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热血熬成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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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热血熬成欲望-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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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ssie,来一下!”我抓起内线电话。
  我一定要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不让自己的心跑到旁边会议室去,我要说话!
  “Cassie,你有没有在听?”我已经说得口干舌躁,我连主谓宾定状补都给她讲了一遍,可是她却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温老师,你要喝咖啡吗?”Cassie忽闪着不算聪明却善良的眼睛问我。
  “Cassie,你不是来沏茶倒水的!你是记者,记者!”我承认,我有点儿情绪激动,因为他就近在咫尺。
  “温老师,我不想当记者。”Cassie小声的说道。
  “那你为什么要学新闻,还学到硕士?”我问。
  我总觉得读完大学再读下去是没什么必要的事情,除非你是想做学问。我不知道我这是不是酸葡萄心理,因为我没有读到硕士,可我并没觉得遗憾。大学的后两年我一心只想赶快毕业、赶快挣钱,我总觉得如果我不挣钱,那我和严默大概就穷得没法活下去了。
  是不是我太自以为是了呢?之前、之后,没有我的日子,严默不还是活着的?而且看样子,他还活得很不错呢。
  “我爸非让我读新闻,说女孩子学这个比较好,说出去也好听,其实我那毕业证差不多就是花钱买的。”Cassie这孩子虽然在英国待了好几年,但本质上还是个实诚的孩子,你问她什么她就会答什么,不会耍心眼、编故事。
  “那你想干什么?”我今天好像对于下属的问题问得多了一些。
  “我想当西餐厨师!”Cassie高兴的说,“我喜欢做西餐,在英国的时候我就想去学厨师,可我爸说当厨子说出去丢人现眼,说什么也不让我学。温老师,改天去我们家吃西餐吧?我现在自己住,我爸管不着我。我西餐做得还不错呢!”
  我的头又开始疼,理想与现实,永远无法统一。
  “温老师,您是不是不舒服啊?”小姑娘见我没言声,很紧张的看着我。
  “没事儿,你先出去吧。”我摆了摆手,捂住了胃。
  “哦。”小姑娘站了起来,转身要离开,突然回过头对我说,“温老师,我给您拿一张严默的专辑来吧?他们刚才带了不少来,每个人都有,还是签名的呢。严默的歌真的特棒,他有一首歌叫《拥抱》,上次我听都听哭了,我觉得谁要能当他女朋友肯定特幸福。”
  我楞了,《拥抱》就是半年前许欣回来时给我听过的那首歌,说是严默写给我的那首歌,它真的能让人听哭?
  “严默还在?”我听见我的声音飘了出去。
  “我去看看!”Cassie一溜烟儿不见了。
  她真的很适合跑腿的工作,不一会儿她又回来了,一脸的兴奋,还端来一杯咖啡给我,气喘吁吁的说:“严默还在呢,曹迪正和他们说得带劲呢,好多同事都在里面听,我能去吗?”
  “哦,你去吧。”我点了点头,喝了口咖啡,头疼得更厉害了。
  我觉得我很想大哭一场,可是我已经好多年都没有哭过了,几乎忘了怎么哭。                        
作者有话要说:  

  ☆、第 6 章

  一个月后曹迪给我交上了他给严默做的专访——文件编号是3。看来他这次学乖了,知道自己先改3版再交稿,而不是让我看完打回给他重新改。
  我花了整整一个晚上来看曹迪写的稿子。不得不说,他写得很好、比起他以往写的稿子来有了很大进步,而且不难看出他是花时间查阅了许多资料,并且走访了不少跟严默同期的乐手的。和严默同期的那些人混树村的人,有些人早就成了腕儿,有些人还依旧在底线苦苦挣扎,还有另外一些人早前几年已经改了行,于是在不同人口中呈现出的不是同的严默、多元的严默,所以他的人物形象就丰满了起来,而不仅仅只是站在舞台上的那个严默。
  曹迪这篇报道的题目也很独特——《严默:一匹误入水泥森林之狼》,这是第一次有人给严默定位成“狼”,在此之前人们对严默的定位大多是“斗士”、“先驱”、“吉它大神”这样的词汇。可是这个定位却让我有一机灵的感觉,因为这让我一下子想到了严默曾经对我的定位。不过我知道这一切都只是巧合而矣,所以我刻意忽略这样的定位,继续看曹迪的稿子。
  曹迪的行文视角很独特,不像坊间的那些陈词滥调。这篇专访用了10个Page的篇幅,以严默两张专辑中的歌曲作背景,从严默的美院生涯写起,写了他的退学,写了他当年在树村的生活,写了2000年后的时代巨变,写了他对于主流与非主流音乐认识在思想上转变,写了他的挣扎、痛苦,更写了那个陪他走过艰苦岁月,却最终被他深深伤害了的女友……
  当然,在曹迪的行文中我还是一下子看出了杜革与严默的痕迹。曹迪到底还是太嫩,80年代中后期出生的他在一些谴词用句与时代感的把握上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玩得这么炉火纯青的,这样的文字只能靠杜革这种文案老手,或者严默这样常年游走于文字中的人才能写出来的。
  我想,曹迪的这篇稿子大概杜革和严默也没少出力,没想到现在一个音乐公司竟然连采访稿都要老板和歌手来自己改,真是做得够卑微的了。
  但是这些不重要,除了跟杜革和严默很熟的人,应该没有人能看出这篇文章中有他们过手的痕迹。所以曹迪依然可以在文章中只署他的名字,我当然也不会点破。
  毫无疑问,我同意了这篇专访上了封面,这是我一早就决定了的;毫无疑问,杂志出刊后我接到了老乔以及我爹妈狂风暴雨一般的投诉电话。
  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这期杂志竟然被抢购一空,创下了创刊以来最好的销售成绩,曹迪也由此一下子成了音乐圈最受欢迎的记者,炙手可热、名声大振,一众明星想要请他写专访,邀请他写乐评专栏的杂志更是数不胜数,竟然还有音乐选秀节目邀请他去做评委。
  曹迪还算清醒,拒绝了不相关的邀请,继续静下心来写他的稿子,不过在此后他的长进倒也是与日俱增,不需要我再督着他一遍一遍的改稿子了。
  后来有一天曹迪主动进了我的办公室,倒也不扭捏的送了一串钢珠项链给我。他说这串项链是他自己做的,以示对我的感谢。我面无表情的收下了那串项链。
  严默以前也很喜欢自己动手做配饰,什么项链、手链、耳扩之类的……我怎么又想起了严默?!
  可是接下来似乎我想要不再去想严默也变得困难了起来,因为我们的封面故事,不仅严默再一次火了起来,而且关于他的往日女友也成了一个热议的话题。很多媒体不厌其烦的通过曹迪专访中的只言片语试图推断出这个人到底是谁来,一时间各路“知情人士”纷纷涌现,他们分析起来头头是道,俨然是推理小说的路子,实际上却是离题万里。
  而此时一位音乐圈的知名才女陈若菲在自己的博客中写了一篇欲语还休的博文、po了几张她和严默在一起的照片,一时间这两个人的绯闻便不径而走了。其实陈若菲与严默的绯闻已经不温不火的传过一阵子了,只不过之前严默的受关注度并不如今日,而陈若菲几乎属于昨日黄花的人物了,所以轰动效应不似今天。
  不过严默自此却宣布不再接受任何采访,杜革的声明中说是因为严默要专心准备下一张专辑了,对于所有传闻一概不予以回应。也是,严默在娱乐圈的绯闻对象并不是只有一个陈若菲,他当然没有必要回应,对于一个男星来说绯闻是个不错的工具。
  于是这出戏就这么热热闹闹的结束了。我深谙杜革懂得如何操作一个case,如何推广一个方案,如何包装一个产品,这是他的老本行——我可没忘了他是4A广告公司的创意出身。
  而这件事除了让我心里不太舒服以外,对我也算得上是百利而无害的:我的杂志再一次扬名并吸引了更多广告商和读者、我的记者被热捧招徕更多人气、更多的新闻人物以上我们的杂志为荣,而且严默终于不再人轻言微,终于可以找到一个适合的平台发声,不是很好吗?
  杜革和严默没有像他们当日说的那样改日再来拜会,那只不过是些客套话。不过倒是自那次严默来以后,办公室每天都能收到一小箱草莓,没有寄件人,也没有具体的收件人,只有我们公司的地址、总机电话。
  因为没有具体的收件人,收件栏中只有机打的“《势周刊》”字样,所以这样的快递当然谁都可以拆。于是办公室的姑娘们每天都在盼着草莓的到来,然后猜测着是谁被人暗恋,是谁的男友这么浪漫,再然后把那一颗颗鲜红的草莓当作下午茶分食一空。
  所有人都知道我从来不吃草莓,所以从来也没有人给我留过哪怕一颗或两颗草莓。
  而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是,我年轻的时候最喜欢的水果就是草莓。可那时我和严默穷得如果我不从家里偷水果回来,那我们就什么水果都吃不起。我记得有一次严默半夜演出回来给我带回来了一小盒草莓,感动我哭了一个晚上,我偷偷的幻想那小盒草莓是严默特意买给我的,虽然严默告诉我那草莓是酒吧老板送的,但我依然愿意自欺欺人的相信我的推断。我牢牢的记得,那天晚上严默跟我说,如果他挣到钱了以后天天买一箱草莓给我吃……
  我知道,严默大小也算是个明星了,天天一小箱草莓他还是买得起的。
  他不挑明,我便也装糊涂,就像他三不五时的短信一样,慢慢的也就习惯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 7 章

  一进办公室我就觉得气氛不对,有一股“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
  办公室里乱哄哄的,三个一群、五个一伙聚在一起聊天的人一看见我进来却也都识趣的都散开了,唯独苏雅娟和Cassie这俩姑娘没有注意到我,还是围在曹迪旁边叽叽喳喳的说着什么,而曹迪却不理她们俩,慌手慌脚的正在翻箱倒柜的找什么东西。
  我站在他们身后没有说话。
  “温老师,早!”大概是感觉到周围突然安静了,所以雅娟警觉的扭了下头,便发现了我,于是叫了我一声就转身回了自己的座位。
  可是Cassie却没有理会我,还是站在曹迪的旁边,红着眼睛对催他到:“你到底找着没有啊?算了别找了,你赶快去吧!”
  “找什么?去哪儿?”我往前走了一步看着这两个人说到,“现在已经10点了,不去工作你们在这儿干什么呢?很闲?”
  “我……”Cassie看着我的眼神不敢再说什么,也悻悻的回了座位,却伸长脖子冲我和曹迪这边张望。
  曹迪没有理我继续翻箱倒柜,然后从一本书里终于找到了一个护身符,塞进了口袋,背起相机包才终于对我张口说到:“温老师,我先出去一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
  “你干什么去?有采访?”我挡住了他的去路。
  为了不让这帮记者太过散漫,所以每个采访他们都要提前向我报备。我不记得曹迪今天有什么采访任务。文娱口的活动确实很多,但是我批准曹迪参加的却没几个,所以他什么时候有采访我记得还算清楚。
  “有个突发事件,我去看一下。”曹歆很认真的对我说到。
  “突发事件?你是社会新闻组的吗?你一个文娱口的能有什么突发事件?”我不相信的看着曹迪。
  不管是明星跳楼自杀还是吸毒被抓,这些跟我们都没有任何关系,我们是严肃杂志。我不明白有什么突发事件值得曹迪去跑,我觉得他根本就是想开小差。
  “严默出事车祸了。”曹迪低声说了一句。
  “谁?”我不自觉的叫了出来,怀疑我的耳朵出了问题。
  明明我刚才在前台还看到了一箱刚签收的草莓,明明昨天半夜我还收到过严默的短信,他跟我说他新专辑的巡演最后一场刚演完,非常成功……他怎么会出车祸呢?
  “严默,”曹迪重复了一遍严默的名字,估计他以为我忘记严默是谁,所以又补充了一句,“就是半年前我做的那个摇滚歌手,封面人物那个。”
  我点了点头,我当然记得谁是严默,这辈子恐怕我是真没有本事忘记他是谁了。
  不过我也知道严默那种不要命的巡演已经持续了三年:趁着暑假,也是趁着他发专辑的时候,他和乐队每天晚上换一个城市的酒吧演出。后半夜当场演出结束之后收拾好设备就开车赶往下一个城市,基本上是在天快亮或者早晨到达第二个城市,然后找个破招待所睡上一觉,下午开始在酒吧排练,晚上演出,演出完再奔赴下一个目的地……
  我所知识的这一切都是这三年来严默发短信告诉我的。他和我说他的每次巡演持续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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