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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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公案-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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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使地方安宁;不必要存这疆那界的心理。文官武将和衷共济,一片忠心为国家,天下哪会有难办的事情呢!

对林阿相、李阿来二人,南澳总兵衙门知道他们不是贼人,发回我这里交保释放。

两广总督、广东巡抚、臬台各衙门行文要查办诬良为盗的官员和差役。我说:“唉!南澳总兵军营的功劳不可埋没,由假强盗而抓到真强盗,对阿相、阿来又何必那么苛求呢!”于是,我就用林阿相为普宁县衙门马快,专管捕捉强盗的事;李阿来因为年老,叫其归家务农。

从此,福建、广东沿海二三千里的地方,风平浪静,来往商人平安无事。这也是我在这一带地方作官的一大快乐呵!

第十一则  兄弟讼田

故民陈智有二子,长阿明,次阿定。少同学,长同耕,两人相友爱也。

娶后分户异居。父没,剩有余田七亩。兄弟互争,亲族不能解,至相争讼。

阿明曰:“父与我也。”呈阄书阅之,内有“老人百年后,此田付与长孙”之语。阿定亦曰:“父与我也。”有临终批嘱为凭。余曰:“皆是也。曲在汝父,当取其棺斲之。”阿明、阿定皆无言。

余曰:“田土,细故也。弟兄争讼,大恶也。我不能断。

汝两人各伸一足,合而夹之。能忍耐不言痛者,则田归之矣。

但不知汝等左足痛乎?右足痛乎?左右惟汝自择,我不相强。

汝两人各伸一不痛之足来!”

阿明、阿定答曰:“皆痛也。”余曰:“噫!奇哉。汝两足无一不痛乎?汝之身,犹汝父也。汝身之视左足,犹汝父之视明也;汝身之视右足,犹汝父之视定也。汝两足尚不忍舍其一,汝父两子,肯舍其一乎?此事须他日再审。”

命隶役以铁索一条两系之,封其钥口,不许私开。使阿明、阿定同席而坐,联袂而食,并头而卧。行则同起,居则同止,便溺粪秽,同蹲同立,顷刻不能相离。

更使人侦其举动、词色,日来报。初悻悻不相语言,背面侧坐。至一二日,则渐渐相向。又三四日,则相对太息,俄而相与言矣。未几,又相与共饭而食矣。

余知其有悔心也。问二人有子否,则阿明、阿定皆有二子,或十四五,或十七八,年齿亦不相上下。命拘其四子偕来,呼阿明、阿定谓之曰:“汝父不合生汝兄弟二人,是以今日至此。

向使汝止孑然一身,田宅皆为已有,何等快乐。今汝等又不幸皆有二子,他日相争相夺,欲割欲杀,无有已时。深为汝等忧之,今代汝思患预防。汝两人各留一子足矣。明居长,留长子,去少者可也;定居次,留次子,去长者可也。命差役将阿明少子、阿定长子押交养济院,赏与丐首为亲男,取具收管存案。

彼丐家无田可争,他日得免于祸患。”

阿明、阿定皆叩头号哭曰:“今不敢矣。”余曰:“不敢何也?”阿明曰:“我知罪矣。愿让田与弟,至死不复争。”阿定曰:“我不受也。愿让田与兄,终身无怨悔。”余曰:“汝二人皆非实心,我不敢信。”二人叩首曰:“实矣。如有悔心,神明殛之。”知:“汝二人即有此心,二人之妻亦未必肯。且归与妇计之,三日来定议。”

越翼日,阿明妻郭氏、阿定妻林氏,邀其族长陈德俊、陈朝义,当堂求息。娣姒相扶携,伏地涕泣,请自今以后,永相和好,皆不爱田。

阿阴、何定皆泣曰:“我兄弟蠢愚,不知义理,致费仁心。

今如梦初醒,惭愧欲绝,侮之晚矣。我兄弟皆不愿得此田,请舍入佛寺斋僧,可乎?”余曰:“噫!此不孝之甚者也。言及舍寺斋僧,便当大板扑死矣。汝父汗血辛勤,创兹产业。汝弟兄鹬蚌相持,使秃子收渔人之利,汝父九泉之下能瞑目乎?为兄则让弟,为弟则让兄。交让不得,则还汝父。今以此田为汝父祭产,汝弟兄轮年收租备祭,子孙世世永无争端。此一举而数善备者也。”

于是族长陈德俊、陈朝义皆叩首称善教,阿明、阿定、郭氏、林氏悉欢欣感激,当堂七八拜,致谢而去。兄弟、妯娌相亲相爱,百倍曩时。民间遂有言礼让者矣。

译文已经过世的陈智有两个儿子;老大叫阿明,老二叫阿定。

二人小时候一起读书,长大了一起种地,兄弟之间极为友爱。

二人娶亲之后分家各住。父亲死后,留下七亩地,二人争起来,亲属们调解不了,以致打官司。

陈阿明说:“这地父亲给我了。”他把分家文书呈上来,上面有“老人过世之后,这七亩地传给大孙子”的话。陈阿定说:“这地父亲给我了。”他手中有他父亲临终时的批嘱为凭证。我说:“你们两人都有理,没理的是你们的父亲,应该把他棺材拿来砍开。”陈阿明、陈阿定都没话可说。

我说:“土地,这是小事。兄弟打官司,这是大恶。我设法给你们断案。这样吧,你们两人各伸一条腿,合着夹起来。

能坚持到底不叫痛的,这地就归他了。只是不知你们左腿疼呢?还是右腿疼呢?左腿右腿由你们自己选择,我不强迫。你们两个人,各自都把夹起来不疼的那条腿伸过来!”

陈阿明、陈阿定回答说:“哪条腿夹起来都疼。”我说:“唉!怪呀。你们两条腿没有一条夹起来不疼吗?你们的身体,就好比你们的父亲。你们身体看待左腿,就好比你们父亲看待阿明;你们身体看待右腿,就好比你们父亲看待阿定。你们两条腿还不忍心舍掉一条,你父亲两个儿子,能舍得其中一个吗?,这案子等过些天再审。”

我命令衙役用一条铁链,把他们两人拴在一起,用锁头锁好,不许偷偷打开。让陈阿明、陈阿定同坐在一张席子上,联在一起吃饭,并着头躺卧睡觉。二人走路得一同起来,坐下得一同休息,大小便也得同蹲同站,一会儿也不能离开。

我再派人察看他们的举止言谈,每天向我报告。开始时,两个人气哼哼的,互相之间一句话不说,背靠背侧着身子坐着。一两天后,慢慢对着坐了。又过三四天,就相对着叹息起来,不久互相说话了。又过一阵,就一起吃饭了。

我知道他们产生了后悔的念头。就叫来二人,问他们有儿子没有。阿明、阿定都有两个儿子,有的十四五岁,有的十七八岁,年岁也不相上下。我派人把他们的四个孩子一起抓来,叫来陈阿明、陈阿定对他们说:“你们的父亲不该生下你们兄弟两个,所以现在弄到这一步。假如你们只是一个人,土地、房屋都归自己所有,多么快乐。现在不幸你们又都有两个儿子,将来相争相夺,要打要杀,没有完结之时。我深深为你们担忧,现在代你们想法预防。你们二人每人各自留下一个儿子就够了。阿明是老大,留下大儿子,不要小儿子;阿定是老二,留下二儿子,不要大儿子。我让衙役把阿明的小儿子、阿定的大儿子送到花子房去,赏给乞丐头儿做儿子,让他写出收管的具结存案。那乞丐家里没有土地可争,将来能够免掉祸患。”

陈阿明、陈阿定都连连磕头,边哭边喊着说:“现在不敢了。”我说:“不敢什么?”陈阿明说:“我知罪了。我愿意把地让给弟弟,到死也不再争了。”陈阿定说:“我不要这地。我愿意把地让给哥哥,终生不怨恨后悔。”我说:“你们二人都不是真心,我不敢相信。”二人又磕头说:“是真心。如有后悔,神灵会惩罚我们。”我说:“你们二人就是有这心,你们的老婆也未必能答应。先回去和老婆商量商量,三天后再来定案。”

到了第二天,陈阿明的妻子郭氏、陈阿定的妻子林氏,邀请族长陈德俊、陈朝义一起来到大堂,请求当堂结束官司。两妯娌扶在一起,趴在地上哭哭啼啼,说:从今以后,永远和睦相处,都不再舍不得那七亩地了。

陈阿明、陈阿定都哭着说:“我们兄弟蠢笨愚鲁,不懂得事理,以致让老爷操心。现在好比大梦才醒,惭愧得要死,后悔也晚了。我们哥俩都不愿意要这地,请把它施舍给庙里以供和尚斋饭,好吗?”我说:“胡说!这么办是不孝之中最厉害的。如要施舍给庙里,就应当用大板子把你们打死。你们父亲一滴汗、一滴血,辛辛苦苦、勤勤恳恳创下这点产业。你们弟兄二人鹬蚌相争,让秃和尚坐收渔人之利,你们的父亲在九泉之下能瞑目吗?作哥哥的让弟弟,作弟弟的让哥哥,互相谦让,谁都不肯接受,那就把地还给你们父亲。现在把这七亩地作为你们父亲的祭地,你们哥俩每年轮流收租,各办祭祀,子子孙孙永远不再起争端。这是一举数得的善事啊!”

这时,族长陈德俊、陈朝义都磕头,称赞我善于教化。陈阿明、陈阿定、郭氏、林氏都欢欣感激,当堂磕了七八个头,一再道谢后离开了。从此,兄弟、妯娌之间相亲相爱,倍胜于过去。老百姓之间,也注意讲究礼义、谦逊了。

第十二则  卓洲溪

有饥民乘黄昏驾船在卓洲溪攘客。

适余自普之潮,以是夜二更过贵屿,见一人拦舆号呼,自称:“我郭元藏也。晨往军埔墟贸易,暮从石港泛舟还。中流被盗,攫去铜钱八千,黄白楮四十一束,布衣履囊,筐各一事。舟人王阿象赴水逃生。同避难者,李启宣、黄朝盛也。”

问贼何情形,曰:“十余人驾八桨舟古母船,不新不旧。为篷四,前一篷破损。后载竹篙枪一束。”

余即于道中停舆,张灯草檄,调保正杨勋、李缵、苏赞卿、杨新等率丁壮八十名,沿溪飞捕。获者悬赏十金,纵者重杖浊百。越次日,尚寂然无踪也。

因思多桨舟古母船非内溪所有,乃隆津、练江运载私盐之具。

复调集水保方东升、姚万进、郑茂纪、姚子宁等,在于练江后溪港一带遍行访缉。

越三日,果在溪圩乡港内,弋获八桨舟古母船一只。系维草岸,内有竹篙枪一束,其前一篷亦破损。问主者,则郑长焕、郑阿清、郑侯器也。拘长焕等问讯,皆茫然不知,谓船式偶而相同。且自称因贫违禁,私置多桨舟古母船彩捕,有时窃载一二石私盐,亦不能免,实无攘夺卓洲溪情事。词甚可信。

余以郑阿清索比匪,江上舟古母船有几,平日非善良、能攘窃有几,度无不了然者。数诘问,不以实告。

将刑之,阿清乃言乡人郑阿忠、郑阿邹于二月二十三日,在下尾桥边货卖番薯,见王阿协、范阿义驾八桨舟古母船,乘风飞驰,直入贵屿。其舟中有十许人,竹篙枪一束。正卓洲溪被抢之日,此其是矣。复唤郑阿忠、郑阿邹赴讯,如所言。

因命捕王阿协等。则王阿协、范阿义相率昂然自行投讯,余心疑其为良民也。忽阶下有以乡音相语者曰:“此必良民也!

若是盗贼,焉敢自来送死?”味其语意,似故使余闻之者。余思此左右有人,非果善良,则为大盗,未可轻释,当从容讯之。阿协、阿义果不承,郑阿清等亦无以相难也。

惟保正郑茂纪言,阿协乃有名积盗。保正李缵、杨新言,范阿义素非善良。而郑长焕言,二人平日皆在姚绍聪舟古母船上住宿,寝食无他处。因复摄到姚绍聪鞫问,则绍聪佯为不识阿协、阿义二人也者。且自驾双桨小舟赴验,明非舟古母;情词亦似可信也。而姚族生监多人,林立阶下,请释善良,以安本业。

余曰:“且迟之。”

复有惠潮道差员李姓者扣扉请见。余不纳,遣阍者问所欲为,则言:“贫民乏食相攘窃,亦属细故,不可以大盗通详,恐于道宪考成有碍。”余曰:“灾黎元气未复,大事亦当化小。

吾但欲有罪者伏其辜,不肯使干连者疲于路。详解则牵累多人,吾不忍也。”李又言:“姚绍聪、王阿协、范阿义皆善良,请早释。”余日:“良匪俟审明乃知,此非吾所得自主也。”

越日将再讯。思此人出巨族,势力蟠结,堂上方发一言,外间已知趋避。百足之虫,扶之者众,恐未易得情。乃屏左右,于内堂询之,一切闲人皆驱逐,勿令窥伺语言。待质诸犯,亦分置各处,不使相谋面接耳。先呼保正郑茂纪责之曰:“汝职在地方,稽查奸匪,今纵人攘客,而不以实告,即是汝作贼也。汝乡中出为匪者几人?姚绍聪舟古母船今匿何处?此双桨小船又从何而来?不实言,先夹汝。”

茂纪乃言:“姚绍聪、王阿协、范阿义此三人抢劫是实。

其余同伴,不知姓名。姚绍聪八桨舟古母船,前篷破坏,先在南塘乡池中。后因追求日急,潜令其兄姚绍贵于十五夜驾出海门猷湾,藉称彩捕,急则便于远扬。其双桨小船,乃事发之后在和平港内以二金购来抵塞者。我畏其族大强凶,是以不敢言也。”余叱退之。

呼王阿协至前,绐之曰:“汝乃为绍聪所欺,无故以父母之身代人受刑法。今绍聪已自不讳,谓此八桨舟古母船实所置造,前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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