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你很长时间都被贴标签为“个人化写作”的代表,那你现在对这个词是什么态度,反感吗?
林白:我不反感啊。我觉得个人化写作其实是很好的,写作还是要从个人出发,关键看你的着眼点在哪里。比如说你从个人出发,看到了外面的世界,有别人,那就不是一种狭隘的个人化写作。我觉得应该有一种宽阔的个人视野。这个视野不能是公共的。像《妇女闲聊录》吧,它的确是对外部世界的倾听和纪录,但它只是我向外界张望的一个心愿。所以我并没有按照批评家对我的期待来写作,这是比较欣慰的一件事。
南方都市报:小说的上部具有自传色彩,可以和《一个人的战争》作比较,同样是写个人内心生活的,你自己有没有感到它们的不同?
林白:对,这两部小说完全可以作一些比较。很明显,《一个人的战争》更个人,完全是女性那种幽深、隐秘的个人内心生活,包括心理的、内在的、冲突的、黑暗的种种因素。《致一九七五》就明朗得多,它写到了很多人物、场景,是渗透着他人生活的个人生活。虽然还是个人化,但已经不一样了。我觉得这跟我这些年来写作的变化、个人心理的变化都有关系。像你说的,写作变得明亮宽阔了。
南方都市报:除了个人化写作,“女性主义”也是常常用在你身上的一个标签,你对它的态度是什么?
林白:其实我并不了解女性主义理论,被贴上这个标签我觉得也没关系。但我觉得女性主义是需要质疑和反省的,它应该是一个严肃的话题。比如说女性主义应该是一种选择,但在中国大多数中下层妇女肯定是没有选择余地的,生活要你怎么走就怎么走。我认识好几个农村妇女就是被生活所迫卖淫的。所以说女性主义是比较贵族化的。就我自己来说,作为女性作家,我肯定对女性的命运、情感、生活更关注,也更熟悉,也会写到。但我并不是从女性主义出发来写作的。有些搞女性主义文学研究的人,她愿意把我的作品当作女性主义的文本来研究,那也没关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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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晃动的黑白胶片(1)
文/童瑜
来源:中国图书商报
当年,一位著名女作家始终有一个意象触动心怀,历时近10年方构思成熟,她的名字是冰心。现今,由江苏文艺出版社推出的小说《致一九七五》,据后记来看,创作时间的跨度也长达10年,这位女作家名为林白。那些记忆里不经意就溜出来晃动的黑白胶片,如果再不晾晒也许就陆续蒸发消尽。所以,这部小说并未特意地为转型而改弦易张,我们看到的仍然是那个非常自我的林白。
整部小说呈现出舒缓悠远的叙事风格,回忆如同浅浅的溪流在缓缓地流动,细腻、散漫,仿佛记忆的碎片在安谧地飘飞,以空中的曲线舞蹈连接着过往的点滴。
小说分为上下两部分,初阅令人讶然,仿佛大脑在两个不同的境域里游离,似若相互关联,却又难以找到密合的衔接点。直至后记方才拨开迷雾,原来上部《时光》本为前言,后兴之所起延亘至17万字就自成一部了。
小说的上部展现了“我”的同班同学的人生,仿佛在打开一本布满青春定格瞬间的画册,尤为特别的是在你翻看时,耳边还有一个声音为你讲述他们今后人生旅途的变异、中年时代变化的模样。在一段段看似质朴的文字里,眼前晃动的是“那些花儿”的盛开与枯败,走过少年,穿过青年,来到中年。黑白是永不褪色的岁月积淀,灵动的彩色蕴藏于期间。这里,既有时代的烙印,更多的是少年时代的人都会做的梦。
小说的下部才是原本真正的《致一九七五》。没有预期的强烈性政治特征,甚至缺失特殊的年份烙印,更多的是每个时代的童年的共有经历。由细碎画面组成的1975年,宁静的乡村生活,不乏趣味儿。那年是“我”下乡知青生活的开始,也是“我”真正成长的开始。舒缓润心的笔墨是生活的原生态,灵动奔放的笔触是灵魂的狂想曲,相互的交织穿插连艰苦的生活也显得情趣盎然。
小说走的是写实主义路线,因为潜意识里对于记忆的忠实,所以叙述起来就偏于琐碎。这也许是一些评论员攻击林白不会写小说的证据之一。然而,林白骨子里的倔强会让她即使懂得改变也不愿放弃对自我的忠实、对记忆的忠实,长达十年的心心挂念不会轻易为人言所更改。
自1990年代登上文坛后,林白也颇受那个时代同批写作群体的影响,小说里杂糅着超现实主义手法。故事与人物植根于现实,却又超越现实反映本质,这使她的小说的叙述语言极富弹性,以奔放跳跃的姿态,引导读者冲破时空的禁锢,奔向自由的逍遥。
记忆中最深刻的是那头老是跳栏、关不住、热爱自由的猪,这头名为“刁德一”的又黑又瘦的小猪仿若全身的细胞都充满了灵性与反抗性。很少有人能设想把猪当作宠物,或者说贴身保镖更准确,尤其是伴随着“我”天天走过夜路的场景的绝妙狂想令人叹为观止。这不仅仅是一只外形特立独行的猪,更是表面规矩老实的“我”不羁灵魂的投射。
安凤美是林白着力刻画的一个形象,在那个保守的年代,在那个黑白色为主打的年代,她披上五彩的外衣如鲜花般摇曳多姿,即使换至现今,她仍然会被视为不听话的孩子,然而,“多年后我意识到,安凤美没有被毁掉,她的青春年华是开出花的,她既懒散,又英勇,她的花开在路上”。曾经白衣飘飘的年代,过于单纯质朴也许真连回忆也找不到色彩,过于轰轰烈烈也许就会以生命后半程的崎岖为代价,两者之间的平衡点实在难以确认。外表听话与保守的“我”其实内心并不安宁,“事实上,在成为一名先进知青和成为安凤美之间我总是摇摆不定。我既想当先进知青,却又暗暗希望自己成为安凤美。潜意识里我更愿意成安凤美”。
在小说里轮番登台的人物众多且错综关联,以至于林白不得不在书后附一张“总人物表”以梳理人物之间的关系,这既是代表身份与关系的号码牌,也是人生遭遇的浓缩式定评。记忆里那些难以磨灭的黑白胶片,终于连缀成一部不断晃动的电影,片名即是印着林白图标的《致一九七五》。
记忆里晃动的黑白胶片(2)
《致一九七五》林白著/江苏文艺出版社2007年11月第1版/28.00元
时光 一(1)
再次回到故乡南流那年,我已经四十六岁了。
南流早已面目全非。我走在新的街道上,穿过陌生的街巷,走在陌生的人群里。而过去的南流,早已湮灭在时间的深处。
我走过东门口西门口,走过陵宁街水浸社火烧桥大兴街十二仓,还有我的沙街龙桥街灯光球场和县体育场,旧医院宿舍太平间留医部以及大园,我还走到遥远的纸厂,站在河边眺望陆地坡,对岸的船厂早已不在,沥青的气味也已消失。
雷红,雷朵,吕觉悟,这些我少年时代的女友早已远走他乡。雷朵有将近二十年没有联系了,她在社会之外,早已不跟任何人来往。她的生活是一个谜,一个黑洞。多年来,她抗拒着社会坚硬的车轮,我对此几乎一无所知。高中的同学,只有姚红果偶有短信,而她在N城,也很多年没回南流了。我给安凤美打过数次电话,每次都是电信局的录音,她的电话因欠费已被停机。
亮堂的高速公路崭新而陌生,两边没有旧时的房屋,不时看到新鲜裸露的泥土,有一种雨后的艳红,两旁的水泥加固网看上去像连续不断的大叉,生硬、粗暴、有力,泥土被隔成菱形,但仍散发出一阵又一阵的土腥气。
高速公路,这种逢山劈山,遇田平趟的气概让我心里一震。九十年代有一次,我从南流坐汽车到N城,早上七点出发,晚上七点才到,风尘仆仆十二小时。从北京到南流县,则要整整三天三夜,现在已经不是那条旧路了,除了连绵的香蕉林、偶现的水塘和裸露的红土,就再也没有熟悉的房屋墟镇了。
一切陌生茫然,心里既空旷又拥塞,百感交集,一个过去的故乡高悬在回故乡的路上。
忽然想起一部越南电影的名字,《回故乡之路》。已经忘记多少年了?高中毕业三十年,初中毕业三十二年,一次都没有想起。一部黑白片,它说的是什么?
不记得了。回南流想要见到的人,同学,高中全班,初中全班,小学全班,还有,幼儿园全班,从来没有合影。早就烟消云散。
张英敏说,高中毕业二十年,我们大家都回来,到学校礼堂门口集合。她反复念叨:一定要记得呀!现在毕业整整三十年了,有人还记得,但礼堂已拆,即使回来,也只能在废墟上集合。
没有拍全班毕业照,初中没有,小学也没有。幼儿园倒是有,那是我们的上一届,我和吕觉悟被老师从合影队伍里拉出来,大班只有我们两个人不到毕业年龄,不让毕业,要再读一年。我和吕觉悟先哭了一鼻子,又互相鼓励一番,然后就去后园捡尤加利花去了。吕觉悟说,明年我们再照也不迟。
第二年却没有照相,因为文革开始了。十年,小学初中高中,一九七六年,所有的人都在农村。七七年底,七八年,高考恢复,然后是落榜,大部分人落榜,我们班情况最好,六十三个人有四个人考上了大学。
是因为孙向明么?
孙向明不知今在何方?
孙向明,这个北京大学物理系毕业的外乡人,我们初二的时候,他来到了南流镇,带着湛江口音的普通话,降落在南流中学闷热局促的校园里。他的声音干净而有磁性,就像他本人在课堂上所讲的磁场、磁铁、磁粉、磁力线,等等,一切带有磁的东西。他的皮肤比当地人白且细,眼睛细长,单眼皮。这影响了全班女生对男性的审美,我们坚信,双眼皮大眼睛的男人是很难看的,只有像孙向明一样,单眼皮细长的眼睛才最好看。
此外,还有,他的洗得发白的军装,那个时代最时髦的衣服,圭江大木桥,运沙子,种花生,沼气池,插秧,割水稻,种红薯,种甘蔗,晒谷子。
排球、篮球、乒乓球。拔河。排练演出。
梅花党!这个最让人心醉神迷的字眼从茫无际涯的中学时代、最纷乱最无头绪的年月冲出来,像一把寒光闪闪的剑,一下就劈开了乱麻一样的三十年。梅花党的故事,是我们中学时代最传奇、最迷人的故事,它经由孙向明的嘴讲出来,带着他的湛江话的腔调,以及他北大毕业生的神秘感,以及沉浮在河边、沙子、菜地、稻田,绿色秧苗和金黄色稻谷之上的悬念,到来。
时光 一(2)
每次劳动,孙向明就讲梅花党的故事。下午,从学校出发,扛着锄头,或者推着一辆空木车,十几个女生前前后后,左左右右,挤着碰着,就像一堆蚂蚁,齐心协力运送一根骨头,专注忘我。每个女生都仰着脸,左侧仰或右侧仰,或者,倒着走。
邱丽香紧挨在孙的左边。
她边走路边用右手拨着自己右边的辫子,辫梢在孙的肩膀上跳动,而她的肘弯也总是要碰到孙。她平淡的脸因为仰望孙向明而浮起一层淡淡的光泽,那是深怀爱情的人内心的光。她专注地盯着他的脸,嘴唇微微开着,随时准备呼应孙向明的每一句话。她说:哦,原来是这样。她拍拍胸口说:呀,吓死我了!她会咬牙切齿地指责故事中的某个人,好像跟她有着直接的杀父之仇。她惊呼兼安抚,并且总是一再追问:后来呢?后来呢?
她永远走在孙的左侧,好像那是她的专门位置,一个他人无法占领的王位。
邱丽香帮孙向明拿着一把铁锹。那是她视为圣物的东西,平时就放在孙向明宿舍的门背后,有时孙不在,门虚掩着,她就私自闯入,一个人在孙向明的宿舍里转来转去,东看看,西摸摸,床底的藤条箱子,脸盆架上的脸盆和毛巾,书架上的书,无非是物理教科书,毛泽东选集一到四卷,此外有一本全国交通地图册。邱丽香喜欢摸这些书,她用一根手指头,碰碰这本,又碰碰那本。
邱丽香打扮孙向明的铁锹,她在木把上缠上了好几道塑料绳,细细圆圆像粉丝那种,粉红色的细塑料绳子,邱丽香自己就爱用这种细绳子扎辫子。她把孙向明的铁锹打扮得像一个傻大姐,满心欢喜。然后她站在校门口,看到孙向明扛着铁锹走过来,她就抢过来,扛在了肩上。
只有她一个人扛着铁锹,人人都甩着手走路。很快她就跟不上了,她被挤到了一边,而她们,全都围着孙向明,挤着碰着他,他的后脑勺在她们的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