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咩咩乖,松手,我去倒点儿水就回来。”
“不要……我不要……喝水。”我依旧固执,“你真的会……一直爱我?”
“会的,一直爱你。”
“那……如果我……死了呢?……你还会……爱我吗?”
“别胡说!”严默赶忙捂住了我的嘴。
我推开他的手,继续问他,“我死了……你还会……爱我吗?”
“你会长命百岁的,咩咩。”严默弯下腰轻轻的吻了一下我的额头,然后一滴冰冷的眼泪便掉进了我的眼中。
我依旧没有泪水,眼睛像是干涸了一般,生疼,却继续固执的问他,“我死了……你爱我?”
“我不会比你多活一天。”
听到严默这句话我的眼泪终于流了出来,伸出手臂抱紧了严默,“严默,我害怕,我真的害怕!”
“不怕,咩咩不怕,有我在。”严默轻抚着我的后背,“相信我,有一天叔叔和阿姨一定会相信我,认同咱们的婚姻!”
我抱着严默的肩膀一直哭一直哭,直到哭累睡着;可即使睡着了,我满脑还都是乱哄哄的声音,那些声音最后汇聚成一股洪流,从我口中喷薄而出。
我吐了,连胆汁都吐出来了。
严默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在默默的帮我清理着秽物,然后再次轻拍着我哄我入睡。
第二天一早醒来的时候,只觉得口干舌燥,稍稍撑起些身子就觉得头疼欲裂,晕得昏天黑地的。
“咩咩,醒了?喝点儿水。”严默两腿完整的站在地上,他穿了一件白色短袖T恤、一条深色牛仔裤,一脸灿烂的笑容。
“你在干什么?”我有些恍惚,“穿这么少,不冷吗?”
“收拾东西。”严默说着便在床边坐了下来,伸手把床头柜上的水杯举到我嘴边,小心的喂我喝了几口水,然后又帮我把肩头的被角掖好,才说道,“咩咩,以后不能再这么喝酒了。”
“哦。”我小声的应了一声儿,羞愧的低下了头,“对不起,我昨天……”
“傻丫头,”严默摸了摸我的头发,“喝酒对胃不好,对身体也不好,不是别的原因。没事了儿,别皱着眉毛,这么漂亮的眉毛该变丑了。”
严默轻轻抚着我的眉毛,感受着他指腹上的茧子,我突然想听严默弹琴了——他好像好久都没有碰琴了。
“严默,给我弹一首曲子吧。”
“好啊。”严默撑着床站起来,起身去客厅拿前天我们从店里取回来的那把破木琴。
“把被子盖好。”严默抱着琴又坐回了床边,一边调着弦一边说。
而我则裹着被子抱着膝盖靠坐在床上,把头枕在膝盖上,看着严默认真调着琴弦的样子,觉得很养眼。
“傻丫头,发什么呆呢?”严默终于调好弦,喝了口水,把琴抱在怀里问我。
“你少臭美!”突然间我的脸就红了,像是被暗恋的男生识破一样的窘迫,话也没经大脑就说出来了。
“我臭美什么了?”严默莫名其妙。
“我说你臭美你就是臭美了!”我的脸羞得更红了,“赶快弹!”
“想听什么?”
“嗯……随便,但要欢快的!”我歪着头想了想说道。
“欢快的是吧?听好喽!”
于是严默又调整了一下坐姿,把琴箱架在右腿大腿上,也没用pick,就这么弹起了一首欢快的曲子——《CANON》。
这首几乎与所有偶像剧都能联结在一起的曲子,本身并不是严默一贯的风格,但他却把这首曲子演奏出了他独有的风格。我发现严默在弹奏的时候给这首曲子加入了一些推弦和颤音技巧,如果他能换一把音质稍微好点儿的电琴,这首曲子一定会变成非常好听的摇滚风格。可奈何这是一把100块钱都不到的破练习琴,而且严默也没用pick,于是——这首曲子就真的“欢快”了起来。
严默一边弹一边笑了起来,而我更是一边喊着“停,停!”一边笑得前仰后合了。
“够欢快吗?”严默收了弦,笑眯眯的看着我。
“这琴太破了,赶快扔了吧!”我还在笑,笑得肚子都疼了——我发现我只有笑着的时候才不会再去想我爸妈了。
“这么好的琴,我可舍不得扔。”严默一边说着一边又抚起了弦,这一次,出奇的行云流水。
我渐渐的被严默弹着的这首没有听过的曲子吸引住了,收起了笑声;而严默则一边弹一边微蹙起眉头闭上了眼睛,弹着弹着,嘴里就不自觉的随着曲子喃喃的哼了起来。
我完全被这些音乐以及这时的严默震撼住了,悄悄的拿起了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打开摄像功能把这一切都拍了下来:严默忘我的投入到了他纯净的音乐世界里。
我在镜头中看到严默穿着白色T恤、深色牛仔裤,半长的头发在脑后扎起了一条短短的马尾,而额前的头发却不经意的垂了下来,挡住了他的眼睛……阳光下的这一切,美好得让我觉得莫非时光倒转了。
严默又吟唱了一会儿,便抱着琴踱到了我的写字台前,顺手拿了我一个本子,也不管那个本子我有用没有,就从笔筒里抓起一支笔,用牙咬掉笔帽,弹了几个音之后便在纸上写起字来,接着弹一会儿写一会儿……
我轻轻的下了床,把我的一件长款的开身厚毛衣披到了他的肩上,可他竟然没有一点儿反应。
我摇了摇头,轻轻的把手机调成了无声,支在床头柜上继续拍着严默,然后抱起我的衣服轻轻关上卧室门离开了。我知道,创作中的严默是不会接收一切外来信息的,这时他的世界里,只有他的音乐。
客厅里干干净净的,地板上严默那个大旅行袋敞着口,显然他在为我们的搬家做着准备。于是我继续起他的工作,把那幅画和那盆君子兰小心的包好,想着等下午再收拾我要带走的东西,然后就进了厨房。
厨房里米已经淘好了、菜也洗干净了,还有调好的肉馅,看来严默是准备中午做一个冬瓜丸子汤,再炒一个醋溜白菜的,于是我也就按部就班的做了起来。
大概是因为刚才那曲欢快的《CANON》,我发现我昨天晚上的不安,已经消除了一大半——未来并不是死路一条。
作者有话要说:
☆、第 88 章
早就过了吃饭的点儿,可是严默还没有从卧室里出来。我觉得一个人吃东西没意思,便把饭菜放在微波炉里保暖,抱着沙发垫蜷在沙发上看起电视来。
虽然是礼拜天,但是电视节目却很没劲,几乎每个台都在演同一出闹闹哄哄的灰姑娘情节的电视剧:一个穷人家傻呵呵看起来连基本常识与正常智商都没有的其貌不扬的女孩儿,有一天遇到了一个神仙一般的王子,然后王子不顾一切的爱上了灰姑娘,而灰姑娘则在装傻充楞中战胜了势利的女皇和与王子家世相当、美丽却恶毒的王子前女友公主;最终,灰姑娘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真的不喜欢灰姑娘的情节,越长大就越不喜欢。因为所有灰姑娘故事都是在纵容着女孩子的虚荣、愚弄着女孩子的智商,教导女孩子用所谓的“善良”来钓金龟婿,最终的目的依旧是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甚至连同甘共苦都没有。在灰姑娘的故事中,女孩子不需要有真材实学,不需要有工作能力,只需要装作楚楚可怜、会掉大颗大颗的眼泪,在适当的时候表现出一定的伪装出的骨气,就OK了。
生活不是童话,邪恶的母后怎么会养出善良的王子?而粗鄙的灰姑娘又如何能守住假模三道的宫廷的礼仪?如果她真的牺牲了自己的本性,终将变成下一个邪恶的母后。
大概是电视太无聊了,加之因为怕电视的声音影响到严默,所以我把电视的声音调得很小,没一会儿我竟然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就看见严默正轻轻的往我身上盖一条毛毯。
“醒了?”严默一脸抱歉,“本来想轻点儿来着。”
我伸了个懒腰,从沙发上坐起来,把严默也拉坐到了沙发上,问他,“写完了?”
“写了一部分,改天录个demo给杜革听听。”
“我给你录了!”我说着跳下了沙发,光着脚跑回了卧室,结果却失望的拿着黑掉的手机走了出来,“没电了。”
“小姑奶奶,您能把鞋穿上吗?”严默说着已经把拖鞋摆好在我脚下,“怎么连袜子都不穿?”
“不喜欢穿。”我说着穿好拖鞋却打量起了严默来,“嗯,还挺好看的。”
“什么挺好看?”严默一副傻样。
“毛衣啊。”我指了指严默身上披着的那件我的毛衣。
“好看?”这回严默低头看了看那件毛衣就真的傻了,“就这又是棕色又是亮点儿的颜色好看?”
“这叫金葱你懂不懂啊?亏你还是学画画的!”我奚落他,“既然你穿着这么好看,那就赏给你了!”
“谢谢您了!”严默说着却把毛衣脱了下来,套在我身上,然后皱着眉头上下打量着我,“你怎么买了这么大一件毛衣啊?穿着多邋遢啊?”
“你懂什么啊?这叫boyfriend毛衣,最流行的。”我说着使劲把袖子拉到了手腕处。
即使现在流行boyfriend毛衣,但是这件衣服我也实在买得太大了,我真的是照着严默的尺码买的,在去年元旦,海南。
当时我真的非常生气,我恨严默如此的不争气,我恨他一次一次欺骗我,我恨他永远依赖要那种植物……可是我还是不自觉的在免税店买了这么一件庞大的毛衣,我以为它可以包围我、温暖我。结果因为实在太大了,我只能把它放在家里冷了的时候披一披,真的没办法把它穿出去。
“Boyfriend毛衣?我不比毛衣好?”严默语气很任性,还一下子把我搂进了他的怀里,使劲的抱着我。
“小气鬼!”我骂着,心里却真的温暖了起来,“我又不能把你穿在身上。”
“这确实是个问题。”严默假装在思索,放开了怀抱,却搂住了我的肩膀,“先吃饭吧,今天尝尝我们羊咩咩的手艺。”
“什么羊咩咩?”我用手肘轻撞严默的小腹。
“哎哟!”他夸张的叫着,“小羊咩咩,好了吧?”
“你怎么这么讨厌啊?”这回我伸手去胳肢起他来。
“我道歉我道歉,就是咩咩,没有羊!”严默求着饶,却按住我的手不放,“咩咩,咱们真得赶快吃饭了,一会儿我就该走了。”
“啊?”我放下了手,“你去哪儿?”
“刚才杜革来电话,说一会儿过来接我。今天晚上踩一下场子,明天上午开记者会。”
我紧张了起来,我竟然忘了严默还要开记者会,而且,明天上午就开,时间会不会太仓促?
“这丸子真好吃!”严默狼吞虎咽着,以实际行动赞扬着我的手艺,并不时的把丸子夹到我的碗中。
可我才吃了两口就没了胃口,我担心严默明天会当众受辱。
他发生了意外,并不是他的错,可社会大众和媒体却抓住他不放,没有丝毫同情心,好像他就是罪魁祸首一般,一定要在大庭广众之下让他出糗才开心。这个社会怎么了?要做名人就要背负一切吗?
“严默,明天我陪你去吧。”我放下了碗筷说道。
严默抬起头楞了一下,然后笑了,“不用,明天星期一,不是要开选题会吗?你再不去你们那儿都得哗变了吧?”
“变就变吧,无所谓。”
“别啊,”严默说着给我盛了一碗汤,“不想吃饭就多喝点儿汤。你可不能让他们变了,我老婆是主编,说出去我多有面子啊!”
“你会在乎这些?”我斜眼看着严默,以为他在说笑。
“我在乎。”严默低下了头,抠起了筷子,“咩咩,我可能这辈子也不能给你买一个杂志社了。”
“我要一个杂志社干嘛啊?”我笑着拍了严默的手一下,“没有人那么疯狂好不好?老乔都不会买的,他都是找人来投资的,没有人会自己掏钱做杂志。”
“哦。”严默停止抠筷子了,抬起头却是一脸委屈,扁了扁嘴才说,“可是,以前我说过要给你买一个杂志社的。”
“嘁!用不用这么当真啊?”我真的笑了出来,“我以前还说过如果见到你就杀了你呢,咱们要不要现在履行一下?”
“……”
“严默,什么时候就要说什么时候的话,”我轻声的开导着他,“咱们不能一直陷在过去、一直活在回忆里。你不是说过吗?未来是很重要的。严默,相信我,未来会越来越好的!”
“……可是……”
“可是什么啊?”我也给他盛了一碗汤,多盛了一些丸子。
“可是……洪先生可以给你买一家杂志社,他说……每年可以赔1000万。”
我深深了吸了一口气,看来这个问题今天一定要跟严默讲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