷,我便在读书、作画之余,在院子里种 豆、种菜、养鸽、养鹅。而鹅给我的印象最深。因为它有那么庞大的身体,那么雪白的颜 色,那么雄壮的叫声,那么轩昂的态度,那么高傲的脾气,和那么可笑的行为。在这荒凉岑 寂的环境中,这鹅竟成了一个焦点。凄风苦雨之日,手酸意倦之时,推窗一望,死气沉沉; 惟有这伟大的雪白的东西,高擎着琥珀色的喙,在雨中昂然独步,好象一个武装的守卫,使 得这小屋有了保障,这院子有了主宰,这环境有了生气。
我的小屋易主的前几天,我把这鹅送给住在小龙坎的朋友人家。送出之后的几天内,颇 有异样的感觉。这感觉与诀别一个人的时候所发生的感觉完全相同,不过分量较为轻微而 已。原来一切众生,本是同根,凡属血气,皆有共感。所以这禽鸟比这房屋更是牵惹人情, 更能使人留恋。现在我写这篇短文,就好比为一个永诀的朋友立传,写照。这鹅的旧主人姓 夏名宗禹,现在与我邻居着。
1946年夏于重庆
543静观人生

敬礼
象吃药一般喝了一大碗早已吃厌的牛奶,又吞了一把围棋子似的、洋钮扣似的肺病特效 药。早上的麻烦已经对付过去。儿女们都出门去办公或上课了,太太上街去了,劳动大姐在 不知什么地方,屋子里很静。我独自关进书房里,坐在书桌前面。这是一天精神最好的时 光。这是正好潜心工作的时光。
今天要译的一段原文,文章极好,译法甚难。但是昨天晚上预先看过,躺在床里预先计 划过句子的构造,所以今天的工作并不很难,只要推敲各句里面的字眼,就可以使它变为中 文。右手握着自来水笔,左手拿着香烟,书桌左角上并列着一杯茶和一只烟灰缸。眼睛看着 笔端,热中于工作,左手常常误把香烟灰落在茶杯里,幸而没有把烟灰缸当作茶杯拿起来 喝。茶里加了香烟灰,味道有些特别,然而并不讨厌。译文告一段落,我放下自来水笔,坐 在椅子里伸一伸腰。眼梢头觉得桌子上右手所靠的地方有一件小东西在那里蠢动。仔细一 看,原来是一个受了伤的蚂蚁:它的脚已经不会走路,然而躯干无伤,有时翘起头来,有时 翻转肚子来,有时鼓动着受伤的脚,企图爬走,然而一步一蹶,终于倒下来,全身乱抖,仿 佛在绝望中挣扎。啊,这一定是我闯的祸!我热中于工作的时候,没有顾到右臂底下的蚂 蚁。我写完了一行字迅速把笔移向第二行上端的时候,手臂象汽车一样突进,然而桌子上没 有红绿灯和横道线,因此就把这蚂蚁碾伤了。它没有拉我去吃警察官司,然而我很对不起 它,又没有办法送它进医院去救治,奈何挝挝挝巍
然而反复一想,这不能完全怪我。谁教它走到我的工场里来,被机器碾伤呢?它应该怪 它自己,我恕不负责。不过,一个不死不活的生物躺在我眼睛前面,心情实在非常不快。我 想起了昨天所译的一段文章:“假定有百苦交加而不得其死的人;在没有生的价值的本人自 不必说,在旁边看护他的亲人恐怕也会觉得杀了他反而慈悲吧。”(见夏目漱石著《旅 宿》)我想:我伸出一根手指去,把这百苦交加而不得其死的蚂蚁一下子捻死,让它脱了 苦,不是慈悲吗?然而我又想起了某医生的话:“延长寿命,是医生的天职。”又想起故乡 的一句俗语:“好死勿如恶活。”我就不肯行此慈悲。况且,这蚂蚁虽然受伤,还在顽强地 挣扎,足见它只是局部残废,全体的生活力还很旺盛,用指头去捻死它,怎么使得下手呢? 犹豫不决,耽搁了我的工作。最后决定:我只当不见,只当没有这回事。我把稿纸移向左 些,管自继续做我的翻译工作。让这个自作孽的蚂蚁在我的桌子上挣扎,不管我事。
翻译工作到底重大,一个蚂蚁的性命到底藐小;我重新热中于工作之后,竟把这事件完 全忘记了。我用心推敲,频频涂改,仔细地查字典,又不断地抽香烟。忙了一大阵之后,工 作又告一段落,又是放下自来水笔,坐在椅子里伸一伸腰。眼梢头又觉得桌子右角上离开我 两尺光景的地方有一件小东西在那里蠢动。望去似乎比蚂蚁大些,并且正在慢慢地不断地移 动,移向桌子所靠着的窗下的墙壁方面去。我凑近去仔细察看。啊哟,不看则已,看了大吃 一惊!原来是两个蚂蚁,一个就是那受伤者,另一个是救伤者,正在衔住了受伤者的身体而 用力把他(自此不用它)拖向墙壁方面去。然而这救伤者的身体不比受伤者大,他衔着和自 己同样大小的一个受伤者而跑路,显然很吃力,所以常常停下来休息。有时衔住了他的肩部 而走路,走了几步停下来,回过身来衔住了他的一只脚而走路;走了几步又停下来,衔住了 另一只脚而继续前进。停下来的时候,两人碰一碰头,仿佛谈几句话。也许是受伤者告诉他 这只脚痛,要他衔另一只脚;也许是救伤者问他伤势如何挝拖得动否。受伤者有一两只脚伤 势不重,还能在桌上支撑着前进,显然是体谅救伤者太吃力,所以勉力自动,以求减轻他的 负担。因为这样艰难,所以他们进行的速度很缓,直到现在还离开墙壁半尺之远。这个救伤 者以前我并没有看到。想来是我埋头于翻译的期间,他跑出来找寻同伴,发见这个同伴受了 伤躺在桌子上,就不惜劳力,不辞艰苦,不顾冒险,拚命地扶他回家去疗养。这样藐小的动 物,而有这样深挚的友爱之情、这样慷慨的牺牲精神、这样伟大的互助精神,真使我大吃一 惊!同时想起了我刚才看不起他,想捻死他,不理睬他,又觉得非常抱歉,非常惭愧!
鲁迅先生曾经看见一个黄包车夫的身体大起来。我现在也是如此:忽然看见桌子角上这 两个蚂蚁大起来,创创创创创得同山一样,终于充塞于天地之间,高不可仰了。同时又觉得 我自己的身体小起来,小起来,终于小得同蚂蚁一样了。我站起身来,向这两个蚂蚁立正, 举起右手,行一个敬礼。1956年12月13日作于上海

阿咪
阿咪者,小白猫也。十五年前我曾为大白猫“白象”写文。白象死后又曾养一黄猫,并 未为它写文。最近来了这阿咪,似觉非写不可了。盖在黄猫时代我早有所感,想再度替猫写 照。但念此种文章,无益于世道人心,不写也罢。黄猎短命而死之后,写文之念遂消。直至 最近,友人送了我这阿咪,此念复萌,不可遏止。率尔命笔,也顾不得世道人心了。
阿咪之父是中国猫,之母是外国猫。故阿咪毛甚长,有似兔子。想是秉承母教之故,态 度异常活泼。除睡觉外,竟无片刻静止。地上倘有一物,便是它的游戏伴侣,百玩不厌。人 倘理睬它一下,它就用姿态动作代替言语,和你大打交道。此时你即使有要事在身,也只得 暂时撇开,与它应酬一下;即使有懊恼在心,也自会忘怀一切,笑逐颜开。哭的孩子看见了 阿咪,会破涕为笑呢。
我家平日只有四个大人和半个小孩。半个小孩者,便是我女儿的干女儿,住在隔壁,每 星期三天宿在家里,四天宿在这里,但白天总是上学。因此,我家白昼往往岑寂,写作的埋 头写作,做家务的专心家务,肃静无声,有时竟象修道院。自从来了阿咪,家中忽然热闹 了。厨户里常有保姆的话声或骂声,其对象便是阿咪。室中常有陌生的笑谈声,是送信人或 邮递员在欣赏阿咪。来客之中,送信人及邮递员最是枯燥,往往交了信件就走,绝少开口谈 话。自从家里有了阿咪,这些客人亲昵得多了。常#因猫而问长问短,有说有笑,送出了信 件还是留连不忍遽去。
访客之中,有的也很枯燥无味。他们是为公事或私事或礼貌而来的,谈话有的规矩严 肃,有的噜苏疙瘩,有的虚空无聊,谈完了天气之后只得默守冷场。然而自从来了阿咪,我 们的谈话有了插曲,有了调节,主客都舒畅了。有一个为正经而来的客人,正在侃侃而谈之 时,看见阿咪姗姗而来,注意力便被吸引,不能再谈下去,甚至我问他也不回答了。又有一 个客人向我叙述一件颇伤脑筋之事,谈话冗长曲折,连听者也很吃力。谈至中途,阿咪蹦跳 而来,无端地仰卧在我面前了。这客人正在愤慨之际,忽然转怒为喜,停止发言,赞道: “这猫很有趣!”便欣赏它,抚弄它,获得了片时的休息与调节。有一个客人带了个孩子 来。我们谈话,孩子不感兴味,在旁枯坐。我家此时没有小主人可陪小客人,我正抱歉,忽 然阿咪从沙发下钻出,抱住了我的脚。于是大小客人共同欣赏阿咪,三人就团结一气了。后 来我应酬大客人,阿咪替我招待小客人,我这主人就放心了。原来小朋友最爱猫,和它厮伴 半天,也不厌倦;甚至被它抓出了血也情愿。因为他们有一共通性:活泼好动。女孩子更喜 欢猫,逗它玩它,抱它喂它,劳而不怨。因为他们也有个共通性:娇痴亲昵。
写到这里,我回想起已故的黄猫来了。这猫名叫“猫伯伯”。在我们故乡,伯伯不一定 是尊称。我们称鬼为“鬼伯伯”,称贼为“贼伯伯”。故猫也不妨称为“猫伯伯”。大约对 于特殊而引人注目的人物,都可讥讽地称之为伯伯。这猫的确是特殊而引人注目的。我的女 儿最喜欢它。有时她正在写稿,忽然猫伯伯跳上书桌来,面对着她,端端正正地坐在稿纸上 了。她不忍驱逐,就放下了笔,和它玩耍一会。有时它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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