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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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文集-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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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猛虎集 再别康桥

再别康桥①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那树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然而,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十一月六日①写于1928年11月6日,初载1928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第10号,署名徐志摩。康桥,即英国著名的剑桥大学所在地。1920年10月—1922年8月,诗人曾游学于此。康桥时期是徐志摩一生的转折点。诗人在《猛虎集·序文》中曾经自陈道:在24岁以前,他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正是康河的水,开启了诗人的性灵,唤醒了久蜇在他心中的诗人的天命。因此他后来曾满怀深情地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吸烟与文化》)1928年,诗人故地重游。11月6日,在归途的南中国海上,他吟成了这首传世之作。这首诗最初刊登在1928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第10号上,后收入《猛虎集》。可以说,“康桥情结”贯穿在徐志摩一生的诗文中;而《再别康桥》无疑是其中最有名的一篇。第1节写久违的学子作别母校时的万千离愁。连用三个“轻轻的”,使我们仿佛感受到诗人踮着足尖,象一股清风一样来了,又悄无声息地荡去;而那至深的情丝,竟在招手之间,幻成了“西天的云彩。”第2节至第6节,描写诗人在康河里泛舟寻梦。披着夕照的金柳,软泥上的青荇,树荫下的水潭,一一映入眼底。两个暗喻用得颇为精到:第一个将“河畔的金柳”大胆地想象为“夕阳中的新娘”,使无生命的景语,化作有生命的活物,温润可人;第二个是将清澈的潭水疑作“天上虹”,被浮藻揉碎之后,竟变了“彩虹似的梦”。正是在意乱情迷之间,诗人如庄周梦蝶,物我两志,直觉得“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并甘心在康河的柔波里,做一条招摇的水草。这种主客观合一的佳构既是妙手偶得,也是千锤百炼之功;第5、6节,诗人翻出了一层新的意境。借用“梦/寻梦”,“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放歌,/但我不能放歌”,“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四个叠句,将全诗推向高潮,正如康河之水,一波三折!而他在青草更青处,星辉斑斓里跣足放歌的狂态终未成就,此时的沉默而无言,又胜过多少情语啊!最后一节以三个“悄悄的”与首阙回环对应。潇洒地来,又潇洒地走。挥一挥衣袖,抖落的是什么?已毋须赘言。既然在康桥涅槃过一次,又何必带走一片云彩呢?全诗一气呵成,荡气回肠,是对徐志摩“诗化人生”的最好的描述。胡适尝言:“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追悼徐志摩》)果真如此,那么诗人在康河边的徘徊,不正是这种追寻的一个缩影吗?徐志摩是主张艺术的诗的。他深崇闻一多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的诗学主张,而尤重音乐美。他甚至说:“……明白了诗的生命是在它的内在的音节(Internalrhythm)的道理,我们才能领会到诗的真的趣味;不论思想怎样高尚,情绪怎样热烈,你得拿来澈底的‘音乐化’(那就是诗化),才能取得诗的认识,……”(《诗刊放假》)。反观这首《再别康桥》:全诗共七节,每节四行,每行两顿或三顿,不拘一格而又法度严谨,韵式上严守二、四押韵,抑扬顿挫,朗朗上口。这优美的节奏象涟漪般荡漾开来,既是虔诚的学子寻梦的跫音,又契合着诗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种独特的审美快感。七节诗错落有致地排列,韵律在其中徐行缓步地铺展,颇有些“长袍白面,郊寒岛瘦”的诗人气度。可以说,正体现了徐志摩的诗美主张。(王川)

3、猛虎集 黄鹂

黄鹂①一掠颜色飞上了树。“看,一只黄鹂!”有人说。翘着尾尖,它不作声,艳异照亮了浓密——象是春光,火焰,象是热情,等候它唱,我们静着望,怕惊了它。但它一展翅,冲破浓密,化一朵彩云;它飞了,不见了,没了——象是春光,火焰,象是热情。①写作时间不详,初载1930年2月10日《新月》月刊第2卷第12号,属名徐志摩。《黄鹂》这首诗最初刊载于1930年2月10日《新月》月刊第2卷第12号上,后收入《猛虎集》。诗很简单:写一只黄鹂鸟不知从哪里飞来,掠上树稍,默不作声地伫立在那里,华丽的羽毛在枝桠间闪烁,“艳异照亮了浓密——/象是春天,火焰,象是热情。”于是招来了我们这些观望的人(诗人?自由的信徒?泛神论者?),小心翼翼地聚集在树下,期待着这只美丽的鸟引吭高歌。可是它却“一展翅”飞走了:冲破浓密,化一朵彩云;它飞了,不见了,没了——于是带走了春天,带走了火焰,也带走了热情。这首诗意不尽于言终。如果我们鉴品的触角仅仅满足于诗的表象,那我们将一无所获。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寻找这首诗的深层结构,或如黑格尔所言,寻找它的“暗寓意”(《美学》第二卷,13页)。在这个意义上说,《黄鹂》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篇类寓言;或曰,一首象征的诗。指出徐志摩诗中象征手法的存在,对于我们理解他的诗艺不无裨益。因为诗人对于各种“主义”腹诽甚多。早在1922年的《艺术与人生》一文中,他就批评中国新诗表面上是现实主义,骨子里却是根本的非现实性;此外还有毫不自然的自然主义,以及成功地发明了没有意义的象征的象征主义。其结果是虽然达到了什么主义,却没有人再敢称它为诗了。在后来写就的《“新月”的态度》(1928)中,他又对当时文坛上的13个派别大举讨伐之师。然而腹诽归腹诽,在具体的艺术实践中,他还是兼收并蓄,广征博引,真正“把创格的新诗当一件认真事做”(《诗刊弁言》)。所以他的诗并非千人一面,一律采取单调的直线抒情法,而是尽可能地运用各种风格和手法,以达到最完美的艺术效果。《黄鹂》中象征的运用,便是一个明证。指出《黄鹂》是一首象征的诗,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指出“黄鹂”形象具体的所指。作者最初的创作意图已经漫漶不清了,但也并非无迹可寻,甚至在诗中我们也可以捕捉到一些宝贵的启示。首先应该注意到,在这首诗中诗人并没有选择“我”这一更为强烈的主体抒情意象作为这首诗的主词,而是采用了“我们”这种集体性的称谓。作为一群观望者,“我们”始终缄默无言(我们静着望,/怕惊了它),流露出一种“流水落花春去也”的无奈情绪。不过“我们”作为群体性的存在,至少明确了一件事,即:“黄鹂”的象征意义不只是对“我”而言的。其次,诗中两次出现的“象是春光,火焰,象是热情”的比喻,也给我们重要的提示。因为无论是春光,火焰,还是热情,都寓指了一种美好的东西,而这种东西已经“不见了”。由此我们可以想到韶光易逝,青春不回,爱情并非不朽的,等等。因此要想确定“黄鹂”形象具体的意指,还必须联系到徐志摩当时的思想状况来分析。我们知道,诗人刚回国时踌躇满志,意气风发。他联合了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成立新月社,准备在社会上“露棱角”。他将自己的高世之志称为“单纯信仰”,胡适则洗炼地将其概括为“爱、自由、美”三个大字。正因了这“单纯信仰”,他拒绝一切现实的东西,追求一种更完满、更超脱的结局。在政治上则左右开弓,以至于有人认为“新月”派是当时中国的第三种政治力量。然而在现实面前,任何这类的“单纯信仰”都是要破灭的。世易时移,再加上家庭罹变,诗人逐渐变得消极而颓废。他感染上哈代的悲观主义情绪,“托着一肩思想的重负,/早晚都不得放手”(《哈代》)正是他彼时心情的写照。人们总以为徐志摩活得潇洒,死得超脱,蔡元培的挽联上就写着:谈话是诗,举动是诗,毕生行迳都是诗,诗的意味渗透了,随遇自有东土;乘船可死,驱车可死,斗室生卧也可死,死于飞机偶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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