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正月壬申,太白、荧惑合于奎。闰八月癸卯,荧惑犯上相。乙卯,荧
惑犯右执法。庚午,太白犯左执法。九月庚辰,镇、岁合于箕。辛巳,太白、荧
惑合于轸。十二月壬寅,荧惑犯房,太白、岁相犯于斗。四年,三月壬辰,岁犯
牛。九月丙子,荧惑入哭星。
长兴元年,六月乙卯,太白犯天樽。十一月壬戌,荧惑犯氐。十二月丙辰,
荧惑犯天江。二年,正月乙亥,太白犯羽林。四月甲寅,荧惑犯羽林。八月,辰
犯端门。十一月丙戌,太白犯键闭。三年,四月庚辰,荧惑犯积尸。九月庚寅,
太白犯哭星。十一月己亥,太白犯壁垒。四年,八月己未,五鼓三筹,荧惑近天
高星,岁星近司怪,太白近轩辕大星。(案《欧阳史》:九月辛巳,太白犯右执
法。是书不载。)
末帝清泰元年,六月甲戌,太白犯右执法。
晋高祖天福元年,三月壬子,荧惑犯积尸。四年,四月辛巳,太白犯东井北
辕。甲申,太白犯五诸侯。五月丁未,太白犯舆鬼中星。六年,八月辛卯,太白
犯轩辕。九月己卯,荧惑犯上将。八年,八月丙子,荧惑犯右掖。十月丙辰,荧
惑犯进贤。
开运元年,二月壬戌,太白犯昴。己巳,荧惑犯天钥。四月丁巳,太白犯五
诸侯。七月甲申,太白犯东井。八月甲辰,荧惑入南斗。十月壬戌,荥惑犯哭星。
(案:此条《欧阳史》不载。)十二月,太白犯辰。二年,八月甲戌,岁犯东井。
九月甲寅,太白犯南斗魁。十一月甲午朔,太白犯哭星。
汉天福十二年,十月己丑,太白犯亢距星。
乾祐元年,八月己丑,镇星入太微西垣。戊戌,岁犯右执法。十月丁丑,岁
犯左执法。二年,九月壬寅,太白犯右执法。庚戌,太白犯镇。丁卯,太白犯岁。
十一月,镇星始出太微之左掖门。自元年八月己丑,镇星入太微垣,犯上将、左
右执法、内屏、谒者,勾己往来,凡四百四十三日方出左掖。三年,六月乙卯,
镇犯左掖。七月甲申,荧惑犯司怪。八月癸卯,太白犯房。庚戌,太白犯心大星。
十月辛酉,太白犯岁。
周广顺元年,二月丁巳,岁犯咸池。己未,荧惑犯五诸侯。三月甲子,岁守
心。己卯,荧惑犯鬼。壬午,荧惑犯天户。四月甲午,岁犯钩钤。二年七月,荧
惑犯井钺。八月乙未,荧惑犯天樽。九月辛酉,荧惑犯鬼。庚辰,荧惑掩右执法。
十月壬辰,太白犯进贤。三年,四月乙丑,荧惑犯灵台。五月辛巳,荧惑犯上将。
显德六年,六月庚子,荧惑与心大星合度,光芒相射。先是,荧惑勾己于房、
心间,凡数月,至是与心大星合度,是夜顺行。(案:此条《欧阳史》不载。)
◎星昼见
唐同光三年,六月己巳,太白昼见。
天成元年,七月庚申,太白昼见。
长兴二年,五月己亥,岁星昼见。闰五月己巳,岁星昼见。八月戊子,太白
昼见。三年,十月壬申,太白昼见。四年,五月癸卯,太白昼见。
清泰元年,五月己未,太白昼见。
汉天福十三年,四月丙子,太白昼见。
乾祐二年,四月壬午,太白昼见,
周广顺二年,二月庚寅,太白经天。
◎流星
梁乾化元年,十一月甲辰,东方有流星如数升器,出毕宿口,曳光三丈余,
有声如雷。
唐长兴二年,九月丙戌夜,二鼓初,东北方有小流星入北斗魁灭。至五鼓初,
西北方次北有流星,状如半升器,初小后大,速流如奎灭。尾迹凝天,屈曲似云
而散,光明烛地。又东北有流星如大桃,出下台星,西北速流,至斗柄第三星旁
灭。五鼓后至明,中天及四方有小流星百余,流注交横。
应顺元年春,二月辛未夜,有大星如五升器,流于东北,有声如雷。
清泰元年,九月辛丑夜,五鼓初,有大星如五斗器而南流,尾迹长数丈,赤
色,移时盘屈如龙形,蹙缩如二铧,相斗而散。又一星稍小,东流,有尾迹,凝
成白气,食顷方散。
晋天福三年,三月壬申夜,四鼓后,东方有大流星,状如三升器,其色白,
长尺余,屈曲流出河鼓星东三尺,流丈余灭。
周显德元年,正月庚寅,子夜后,东北有大星坠,有声如雷,牛马震骇,六
街鼓人方寐而惊,以为晓鼓,乃齐伐鼓以应之,至曙方知之。三月,高平之役,
战之前夕,有大流星如日,流行数丈,坠于贼营之所。
◎云气
梁开平二年,三月丁丑夜,月有苍白晕,又有白气如人形十余,皆东向,出
于晕内。九月乙酉,平旦,西方有气如人形甚众,皆若俯伏之状,经刻乃散。
唐同光三年,日有背气,凡十二。三年,九月丁未夜,遍天阴云,北方有声
如雷,四面鸡雉皆雊,俗谓之“天狗落”。是岁,日有背气,凡十三。是月,司
天监奏:“自七月三日阴云大雨,至九月十八日后方晴,三辰行度灾祥,数日不
见。”闰十二月庚午,日有黑气,似日,交相错磨,测在室十度。
天成二年,十二月壬辰,西方有赤气,如火焰焰,约二千里。占者云“不出
二年,其下当有大兵。”
长兴三年,六月,司天监奏:“自月初至月终,每夜阴云蔽天,不辨星月。”
应顺元年,四月九日,白虹贯日,是时闵帝遇害。
晋天福初,高祖将建义于太原,日傍多有五色云,如莲芰之状。二年,正月
丙辰,一鼓初,北方有赤气,向西至戌亥地,东北至丑地已来向北,阔三丈余,
状如火光。赤气内见紫微宫共北斗诸星,其气乍明乍暗。至三点后,后有白气数
条,相次西行,直至三鼓后散。
汉乾祐二年十二月,日晕三重,上有背气。
周显德三年,十二月庚午,白虹贯日,气晕勾环。
卷一百四十 志二
◎历志
古先哲王,受命而帝天下者,必先观象以垂法,治历以明时,使万物服其化
风,四海同其正朔,然后能允釐下土,钦若上穹。故虞舜之绍唐尧,先齐七政;
武王之得箕子,首叙九畴。皇极由是而允兴,人时以之而不忒。历代已降,何莫
由斯。
粤自轩黄,肇正天统,岁躔辛卯,历法时成。故黄帝始用《辛卯历》,颛顼
次用《乙卯历》,虞用《戊午历》,夏用《丙寅历》,商用《甲寅历》,周用
《丁巳历》,鲁用《庚子历》,秦用《乙卯历》。汉用《太初历》、《四分历》、
《三统历》,凡三本。魏用《黄初历》、《景初历》,凡二本。晋用《元始历》、
《合元万分历》,凡二本。宋用《大明历》、《元嘉历》,凡二本。齐用《天保
历》、《同章历》、《正象历》,凡三本。后魏用《兴和历》、《正光历》、
《正元历》,凡三本。梁用《大同历》、《乾象历》、《永昌历》,凡三本。后
周用《天和历》、《丙寅历》、《明元历》,凡三本。隋用《甲子历》、《开皇
历》、《皇极历》、《大业历》,凡四本。唐用《戊寅历》、《麟德历》、《神
龙历》、《大衍历》、《元和观象历》、《长庆宣明历》、《宝应历》、《正元
历》、《景福崇元历》,凡九本。
洎梁氏之应运也,乘唐室陵迟之后,黄巢离乱之余,众职未修,三辰孰验。
故当时岁历,犹用《宣明》、《崇元》二法,参而成之。
及晋祖肇位,司天监马重绩始造新历,奉表上之,云:“臣闻为国者,正一
气之元,宣万邦之命,爰资历以立章程。《长庆宣明》,虽气朔不渝,即星躔罕
验;《景福崇元》,纵五历甚正,而年差一日。今以《宣明》气朔,《崇元》星
纬,二历相参,方得符合。自古诸历,皆以天正十一月为岁首,循太古甲子为上
元,积岁弥多,差阔至甚。臣改法定元,创为新历一部二十一卷,七章上下经二
卷,算草八卷,立成十二卷,取唐天宝十四载乙未,立为上元,以雨水正月朔为
岁首。谨诣阁门上进。”(《玉海》:《调元历》,盖仿曹士蒍小历之旧。唐建
中时,曹士蒍始变古法,以显庆五年为上元,雨水为岁首。世谓之小历。)晋高
祖命司天少监赵仁锜、张文皓,秋官正徐皓,天文参谋赵延乂、杜升、杜崇龟等,
以新历与《宣明》、《崇元》考核得失。俾有司奉而行之,因赐号《调元历》,
仍命翰林学士承旨和凝撰序。
其后数载,法度浸差。至周显德二年,世宗以端明殿学士、左散骑常侍王朴
明于历算,乃命朴考而正之。朴奉诏岁余,撰成《钦天历》十五卷,上之。表云:
臣闻圣人之作也,在乎知天人之变者也。人情之动,则可以言知之;天道之
动,则当以数知之。数之为用也,圣人以之观天道焉。岁月日时,由斯而成;阴
阳寒暑,由斯而节;四方之政,由斯而行。夫为国家者,履端立极,必体其元;
布政考绩,必因其岁;礼动乐举,必正其朔;三农百工,必授其时;五刑九伐,
必顺其气;庶务有为,必从其日月。六籍宗之为大典,百王执之为要道。是以圣
人受命,必治历数。故得五纪有常度,庶征有常应,正朔行之于天下也。
自唐而下,凡历数朝,乱日失天,垂将百载,天之历数,汩陈而已矣。今陛
下顺考古道,寅畏上天,咨询庶官,振举坠典。以臣薄游曲艺,尝涉旧史,遂降
述作之命,俾究迎推之要,虽非能者,敢不奉诏。乃包万象以立法,齐七政以立
元,测圭箭以候气,审朓朒以定朔,明九道以步月,校迟疾以推星,考黄道之
斜正,辨天势之升降,而交蚀详焉。
夫立天之道,曰阴与阳,阴阳各有数,合则化成矣。阳之策三十六,阴之策
二十四,奇偶相命,两阳三阴,同得七十二,同则阴阳之数合。七十二者,化成
之数也,化成则谓之五行之数。五行得期之数,过者谓之气盈,不及谓之朔虚。
至于应变分用,无所不通,所谓包万象矣。故以七十二为经法,经者常也,常用
之法也。法者数之节也,随法进退,不失旧位,故谓之通法。以通法进经法,得
七千二百,谓之统法。自元入经,先用此法,统历之诸法也。以通法进统法,得
七十二万,气朔之下,收分必尽,谓之全率。以通法进全率,得七千二百万,谓
之大率,而元纪生焉。元者,岁日月时皆甲子,日月五星,合在子正之宿,当盈
缩先后之中,所谓七政齐矣。
古之植圭于阳城者,以其近洛故也,盖尚嫌其中,乃在洛之东偏。开元十二
年,遣使天下候影,南距林邑国,北距横野军,中得浚仪之岳台,应南北弦,居
地之中。皇家建国,定都于梁。今树圭置箭,测岳台晷漏,以为中数,晷漏正,
则日之所至,气之所应得之矣。
日月皆有盈缩。日盈月缩,则后中而朔;月盈日缩,则先中而朔。自古朓肭
之法,率皆平行之数,入历既有前次,而又衰稍不伦。《皇极》旧述,则迂回而
难用,降及诸历,则疏远而多失。今以月离朓朒,随历较定,日躔朓朒,临
用加减,所得者入离定日也。一日之中,分为九限,逐限损益,衰稍有伦。朓
朒之法,所谓审矣。
赤道者,天之纮带也,其势圆而平,纪宿度之常数焉。黄道者,日轨也,其
半在赤道内,半在赤道外,去赤道极远二十四度。当与赤道交,则其势斜;当去
赤道远,则其势直。当斜则日行宜迟,当直则日行宜速。故二分前后加其度,二
至前后减其度。九道者,月轨也,其半在黄道内,半在黄道外,去黄道极远六度。
出黄道谓之正交,入黄道谓之中交。若正交在秋分之宿,中交在春分之宿,则比
黄道益斜。若正交在春分之宿,中交在秋分之宿,则比黄道反直。若正交、中交
在二至之宿,则其势差斜。故较去二至、二分远近,以考斜正,乃得加减之数。
自古虽有九道之说,盖亦知而未详,空有祖述之文,全无推步之用。今以黄道一
周,分为八节,一节之中,分用九道,尽七十二道而复,使日月二轨,无所隐其
斜正之势焉。九道之法,所谓明矣。
星之行也,近日而疾,远日而迟,去日极远,势尽而留。自古诸历,分段失
实,隆降无准,今日行分尚多,次日便留,自留而退,唯用平行,仍以入段行度
为入历之数,皆非本理,遂至乖戾。今校定逐日行分,积逐日行分以为变段。于
是自疾渐而迟,势尽而留,自留而行,亦积微而后多。别立诸段变历,以推变差,
俾诸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