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热血熬成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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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热血熬成欲望-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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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想到他还会认得我、记得我的名字,离我们第一次见面已经有小三个月了,而且军训结束后我变得又黑又瘦。当然,我也没想到我会一下子想起他的名字来,从那次在酒吧说过几句话以后我就再没记起过他来。
  “嗨。”我对他笑了笑,算是打了招呼。
  我不想跟这个人有太多交集,毕竟我知道许欣很喜欢他;而且他看起来不像什么正经人,我以前从来没接触过头发留那么长的男生。
  “没想到会在这儿见到你了,真巧。”严默没有在意我的冷漠,而是朝我走了一步并露出了迷人的笑容。
  我没想到他竟然会笑,还笑得这么纯净——他这样打扮的人会笑?
  “哦。”我随便应了一声便继续低着头盯着书名看。
  “你来买书?”
  “嗯。”
  “你在附近上学?”
  “嗯。”
  又转了一圈,我确信在这里找不到那本可恶的书了。
  “你找什么书呢?”
  严默的问题好像特别多,看他的外形我真没想到他是个话这么多的人。
  于是我又抬头看了看他——黑色牛仔裤、黑色T恤外加一件黑色皮衣,背后还背着一个黑色袋子,看形状应该是吉他。
  我想他不会知道那本可恶的书是什么,不过还是告诉了他:“《一个解构主义者的文本》。”
  “《恋人絮语》?”严默问。
  “什么《恋人絮语》?”我没好气的问他,以为他是在用语言挑逗我。
  “罗兰·巴特的《一个解构主义者的文本》,也叫《恋人絮语》,你找的是这本书吗?”严默依旧脸上带着笑容,平静的回答我。
  我没想到这本书还会有另外一个名字,也没想到严默竟然会知道这本书,一下子高兴了起来,连忙问他:“是的,罗兰·巴特的,我已经找了一个下午都没找到了,你知道在哪儿有吗?”
  “你是学什么的?”严默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又开始问起问题来了。
  “中文。”
  “哦,中文要读这本书啊。不过这本书好像不太好找了,算是冷门书。”
  “啊?”我有点儿失望,没想到书单上的第一本书就找不到了。
  “不过我那儿好像有一本,我找找看,如果能找到就给你打电话,你电话多少?哎,有笔吗?借我一下。”严默好像很自然的问起了我的电话来。
  可是我却犹豫了起来,我不知道要不要把电话给他,万一他只是为了骗我的电话号码呢?我对自己对男生的吸引力很确定,从小到大一直有不少男生追我,追了我十几年的大王就不提了,连小凯和老赵也喜欢我很久了,这我也知道;而且刚开学三个月,就已经有不少大学里的学长变着法的来要我电话了。
  严默好像看出了我的犹豫,于是笑了一下说到:“要不我把我电话给你吧,过两天你打给我?不过我那是公用电话,你打过去可别着急。”
  我想要是这样也不同意好像有点儿矫情,于是赶快记下了他说的那个7位数的公用电话号码,那时候的手机还没有中文输入法,于是他的代号变成了“YM”。不过后来我并没有打这个电话,因为第三天我就又在学校里“巧遇”了严默——他很有诚意的给我带来了那本暗红色封面的《一个解构主义者的文本》。
  “看过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吗?”严默见我存了他的号码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而是跟在我身边问到。
  我摇了摇头,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突然这么问起。少年维特的故事我好像听过,隐约记得那是一个失恋少年自杀的故事,但是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我建议你读《恋人絮语》之前先看看这本书。”说着严默弯下腰从书架上拿起一本绿皮儿的书递给我——《少年维特的烦恼》。
  “为什么?”我翻开那本书看了看准备放回去,因为老师的书单上并没有这本书;而我,也并不想轻易接受他的什么意见。
  “因为《恋人絮语》研究的文本就是《少年维特的烦恼》……”
  “阳……阳阳!”
  听嗓门我就知道是大王来了,在书店里他也不知道小点儿声,幼稚鬼。
  “你男朋友?”严默看了眼正在往这边走来的大王问。
  “同学。”
  “阳……阳阳,书买完了吗?小……小凯和老赵在外面呢。”大王继续一边走一边说着。
  他好像一开始并没有注意到严默,结结巴巴说完一串话以后却突然发现了站在我身旁的严默,于楞住了,嘴里念叨了一句:“严默?”
  “你们认识?”这回轮到我吃了一惊。
  “不……不认识。”大王继续结巴着,然后一脸崇拜的问严默,“你真的是‘颠覆者’的严默吗?”
  “嗯。”严默又恢复了面无表情的神情。
  “学……学长好!能给我签……签个名吗?我……我特……喜欢你的音乐!”大王突然间就变成了没骨气的小歌迷,真是……太幼稚了!
  大王因为他那个美院雕塑系教授的爹的缘故顺理成章的进了美院,但我一直没看出来他在美术方面有什么天份,除了长了一副艺术家的样子外——我的意思是他长了一头自然卷。
  “对不起,我没笔。”严默毫不客气的拒绝了他“粉丝”的要求。
  “我……”大王好像要说什么似的。
  “你是美院的?”可我打断了大王的话,问严默到。
  “以前是,没毕业。”严默回答得很干脆,然后像是忘记了他身边的“粉丝”一样,问我到,“你晚上有时间吗?”
  “干嘛?”我很防备的问到。
  “没事儿,晚上我们乐队在开心乐园有演出,你要是没什么事儿可以过来玩玩。”
  “开心乐园?”这是我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
  “铁路旁边。”严默摆摆手潇洒的走了。
  “你怎么认……认识严默的?”大王看严默走远了便抢着帮我结手上的那本书款,嘴里却不忘问到。
  “上次跟许欣去什么无名高地认识的。”许欣也是我们小学同学,大家都认识,只是他们互相不太来往,“他很有名吗?”
  “你还和许欣有联系呢?”大王有时候倒是不结巴。
  “嗯,怎么了?”
  “她那人……”
  “人家招你惹你了?”我不爱听。
  “我就是看她不顺眼。”
  “你这就是酸葡萄心理,追不上人家就说人家不好。”
  “我……我从……从来没追过她!”大王脸涨得通红。
  “急什么啊,开不起玩笑。”我把书放进书包里便往外走,小凯和老赵一人一辆自行车正在路边瞎贫。
  “阳……阳阳,你小心一点儿严……严默,”大王小跑了两步追上了我,对我说到,“他……他们那种玩摇滚的,都……都是……臭……臭流氓。”
  “臭流氓你还找他签名?”我噎了他一句。
  “他……他的音乐是……是很棒,”大王急着辩解,“可……可他……”
  “我可没觉得棒,什么啊乱七八糟的,这也不相信那也不相信的。”我没太在意大王对严默音乐的评价,反正我跟严默也不会有什么交集,只是八卦的问他,“唉,对了,严默怎么会是你们学校的啊?他哪届的?”
  “他……他可是我们学校的名人,大……大概比咱们大五六届,学油……油画的,听说他版画也画得特棒,本来应该进央美的,后……后来也不知道什么原因进了我们学校,再后来又不知道什么原因退学了,估……估计是瞎折腾。”
  “哦。”我心不在焉的应了一句。
  “阳阳,怎么又吃日本料理啊?”小凯苦着一张脸跟我打招呼。
  “不吃一边站着去!”我学着大王的语气对小磊说到。
  “没骑车啊?我带你啊?”老赵在一边起哄。
  “操,你丫胆儿真肥,看看大王的脸色。”小凯在一边煽风点火。
  “确实应该让你站着。”我骂小凯。
  我们四个人晚上高高兴兴的吃了一顿丰盛的日料,接着我就把下午碰到严默的事情忘了。
  他对我不重要,只是一个偶遇。                        
作者有话要说:  

  ☆、第 4 章

  “还有什么选题没有?”我捂着胃又灌了一口咖啡,头疼欲裂。
  昨天又熬了一夜,忙到早晨6点多才离开办公室,下午2点又赶回来主持这个每周一下午2点雷打不动的选题会。这是我今天喝的第三杯咖啡,除此以外胃里面再没有其他东西了。
  我知道,再这样下去我早晚得把自己弄挂了。这也是上星期去喝大王他儿子满月酒的时候,大王看见我说的第一句话。挂就挂吧,我不在乎,反正人终有一死,在这个世上除了爹妈我也再没有什么放不下的人了,所有朋友都已经有了好的归宿,就连许欣也终于和周群结了婚,这不是挺好的吗?
  “温老师,”我刚要宣布散会的时候负责文娱版块的曹迪站了起来,抖开了手里的一张海报贴到我身旁的白板上,指着上面的人说道,“下个月我想做期封面人物,就写他。”
  我的胃疼得更加厉害,我甚至觉得脑门上在冒虚汗,于是手抖着点燃了一支烟,使劲的吸了一口之后,眯缝着眼睛吐出了烟圈。
  我努力不去看海报上的人像。
  可我听见了身边的同事低声议论了起来:“哇,他啊!别看他只出了两张专辑,可是现在巨火,我们好多同学都喜欢他。”“我有一次在愚公移山见过他,太帅了!帅得都没法形容了!不过他好像挺傲的,下了台就喝酒不爱理人。”“是啊,听说他人特难接触,根本不接受采访,就算接受采访你问他10个问题他能给你答一个就不错了,小曹,你真能约到他采访?”“我听说他现在还跑酒吧呢,这人挺怪的。”
  而曹迪并没有急着开口,而是一副志得意满的神情看着一屋子的同事,对于能采访到这个人他好像十拿九稳。
  看他的情形我不禁皱了皱眉,想也没想的说道:“我们这是一本严肃杂志,不是什么八卦周刊!”
  “温老师,想必您没有听过严默的音乐,”曹迪听到我的话楞了一下,却马上还嘴道,“哦,温老师你您可能只听高雅音乐,压根儿不知道什么是摇滚吧?这是我们年轻人的音乐……”
  我看到周围有同事在低着头笑,在他们心目中我大概就是个自命不凡、冥顽不灵、因循守旧、没有人要的老姑娘吧?
  可是在这间杂志社里没有人敢触犯我的权威:这里没有一个人敢和我拼体力、拼文字能力、拼对于新闻工作的热爱、拼对新闻事件的敏感度、拼对读者反应的掌控能力——而且,更重要的是,我是他们的老板,我是这个杂志的执行主编。
  在这个杂志社只有两个人敢于挑战我,一个是我的老板兼总编乔露华,我一毕业就跟着他跑新闻,是他一手把我带出来的,也是他一次又一次在我要把自己弄挂掉的时候出来阻止我;而这里另一个敢于挑战我的人就是曹迪。
  曹迪,在我看他第一眼的时候我就决定要把他留下来,虽然我知道我这是给自己埋了颗雷,他随时可能使我陷于尴尬境地;而且我也知道老乔最最看不上的就是这种自由散漫、生活在乌托邦中的摇滚青年——是的,就是因为我一眼看出了他是个摇滚青年我才决定用他的,虽然他面试那天穿得很规整,摘掉了身上零零碎碎的挂饰,可是不管他穿着打扮成什么样、谈吐举止如何,只需要一个眼神,我就能看到他那颗不安于现状而又骚动的心,他空想着要改变这个世界;而在真正打破这个世界之间,他会尽力的打破这里所有规则、原则,如果他够强有力的话。
  其实我用什么人老乔根本不管的,这个杂志社只是他众多工作内容、众多个人身份中很小的一部分,或者说他只是这个杂志的出资人之一,挂了个名在这里,其他的事情基本上什么他都不管,他需要操心的事情就是这本杂志每年的盈利有多少、比上一年提高了几个百分点。
  但是这个曹迪……还是让老乔有意见了。
  有一次老乔心血来潮来办公室,一进门就撞上了理着莫西干头、耳朵上戴了两个钢圈的曹迪,不知曹迪出于什么心理还眼神不善的瞪了老乔一眼。结果老乔就火了,一进我办公室就大声质问我用的到底都是什么人?怎么会用这种玩世不恭的小混混儿?我跟他解释说杂志需要新鲜血液,这个曹迪充满热血、对于文化娱乐有他独到的见解、专业背景也对口……讲了一大堆有的没的。
  后来老乔终于同意了让曹迪留下来,只是答应我的时候看我的眼神有些怪,我知道他在想什么,他也知道我在想什么,只是我们谁也不说破——关于我的过往他隐约知道一些什么,他知道严默的名字、也知道他是做什么的,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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