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心是一所房子,只能把钥匙交给一个人。
有时她想,如果他再高一点多好啊,只要再高那么一点点,他就是她心目中十全十美的那个男人。
那时他们初识不久,她心中始终存着这个遗憾。有一次他带她出去玩,她猛然发现,他好像是高了。
是的,和她站在一起很般配,看着顺眼多了。但他们越走她发现越不对劲,他走得很慢,一个劲站住歇着,然后看着她笑,再走。
你怎么了?她问。
我脚疼。他说。
为什么啊?她不解。
我穿了增高鞋。他说。
她蹲在地上笑起来,笑得喘不上来气了。怪不得呢,怪不得他显得高了一块呢。突然,她又一阵微微的心酸,是啊,如果不是为了她,他一个大男人,穿什么增高鞋啊。她心里感动极了,对他说,以后别穿了,脚多难受啊。
那时,她就下定了决心,就跟定他了,这一生,这一世,一个肯为自己穿增高鞋的男人应该是很爱她吧。
接着是公司的Party,她穿了五厘米的高跟鞋闪亮登场,她的美丽和气质让她成为全场的焦点。她也看到了他,他还是那样矮,在人群中差点儿被淹没。
很多男人想请她跳舞,她拒绝了他们,然后走到了他面前,接着,她做了一个让所有人意想不到的动作,她脱掉了高跟鞋,然后弯下身说,能跟你跳个舞吗?
她的手里,有一双高跟鞋。
所有人都看着他们。他的眼里闪现出动人的光芒,那是因了爱情而发出的光芒!她偷偷靠近他说,你能为我穿增高鞋,我就能为你脱掉高跟鞋。
大家为他们鼓起了掌。那天,他们跳了一支又一支,因了她的宠爱,他成了舞会的王子,成为了男人们嫉妒的对象。
她说,以后,和你在一起,我会穿平底鞋。
他说,没事,你穿高跟鞋我会更自信,别的男人会更嫉妒我,他们会说,看,这么矮的男人找了这么高个的女友!你说是不是?
她听了就笑了。是的,她没有爱错人,自始至终,他是自信的。正因为自信,他才得到了她的爱,她喜欢这样有自信的男人,而穿上那双增高鞋,是为了讨自己的欢心而已。
那个脱掉高跟鞋的舞会结束没多久,他们结婚了。婚礼上,有人说,新娘子个子好高啊。他就得意地说,为了下一代,我一定要找个高个的媳妇。怎么样,能耐不小吧?
他是抱着自己的新娘上的楼。在上楼的时候她问,下一辈子我们换换角色吧。他说,不,我还愿意再追你,因为爱上一个喜欢的女人是男人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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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爱情竟是一粒需要浇灌的花种
文/佚名
二十二岁那年,锦同时认识了言和舟。言是个极开朗的人,爱说笑话给锦听,逗得锦整天如盛开的花。舟是个沉默寡言的人,默默地陪锦一次次走过回家的路。
锦那个时候正如春天的早晨刚刚洒下的阳光,既想照亮言,同时也不愿忽略舟。锦在她青春的门槛前首次遇到了一项棘手的单选题。她有时呆呆地望着那个括号里的空白,想得头昏。
A角和B角,轮番地来配合锦这个女主角的表演,锦觉得好累,她不想这样演下去了,不管这样的剧情多么刺激,多么引人入胜,但让人不安的结局始终如噩梦缠绕着她。于是,锦终于决定选择情人节这一天作为杀青,结束这场随时都能脱轨的表演。
2006年的情人节,言和舟都约了锦。舟约定在中午,言约定在晚上。舟来的时候什么都没带,只是与锦默默地吃了一顿午饭,吃完后各自还要赶回单位上班。临走时,舟从口袋里捏出一粒黑不溜秋的豆子小心谨慎递给锦,嘱咐道:“把它种到花盆里。” 锦瞅着掌心里的黑豆,非常失望,心想:这是一颗多么丑陋的豆子!
不到下班时间,言便打来了电话:“锦,我在你们公司楼下等你,我等不及晚上了,想尽早见到你!”言的话马上把锦一下午的失落一扫而空,锦欢快地说:“我马上就下来了!”正是下班的时间,全公司的人都看到了一个手捧簇红的玫瑰花的年轻男子将锦接走了。锦在大家艳羡的目光下,环抱着爱情的花束,幸福地醉了。
晚上,锦和言在放着悠扬音乐的餐厅里渡过了一个美妙的情人节之夜。回到家,来不及脱下外套,锦先找了一个长颈的蓝色透明花瓶,注上三分之一的淡盐水,将满捧夺目的红玫瑰收服进去,像收服了一份张扬的爱情。凝视着那簇红红燃烧的火焰,锦觉得她的爱情蒲公英终于落地了。
脱下外套的时候,锦看到从衣袋里滚落出来的黑豆,她用两只手指夹起它,像夹起一粒过期的药片,将它随手摁进窗台上一株死去的蟹爪兰的花盆里。锦当晚就打电话告诉舟:“我们分手吧!因为我觉得你不够爱我。”沉默片刻,从电话里传来舟流水一样地声音:“我,祝你幸福。”
红玫瑰在锦的努力照料下,七天后还是枯萎了。言的爱情在遇到另一个女孩之后,也如那簇红玫瑰一样失了色素。半个月后,言携着他的爱情与女孩逃逸了。锦把败了的花朵从瓶里取出来,将花瓶里的水尽数倾倒在蟹爪兰的花盆里,一滴不存。
不知道什么时候,锦发现窗台上死去的蟹爪兰的花盆里,生出两片嫩绿的叶片,叶片上竟隐约可见五个字迹:只要你幸福。
爱情不是随手捧上一束耀眼的玫瑰花,爱情是一粒需要慢慢地成长与浇灌的花种,这样的盛开才会有长久的生命力。 锦终于明白了。
爱在开往春天的地铁
文/佚名
那年夏天结束的时候,我和嘉明大学毕业了。就在周围许多学生恋人忙着各奔东西时,我和嘉明却达成了一个协议:他不回哈尔滨,我也不回苏州,我们就留在北京,一起为我们的爱情而奋斗。
留在北京,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嘉明在中关村的一家计算机公司上班,说是搞电脑工程,却不过是给人组装电脑;我在一家外资公司做秘书,干的也不过是些收发传真打扫卫生这些毫无创意的活。这样,我俩加起来每个月不到2000元的工资仅仅只能糊口。
我俩的单位没有宿舍,为了节省车费,我们只好在离单位较近的地方租房子住。他在海淀我在东城,正好一东一西。因为一个人租房太贵,我们只好各自与人合租。所以,白天在宿舍约会了几次后,我们再也不愿意在彼此的宿舍见面了,因为偷偷地亲吻像在做贼。
整个秋天,我和嘉明都只能游荡在长安街和王府井步行街上,因为这里是免费的,去哪个公园门票都挺贵。每当我羡慕而又失望地面对商店里的高档时装时,嘉明总是笑着对我说:“筱凡,等有了钱我就给你每样买两件,用一件扔一件!”
有一次我们在商场看到一块瑞士表,漂亮精致,我呆呆地站在那里想,如果嘉明有一块这样的表该多好啊,因为亦舒在小说中说过:“一个男人有没有品位看他腕上的表就知道了!”我想如果我有了钱,送嘉明的第一份礼物就应该是这块表!嘉明看着我说:“傻丫头,想什么呢?等有了钱,咱就买两只,左手一只右手一只!”他总是这样幽默,让我失落的心一次次温暖起来。
但很快,冬天来了。北京的冬天太冷,甚至,我穿上厚厚的棉衣也会冻得瑟瑟发抖。于是,每个周末的见面便成了对我们爱情的考验!说实话,要不是为了见嘉明,打死我也不会在这么冷的天气里出来!
我原以为我们的爱情会打败北京的冬天,但是我错了。一个周末,在风中游荡了一天的我终于在晚上发起了高烧。一周后,当憔悴的我出现在嘉明面前时,嘉明一下子惊呆了,他红着眼睛把我紧紧地搂在怀里:“偌大的北京难道就没有一个我们可以拥抱的地方吗?”那天,我们随着人流进了一家麦当劳,每人要了一份二十多元的套餐,极慢极慢地吃着,为的是享受那里面开放的暖气,但那里乱哄哄的气氛还有服务生来来回回盯着我们的眼光让我如坐针毡,我和嘉明决定离开。四十多元钱的消费仅仅让我们温暖了不到半天!
从麦当劳出来,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这样寒冷的冬天,这样寒酸的爱情,我开始怀疑当初的选择是不是一个错误?我们本可以在家乡找到不错的职业,但现在却像两个流浪儿在北京飘荡着,甚至,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让我们暖和地谈恋爱!
又是一个周五,我望着窗外的雪花发呆,天气预报说明天还有雪。这时,短信的提示音在耳边响起,我看了一下,是嘉明。他在短信中写道:亲爱的,我们好久没有出去了,明天一起出去逛逛好吗?是啊,我们的确好久没有出去逛了,我多么希望依偎在嘉明温暖的怀抱里和他一起散步,可是,明天的天气……一想到寒冷的北风,我迟疑了。
这时,嘉明又发来了短信:别担心,丫头。保证明天不会再让你冻着,我发现了一个好地方,既暖和又花不了多少钱,这个地方你绝对不会想到,等着吧,明天将会有一个大大的惊喜摆在你面前!
那的确是一个大大的惊喜!当他拉着我的手跑向地铁,当我们来回在地铁里不停地穿行,在暖气十足的地铁里四目相对十指交缠时,我一下子明白了。原来,嘉明找到的那个让我们既花费不高又能一整天可以暖暖地呆在一起的方法,就是花六元钱买两张地铁票坐地铁。我快乐得都要傻了,恐怕只有我的嘉明才会想出这么美妙的办法,恐怕全世界也只有北京的地铁这么可爱,只要每人三元钱,只要不出站口,就可以坐一整天!
半跟烟的等待(1)
文/柒涩
一根烟只有在抽完时才能从雾气中脱离出来;但你习惯等待;留下修长的指间留有半截的烟卷;等着有谁;继续把它抽完。
'关键词:escape'
我从来不是一个招人喜欢的丫头,因为傲慢,带点居高临下的姿态。长发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可以触到肩膀,经风一吹凌乱地散着。但我从不把头发绑起来,因为我知道没有人会留意我,我也不用表演给谁看。所以,当我开始为了一个人而打理得整整洁洁的时候,已经上了高中,那单纯而美好的年纪。
那时我已经有了几个小小的习惯。习惯夜间一杯淡淡的几乎满是奶味的咖啡;习惯在网络上连载只属于自己的,但又显得有些无聊的长篇小说;习惯把自己从灵魂深处吸取出来文字发到博客上;习惯对着屏幕让自己的十指游离在惨白的键盘。因为这些习惯,我认识了陈然,也因为这些习惯,在很久以后,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失去的痛苦。
初认识他时是隔了一个屏幕,我无意识地创造了一次偶然。偶然进入了陈然的博客,偶然陷入了他的文字。那些段落,带点无奈,带点沧桑,记录着关于他的一切,华丽但不浮夸。博客上他的名字叫“escape”,迷离。
熟悉的过程循序渐进,起初是在他的博客上留言,然后不时可以在我的留言板上看到他的名字,再后来,各自做了联接,各自加了QQ。于是我知道他叫陈然,比我大六岁,在一家广告公司做策划工作,偶尔也在各杂志刊登几篇文章。
陈然的网名叫“半根烟的等待”,个人简介里说:“忘了什么时候起习惯了在烟雾中等待,留下半根烟,成为残缺时的离开。”有一次我笑他:“你在等谁呢?那么深沉的样子,弄得我的心痒痒。”不一会他的头像就跳了起来,点开是个扯着一排牙笑的黄脸小人:“黄毛丫头在想什么,如果不是我等人还没出现,我也不用每天叼着烟在各城市里流浪了。”
“黄毛丫头”,他一直是这么叫我,就像他喜欢把自己游离在各城市之间的工作称为流浪。也许我在他的心里永远都只能是那样小的一个丫头,所以陈然在我身边时,总是只有一种长辈的姿态,关切的话语含着一种逃避。这种逃避是一直存在的,从相互认知到彼此离去,一如那个网页上不断流入眼里的单词——escape。
'关键词:change'
我不知道陈然会不会和我有相同的感觉,似乎一日之间找到了最理解自己的人。
那天陈然的QQ突然亮起,说:“小七,我一直很喜欢你文字,干净而平实,有一种最最单纯的情绪。”我回过去一个脸红的头像,装作羞涩地说:“小女子诚惶诚恐。”其实我想说的应该是“陈然你的文字那才叫吸引人,我看了以后心里总是凉凉的,只想死死地拽住你直到你笑得很大声并发誓再也不悲伤了为止。”但我什么也没说,只是天南海北地和他开始瞎扯。有些东西一旦说破了就失去了意义,现在联系我们的仅仅是博客上的那些文章,彼此吸引,但只能相敬如宾。