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阳阳,你发现没有?咱们俩其实挺合适的,这刚这么一会儿就有俩人说咱们是一对儿了,说明咱们其实是可以发展一下的!怎么样?试试?”野马眉飞色舞的对着镜子里的我说到。
“你再废话就给你剃成光头!”我也冲着镜子瞪了他一眼,然后在他旁边的椅子上坐下翻了起杂志看。
“好吧好吧,真没劲。”野马一脸委屈的说,然后回过头对阿龙说了一句更加令我崩溃的话来,“我是小阳阳的未来女婿!”
拿着干洗液的阿龙楞了足有一分钟,然后扭过头打量我问到:“你也有了?”
“没有,别听他胡说。”我继续翻我的杂志,连头都没抬的回答阿龙,更加没有注意他说的那个“也”字。
野马则兴高采烈的吹起了口哨儿来。
每次我来弄头发,阿龙都会带我来这间VIP室,和外面人来人往、流光溢彩的沙龙不一样,这间房间很干净也很朴素。此时这间私密的房间里都是野马那不成调的口哨儿声,可他却吹得挺Happy,估计是终于能好好洗个头了给美的。
我有点儿想笑,这个有些安静却又不太安静的环境,让我觉得很美好、也很有生气。
“那个……”过了一会儿阿龙的声音终于划破了野马的口哨儿声,他好像有些犹豫,可终于还是问了出来,“大欣欣,快生了吧?”
我吃了一惊,抬起头再看阿龙的时候,他又像没事儿人一样,两手泡沫的揉搓着野马的长发。
野马终于不吹口哨儿了,而是闭目养神的靠在椅子背上,嘴角还带着一丝坏笑,不知道是不是快要睡着了——他折腾了一上午了,确实也该累了。
“咳,”我觉得有点儿尴尬于是咳嗽了一声儿,也不知道该不该和阿龙说起许欣来,可是最终我还是说了,“是啊,预产期是下个月九号,没几天了。你怎么知道的?”
“微信,看见她晒的照片了,肚子挺得老大。”阿龙扭头给了我一个笑脸,然后说到:“挺好的,大欣欣一直想生个外国小孩儿,这回她可高兴了!”
“没有,不是外国小孩儿……”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慌乱的给阿龙解释上了这个。
“我知道,我知道她老公。”阿龙微笑着打断了我的话,“我的意思是说大欣欣一直都是挺自我的人,心气儿又高,能为一个男人生孩子别管为了什么,都说明那个男人挺了不起的。”
“嗯,他们是初中同学,周群是许欣的初恋……”
“初恋总是最美好的,能走到结婚这步不容易。其实大欣欣最大的好处就是从来不会隐瞒什么,她有过多少个男人,每个男人都是谁,她会清清楚楚的告诉你,一点儿都不藏着掖着。所以我知道她老公,年轻才俊,又有绿卡,我一个破剃头的当然比不了……不过也正是因为大欣欣这么坦诚,所以才更伤人。”阿龙笑了笑,然后拍了拍野马的肩,对他说,“咱们去那边冲一下去?”
“啊?洗完了?”野马像是突然惊醒,茫然的看着镜子里满头白泡儿的自己,然后扭头跟我说,“我梦见咱闺女了,长得贼漂亮,可是个光头!吓死我了!”
“去死!你今天怎么这么讨厌啊?什么咱闺女?”我本来就觉得刚才和阿龙谈论许欣、以及他说他自己是“破剃头的”那个话题挺尴尬的,这会儿正好借着骂野马把这个话题岔开。
“嗯嗯,不是我闺女。”野马又闭了一下眼睛,才晃晃悠悠的站起来,一边跟着阿龙走一边和我说,“是你和老默儿的闺女,本来说好要当我媳妇的,结果管我叫干爹!真他妈吓死我了!今天谁也不许我和提光头了!兄弟,说好了,平头,不是光头。”
“平头。”阿龙言简意赅的把野马带到了后面。
我手中的杂志有些看不下去了。我曾经问过许欣到底和阿龙在一起是什么打算的,她说她也说不太清楚那种感觉,只是她觉得阿龙很像小一号的周群。阿龙和周群都是那种话不太多、很肯干也很温柔的男人,最重要的是肯对她好、全心全意的爱她。但是她说她从来没想过会和阿龙有什么结果,因为诚如阿龙刚才所说的,许欣是个挺自我的人,心气儿也高,也许刚才他那句“破剃头的”就是许欣生气的时候说的,我相信许欣是说得出这种话的。
我听许欣说过她小时候的事情,她说她小时候家里的日子过得挺苦的,她爸吃喝嫖赌什么都干,唯独不上班,最要紧的是还到处坑蒙拐骗,所以许欣和她妈经常要面对来家里堵着门要钱来的人,这也就练就了许欣泼辣、敢说敢干的性格。许欣说她那时候就下定了决心,长大以后一定要挣许多许多钱,多到可以拿钱把她爸淹死。所以我知道,她是无论如何不会选择阿龙成为她的结婚对象的,她一定要找个更有钱、更有势力也更有潜力的男人结婚的,就比如周群。
周群家里条件很不错,所以才能在90年代末他高中还没毕业的时候就有门路去美国留学。周群他们那年代到我和许欣这年代,社会上已经开始流行自费留学了,而且不像再以前的公费留学生那样,一定要学习非常好才可能有留学的机会,只要家里有钱就可以把孩子送出去读书。但是那时候家里有钱把孩子送出去上学的,一般也都是选择英国,虽然去英国上学也价格不菲,但比较好办;不像美国,即使有钱也不见得去得了,还要有关系、有门路、有背景。
许欣一开始就看出了周群是个绩优股,所以她初一一入学就开始追初三的周群,并在她初二的时候就和周群偷尝了禁果,但是无奈她的出身实太被周群家瞧不起,周群他妈甚至骂过许欣是鸡,于是他们俩一直分分合合的,也就是因为他们分分合合的才造就了许欣的许多次恋情。
不过最终周群还是忘不了许欣,当他在美国待了十年站住脚根、拿了绿卡以后还是又回来找到了许欣,想办法把许欣也接到了美国。当然这之前周群也回过国找过许欣几次,但是那时候一是周群没能力把许欣弄去美国、二是周群他妈一直以死相逼,三是因为许欣也不愿意放弃她在国内做得蒸蒸日上的生意,所以两个人又纠缠了很长时间,不过些只是小插曲,并没有妨碍许欣和别的男人交往。
但是人一长大可能想的问题就不一样了,当周群拿到绿卡在回来找许欣的时候,许欣终于决定放弃国内的一切,去美国读书。去读书是许欣的原话,她并没说她决定嫁给周群了。许欣真的读了两年书、结交新的朋友、环游世界,隔一段时间还要回北京来住一阵子,和我叙叙旧,其他的时间则和老吴腻在一起,日子过得不亦乐乎。就这么过了两三年,许欣和我说她怀孕了,紧接着她和周群两个人立刻公证,终于成为夫妻,而这之后许欣立刻把她爸妈也接到了美国。而她爸大概是岁数大了,或者是因为要靠许欣养着,所以现在倒是挺老实的,听说收拾院子的活儿他爸干得挺带劲的。
不过为此,许欣她婆婆、周群他亲妈差点儿气得犯了心脏病。但毕竟胳膊拧不过大腿,她杀去美国和许欣以及亲家吵了几次,但是一直没有得到他儿子的支持,差点儿连儿子都留不住了,最后老太太也无可奈何了。许欣每次给我她讲怎么治住她婆婆的就兴高采烈的,像是打了一场大胜仗一样得意。许欣和我说,况且她马上就要为周家添个新丁了,而且已经确定是个男孩儿了,所以周群他妈也就无话可说了,现在讨好她还来不及呢……
因此阿龙,自始至终,大概都只是周群的一个替代品。那么,看来许欣爱上的男人也都是同一个类型,而老吴……我也说不清楚,但我知道,她至今和老吴依旧保持着联系,她和我说她最爱的是老吴,只是有缘无份吧。
对于她的感情世界,我永远也看不懂;她是个太聪明的女人,这一辈子该玩玩了、该乐乐了,婚也结了孩子也生了,连年轻时不愿意读的书最后也读了,还拿了个学位,什么都没落下;不像我,什么都没做过,也什么都没得到过。
不一会儿头上包着毛巾、像个印度阿三一样的野马又晃晃悠悠的回来了,大剌剌的在椅子上坐下以后感叹了一句:“舒服!终于好好洗了个头了。”
“哎,你以前是怎么洗头的啊?”我不去想许欣的事情,终于忍不住还是向野马问出了这个问题。
结果大爷一样的野马竟然对我说出了这样的话:“享受脏,习惯油,爱上痒。”
连站在他身后的阿龙都笑了起来,然后拿起剪刀上下翻飞的把野马那一头乱毛剪到了地上去。
野马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突然严肃的问我到:“小阳阳,如果你闺女以后真的是个光头,你能接受吗?我反正倒是不介意娶她,只要人好留什么头都行,不能以貌取人。不过小阳阳,千万别让你闺女叫我干爹,一乱|伦这事儿我就受不了了,以后我得让她学会叫我马哥,小马哥也行。”
也许是这一天被野马念叨的,我竟然听他说起“我闺女”也不像从前那样敏感的反弹了。
也许我真的应该坦然面对这一切了,不管是孩子还是过往,或者是严默。
我其实真的应该好好向许欣学学:目标坚定,而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作者有话要说: 给野马哥哥加戏份,让他和Andy竞争一下男二,挖哈哈哈~
☆、第 192 章
原来一个人的头发真的可以反应一个人的精神面貌,这话一点儿也不错。
剪掉了一头脏辫儿的野马确实焕然一新,而且让人眼前一亮,我看他完全可以走台湾偶像小清新的路线。台湾的阮经天啊、凤小岳啊、赵又廷啊这些新生代偶像,在三十六七岁的野马面前完全都可以靠边站了——他看起来比他们还要年轻帅气。
我才发现,野马不仅看起来如此的年轻,而且他的五官竟然是这么的好看。他虽然不是像严默的长相那样一下子就可以把人吸引住,但是只要细细的品味野马的五官,就会发现他其实是很耐看的类型,而且是越看越好看,不招人烦。
野马的眼睛虽然不像Andy那么大,但是眼眶很深邃,眼睛因为黑白分明所以显得很明亮、很有神,而且我才发现,他竟然和严默一样也是漂亮的桃花眼!野马的嘴唇唇峰分明、薄厚合适,颜色有一点儿深但是也很好看,只是他脸上的胡子不知道什么原因没刮干净,显得有些邋遢,但是好像这又正好顺应了现在“型男”的潮流。说实话,野马的鼻子有些夸张突兀,看起来像是异族人的鼻子那么高大,这是他五官中比较缺憾的一点。
不过以前我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野马是个很壮、很魁梧,甚至有些胖的人,直到今天他把头发剪短我才发现,他其实身材还不错,不胖不瘦的,而且他还是个标准的小脸儿,加之他那个短短的流海儿,显得他脸型特别好:额头宽宽的,而下巴则恰到好处的收了下来,形成了一个非常标准的欧式下巴。
他的那头乱发掩盖了他所有出彩儿的地方,甚至还夸张的把他本来优势的地方变了形,这么说来他也是和严默一样成心把自己弄难看的人吧?
呃,野马他不是汉族人吧?到现在我才想起来,野马来自西北,姓马,十马九回……那他应该是回民吧?可是我看他好像也没少吃那个……肉啊。算了,管他是什么民族的呢,说不定他会一口咬定他是汉人,然后跟我扯他祖上有外国血统什么的。他要是一口跟我咬定他是犹太人后裔,我还真拿他没辙……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什么都别问他了吧。
总之,现在的野马看起来已经是非常非常养眼了,这样一来他的相亲大计我觉得就没什么太大问题了。相亲这种事当然是凭眼缘的,如果第一眼感觉不好,人再有多好恐怕也没时间接触、没时间了解与发现了。以前野马那样子连我见了都害怕,除了吸引那些怪怪少女好像对别的女性的吸引力不会很大;不过再看他现在的样子,我觉得他现在不仅能吸引暗黑少女,估计连良家妇女也都要被他那双电眼电死了!
“怎么样?哥们儿精神吗?”野马一张脸都快贴到镜子上了,挤眉弄眼的胡捋着他脸上的头发茬子问到,“当你女婿不给你和老默儿丢人吧?”
“你还没完没了了!”我斜了他一眼。
不过人靠衣装马靠鞍,我虽然觉得野马现在这样挺帅的,但是我对他身上那身装扮还是不满意,那件看起来又脏又破T恤再加上那条裤裆快了到膝盖上的垮裤,他当自己是加勒比海盗吗?而且除了衣服他好像还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只是我一时说不出来。
“哥们儿,你这手艺真地道!不过我就是觉得这一下子脑袋轻了吧还挺别扭的,老觉得头皮发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