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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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 第2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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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云:“三辰不轨,取士为相。四夷交侵,拔卒为将。”今之将帅,大抵先论出

身官品,或门阀膏粱之子,或亲故假托之流,平居则意气自高,遇敌则首尾退缩,

将帅既自畏怯,士卒夫谁肯前。又居常裒刻,纳其馈献,士卒因之以扰良民而莫

可制。及率之应敌,在途则前后乱行,屯次则排门择屋,恐逼小民,恣其求索,

以此责其畏法死事,岂不难哉。况今军官数多,自千户而上,有万户、有副统、

有都统、有副提控,十羊九牧,号令不一,动相牵制。切闻国初取天下,元帅而

下,惟有万户,所统军士不下数万人,专制一路,岂在多哉?多则难择,少则易

精。今之军法,每二十五人为一谋克,四谋克为一千户,谋克之下有蒲辇一人、

旗鼓司火头五人,其任战者才十有八人而已。又为头目选其壮健以给使令,则是

一千户所统不及百人,不足成其队伍矣。古之良将常与士卒同甘苦,今军官既有

俸廪,又有券粮,一日之给兼数十人之用。将帅则丰饱有余,士卒则饥寒不足,

曷若裁省冗食而加之军士哉。伏乞明敕大臣,精选通晓军政者,分诣诸路,编列

队伍,要必五十人为一谋克,四谋克为一千户,五千户为一万户,谓之散将。万

人设一都统,谓之大将,总之帅府。数不足者皆并之,其副统、副提控及无军虚

设都统、万户者悉罢省。仍敕省院大臣及内外五品以上,各举方略优长,武勇出

众、材堪将帅者一二人,不限官品,以充万户以上都统、元帅之职。千户以下,

选军中有谋略武艺为众所服者充。申明军法,居常教阅,必使将帅明于奇正虚实

之数,士卒熟于坐作进退之节。至于弓矢铠仗须令自负,习于劳苦。若有所犯,

必刑无赦。则将帅得人,士气日振,可以待敌矣。

八曰练士卒以振兵威。昔周世宗常曰:“兵贵精而不贵多,百农夫不能养一

战士,奈何朘民脂膏养此无用之卒。苟健懦不分,众何以劝。”因大搜军卒,遂

下淮南,取三关,兵不血刃,选练之力也。唐魏徵曰:“兵在以道御之而已。御

壮健足以无敌于天下,何取细弱以增虚数。”比者凡战多败,非由兵少,正以其

多而不分健懦,故为敌所乘,懦者先奔,健者不能独战而遂溃,此所以取败也。

今莫若选差习兵公正之官,将已籍军人随其所长而类试之。其武艺出众者别作一

军,量增口粮,时加训练,视等第而赏之。如此,则人人激厉,争效所长,而衰

懦者亦有可用之渐矣。昔唐文皇出征,常分其军为上中下,凡临敌则观其强弱,

使下当其上,而上当其中,中当其下。敌乘下军不过奔逐数步,而上军中军已胜

其二军,用是常胜。盖古之将帅亦有以懦兵委敌者,要在预为分别,不使混淆耳。

上览书不悦,诏付尚书省诘之。宰执恶其纷更诸事,谓所言多不当。于是规

惶惧待罪,诏谕曰:“朕始以规有放归山林之语,故令诘之,乃辞以不职忌讳,

意谓朕恶其言而怒也。朕初无意加罪,其令御史台谕之。”寻出为徐州帅府经历

官。

正大元年,召为右司谏,数上章言事,寻权吏部郎中。时诏群臣议修复河中

府,规与杨云翼等言:“河中今为无人之境,陕西民力疲乏,修之亦不能守,不

若以见屯军士量力补治,待其可守即修之未晚也。”从之。未几,坐事解职。初,

吏部尚书赵伯成坐铨选吏员出身王京与进士王著填开封警巡判官见阙,为京所讼

免官,规亦坐之。是年十一月,改充补阙。十二月,言将相非材,且荐数人可用

者。

二年正月,规及台谏同奏五事:一,乞尚书省提控枢密院,如大定、明昌故

事。二,简留亲卫军。三,沙汰冗军,减行枢密院、帅府。四,选大臣为宣抚使,

招集流亡以实边防。五,选官置所,议一切省减。略施行之。

四月,以大旱诏规审理冤滞,临发上奏:“今河南一路便宜、行院、帅府、

从宜凡二十处,陕西行尚书省、帅府五,皆得以便宜杀人,冤狱在此,不在州县。”

又曰:“雨水不时则责审理,然则职燮理者当何如?”上善其言而不能有为也。

十一月,上召完颜素兰及规入见,面谕曰:“宋人轻犯边界,我以轻骑袭之,

冀其惩创告和,以息吾民耳。宋果行成,尚欲用兵乎。卿等当识此意。”规进曰:

“帝王之兵贵于万全,昔光武中兴,所征必克,犹言‘每一出兵,头须为白’。

兵不妄动如此。”上善之。四年三月,上召群臣喻以陕西事曰:“方春北方马渐

羸瘠,秋高大势并来,何以支持。朕已喻合达尽力决一战矣,卿等以为如何?”

又言和事无益,撒合辇力破和议,赛不言:“今已遣和使,可中辍乎。”余皆无

言,规独进曰:“兵难遥度,百闻不如一见。臣尝任陕西官,近年又屡到陕西,

兵将冗懦,恐不可用,未如圣料。”言未终,乌古论四和曰:“陈规之言非是,

臣近至陕西,军士勇锐,皆思一战。”监察御史完颜习显从而和之,上首肯,又

泛言和事。规对曰:“和事固非上策,又不可必成,然方今事势不得不然。使彼

难从,犹可以激厉将士,以待其变。”上不以为然。明日,又令集议省中,欲罢

和事,群臣多以和为便,乃诏行省斟酌发遣,而事竟不行。

十月,规与右拾遗李大节上章,劾同判大睦亲事撒合辇谄佞,招权纳贿及不

公事。由是撒合辇竟出为中京留守,朝廷快之。五年二月,又与大节言三事:

“一,将帅出兵每为近臣牵制,不得专辄。二,近侍送宣传旨,公受赂遗,失朝

廷体,可一切禁绝。三,罪同罚异,何以使人。”上嘉纳焉。

初,宣宗尝召文绣署令王寿孙作大红半身绣衣,且戒以勿令陈规知。及成,

进,召寿孙问曰:“曾令陈规辈知否?”寿孙顿首言:“臣侍禁庭,凡宫省大小

事不敢为外人言,况亲被圣训乎。”上因叹曰:“陈规若知,必以华饰谏我,我

实畏其言。”盖规言事不假借,朝望甚重,凡宫中举事,上必曰:“恐陈规有言。”

一时近臣切议,惟畏陈正叔耳,挺然一时直士也。后出为中京副留守,未赴,卒,

士论惜之。

规博学能文,诗亦有律度。为人刚毅质实,有古人风,笃于学问,至老不废。

浑源刘从益见其所上八事,叹曰:“宰相材也。”每与人论及时事辄愤惋,盖伤

其言之不行也。南渡后,谏官称许古、陈规,而规不以讦直自名,尤见重云。死

之日,家无一金,知友为葬之。子良臣。

许古,字道真,汾阳军节度使致仕安仁子也。登明昌五年词赋进士第。贞祐

初,自左拾遗拜监察御史。时宣宗迁汴,信任丞相高琪,无恢复之谋,古上章曰:

自中都失守,庙社陵寝、宫室府库,至于图籍重器,百年积累,一朝弃之。

惟圣主痛悼之心至为深切,夙夜思惧所以建中兴之功者,未尝少置也。为臣子者

食禄受责,其能无愧乎!且闾阎细民犹颙望朝廷整训师徒,为恢复计。而今才闻

拒河自保,又尽徙诸路军户河南,彼既弃其恒产无以自生,土居之民复被其扰,

臣不知谁为此谋者。然业已如是,但当议所以处之,使军无妄费,民不至困穷则

善矣。

臣闻安危所系,在于一相,孔子称:“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

事势至此,不知执政者每对天颜,何以仰答清问也。今之所急,莫若得人,如前

御史大夫裴满德仁、工部尚书孙德渊,忠谅明敏,可以大用,近皆许告老,愿复

起而任之,必能有所建立以利国家。太子太师致仕孙铎,虽颇衰疾,如有大议犹

可赐召,或就问之。人才自古所难,凡知治体者皆当重惜,况此耆旧,岂宜轻弃

哉。若乃临事不尽其心,虽尽心而不明於理,得无益、失无损者,纵其尚壮,亦

安所用。方时多难,固不容碌碌之徒备员尸素,以塞贤路也。惟陛下宸衷刚断,

黜陟一新,以幸天下。臣前为拾遗时,已尝备论择相之道,乞取臣前奏并今所言,

加审思焉。

臣又闻将者民之司命,国家安危所系,故古之人君必重其选,为将者亦必以

天下为己任。夫将者贵谋而贱战,必也赏罚使人信之而不疑,权谋使人由之而不

知,三军奔走号令以取胜,然后中心诚服而乐为之用。迩来城守不坚,临战辄北,

皆以将之不才故也。私于所昵,赏罚不公,至于众怨,而惧其生变,则抚摩慰籍,

一切为姑息之事。由是兵轻其将,将畏其兵,尚能使之出死力以御敌乎?愿令腹

心之臣及闲于兵事者,各举所知,果得真才,优加宠任,由战功可期矣。如河东

宣抚使胥鼎、山东宣抚使完颜弼、涿州刺史内族从坦,昭义节度使必兰阿鲁带,

或忠勤勇干,或重厚有谋,皆可任之,以扞方面。

又曰:

河北诸路以都城既失,军户尽迁,将谓国家举而弃之,州县官往往逃奔河南。

乞令所在根括,立期遣还,违者勿复录用。未尝离任者议加恩赉,如愿自效河北

者亦听陈请,仍先赏之,减其日月。州县长贰官并令兼领军职,许择军中有才略

胆勇者为头目,或加爵命以收其心,能取一府者即授以府长官,州县亦如之,使

人怀复土之心。别遣忠实干济者,以文檄官赏招诸胁从人,彼既苦于敌役,来者

必多,敌势当自削。有司不知出此,而但为清野计,事无缓急惟期速办,今晚禾

十损七八,远近危惧,所谋可谓大戾矣。

又曰:

京师诸夏根本,况今常宿重兵,缓急征讨必由于此,平时尚宜优于外路,使

百姓有所蓄积,虽在私室犹公家也。今有司搜括余粮,致转贩者无复敢入,宜即

止之。臣顷看读陈言,见其尽心竭诚以吐正论者,率皆草泽疏贱之人,况在百僚,

岂无为国深忧进章疏者乎?诚宜明敕中外,使得尽言不讳,则太平之长策出矣。

诏付尚书省,略施行焉。

寻迁尚书左司员外郎,兼起居注,无何,转右司谏。时丞相高琪立法,职官

有犯皆的决,古及左司谏抹捻胡鲁剌上言曰:“礼义廉耻以治君子,刑罚威狱以

治小人,此万世不易论也。近者朝廷急于求治,有司奏请从权立法:职官有犯应

赎者亦多的决。夫爵禄所以驭贵也,贵不免辱,则卑贱者又何加焉。车驾所驻非

同征行,而凡科征小过皆以军期罪之,不已甚乎。陛下仁恕,决非本心,殆有司

不思宽静可以措安,而专事督责故耳。且百官皆朝廷遴选,多由文行、武功、阀

阅而进,乃与凡庶等,则享爵禄者亦不足为荣矣。抑又有大可虑者,为上者将曰

官犹不免,民复何辞,则苛暴之政日行。为下者将曰彼既亦然,吾复何耻,则陵

犯之心益肆。其弊岂胜言哉。伏愿依元年赦恩‘刑不上大夫’之文,削此一切之

法,幸甚。”上初欲行之,而高琪固执以为不可,遂寝。

四年,以右司谏兼侍御史。时大兵越潼关而东,诏尚书省集百官议,古上言

曰:“兵逾关而朝廷甫知,此盖诸将欺蔽罪也。虽然,大兵驻阌乡境,数日不动,

意者恐吾河南之军逆诸前,陕西之众议其后,或欲先令觇者伺趋向之便,或以深

入人境非其地利而自危,所以观望未遽进也。此时正宜选募锐卒并力击之,且开

其归路,彼既疑惑,遇敌必走,我众从而袭之,其破必矣。”上以示尚书省,高

琪沮其议,遂不行。是月,始置招贤所,令古等领其事。

兴定元年七月,上闻宋兵连陷赣榆、涟水诸县,且获伪檄,辞多诋斥,因谕

宰臣曰:“宋人构祸久矣,朕姑含容者,众虑开兵端以劳吾民耳。今数见侵,将

何以处,卿等其与百官议。”于是集众议于都堂,古曰:“宋人孱弱,畏我素深,

且知北兵方强,将恃我为屏蔽,虽时跳梁,计必不敢深入,其侮嫚之语,特市井

屠沽儿所为,乌足较之。止当命有司移文,谕以本朝累有大造,及圣主兼爱生灵

意。彼若有知,复寻旧好,则又何求。其或怙恶不悛,举众讨之,顾亦未晚也。”

时预议者十余人,虽或小异而大略则一,既而丞相高琪等奏:“百官之议,咸请

严兵设备以逸待劳,此上策也。”上然之。时朝廷以诸路把军官时有不和不听,

更相诉讼,古上言曰:“臣以为善者有劝,恶者有惩,国之大法也。苟善恶不闻,

则上下相蒙,惩劝无所施矣。”上嘉纳之。

古以朝廷欲举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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