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八部同人)悟道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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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八部同人)悟道天龙- 第6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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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岳灵儿从小就不爱勉强自己,有十分力只用三分力,留下七分力备用,以应付突发情况。对那些武功秘笈既不贪多,又不贪功冒进,平均三分力,不快不慢,循序渐进。

  修炼者自己不急,乌飞在一旁看得急,说她表现比自己这活了几千年的老太太还老,跑得比乌龟还慢。话一出口便知道说错了话,想改口都已经晚了。

  果然,只听岳灵儿笑道:“别的乌龟或许跑得比爬还慢,但您老人家的速度,说比闪电还快当然不可能,最慢也肯定比八条腿的马王之王还快。”

  乌飞傲气冲天地写道:“你干嘛不说八十条腿?”

  岳灵儿嘻嘻笑道:“那种马有没有不好说,要说有,至少跑得比兔子还快,多半是马精中的马精,您老人家比不比得过,那还是个未知数。”

  乌飞被她弄得哭笑不得,字迹加重道:“你这个马屁倒真是拍到了马腿上!”

  岳灵儿笑道:“最怎么拍都不如拍拍你这天下第一大富翁、第一大宅女的香屁。”

  人类的各种奇珍异宝,价值百万以上的她都收藏有上千件,价值千万、上亿的都有,有不少年代久远,每一件都可以说价值连城,高到那些知名珠宝行都无法准确估量。

  里面有不少她自己用不着,而岳灵儿用得着,却一件都不肯送,只肯与岳灵儿交换。虽然岳灵儿拍了她不少马屁、乌龟屁,但她说不送便不送,貌似没有商量的余地。

  其实只用稍微转个弯,即可获得她的大方。岳灵儿不过是拿了两本秦朝写的《养生经》和《东游记》,便向她交换了一套柔韧之极的天蚕宝衣,一把削铁如泥的黑铁宝剑。

  那黑铁宝剑一看便知道是宝物,岳灵儿不敢带在身边,以免引来高手窥视,保不住宝剑还是小事,保不住性命都没地方喊冤。这样的宝物越好,越只会便宜别人。

  天蚕宝衣则从不离身,有时候甚至连洗澡都不脱。保不保得住宝衣不说,若是连性命都保不住,还留着宝衣干什么!不同的宝物,不同的作用,不同的命运。

  《养生经》和《东游记》在快活楼中有黑市交易,面对不同人有不同价位,例如对高级客户有不少是免费附送。快活楼因这大赚特赚,作者秦朝却连半两纹银都没收到。

  岳灵花费十两银子各买下一本,竟换得一件无价之宝保命,另一件往少都可以说价值千金。这一笔交易对她而言,无疑是大赚特赚,但对乌飞而言又何尝不是大赚特赚!

  那两件无价之宝躺在乌飞那儿越久越浪费,反而远不及那两本书对她实用。虽然那两件宝物租出去都能赚到不少钱,但要那么做,最少都会浪费她不少时间。

  有时候时间就是生命,浪费他人的时间就是在浪费他人的生命,也是在浪费自己的生命。她的最怎么富有,钱还是越多越好,但生命又何尝不是?

  除非太多了!

  物以稀为贵。

  多了谁还会像之前那样珍之若宝?

  连光阴都是越少越贵重,越多越贬值。

  乌飞她太有钱了,不值得为了那些钱而浪费她的生命。但对于那些无钱寸步难行的人而言,一文钱难倒英雄汉,也都最正常不过。最怎么英雄,人都要生活,生活都要钱。

  一件事物价值多少是一回事,发挥出多少价值又是另外一回事。

  一文钱能救一条命的时候,就比亿万金子躺在地底好上亿万倍。

  岳灵儿与秦小柳越说越投缘,才三天就结拜了。秦朝成了她们八拜之交的第一见证人,喜上加喜的礼物是一个字,小柳正式改名秦小柳,从此便不再是龚小柳。

  龚婉不知该哭还是该笑,等这一天等得太久了!终于了结了。

  这种事果然还是太讲究缘份,到现在才可以完全确定下来。原以为这个姓会来自小柳和自己的丈夫,现在却反而用来断绝她和秦朝的夫妻之缘。这也叫喜上加喜?

  明白了便是喜上加喜,不明白便是……

  秦朝都不知该说什么好,此时无声胜有声。

  连心灵都是,一样有说与不说,明与不明。

  小柳都很难明白,别人又如何明白?不明白更想要弄明白,因而滋生出种种误会。却使小柳以误会为镜,越来越明白,越开心,似乎永远也没有尽头。

  有声有尽头,最动听都有尽头,不如无声无尽头。

  十一月十一,养生堂门口突然出现一个一人高的大砖块,重达几千斤,苏晓晓亲自动手,费了不少功夫才将它搬到后花园安置,第一时间通知了秦朝。

  收到消息后,秦朝故意隔了几天才回养生堂,一掌劈开那砖块,发现里面是除了一把乌黑的斩马刀,还有一张小纸条,纸条上写道:“延误了期限,换天下第一刀一柄。”

  下面署名是:“一刀一个”

  一刀一个?

  天下第一刀?

  好大的口气!

  事隔一年多,秦朝仍记忆犹新。当时一时心动想打把好刀送人,虽然花了足足一千两,但并不觉得这价很贵——真正的宝刀,有哪把不是价值连城,可遇而不可求!

  秦朝缓缓提起斩马刀,发现这把刀比十把普通重刀加在一起还重,不多不少有一百五十五斤五两五钱五分,长一米五五五五,最大宽度十厘米五五五五。

  一个念头浮现在脑海:“这种刀最好,这么重!这么长!谁能用得上?我都不想用它浪费力气,影响轻功的发挥,婉清更不行,难道就这么放着?”沉吟了许久,仍拿不定主意。

  ps:不知是不是感冒了,脑袋痛,到现在才赶出这一章。

  

  第七章朋友妻一千零一

  

  一边是‘重剑无锋,大巧不工’;

  一边是‘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有所长必有所短,很难说谁高谁低。

  秦朝按个人喜好,最后选择是‘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既然选定了,以后要用刀便是用最轻的刀,而不是选择这把重刀中的重刀——天下第一刀。

  最后看王语嫣没有一把配得上她身份的好武器,干脆把这把天下第一刀送天下第一大美人得了。顺便给她点压力,省得她乱跑。也给她找个目标,省得她整天胡思乱想……

  另外还有个原因,使秦朝不得不放弃自己使用这把刀。这刀明显是应运而生,连铸造它的人都没想到,但以后不难想象,这刀不知要沾上多少万人的鲜血,不然不敢称它天下第一刀。

  这也是为什么要将它封存起来,不另外打造一把价值一千两的斩马刀。不是卖家不想贪这便宜,而是贪不起,不然也不用封存。封存了还是想贪,不甘心便宜卖走。

  一千两白银,说便宜又不便宜,一个普通士兵平均月收入还不到一两,忙上一整年才十两左右的收入,减去一年的开支,一年又一年,余下家财百两都算是富翁。

  这时代还是穷文富武,普通文人的落魄可想而知。就为了生活下去,秦朝落魄到说书,苏轼一家落魄到挖野菜。人无千日好,有升便有降。花无百日红,花开花又落。

  但现在,秦朝还是要说那刀卖得太便宜,一千两银子连天下第一刀的刀柄都买不到。如果那卖家不傻,还卖什么卖?要讲信誉便不用延期!要讲道理不用说什么天下第一刀!

  只是他卖家都不再计较,买家还有什么好计较!反正每一把稀世宝刀的问世,对于铸刀师而言都像是中了亿万大奖。有钱买不到。知道稀世之宝都有灵性择主,不可强留在身边。

  秦朝一握刀,便感觉到她对自己的依恋,不然也不会赞同是天下第一刀。

  有了灵性便无价,再翻上十倍百倍价格都不高,人情让王语嫣去还好了。

  王语嫣武功越高,武功中融入越多《。玉。女。心。经。》,神情越来越冷若冰霜,外表更凛然不可侵犯。秦朝送,她便收。往背上一挂。百多斤主要集中在左肩上,受力处顿时多了一条红印。

  秦朝提醒道:“要使用这刀,一得有万斤神力,二得修炼人刀合一的‘御刀术’。”

  问题是,要是**强大到不用内力都拥有万斤神力,她还用得着用这把刀吗!更别说什么人刀合一。

  只见王语嫣微微点了点头,依旧什么都不说,看着比无量玉洞中那玉雕还雕。

  更奇妙、更难以想象的是,晚上睡一起的时候。疯狂起来比她娘还疯狂。白天是冰之又冰,晚上是火之又火。有她在身边的时候,她一个人就霸占了秦朝晚上一大半时间。

  送了第一刀,秦朝原本准备好要挨上她一顿臭骂。不然晚上还不知有多疯狂,偏又不能突破男女最后那一关,如此便不得不化被动为主动,才有希望能守住。坚持住,不放弃。

  要说不放弃,段誉有那天下第一剑。王语嫣有了这天下第一刀,两人不正好配一对吗?拉近距离有‘重剑无锋,大巧不工’,接开距离有剑气,‘唯快不破’快过绣花针。

  如此刀剑合璧后,两人将完全具备有独孤求败的实力,却不用独孤求败,反而是双宿双飞,想想那该有多美好啊!秦朝最心痛都不忍心亲手打破这美好。

  于是赶在了天黑之前惹火了王语嫣,招来一顿迟来的臭骂。新仇旧恨加一起,第一美人骂得越来越凶狠,与泼妇骂街有得一比!

  秦朝就问了一句:“王语嫣,你怎么不爱上段誉?”

  不这么问她,秦朝实在想不出其它办法脱身。今晚一旦陷进去,母女一起上的日子还远吗!黄河的决堤,到后来闹到一发不可收拾,最开始不过是多了几个蚂蚁洞。

  王语嫣爱上段誉,按书中的说法是最正常不过,现在却成了对他们人格的侮辱。

  段誉说:“朋友妻,不可欺!”

  他二哥虚竹完全赞同,也说:“朋友妻,不可欺!”

  他大哥萧峰好心提醒,也说:“朋友妻,不可欺!”

  秦朝就问了那么一句,人品就仿佛陡然滑落不知多少级!连阿朱都来信劝他早些结婚,别误人误己。虽然用词很温柔,转了不知多少弯,但说来说去,要表达的无非还是那一句。

  寻根究底,要没天下第一刀之名,怎会有‘朋友妻,不可欺!’

  有了天下第一刀之名,自然有十倍百倍引人关注。再加上天下第一大美人,想躲都没地方躲了。秦朝不是没脾气的人,一气之下干脆在刀面上刻上‘天下第一刀’。

  “你想要一刀两断,没这么简单。”王语嫣冷笑。

  秦朝道:“你娘跟了我,入了美女卡,世上最锋利的宝刀都斩不断这根线。”

  王语嫣听了,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怒气冲冲道:“有法必有破,等着瞧好了。”然后学起了木婉清、钟灵,不过不再是拳打脚踢,而是一顿咬,真是在吃人,半点都没假。

  那样子,简直比泼妇骂街还难看,秦朝却不得不任由她发泄。堵不如疏!不怕她发泄,就怕她得不到发泄,压抑成另一个李秋水,甚至比李秋水还可怕,当然也不是李青萝可比。

  比一比,便知慕容阿碧有多柔情似水。她对秦朝的信仰程度只在秦小柳、王闰之之下,也知道秦朝有修炼信仰之力。只要秦朝想,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找她约会。

  她似乎天生不懂拒绝,过去、现在、未来都如此。秦朝最喜欢她的温柔,虽然心中的最爱不是她,甚至连自己都还不知道是谁,但喜欢没爱痴狂,有更多基于理智。

  秦朝为了帮助她修炼音功,曾花费巨金从快活楼拍下一把九弦古琴。

  跟九弦古琴捆绑在一起拍卖的是东京十大名妓中最擅长弹奏古琴的阿娇。

  秦朝从没打算把她留在自家,本来打算送苏轼,或送张三李,叫慕容阿碧先去探探口气,听王闰之说沈括是阿娇的忠实歌迷,于是半路上改道,将她送给了沈括。

  刚开始,阿娇姑娘被纱巾围上,沈括不知道是她,摆出一幅正人君子的模样,死都不肯收。一揭开纱巾,沈括尖叫着猛扑过去,像母鸡保护小鸡般张开‘翅膀’,挡在她面前。

  只见他那张老脸涨得通红,张嘴说不出话,胡子直抖,窘迫之极,好笑之至。棒打鸳鸯的事情秦朝没做,反而送给他们一幢价值万两的新房,两人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从那以后,沈括才开始正眼看秦朝,渐渐接受他。

  其中主要是阿娇在帮忙,不然以沈括的性情,事情依旧很难说。但也因为她,两人更难成为至交好友,阿娇那颗心很明显偏向秦朝,百般掩饰不如丝毫不掩饰,坦坦荡荡地面对。

  沈括不是不知道,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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