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臣谓:“河流东南旧矣。一旦决之,恐故道不容,衍溢而出,分为数河,不复
可收。水分则浅狭易渡,天寒辄冻,御备愈难,此甚不可!”诏但令量宜减南岸
郡县居民之赋役。五年夏四月,敕枢密院,沿河要害之地,可垒石岸,仍置撒星
桩、陷马堑以备敌。
○漕渠
金都于燕,东去潞水五十里,故为闸以节高良河、白莲潭诸水,以通山东、
河北之粟。凡诸路濒河之城,则置仓以贮傍郡之税,若恩州之临清、历亭,景州
之将陵、东光,清州之兴济、会川,献州及深州之武强,是六州诸县皆置仓之地
也。其通漕之水,旧黄河行滑州、大名、恩州、景州、沧州、会州之境,漳水东
北为御河,则通苏门、获嘉、新乡、卫州、浚州、黎阳、卫县、彰德、磁州、洺
州之馈,衡水则经深州会于滹沱,以来献州、清州之饷,皆合于信安海壖。溯流
而至通州,由通州入闸,十余日而后至于京师。其它若霸州之巨马河,雄州之沙
河,山东之北清河,皆其灌输之路也。然自通州而上,地峻而水不留,其势易浅,
舟胶不行,故常徙事陆挽,人颇艰之。世宗之世,言者请开卢沟金口以通漕运,
役众数年,竟无成功,事见《卢沟河》。其后亦以闸河或通或塞,而但以车挽矣。
其制,春运以冰消行,暑雨毕。秋运以八月行,冰凝毕。其纲将发也。乃合众,
以所载之粟苴而封之,先以付所卸之地,视与所封样同则受。凡纲船以前期三日
修治,日装一纲,装毕以三日启行。计道里分溯流、沿流为限,至所受之仓,以
三日卸,又三日给收付。凡挽漕脚直,水运盐每石百里四十八文,米五十文一分
二厘七毫,粟四十文一分三毫,钱则每贯一文七分二厘八毫。陆运佣直,米每石
百里百一十二文一分五毫,粟五十七文六分八厘四毫,钱每贯三文九厘六毫。余
物每百斤行百里,平路则春冬百三十一文五分,夏秋百五十七文八分,山路则春
冬百四十九文,夏秋二百一文。凡使司院务纳课佣直,春冬九十文三分,夏秋百
一十四文。诸民户射赁官船漕运者,其脚直以十分为率,初年克二分,二年克一
分八厘,三年克一分七厘,四年克一分五厘,五年以上克一分。
初,世宗大定四年八月,以山东大熟,诏移其粟以实京师。十月,上出近郊,
见运河湮塞,召问其故。主者云户部不为经画所致。上召户部侍郎曹望之,责曰:
“有河不加浚,使百姓陆运劳甚,罪在汝等。朕不欲即加罪,宜悉力使漕渠通也。”
五年正月,尚书省奏,可调夫数万,上曰:“方春不可劳民,令宫籍监户、东宫
亲王人从、及五百内里军夫浚治。”二十一年,以八月京城储积不广,诏沿河恩
献等六州粟百万余石运至通州,辇入京师。明昌三年四月,尚书省奏:“辽东、
北京路米粟素饶,宜航海以达山东。昨以按视东京近海之地,自大务清口并咸平
铜善馆皆可置仓贮粟以通漕运,若山东、河北荒歉,即可运以相济。”制可。承
安五年,边河仓州县,可令折纳菽二十万石,漕以入京,验品级养马于俸内带支,
仍漕麦十万石,各支本色。乃命都水监丞田栎相视运粮河道。
泰和元年,尚书省以景州漕运司所管六河仓,岁税不下六万余石,其科州县
近者不下二百里,官吏取贿延阻,人不胜苦,虽近官监之亦然。遂命监察御史一
员往来纠察之。五年,上至霸州,以故漕河浅涩,敕尚书省发山东、河北、河东、
中都、北京军夫六千,改凿之。犯屯田户地者,官对给之。民田则多酬其价。六
年,尚书省以凡漕河所经之地,州县官以为无与于己,多致浅滞,使纲户以盘浅
剥载为名,奸弊百出。于是遂定制,凡漕河所经之地,州府官衔内皆带“提控漕
河事”,县官则带“管勾漕河事”,俾催检纲运,营护堤岸。为府三:大兴、大
名、彰德。州十二:恩、景、沧、清、献、深、卫、浚、滑、磁、洺、通。县三
十三:大名、元城、馆陶、夏津、武城、历亭、监清、吴桥、将陵、东光、南皮、
清池、靖海、兴济、会川、交河、乐寿、武强、安阳、汤阴、监漳、成安、滏阳、
内黄、黎阳、卫、苏门、获嘉、新乡、汲、潞、武清、香河、漷阴。
十二月,通济河创设巡河官一员,与天津河同为一司,通管漕河闸岸,止名
天津河巡河官,隶都水监。八年六月,通州刺史张行信言:“船自通州入闸,凡
十余日方至京师,而官支五日转脚之费。”遂增给之。
贞祐三年,既迁于汴,以陈、颍二州濒水,欲借民船以漕,不便。遂依观州
漕运司设提举官,募船户而籍之,命户部勾当官往来巡督。四年,从右丞侯挚言,
开沁水以便馈运。上又念京师转输之劳,命出尚厩牛及官车,以助其力。兴定四
年十月,谕皇太子曰:“中京运粮护送官,当择其人,万有一失,枢密官亦有罪
矣!其船当用毛花辇所造两首尾者,仍张帜如渡军之状,勿令敌知为粮也。”陕
西行省把胡鲁言:”陕西岁运粮以助关东,民力浸困,若以舟自渭入河,顺流而
下,可以纾民力。”遂命严其侦候,如有警,则皆维于南岸。时朝延以邳、徐、
宿、泗军储,京东县挽运者岁十余万石,民甚苦之。元光元年,遂于归德府置通
济仓,设都监一员,以受东郡之粟。定国军节度使李复亨言:“河南驻跸,兵不
可阙,粮不厌多,比年,少有匮乏即仰给陕西,陕西地腴岁丰,十万石之助不难。
但以车运之费先去其半,民何以堪?宜造大船二十,由大庆关渡入河,东抵湖城,
往还不过数日,篙工不过百人,使舟皆容三百五十斛,则是百人以数日运七千斛
矣!自夏抵秋可漕三千余万斛,且无稽滞之患。”上从之。时又于灵璧县潼郡镇
设仓都监及监支纳,以方开长直沟,将由万安湖舟运入汴至泗,以贮粟也。
○卢沟河
大定十年,议决卢沟以通京师漕运,上忻然曰:“如此,则诸路之物可径达
京师,利孰大焉!”命计之,当役千里内民夫,上命免被灾之地,以百官从人助
役。已而,敕宰臣曰:“山东岁饥。工役兴则妨农作,能无怨乎?开河本欲利民,
而反取怨,不可!其姑罢之。”十一年十二月,省臣奏复开之,自金口疏导至京
城北入壕,而东至通州之北,入潞水,计工可八十日。十二年三月,上令人覆按,
还奏:“止可五十日。”上召宰臣责曰:“所余三十日徒妨农费工,卿等何为虑
不及此。”及渠成,以地势高峻,水性浑浊。峻则奔流漩洄,啮岸善崩,浊则泥
淖淤塞,积滓成浅,不能胜舟。其后,上谓宰臣曰:“分卢沟为漕渠,竟未见功,
若果能行,南路诸货皆至京师,而价贱矣。”平章政事驸马元忠曰:“请求识河
道者,按视其地。”竟不能行而罢。二十五年五月,卢沟决于上阳村。先是,决
显通寨,诏发中都三百里内民夫塞之,至是复决,朝延恐枉费工物,遂令且勿治。
二十七年三月,宰臣以“孟家山金口闸下视都城,高一百四十余尺,止以射粮军
守之,恐不足恃。傥遇暴涨,人或为奸,其害非细。若固塞之,则所灌稻田俱为
陆地,种植禾麦亦非旷土。不然则更立重闸,仍于岸上置埽官廨署,及埽兵之室,
庶几可以无虞也”。上是其言,遣使塞之。夏四月丙子,诏封卢沟水神为安平侯。
二十八年五月,诏卢沟河使旅往来之津要,令建石桥。未行而世宗崩。章宗大定
二十九年六月,复以涉者病河流湍急,诏命造舟,既而更命建石桥。明昌三年三
月成,敕命名曰广利。有司谓车驾之所经行,使客商旅之要路,请官建东西廊,
令人居之。上曰:“何必然,民间自应为耳。”左丞守贞言:“但恐为豪右所占,
况罔利之人多止东岸,若官筑则东西两岸俱称,亦便于观望也。”遂从之。
六月,卢沟堤决,诏速遏塞之,无令泛溢为害。右拾遗路铎上疏言:“当从
水势分流以行,不必补修玄同口以下、丁村以上旧堤。”上命宰臣议之,遂命工
部尚书胥持国及路铎同检视其堤道。
○滹沱河
大定八年六月,滹沱犯真定,命发河北西路及河间、太原、冀州民夫二万八
千,缮完其堤岸。十年二月,滹沱河创设巡河官二员。十七年,滹沱决白马岗,
有司以闻,诏遣使固塞,发真定五百里内民夫,以十八年二月一日兴役,命同知
真定尹鹘沙虎、同知河北西路转运使徐伟监护。
漳河
大定二十年春正月,诏有司修护漳河闸,所须工物一切并从官给,毋令扰民。
明昌二年六月,漳河及卢沟堤皆决,诏命速塞之。四年春正月癸未,有司言修漳
河堤埽计三十八万余工,诏依卢沟河例,招被水阙食人充夫,官支钱米,不足则
调碍水人户,依上支给。
卷二十八 志第九
◎礼一
○郊
金人之入汴也,时宋承平日久,典章礼乐粲然备具。金人既悉收其图籍,载
其车辂、法物、仪仗而北,时方事军旅,未遑讲也。既而,即会宁建宗社,庶事
草创。皇统间,熙宗巡幸析津,始乘金辂,导仪卫,陈鼓吹,其观听赫然一新,
而宗社朝会之礼亦次第举行矣。继以海陵狼顾,志欲并吞江南,乃命官修汴故宫,
缮宗庙社稷,悉载宋故礼器以还。外行黩武,内而纵欲,其猷既失,奚敢议礼乐
哉!世宗既兴,复收向所迁宋故礼器以旋,乃命官参校唐、宋故典沿革,开“详
定所”以议礼,设“详校所”以审乐,统以宰相通学术者,于一事之宜适、一物
之节文,既上闻而始汇次,至明昌初书成,凡四百余卷,名曰《金纂修杂录》。
凡事物名数,支分派引,珠贯棋布,井然有序,炳然如丹。又图吉、凶二仪:卤
簿十三节以备大葬,小卤簿九节以备郊庙。而命尚书左右司、春官、兵曹、太常
寺各掌一本,其意至深远也。是时,宇内阜安,民物小康,而维持几百年者实此
乎基。鸣呼,礼之为国也信矣夫!而况《关雎》、《麟趾》之化,其流风遗思被
于后世者,为何如也。宣宗南播,疆宇日蹙,旭日方升而爝火之燃,蔡流弗东而
余烬灭矣!图籍散逸既莫可寻,而其宰相韩企先等之所论列,礼官张暐与其子行
简所私著《自公纪》,亦亡其传。故书之存,仅《集礼》若干卷,其藏史馆者又
残缺弗完,姑掇其郊社宗庙诸神祀、朝觐会同等仪而为书,若夫凶礼则略焉。盖
自熙宗、海陵、卫绍王之继弑,虽曰“卤簿十三节以备大葬”,其行乎否耶?盖
莫得而考也,故宣孝之丧礼存,亦不复纪。噫!告朔饩羊虽孔子所不去,而史之
缺文则亦慎之。作《礼志》。
南北郊
金之郊祀,本于其俗有拜天之礼。其后,太宗即位,乃告祀天地,盖设位而
祭也。天德以后,始有南北郊之制,大定,明昌其礼浸备。
南郊坛,在丰宜门外,当阙之巳地。圆坛三成,成十二陛,各按辰位。濆墙
三匝,四面各三门。斋宫东北,厨库在南。坛、濆皆以赤土圬之。北郊方丘,在
通玄门外,当阙之亥地。方坛三成,成为子午卯酉四正陛。方濆三周,四面亦三
门。朝日坛曰大明,在施仁门外之东南,当阙之卯地,门濆之制皆同方丘。夕月
坛曰夜明,在彰义门外之西北,当阙之酉地,掘地污之,为坛其中。常以冬至日
合祀昊天上帝、皇地祗于圜丘,夏至日祭皇地祇于方丘,春分朝日于东郊,秋分
夕月于西郊。
大定十一年始郊,命宰臣议配享之礼。左丞石琚奏曰:“按《礼记》:‘万
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祖配上帝也。’盖配之者,侑神作主也。自外至者
无主不止,故推祖考配天,尊之也。两汉、魏、晋以来,皆配以一祖。至唐高宗,
始以高祖、太宗崇配。垂拱初,又加以高宗,遂有三祖同配之礼。至宋,亦尝以
三帝配,后礼院上议,以为对越天地,神无二主,由是止以太祖配。臣谓冬至亲
郊宜从古礼。”上曰:“唐、宋以私亲,不合古,不足为法。今止当以太祖配。”
又谓宰臣曰:“本国拜天之礼甚重。今汝等言依古制筑坛,亦宜。我国家绌辽、
宋主、据天下之正,郊祀之礼岂可不行?”乃以八月诏曰:“国莫大于祀,祀莫
大于天,振古所行,旧章咸在。仰惟太祖之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