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犁散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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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犁散文集- 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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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代,吕剑同志写过一篇同我的会见记,这篇文章,我曾推荐给出版社,作为我的一本小说集的附录。外文出版社曾几次刊用它。我对这篇文章,印象很好,它并没有吹嘘我,也没有发表作者本人的什么高见。它只是如实地记下了我们的那一次简单的会见,和我当时对他说的一些话。我当时谈的只是我的创作见解和创作情况。吕剑同志也没有代替我多去发挥。因此,这篇文章,是一篇真实的记录,对需要它的人,有比较大的参考用途。

另外,就是昨天读到的,铁凝同志写的一篇题名《套袖》的散文。她这篇文章,我接到《文汇报》以后,当晚看了两遍。这并非是从中看到了她对我的什么捧场,而是看到了她的从事创作的赤诚之心。铁凝的创作,一开始就带有这种赤诚,因此,她进步很快,迅速成为文坛瞩目的新人物,有些人还不得其解,视为神秘,其实就是因为“赤诚”两个字。

我想,她是应该明了并珍惜自己的得天独厚之处的。

在文章中,她并没有说我好,当然也没有说我不好。她只是记下了几次来我家的所闻所见。虽然她见到的,有时还有些差错,比如,我捡的黄豆,是别人家晾晒时遗落的,并非同院人家种植的。这也无关重要,无伤大体。

客观地记下几次见闻,自己不下任何主观结论,叫读者从中形成自己的印象。这种写法,也可以说这种艺术手段,就必然比那种大惊小怪,急于赞美,并有意无意中显示点自己的什么写法,高出一等。

我读这种文章,内心是愉快的,也是明净的,就像观望清泉飞瀑一样。

1984年3月2日下午

文学与乡土

《农村青年》杂志就要创刊,编辑同志要我对农村爱好文学的青年讲几句话,我高兴地答应了。

我是在农村长大的,先后在农村生活、工作近三十年。我很爱我的故乡,虽然它经历了长期的苦难和贫困,交通不便和文学落后。经历了频繁的战乱和天灾,无数农民流离失所。

但我一直热爱它,留恋它,怀念它。直到现在,我已经很老了,还经常不断地做梦,在它那里流连忘返。

古今中外,都有许多作家,许多作品,描述他们的可爱的故乡。

农村是个神秘的,无所不包容,无所不能创造的天地。农村能产生桑麻,能产生五谷,能产生各种能工巧匠,当然也能产生艺术家、作家。

故乡,故乡的水土,故乡的风俗人情,在它产生的作家手中再现。

故乡,用母亲的乳汁,养育着它的歌手,像用它的水土培育禾苗树木一样。

故乡有遍地花开,有参天大树。谁对它的爱真诚、深厚,谁的根就扎得深,就越能吸到更多的浮汁。谁的发育也就会越好,长得高大茂盛。

俗话说:“热土难离。”故乡就是文学的热土。

你越是热爱它,你就越能了解它,你就越能表现它。

故乡像诚朴的农民一样,像勤劳的母亲一样,不喜欢三心二意的华而不实的孩子。

你如果爱好文学,你就得先热爱你的乡土。

当然,热爱乡土,熟悉乡土,还只是积累生活的过程。此外,还有积累知识的过程,熟练技巧的过程。

不能把你的眼光,只放在那一亩三分地上;也不能把你的感情,只放在孩子、老婆、热炕头上。

有些农民出身的作家,作品得不到长足的进步,就常常是因为眼光短小了一些。

1984年3月17日午后

谈简要

廖代刘知几的《史通》,是我喜欢的古籍之一种。读过以后,确实受益。能够受益的书,并不是很多的。

这部书主要是谈历史著作,刘知几说:“夫国史之美者,以叙事为工;而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

刘知几说,叙事可以有四种方法,也可以说是四种途径:

“盖叙事之体,其别有四:有直纪其才行者,有唯书其事迹者,有因言语而可知者,有假赞论而自见者。”

他的这些话,是对写历史的人说的,他的要求是:一个内容,用一种途径表达过了,就不要再用其地的途径重复表达了。

我们写文章却常常忽视这一点。比如写一个人物,他的事迹,在叙述中已经谈过了,在对话中又重复一次,或者在抒情中又重复一次,即使语言稍有变化,但仍然是浪费。

时代不同,我们现在当然不能再用《尚书》、《春秋》那样的文字去叙事,勉强那样去做,那倒是一种滑稽的事,是一种倒退。在语言的简练上,也不能像刘知几要求的那样严格,他说:

“始自两汉,迄乎三国,国史之文,日伤烦富。逮晋以降,流宕逾远。寻其冗句,摘其烦词,一行之间,必谬增数字;尺纸之内,恒虚费数行。”

他甚至举出《汉书·张苍传》中的一句话:“年老口中无齿”为例,说:“盖于此一句之内,去年及口中可矣。夫此六文成句,而三字妄加,此为烦字也。”这种挑剔,就有些不近情理了,不足为训。

文字的简练朴实,是文学作品的一种美的素质,不是文学作品的一种形式。文章短,句子短,字数少,不一定就是简朴。任何艺术,都要求朴素的美,原始的美,单纯的美。这是指艺术内在力量的表现手段,不是单单指的形式。凡是伟大的艺术家,都有他创作上的质朴的特点,但表现的形式并不相同。班马著史,叙事各有简要之功;韩柳为文,辞句各有质朴之美。因此才形成不同的风格。

文字的简要的形成,要有师承,要有一个学习的过程和锻炼的过程。一般地说,人越到晚年,他的文字越趋简朴,这不只与文字修养有关,也与把握现实、洞察世情有关。

我们现在,能按照鲁迅先生说的,写好文章以后,多看两遍,尽量把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除,也就可以了,不能苛求,不能以词害义。

1984年3月20日——

一鸣扫描,雪儿校对

卷十 芸斋琐谈 芸斋琐谈(四)

谈赠书

青年时,每出一本书,我总是郑重其事,签名赠给朋友们,同事们,师长们。这是青年时的一种兴致,一种想法,一种情谊。后来我病了,无书可赠,经过“文化大革命”,这种赠书的习惯,几乎断绝。

这几年,我的书接连印了不少,我很少送人。除去出版社送我的二十本,我很少自己预定。我想:我所在地方的党政领导,文化界名流,也版社早就送去了,我用不着再送,以免重复。朋友们都上了年岁,视力不佳,兴趣也不在这上面,就不必送了。我的书大都是旧作,他们过去看过,新写的文章,没有深意,他们也不会去看的。

当然也有例外。近些年来有的同志,把书看成一种货物,一种交换品,或者说是流通品。我有一位老战友,从外地调到本市,正赶上《白洋淀纪事》重印出版。他先告诉我,给他在北京的小姨子寄一本,我照地址寄去了。他要我再送他一本,他住招待所,他把书送给了服务员。他再要一本,我又在书上签了名。他拿着书到街上去了。年纪大了尿频,他想找个地方小便。正好路过我所在的机关,他把书交给传达室说:“我刚从某某那里出来,他还送我一本书哩。你们的厕所在什么地方?”

等他小解出来,也不再要那本书,扬长走去了。

传达室问:“书哩?”

“你们看吧!”他摆摆手。他是想用这本书拉上关系,永远打开这座方便之门。

老战友直言不讳告诉我这些事。我作何感想?再赠他书,当然就有些戒心了,但是没有办法。他消息灵通,态度执着,每逢我出了书,还是有他的份。至于他怎样去处理,只好不闻不问。

这些年,素不相识的人,写信来要书的也不少。一般的,我是分别对待。对于那些先引证鲁迅如何在书店送书给青年等等范例的人,暂时不送。非其人而责以其人之事,不为也。

对于那些先对我进行一大段吹捧,然后要书的人,暂时也不送。我有时看出:他这样的信,不只发向我一人。对于用很大篇幅,很多细节描述自己如何穷困,像写小说一样的人,也暂时不送。我想,他何不把这些心思,这些力量,用去写自己的作品?

我不是一个慷慨的人,是一个吝啬的人;不是一个多情的人,是一个薄情的人。

但是,对于那些也是素不相识,信上也没有向我要书,只是看到他们的信写得清楚,写得真挚;寄来的稿子,虽然不一定能够发表,但下了功夫,用了苦心的青年人,我总是主动地寄一本书去。按照他们的程度,他们的爱好,或是一本小说,或是一本散文,或是一本文论。如果说,这些年,我也赠过一些书,大部分就是送给这些人了。我觉得这样赠书,才能书得其所,才能使书发挥它的作用。得到重视和爱护。

我是穷学生出身,后又当薪给微薄的村塾教师,爱书爱了一辈子。积累的经验是:只有用自己劳动所得买来的书,才最知爱惜,对自己也最有用。公家发给的书,别处来的材料,就差一些。

鲁迅把别人送给他的书,单独放在一个书柜里。自己印了书,郑重地分赠学生和故交,这是先贤的古道。我虽然把别人送我的书,也单独放在一个书架上,却是开放的,孩子们和青年朋友们,可以随便翻阅,也可以拿走,去古道就很远了。

许寿裳和鲁迅是至交。鲁迅生前有新著作,总是送他一本的。鲁迅逝世之后,许寿裳向许广平要一本鲁迅的书,总是按价付款。这时许广平的生活,已经远不如鲁迅生前。这也是一种古道。

四川出版了我的小说选,那里的编辑同志,除赠书二十册外,又热情地代我买了五十册。我收到这些书以后,想到机关同组的同志,共事多年,应该每人送一本。书送去以后,竟争相传言:某某在发书,你快去领吧!

像那些年发材料一样热闹,使我非常败兴,就再也不愿做这种傻事了。

1984年10月22日

谈通俗文学

目前,通俗文学大兴,谈论通俗文学的文章,也多起来了,这是一个新势头。

按说,通俗,应该是一切文学作品的本质,不可缺少的属性。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文学作品被分为通俗的与不通俗的了。

关于文学的起源有种种说法。最初的文学是口头文学,这是没有争议的。既是口头文学,它的产生和后的文字记录,都不存在通俗不通俗的问题。

中国的口头文学,包括说唱文学,从产生以后,一直持续下来,并没有中断过。文学史上说,“说话”这一形式,唐代已有,至宋而大兴,不过是就已有的文字记载而言。古人既然把小说,说成是街谈巷议,那就随时随地,都可以产生小说,而且都是通俗的作品。

口头文学,是通俗文学的最初的形式,也是最基本的形式,包括后来的“话本”和“拟话本”章回小说和演义小说。

口头文学虽然有天然的通俗秉赋,但并不是每篇作品都可以成功。有很多口头文学,随生随灭,行之不远。只有少数,记录为文字,才是以流传。宋人话本小说,最为著称。现存的七个短篇。几乎不用修饰润色,就已经是完整的文学作品。

有的最初流传的文字粗糙,经后来的大作家重新编写,成为新的通俗文学。如在《三国志平话》基础上,写出的《三国演义》;在《三藏取经诗话》基础上,写出的《西游记》;在《宣和遗事》基础上,渐渐演变成的《水浒》等等。这些作品的文学水平,大大超越了它的口头阶段,它的通俗的效用,也大大增强,大大推广了。

口头文学向文字创作的这一演变,成为每个民族文学遗产形成和积累的规律。

典雅的唐人传奇小说,有的也是根据口头文学改写而成。

白行简的《李姓传》,就是根据作者幼年听来的故事,写出来的。口头文学,一变而为古文传奇,可以说是从通俗变得不通俗了。但是,经过这一创作,才使这一题材流传千古。而最初的口头故事,早已失传。其“通俗”的范围,也可以说是加大了。当然因改编者才力不等,失败之作也不少。文学规律千变万化,不能刻舟求剑。

自宋迄清,通俗小说甚多,据专家著录,小说名目,有八百余种,还都是有过刻本的。流传下来的,却非常寥寥。我幼年时,在乡村庙会所见,书摊陈列的石印劣纸小字通俗小说,包括供说唱用的小说,也不过十几种。后来进入城市,在学校图书馆或书市所见,通信小说的种类也很少。可见所谓通俗小说,大多数寿命很短,以后就消亡了。

考其原因,这些作品,出自两途:一为说书艺人,艺人胆大,兴到之处,时有发挥;一为失意文士,泥于史实,囿于理教,所作多酸腐。这两种人,多数学识浅薄,文字修养薄弱。其写作的目的,只是为了糊口,度过一时的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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