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暮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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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暮晨光-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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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现在,他却极轻微地一笑,同样点头说:“方小姐,你好。”其实声音依旧清冷,一双眼睛深得如同广袤宁静的夜空,望不见尽头,却恰恰因为那样一抹极轻淡的笑意,似乎便在瞬间浮起繁星般的光亮。
  她竟是第一次产生这种错觉,仿佛面对着深甬,而自己正一步步地就快要被吸进去。
  好在肖莫这个时候说:“一起进去?”她才偏过头,与韩睿的目光稍稍错开,不知怎么的,竟然心下一松。
  她那时并不知道他的身份,还是几天之后提起那场着实精彩的歌舞秀来,苏冬脸上笑了笑,一副见怪不怪的口吻:“韩睿看中的东西,那还用说么。”
  记忆中仍是那双寒星泛烁的眼睛,还有风衣袂动的冷峭气势,于是方晨鬼使神差般地多问了一句:“他是什么人?”
  苏冬说:“你以为我现在呆着的那个场子是谁的?”
  “是他的?”
  “嗯,幕后真正的大老板。不过不常来,平时都由手下弟兄看着,但那也足够了,他就算不露脸,大家也都是要卖他面子的。”
  这样的形容不由得令方晨陷入一阵沉思,半天才说:“……原来他是黑社会啊。”仔细想想,却又觉得那排场很能对得上。
  结果苏冬愣了一下,竟也没有反驳,只是随意地说:“开这种店的,谁没有一点背景?”又忽然想到件好笑的事,于是便告诉方晨:“不过能长成韩睿这样出色的,倒也真不多见就是了。说来我那儿就有好几个小姑娘迷他迷得半死,背地里不知道把他讨论了多少遍。”
  “这有什么奇怪。我原来的梦想就是嫁给黑社会大哥呢,那种又帅又会耍酷的男人,前呼后拥的,别提多派头了。”
  “你那时几岁?”
  “十来岁吧,大概是小说看太多了。”
  想起这个,方晨不禁笑了笑。那是小时候多么不切实际的幻想?
  可是当时见过的多半只是街头的小混混,小小年纪恐怕连烟草的味道都还没习惯呢,却偏要在嘴巴里叼根香烟装模作样,连讲话也要拿腔捏调的,眯着□的眼睛抖着腿,没坐相更加没站相,似乎就怕别人觉得他们不够流氓。
  她有个好朋友就和这样的小流氓早恋,结果被家人发现拖回家去一顿毒打,并且关了禁闭。而她整个暑假则都在来来回回地帮忙递情书,还想,看,黑道也是有真情的,就像小说上写的一样。
  并被自己的这种认知感动了。
  可是当最后一次把好朋友的信交到那小流氓手里的时候,对方却突然说:“要不你跟我吧!”
  她愣了好半天,才恶狠狠地将那只搭在肩头的手拨开,她当时正在发育,不经意间已经出落得越发漂亮,整个人显出一种少女独有的生机勃勃的健康之美,迎着晚霞,脸上的肌肤幼嫩得仿佛都能透出光来。
  只记得自己气得胸口起伏,把薄薄的淡蓝色信纸重重摔在那人身上,然后飞跑起来转身离开。
  后来在回家的路上恰好碰到去学画画的陆夕,陆夕叫住她问:“跑什么?怎么脸这么红?”
  “生气。”她头也不回地说。
  是真的生气,还有就是觉得失望——小混混就是小混混,亏她之前还对他另眼相看!
  可是好友却不理解,暑假结束之后,一转眼自己的男朋友就改为纠缠自己最好的朋友去了,换了谁都会觉得出离的愤怒。所以任凭方晨如何解释,两个女生之间看似牢不可破的友情仍是无可避免地破裂了。
  也正是在那段时间里,方晨认识了苏冬。
  只是一次巧遇罢了,却几乎一拍即合。
  于是她们一起逃课去吃冰淇淋;一起去旱冰场认识那些陌生的男孩子,与他们牵着手溜冰,但又不会让对方送自己回家;她们考试前夕还约着偷偷从家里跑出去,然后找那种租书的小店,站在里面免费翻漫画看。
  她过得堕落极了,原本就处在中游水平的成绩更是一落千丈,班主任不止一次地把爸妈叫去谈话,可是她根本不在乎,因为从小的性格就是这样,也因为心里总想着,家里有个陆夕可以出人头地不就够了么?
  相比之下,陆夕确实出色得多,甚至可以算是学校里最出众的女孩子。省三好,学习标兵,优秀班干部……大大小小的奖项几乎无一疏漏地领回来,家里甚至有一面墙是专门为陆夕摆放奖状的。
  陆夕是全家人的骄傲。
  而她呢?什么都不是。就算惹了麻烦回来,也顶多是被骂一顿。
  或许他们根本就注意不到她,有那样一个光彩夺目的姐姐在前面,她更像是一个影子,灰蒙蒙的毫不起眼。就连取名字的时候,也没有跟着陆家人姓,而是跟了外婆姓方。所以有很长一段时间,有些人甚至不相信她与陆夕会是亲姐妹,又或许根本不信她是陆国诚和曾秀云的亲生女儿,因为他们一个是国内医药开发领域的知名学者,另一个则是大画家,一年中倒有大半年的时间是在外地办巡回画展的——如此优秀的基因组合到一起,绝对没有理由会生出她这样一个连普通考试都有可能不及格的女儿。
  所以她也怀疑,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捡来的。
  就记得小时候有次妈妈说:你是我从垃圾箱旁边抱回来的。于是她一直耿耿于怀,因为这种可能性实在太高了。
  一直到陆夕死掉,她都不愿意承认自己长久以来都在嫉妒她,甚至,有些莫名的憎恶,所以她从不肯好好同她说话。
  可是那一天,站在冰冷阴寒的停尸房里,她看见陆夕的脸,那样苍白,那样平静,静得就像睡着了一般,长长的漂亮的眼睫毛上仿佛挂着一层白色的霜气,可是却永远不会再睁开眼睛了。
  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她竟突然觉得害怕,完全不敢再看,连手脚都在抖,心里有一大块的空洞,像被人倒进了热炭,火烧火燎的疼痛。
  可是听到爸妈撕心裂肺的哭声,她居然没有哭,连一滴眼泪都没有落下来。她从小就不爱哭,贪玩摔破膝盖和手肘的时候都不会哭。
  高大英俊的外国警察就站在她旁边,离陆夕有三五步的距离,好心地用英语安慰了她几句。
  她一直一言不发地看着他,目光都不肯移动一下。
  记得临走的时候还对人家笑了笑。身体里那么痛,连头都是痛的,太阳穴一抽一抽地跳着痛,可她居然微笑着说:“You' re so cute。”
  幸好爸妈正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完全没注意到她的举动。倒是那个年轻警察愣了一下,蓝褐色的眼珠里有疑惑,还带着一点鄙夷和嫌恶。
  她那么冷血,在亲姐姐的尸体面前,都还能若无其事的用语言挑逗陌生英俊的男人,所以遭到冷眼和轻视也是应该的。
  可是没有人知道其实她有多么后悔,后悔过去没有对陆夕稍微好一点,哪怕只是一点点。所以她不敢看她,连认真去见最后一面的勇气都没有。
  她是个胆小鬼。
  又或许,她想,如果这种事是可以代替的话,或许她可以代替陆夕死掉,那样的话爸妈也就不至于如此伤心了吧。

  

  那天和苏冬小聚之后,方晨也没想到自己居然很快就又见到了韩睿。
  下了班,她本来是想去音像店买牒的,可是走到半路却突然下起雨来。这座城市的冬天极少下雨,所以一时之间竟都没有防备,许多路人纷纷遮住头往前跑,她也跟着奔进附近一家商场避雨。
  结果正巧碰到年关做活动,许多商品的折数打得都很低,还有返券或立减现金的优惠。或许真是太久不得空闲了,方晨逛了一大圈,出来的时候手上无端端多了几个袋子。
  雨还没停,而且越下越大,整个天空都是黑的。
  大门外面就是停车场,计程车根本不被允许进入,如果要打车还要穿过马路走到对面去。她正在考虑要不要再进去买把伞,这时身后的电梯“叮”地一响,从里面走出来一帮人。
  大约是从顶楼的旋转餐厅下来,可是气氛却并不见太热络。
  方晨自觉地往旁边让了让。
  其实要在人群之中一眼便看见韩睿本来就不是件困难的事,更何况此刻他又走在最前面,与一位微矮的男人一起,后面的那些倒仿佛真的成了跟班。
  他今晚仍旧穿着黑色的衣服,既没开口与人交谈,更没有笑容,可是整个人却又分明那样的显眼夺目,令头顶繁星般璀璨的灯光都仿佛黯然失色。
  他从她的面前经过,还是像第一次见面时那样,视线不经意地扫过去,然后平稳地移向前方,神色漠然。
  他没认出她来。
  只有那日酒吧外的一面之缘,没认出来也很正常。
  已经有年轻的男人先一步撑了伞走进雨里去,片刻便将车子开过来。他们显然是两拨人,简单道了别,然后各自乘着轿车呼啸而去。
  转眼间就又剩下方晨一个人,黑漆漆的夜色里,雨丝仿佛大把的细密的银线,从天上一直延伸下来。其实为了打发时间,她大可以转回头去再在商场里逛一圈,可是今早出门的时候穿了双高跟鞋,方才的一番血拼已经将两只前脚掌折磨得火辣辣的疼,连多走一步路的勇气都没有。
  要么去买把伞,要么直接冲到马路边上去。
  她衡量了一下,选择了后者。
  可是后来才想到,在这种天气里,其实打车才是件最奢侈的事。
  路边根本没有可以避雨的地方,两只手又解放不出来,她觉得自己的样子狼狈不堪,而且傻极了。
  那些载了客人的计程车一辆接一辆地从面前呼啸而过,车轮过处带起一片水花,简直令她绝望。
  冒着雨又再等了一会儿,终于有车缓缓地停在了面前,而且一来就是三辆。
  车灯很亮,直直的六束光照过来,光柱里尽是细密的银色雨丝。她正觉得奇怪,中间那车的后车窗已经缓缓地降了下来。
  里头的人看了看她,她的头发已经被雨水打湿了,贴在肩膀上,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那里,外套也是半湿的,看上去似乎有点发抖。
  “方小姐,上车吧。”韩睿的腔调很淡,不太像是在助人为乐,反倒带着点天生的倨傲。
  不过方晨可不计较这么多。
  仿佛是第一次体会到暖气有多么美好,坐进宽大的车厢里,整个人都放松下来,她转过头真心诚意地说:“谢谢。”
  “不客气。”他的声音仍旧清冽得像泉水,还是那样漫不经心的冷漠。
  纵使是在雨中,三辆车子也开得十分匀速平稳,一前一后地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直到最后下车,两人都没有多一句的交谈。
  那些有点地位和背景的人傲慢寡言一点也不奇怪,唯一让方晨感到有些疑惑的是,明明刚才在商场门口的时候,她以为韩睿已经不记得她了。
  不过本来就不熟悉,这一路的缄默倒让方晨觉得舒服,心里知道大概自己是沾了别人的光,所以才有顺风车可以坐。
  所以后来遇到肖莫,她就顺口把这事给说了,肖莫似乎有点吃惊,笑了一下,语焉不详地说:“这倒难得。”吐出一口烟圈,表情有点高深莫测。
  方晨这才想起来,既然他和韩睿这么熟,一个是奸商,一个则是据说只手就能翻云覆雨的人物,依照物以为聚人以群分的规律,可能背地里也会合作些见不得光的勾当。
  不得不承认,这个揣测很阴暗,不过当记者当得太久,正如老陈说的那样,黑暗的事情见得多了,所以难免有点职业病,也怪不得她。
  最近一段时间肖莫似乎很忙,见面的机会也少,有时回到家去就听周家荣念叨他的名字,方晨实在不耐烦了就会质疑:“你是不是GAY?其实你暗恋肖莫?”
  周家荣气极了,于是诅咒她:“女孩子嘴这么毒,当心嫁不出去!”
  “不用您操心。”
  “真奇怪,肖莫怎么会看上你?”然后周家荣才自觉失言,牢牢地闭上嘴巴。可是却见方晨似乎并不太吃惊,他又忍不住问:“你知道?”
  她只是反问他:“我很差吗?值得你这样为他忿忿不平。”
  那倒不至于,周家荣想,倘若只看外表,这个女人几乎可以拿满分。不过内在如何就不好说了,因为接触得越久,他便越觉得自己当初走了眼。
  过了一会儿,他又兴致勃勃地提议:“为了证明我的性取向是正常的,晚上带你去见我新交的女朋友,怎么样?”
  方晨十分感兴趣地说:“好啊。”
  谁知道相约地点竟然还是上回的那间PUB,而周家荣所谓的女朋友是个十分正点的辣妹,身材尤其好,曲线玲珑的,浓浓的夜店妆很好的掩盖了真实年龄,只是扑闪着一对假睫毛看着方晨问:“美女,会不会划拳?”
  方晨扯过周家荣,压低声音在他耳边揶揄:“自来熟,而且是豪放派,和你真配。”然后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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